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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湘江“砂霸”
一个恶势力犯罪团伙盘踞湘江流域多年,在湘江禁采河段大肆盗采河砂出售,鼎盛时期垄断了当地砂石市场,严重威胁湘江流域生态环境和通航安全。近日,由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某明、杨某辉等31人涉嫌非法采矿、寻衅滋事、重大责任事故一案,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船沉人亡悲剧牵出“黑产业” 2019年正月初三,湘江新港码头附近水域,一艘装驳船突然船体大量进水快速沉没,一名跟船作业的工人身亡。 经查,该船舶内部非法改装了吸砂设备,船员系无证驾驶,是一艘从事非法采砂的“黑船”。事发时因采砂设备突发故障无法排出吸砂带来的河水,加上超负荷载有800吨河砂,直接导致了船沉人亡的悲剧。随着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相关责任人立案侦查,一个在湘江水域疯狂盗采河砂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沉船船主叫彭某明,原系望城航运公司职工,因长期旷工在外跑货运被单位开除。2012年,听闻砂石价格上涨,彭某明纠集了一帮无业人员,先后购置改装了12条采砂船舶,在湘江长沙、湘潭等禁采河段大肆盗采河砂出售,鼎盛时期垄断了当地砂石市场。 熟悉彭某明的人都说他“胆子大,脑子活,镇得住场子,多大的单都敢接”,是当地谁都不敢招惹的“砂霸”。这回沉船事件,暴露的只是他庞大黑砂产业的冰山一角。 猖獗七八年之久的黑恶势力团伙 实际上,彭某明不光是“胆子大”,对于执法监管,他还摸索出了一套应对之法:一是“挂羊头卖狗肉”,把吸砂设备安装在装驳船的船舱里面,执法部门仅从外观上看不易发现其中的猫腻;二是“起早摸黑”,专门挑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凌晨时段作业,两个小时内就吸满一船河砂,赶在天亮前转移到普通装驳船上,让执法人员很难调查取证;三是“分段盯梢”,各河段安排专人盯梢,一旦执法艇出动,就通风报信,快速转移打“游击”。 由于盗采而来的黑砂成本低,产量大,供应稳定,彭某明成了砂场老板们心目中的能人、红人,对于抛过来的订单彭某明来者不拒,甚至敢先谈好价再照单采砂供货。 取得主要市场份额和议价权后,彭某明仍不满足,为了打击竞争对手,独霸当地砂石市场,他找一些“狠人”来壮大自己的势力。2016年6月,经人介绍,一个叫杨某辉的人引起了他的注意。杨某辉是当地有名的“狠人”,因为“讲义气”,经常为老乡提供食宿,笼络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两人认识后一拍即合,彭某明邀请杨某辉以入干股的形式加入他的非法采砂生意,为杨某辉一伙人提供食宿、花销;杨某辉则带队为彭某明处理各类纠纷,维持采砂秩序。 2016年,彭某明的采砂船撞上一艘靠岸船舶,彭某明指使杨某辉等人采取恐吓、威胁手段,反而迫使对方船主赔偿5000元。2016年底,附近另一工地老板也购置了洗砂设备采砂,彭某明认为这抢了他的生意,遂指使杨某辉纠集人员驾车堵住工地出入口阻工,迫使该老板退出采砂行当。此外,遇到砂石款未能及时结算,发生采砂事故需要赔偿等场合,彭某明都会授意杨某辉带领众多马仔出面镇场子,进行暴力催债,恫吓受害人放弃或降低赔偿要求。 至此,彭某明恶势力犯罪团伙完全形成,该团伙组织架构清晰,成员分工明确。为首的彭某明负责组织非法采砂,联系市场交易并豢养不法分子;杨某辉负责摆平矛盾纠纷,带队充当打手;其他成员分别负责盯梢望风、干扰执法、闹事镇场子。整个团伙在2012年至2019年间多次沿江实施非法采砂、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在湘江流域造成长期的生态破坏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实地走访+视频指认勾勒出“犯罪地图” 2019年10月,公安机关将彭某明、杨某辉等人涉嫌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移送长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盛智为组长的专案组,在依法审查该案犯罪事实的同时,专案组于2020年1月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立案审查,并委托中立机构对彭某明团伙在湘江流域造成的环境损害和所需修复费用进行专业鉴定。 “由于彭某明一伙非法采砂时间长,涉及水域广,参与人员众多,要完成上述量化鉴定绝非易事,需要进行大量的补充取证工作。”承办检察官介绍。 为此,首先是确定盗采的河砂数量。彭某明等人十分狡猾,为逃避法律制裁特意不留下采砂底账。无法从来源端查明采砂量,专案组就想到从砂石的去向上下功夫,承办检察官逐个找到历年来与彭某明交易过的砂场老板谈话,核对砂场进货账目,根据各个砂场与彭某明的往来交易金额锁定了彭某明等人的非法采砂量。 其次是如何确定非法采砂的地点,由于是流动作案,又受疫情影响,无法押解犯罪嫌疑人外出指认,很难认定当时作案河段精确位置。通过审查其他证据,专案组发现,在被立案侦查前,彭某明团伙曾被多次行政处罚,办案检察官硬是凭着一叠行政处罚材料,沿江实地排查走访,再结合通过远程视频让犯罪嫌疑人一一辨别指认采砂点,勾勒出一幅非法采砂的“犯罪地图”。 经鉴定,2012年至2019年,彭某明等人在湘江水域非法采砂近75万吨,获利逾3000万元。作案河段为湘潭、长沙等地主要水源保护区,彭某明等人的疯狂盗采行为造成了河床结构破坏,水生物、矿产资源受损,水质下降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31人判刑,判赔环境损失5498万元 2020年8月,长沙县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 为了斩断非法采砂的黑色利益链,该院对明知彭某明的砂石系盗采仍然“下单订货”的数名砂场老板以非法采矿罪共犯追究刑事责任。为此辩护方一度提出,砂场老板只是购买方,未参与盗采河砂的行为,不应涉嫌非法采矿罪而是涉嫌法定刑较轻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明知彭某明的砂石来自于河道盗采,仍以下单订货的方式为其提供销售渠道和资金支持,主观上在非法采矿的层面上有犯意的交流勾结,客观上对犯罪实行行为起到了鼓励、推动、帮助的作用,应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共同承担对生态环境的民事侵权责任。经过反复的法庭交锋,合议庭采纳了该检察机关的意见。 在案件刑事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同时进行,该院起诉要求其中16名被告人共同承担侵权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赔偿2400余万元;要求其中25名被告人(包括砂场老板)共同承担侵权造成的矿产资源损失赔偿3000余万元,侵权赔偿总金额高达5498万元。 2020年9月15日,长沙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彭某明、杨某辉等31人分别犯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十二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全部认定检察机关提出的侵权赔偿请求,责令被告人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道歉。 一审判决后,因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目前本案正在二审之中。(张吟丰 谢唯 王欧雯) 原标题:疯狂的湘江“砂霸” 值班主任: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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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沙子这么贵,为什么不利用黄河水里包含的大量沙子?
黄河沙大部分不适用于建筑用砂 黄河沙子是有利用的,只不过黄河里能被利用的砂石资源很少。虽然黄河主要是因为大部分粗沙冲不走,淤积在河道里,导致黄河成为地上悬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黄河所谓的粗沙是大于0.05毫米颗粒,和建筑用砂4.75毫米颗粒差距很大,太细了。所以许多黄河沙不适用于建筑用砂。下图为符合要求的各种建筑砂石。 黄河有着公益采砂和营利采砂行为 黄河下游因大量的泥沙淤积在河道,河道萎缩,成为地上悬河,过水能力降低,容易小水大灾,采取治黄策略是宽河固堤。所谓“固堤”就是不断加高加固大堤,提高防洪的能力。黄河水利委先后三次加高培厚了黄河大堤,大部加固材料直接从黄河采砂,总共采砂量约为4亿立方米。 除了加固河堤,公益采砂行为在滩区治理、河道整治、挖河疏浚等方面有动作,年平均公益性采砂量约为1亿吨 除了公益性采砂,黄河委也有规划营利性采砂,就是大家关心用于建筑用砂的采砂。采砂范围包括黄河干流,黄河支流12条支流、东平湖老湖区,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6824万吨,其中黄河干流禹门口以上河段为2711万吨,占流域控制总量的39.7%;支流占总量的56.5%;东平湖老湖区占总量的3.8%。 但是黄河河砂的开采仍然存在超采、乱采滥挖、非法开采现象,影响防洪安。例如2012年黄河中游潼关以上采砂量就达1.93~2.95亿吨。 所以黄河的沙不是不让开采,而是怎么有序的、按规划的、兼顾河道安全开采的问题。 沙子本身不贵!垄断经营而已! 大家好,我是专注家居和装修知识分享的家居杂坛。喜欢的就点击一下关注吧! 如果我们家里装修,就会发现会用到不少的沙子。如果把所有的沙子的费用计算起来,也是不小的一笔费用。我们的使用的沙子有哪些要求呢?是不是任何沙子都可以使用呢?家居杂坛以下面的问题为例来给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现在沙子这么贵,为何不利用黄河水里包含的大量的沙子? 关于为什么不用黄河水里包含的大量的沙子,其实这个问题就牵扯到了建筑用沙子的一个质量标准的问题。所谓建筑用沙子,就是装饰装修,建筑工程中经常使用的沙子。我们在选择建筑的沙子时首先要满足粒径的要求,其次还应该满足强度的要求,最后还应该是满足含泥量的要求。家居杂坛就从这三个方面来给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原因一】沙子的粒径要求所导致 所谓沙子的粒径的要求,就是指我们所使用的一些沙子,都是对沙子的直径有严格的要求的。在直径范围之内的沙子才可以使用,在直径范围指的外沙子是不允许使用的。具体有如下两种情况。 一、建筑用沙的要求。一、粗沙,是指沙子粒径比较大的一些沙子。粗沙的常规的粒径基本上是大于0.5mm,然后是小于0.7mm的。二、中沙。中沙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沙子,它的粒径大概是0.35mm到0.5mm之间。三是细沙。我们把直径小于0.5mm的称之为细沙。但是细纱有个下限值,就是不能够低于0.25mm。这些是建筑用沙规格的要求。 二、我们再来看黄河沙的具体情况。黄河里的沙子,由于长期有被水的侵蚀,所以黄河沙子的粒径是大小不一。而且是以特别细的一些沙子为主。如果我们抓一把黄河沙子放在手中用,风一吹都可能被吹走。所以说,这些沙的粒径基本上都是低于细沙的0.25mm的。这也不符合建筑用砂的标准。 选择建议:一、我们家里铺地面瓷砖的时候,个人建议大家选择粒径中的中沙,不要选择细沙。二、如果我们贴墙面的瓷砖可以选择细沙或者是中沙。但是此时不建议大家选择粗沙。三、如果我们调制水泥砂浆,个人建议大家选择中沙或者是粗沙,而此时不建议大家选择细沙。 【原因二】沙子的强度要求所导致 所谓沙子的强度要求,其实就是指沙子的抗压强度。例如我们把沙子用于混凝土中,就是作为混凝土中的细骨料来使用的。在承受压力的时候,沙子同样也要承受相应的压力。 一、在建筑用沙中,根据混凝土的强度不同,选择不同强度的沙子。一般分为了三个级别,也就是我们常见的Ⅰ级,Ⅱ级,Ⅲ级,级配砂石中的这些强度都是要符合要求的。 二、黄河中的沙子的强度是非常差的。这点大家可以去找到一些黄河沙来进行实验。我们把黄河沙放在地上或者是放在手中,有的用手指都有可能把他捻成粉末状的。这就是由于黄河沙长期被侵蚀时已经没有任何的强度。所以说,在强度方面黄河沙也是不能够用于建筑工程中的。 选择建议:一如果我们家里自己现场搅拌混凝土,一定要选择合格的粒径,合格强度的沙子。千万不能选择一些粉化很严重没有强度的沙子。这样制造出来的混凝土强度很低的。二、对于家庭中的铺装,如果对强度要求不高的话,可以选择强度低一些沙子。例如现在建筑建材市场上常卖的一些沙子的,都是属于强度比较低的沙子。 【原因三】砂子的含泥量的要求所导致 用于建筑工程的沙子的含有其他物质的量必须符合要求。这里所谓的含泥量就是指沙子中含有泥的比例。另外还要严格控制沙子中含有氯离子的量,也就是含盐量等等。以上都必须符合要求。 一、建筑用沙,在进入市场使用之前都是要对含泥量进行处理的。常规的方法就是过筛过水,然后冲洗,保证持含泥量符合要求才允许使用。所以如果我们购买的沙子发现里面含有很多的泥,这种沙子肯定是不合格的。不建议大家使用这种沙子。 二、黄河沙由于是属于侵蚀类的沙子,所以黄河沙中的含泥量是非常的多。大家可以购买一些行黄河沙,然后放在水中浸泡,大家就会发现谁一直都是浑浊的。我们拿水去冲洗,会冲洗很久才能把沙子干净。所以这些高含泥量的沙子肯定也不能够用于建筑中。而且清洗的成本会很高,并不是很划算的。 使用建议:如果我们家购买的沙子看着不是很干净,那么个人建议大家对这些沙子进行清洗以后再使用。二、对于不同使用部位的沙子,个人个人建议大家购买不同规格的筛网过筛。也就是先把沙子过筛,这样既能过掉其中的泥,还能过滤掉粒径大小不合格的一些沙子。 结束语 关于家里装修时,如果我们选购沙子,尽量还是要选择河沙中的中沙。这种沙子是比较适合家庭装修使用的,对于海沙、风化沙、黄河沙,如果明显看到特别的细,成粉末状,都不建议大家使用。虽然沙子看似不起眼,其实对我们家中的装修质量是影响很大的,所以大家也应该关注一下。 【个人原创,头条首发,图片源自网络侵权即删!】 本来今年打算起房子,沙价涨了而且都不卖给你,我嚓,市场行情这么好,不知道什么才能降下来!! 黄河里属于泥沙,只有通过过滤才能使用,如果大量挖沙会破坏河床,导致洪水泛滥决堤。 真实的情况大概是,黄河中下游两岸几乎全为河谷冲击地质,如果大量采砂,会造成水流下切,导致两岸崩塌毁河堤以及两侧现有农田道路防护林等。其次,无规划采砂,会造成航道隐患,通航需要规避深水、涡流、暗滩等;第三,如果水位下切,会导致沿途数量庞大的排灌站、取水口无法使用,而且采砂会加重下游河水含沙量,取水设备和一些湖泊水库等都有可能受影响。第四,黄河砂在中下游是含泥一起沉淀的,不经过加工直接用于建筑风险极高,而且经过加工会损坏下游水质。换而言之,我们的建筑用砂,其实是符合颗粒细度要求的石质沙,对于黄河淤塞最主要的泥,没有处理掉。第五,如果上游大量采砂,入海口含沙量锐减,海浪侵蚀下,渤海口海岸线有退缩的可能性,对于沿海已建成的港口、防浪和生态环境有大影响。 河沙禁止采的。因为河沙禁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机制砂代替河沙,即能有效保护环境,又能有沙用 砂石短缺的困境 根据中国砂石协会的报告,随着我国大型基础建设项目的推进,用砂速度已远大于砂石自然产生的速度,砂石短缺的问题已经愈发明显。而今年以来,湖北、河南、河北等地也都根据本省砂石储量情况颁布了禁采砂石的文件,使得砂石短缺的问题彻底暴露在大众的视角下,引起了广泛讨论。 按照合肥市的市场行情,目前每吨的价格已经由年初的40元/吨上涨至现在的130元/吨,便宜好用的沙子再也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基建成本正在发生显著变化。 那么,有着“半碗河水半碗沙”之称的黄河能否解决沙子短缺的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黄河沙质量不达标,无法做建筑材料使用 黄河的沙子是由于河水在经过黄土高原地区时由于土质松软被冲刷进入河道而成,这些沙子从西北地区到入海口的千余公里内经过河水的反复冲刷,已经变得非常细腻,直径多在0.3毫米以下,大多数甚至小于0.05毫米。 而建筑用砂的直径要求为不小于5毫米的粗砂。当砂石直径太小时,会由于摩擦力太小而导致与水泥的凝结力不够,容易松散,影响建筑的使用寿命。 黄河沙含泥量高,二次加工成本高 黄河沙内的泥土含量过高也是影响大范围使用的原因之一。 在建筑用砂标准中,砂土中含泥土杂质一般要小于3%到5%。如果砂中含泥量过大,不但会增加砌筑砂浆的水泥用量,还可能使砂浆的收缩值增大,耐久性降低,影响砌体质量。 而黄河沙中的含泥量远大于这个标准,如果不经二次加工会造成建筑物后期吸水过多而导致松垮,而对黄河沙进行二次加工(需要经过河水冲洗、筛选两个基本流程)的成本过高,这样得到的沙子成本显著增加。 黄河沙过量使用会威胁原有生态 首先,如果在黄河河道内大量采砂,有可能会导致两岸河堤崩塌,河道两侧现有的农田、道路等受到影响。 其次,在现有的状态下,黄河河道及两岸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过多采砂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势必会非常大,带来未知的生态破坏。 再次,过量采集黄河沙会导致入海口的含沙量减少,入海口河道海拔变低,有海水倒灌的可能性,这对于河口三角洲的生态环境将会是彻底的颠覆。 总之,一方面黄河沙尚达不到建筑用标准,且过量采砂会导致原有的生态遭到破坏,所以“海外进口砂石”“有规划的利用黄河沙”才是目前的应有之策。 这里是科学驿站,要了解最前沿、最权威、最有趣的科学知识,就点击关注并留言讨论哦 白垩纪末期小行星撞击地球导致地台活化,陨石坑岩浆冲击波层流里高速流动的物质转化的金属态氢离子聚合形成二氧化硅、硅氧四面体等等。 黄河沙含有大量硅氧四面体(粘土)颗粒,而且结构松散,是所谓的“风沙”;不能用于建筑! 谁给你说黄河水泥沙多……我小时候,一桶黄河水,号称半桶沙!!现在黄河水非常清澈,根本就没有什么泥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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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非法采砂案挖出9个“保护伞” 横跨9省案值过亿
横跨9省非法采砂涉案金额过亿元 湖北松滋市人民法院今天(11月27日)开庭审理郑某平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矿等罪一案。涉案10艘采砂船组成“联营船队”横跨9省,疯狂盗窃卵石、金砂等矿产品,涉案金额1.28亿元。 该案刷新长江流域多个首起案例,包括首例“联营船队”非法采砂案、首例盗采金砂案、首例跨区域家族非法采砂案、首例公职人员包庇纵容涉黑非法采矿案。2014年,郑某平拉拢被告人贺某坤等人,利用10艘采砂船组成“联营船队”,并雇佣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暴力支持,驱赶外来船只,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郑某平、贺某坤为组织、领导者,其他多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联营船队”为平台,非法采砂和销售活动从长江上游的四川、重庆到长江下游的江苏,跨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福建等9省36地市,采取打压不服从管理的采砂人员,驱赶外来采砂船只等手段非法开采卵石和金砂等矿产品417余万吨,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案件6起,致1人轻伤,多人财物受损。 这个被称为长江流域首例“联营船队”非法采砂案的具体经过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又是如何一步一步将这个黑恶势力打掉的呢?一起来回顾一下案情。 长江松滋段河道内砂石品相优良,以盛产金砂闻名,自古就是盛产水中“软黄金”之地。2014年郑某平纠集犯罪嫌疑人贺某坤等人,斥资1800万元打造了非法采砂船“华龙号”,并以此为依托,非法控制长安号、临江号等共九条采砂船,组建“联营船队”。 松滋市公安局专案民警 罗忠武:这个团伙分时段分班次到长江河道盗采砂石,日均采挖量达到1万余吨,并对采砂船收取数额不等的保护费、管理费,先后共计近80万元。 该团伙作案手段隐蔽,采取自有运输船外销、过路运输船带销和联系神秘买家购买等方式销售,非法采砂和销售活动从长江上游的四川、重庆到长江下游的江苏,几乎遍及整个长江流域。 松滋市公安局专案民警 赵青松:为垄断砂石资源和市场,该团伙纠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暴力组队,排挤外来船只,哄抬砂石价格,获取高额利润。对不服从管理的船主和举报群众进行恐吓、威胁、殴打。 公安机关侦查表明,2014年以来,该犯罪团伙实施寻衅滋事案件6起,致1人轻伤,多人财物受损。 牟取暴利 盗采金砂 究竟是什么样的利益驱动着这个号称“联营船队”的犯罪团伙利用暴力手段管理控制长江流域多地的采砂船,甚至明目张胆地拉拢腐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寻求保护伞? 一条龙运营:长江流域首例跨区域家族非法采砂案 以往长江采砂的船主们主要着眼于将砂石用作建筑材料,对金砂的价值并不了解,而犯罪嫌疑人郑某平曾从事过黄金生意,早就将目光盯准了这一片“黄金水域”。 松滋市公安局专案民警 罗忠武:我们邀请了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对该江段采样鉴定,砂石含金量平均每吨0.16克。为了利益最大化,该团伙投资200万元打造一条“洗金船”,对采挖上来的金砂进行截留,后利用汞加工提纯,制作成“水银金”出售。从福建老家邀约他的亲友加入,形成了家族式金砂采挖、提炼、运销一条龙犯罪模式。 据初步核查,两年来该团伙盗采金砂5000余吨,而生产废料水银不加处理被直接倒入长江,严重污染了长江水体。 松滋市公安局专案民警 罗忠武:这个案子一个最重要的特点,也是最大的危害就是,它对下采取暴力、软暴力维持采运销的犯罪链条,更重要的是,对上用金钱拉拢腐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长江流域首例公职人员包庇纵容涉黑非法采砂 目前,该案共挖出9名公职人员“保护伞”,这其中涉及多个相关主管部门。 松滋市公安局专案民警 武俊:该团伙以钱开路,打通港航、水政等环节,收买执法人员。邀请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入股,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等资质的情况下采砂,监管部门一些工作人员受利益驱使,纵容该团伙非法盗采,对外来的采砂船加以查处驱赶,甚至将举报人的联系方式透露给该团伙,致使举报群众受到打击报复。 2018年12月,“6·19”长江流域非法采砂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并成立专案组。荆州市公安局从“人、船、砂、资金”四条线索,推进案件侦办工作。荆州两级公安机关多警联动、合成作战,出动警力150人次跨省追缉,先后抓获47名犯罪嫌疑人。 松滋市公安局专案民警 蹇永亚:为确保证据完整, 专案组采取专班侦查和公安部网上协作平台相结合的方式,对360余艘运输船按册调查,弄清砂石去向,固定相关证据。通过调取团伙成员及密切关系人的所有银行账户,锁定该组织非法采砂收入及分红的书证,“打财断血”,斩断利益链。 目前,该案共扣押采砂船10艘、运输船4艘、洗金船1艘,冻结房产5套,合计资产8577万元。(央视记者 马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