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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包容一切!陕西被埋母亲去世前原谅儿子
11月2日,陕西“埋母案”在一审宣判,被告人马某宽获刑12年。3日,新京报记者从靖边县法院独家获悉此案相关细节。马某宽母亲因年老体弱又不慎跌倒,导致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马某宽嫌弃并产生谋害母亲想法。 今年5月2日晚,马某宽将79岁母亲推进一废弃墓坑。被救后,老人对儿子行为表示谅解。庭审时,马某宽自愿认罪悔罪。居住地所在街道办称,马某宽母亲于9月25日去世,去世前还盼着儿子回家。 原标题:陕西被埋母亲去世前原谅儿子盼回家 值班主任: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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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遛宠物,宠物随地大小便,影响环境卫生,主人该不该负责?
小区内遛狗,狗狗随地大小便,影响到小区环境卫生,英姐作为一名铲屎官,认为这样不文明的铲屎官做法实在不妥。 文明养犬,势在必行。 城市养犬,那是个人喜好,无关道德。但是,狗狗是畜生,它天生并不知道随地大小便是不文明行为,会影响到小区的环境卫生。饲主作为人类一员,理所当然,应该遵守最基本的社会规则。出门牵引,随身携带拾便器,及时清理粪便,可以带着零食引导狗狗在偏僻的草地解小便。 作为十年资深铲屎官,英姐一年四季,不论刮风下雨还是艳阳高照,雷打不动,出门牵引,携带拾便器。这已成了遛狗的标配。因为是特小型犬,总是避开人群,早晚遛遛,未配嘴罩。这多年,在小区从未因为养狗被人投诉。 家里狗狗极为配合,出门遛遛,乖巧懂事,跟着我的指令行动。我家大狗子Mary,永远不会在地面大小便,总是拉着我到最偏僻无人的地方解决。没有引导不好的狗狗,只有做人有问题的主人。 养狗无关道德,无关对错,但是,我们也当顾到不养狗之人的感受。试想一下,若是你自己出门踩狗屎,你不郁闷啊? 换位思考,我们在要求别人应该怎样的时候,我们更应该约束自己,先遵行最基本的社会规则,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味的口诛笔伐,一味的指责乱骂,不从源头抓起,恨不得杀掉天下所有狗狗,有何益处呢? 英姐以为,也恳请各位铲屎官,一起努力,从我做起,文明养犬,不打扰他人生活,不污染公共环境。和谐家园,需要我们一起打造。看好管好自家狗狗,给狗子一个幸福快乐的狗生,也让自己成为一名文明合格的铲屎官。 “小区内遛宠物,宠物随地大小便,影响环境卫生,主人该不该负责?” 宠物犬随地大小便,肯定该主人负责,且城市养犬条例里就有明确处罚,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只要主人遛狗时,在公共场所遗留宠物粪便,不及时清除,影响环境卫生的,就会受到该项处罚。 为什么现在养狗人与他人矛盾不断升级,造成很多人对狗狗在城市里与人类一起生活的状态非常厌恶? 就是因为没素质的养犬人群造成的,狗狗只要训练好、约束好,是不会给他人造成麻烦的,更不会有现在这般矛盾越发尖锐的现象。 那什么是没素质养犬行为? ① 出门遛狗不用牵引绳,造成扑人等坏习惯出现,同时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② 出门不携带铲屎工具,造成公共环境卫生污染。 ③ 出门不给宠物带嘴套,造成宠物不停吠叫,吓到怕狗人群,如:老人、小孩和孕妇。 ④ 出门遛弯不避开人群密集的区域,影响他人正常饭后散步。 ⑤ 认为自家的狗就应该被所有人接受,一旦有反驳声音就喜欢与他人争执,严重时还会出现打架斗殴的情况。 以上这些没素质养犬行为,就是最常见、最容易引发矛盾的源头,只要养犬人做好这几点,冲突的问题肯定能得到改善的。 没素质养犬人最爱说的口头禅都有哪些?听见后请及时远离这群人,不要跟没素质的人一般见识,拉低了自己的素养。 (1)“我家狗不咬人!”这句是最常听见的,可别忘了那是自己养的狗,跟他人有什么关系?狗子对他人就一定是对待主人的态度吗? (2)“一条小狗都害怕!装啥子装!”说这种话的,是很容易引起矛盾的,遇到脾气急躁的肯定会当场吵起来。 (3)“我的狗咋子你了嘛!又没咬到你,闹得那么凶!”说这样话的人属于急性子,见不得别人诋毁狗子,殊不知他这样的行为反而在给狗狗招黑。 正确文明养犬是怎样的? ♥ 出门必定给狗狗带上牵引绳和嘴套,预防狗狗扑人、吠叫的坏习惯出现。 ♥ 出门必定带好清理狗狗大小便的工具,避免污染公共环境,影响他人心情。 ♥ 自家养的宠物犬,一定会做好训练,避免狗狗有扑人、过于激动等行为出现,吓到路人。 ♥ 出门遛狗避开人口密集的区域,减少不必要的摩擦发生。 ♥ 时刻谨记自家的宠物,不一定对所有人都友善,意外往往发生在意想不到的时刻。 ♥ 不在城市内饲养禁养犬,避免烈性犬伤人事件频发,且一旦发现会处以5000-20000的罚款。 ♥ 定期给宠物洗澡、驱虫、打疫苗,保持宠物健康不仅是真正爱护的表现,更是对他人的健康负责。 ♥ 会给自家宠物办身份证,避免狗狗被强制没收处理。 不养宠物的人群,在遇到遛狗人后,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的方法。 ✔ 不要见到宠物狗就惊声尖叫,狗子的听力很发达,过于尖锐的声音会引起狗狗的反感,进而出现吠叫的行为。 ✔ 不要见到宠物狗就无理由责骂,即自己不喜欢狗,也别出口成章引起矛盾发生,大家和和睦睦才能让社会更和谐。 ✔ 不要见到宠物狗就转身奔跑,狗子都有着捕猎本能,你一跑狗子就会条件反射的跟着追,建议直接对养狗人说你怕狗,让养狗人带狗离开为佳。 ✔ 不要见到宠物狗就直接伸手触摸,毕竟每只狗子的脾性不同,不是所有的宠物犬都会亲人,务必要征得养狗人同意并协助下,才能摸摸狗狗哦! 【结束语】如何督促养狗人文明养犬,那就是举报!举报!再举报!文明养犬是养狗人的责任,做不到就不能怪相关部门没收狗子。 而不养宠物的人群也有监督义务,遇到不文明养犬人时,可以通过举报来维护自身权益,这样城市养犬的整体素质才会真正的提升起来。 同时也避免了,主人的行为让宠物来买单的情况一直发生,希望大家越来越好哦! 我是宠物达人【汪小弟】,虽然小弟养宠经验不算短,但必有疏漏之处,希望大家能多多交流,一起更好的分享养宠的经验哦! 养狗没问题,有问题的都是主人,主人应该做好清理狗狗粪便,牵好狗绳,文明养犬 如果主人自觉清理了宠物的大小便,没有影响到环境卫生,就不用对影响环境卫生而负责;如果没有清理,那这主人不配养宠物,是一个不负责的主人!我们家养了狗子,很担心因为我们的不文明养狗行为影响到旁人对狗子的看法,因此走到哪里都很自觉地清理它们的排泄物。文明养犬,从我做起! 何止小区???只要遛狗,就倡议一下,把狗屎收掉,到处都是,小孩子走路说不定就能踩到狗屎,我以前也养狗,都带纸或者找东西把狗屎收掉,现在我特别讨厌狗还有狗主人 这个应该负责的,文明养宠物爱护公共环境,做一个合格的铲屎官 1,个人量力而行,有多大的能力,时间精力就养几只宠物,切不可贪多而养,不但资金上会有所负担,精力时间上,也是够不过来照顾不好的 2,小区类遛宠物,第一个要做到不能伤害妨碍到别人,更要做到不随地大小便,就算有所发生,咋也要第一时间处理掉 3,大家自发组织共同监督指正,小事从自我做起,人人都应该学会善良,方便了别人就是方便了自己,坚决维护管理小区公共卫生,环境舒适整洁干净不脏乱差 4,小区类互帮互助,领里和谐共处,爱护猫猫狗狗,给毛孩子们一个家!但前提条件得从自身作责,小事从我做起,大事守望相助不落下一人 当然该负责。 自己养的宠物是因为自己喜欢,同时又为你带来快乐还能减压放松心情。 自己养的宠物随地便溺事件时有发生,主人理应收拾干净整洁,防止滑倒路人,污染环境卫生。狗不懂事随地便溺,人不收拾不如狗。 我自己是一位铲屎官,但是在社会上经常碰见有人厌恶狗狗。说实话,这都是因为那些不文明的铲屎官引起的。所以,为了更多人接纳毛孩子我们还是要遛狗拴绳、带嘴套,办理芯片和犬证,定期体检、铲屎! 主人必须负责呀! 我自己养了一只边牧,每天早晚各遛狗1小时左右,他也习惯在外面解决大小便问题。每次遛狗出门前都会带上捡屎的袋子,其实就是网上买的便宜的垃圾袋[捂脸][捂脸],狗狗拉屎后会第一时间用袋子装起来,然后扎紧袋子扔垃圾桶。 可是小区总有一些不负责任的铲屎官,自家狗子拉了之后不给收拾,导致草地里、路上都会有狗屎。我就踩到过好几回[笑哭][笑哭],想骂骂那些人又不敢,自己还牵着狗子呢!还有几次听到小区的人说在哪哪踩到狗屎,言语中不乏对养狗人的憎恶和深恶痛绝,每当这种时候就灰溜溜走开,想辩解又觉得无力,这毕竟是事实啊! 在这里想劝劝广大铲屎官们,一定要文明养狗,遛狗拴绳,清理狗子排泄物,管理好自家狗子不扰民。养狗人自身做好了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和宽容,减少邻里之间的矛盾! 你好 ,我是小贝pet,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如果喜欢我的答案,请给我关注和点赞。 作为一个文明的养狗人,在外面遛狗并处理它的排泄物,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带我们家狗子出去散步的时候,我基本会带遛狗三件套-牵狗绳、塑料袋和湿巾。等我们家狗子在外面拉完屎后,我会用塑料袋把屎捡起来,用湿巾擦干净地面,然后丢入垃圾桶。 你会怎么做呢?欢迎在下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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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埋母亲男子自述作案动机 网友:禽兽不如
陕西男子活埋高龄母亲持续引关注。5月7日,@紧急呼叫 从靖边县公安局了解到案件的一些细节:马某将母亲从家里拉出后一直未归,因马某曾流露出想遗弃母亲的想法,马某妻子担心老人安危决定报警。马某自述作案动机是由于母亲经常大小便失禁致家里臭烘烘,给他造成较大心理压力。 原标题:活埋母亲男子自述作案动机:不满母亲大小便失禁致家里臭烘烘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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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骨折不能保外就医 媒体批人道主义何在
河北省滦平县85岁村民李淑贤被判犯有寻衅滋事罪,获刑两年半。如今,李淑贤两次腰椎骨折,家属以“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保外就医,但是监狱方面拒绝了。 对于“八旬病妪不能保外就医”的质疑,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做出回应,承认李淑贤的确发生了自发性第十二胸椎压缩性骨折、自发性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等多次骨折,医嘱也要求“卧床静养”,但是监狱方面表示“观察其能够自主行动”,认为她尚未达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标准,也不是“生活不能自理”,所以不能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李淑贤的获罪是否与举报当地官员、越级上访相关,暂且不论,单单说说,对于这么一个风烛残年的且不属于暴力犯罪的就押人员,能否让其享受应有的法律的人道关怀? 监狱方面强调的理由是,李淑贤不属于法定的疾病范围,也不是“生活不能自理”,所以坚决不能适用保外就医。 多年前因为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漏洞过大,执行标准不明,一度成为“合法越狱”的渠道,2014年之后,国家加强了三大实质性减刑措施适用标准。 但是,哪怕是在收紧监外执行的司法文件中,也体现了对于老年在押人员的适当的人道关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014年最高法、最高检等共同制订《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其中第23条将“生活不能自理”,界定为指罪犯因患病、身体残疾或者年老体弱,日常生活行为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的情形。 “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等五项日常生活行为中有三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且经过六个月以上治疗、护理和观察,自理能力不能恢复的,可以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 《规定》还做出一个补充性规定:“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上述五项日常生活行为有一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即可视为生活不能自理。” 法定的是65岁以上可以从宽适用标准,李淑贤已经是85岁的风烛残年,又经历了一次次腰椎压缩性骨折,哪怕不是在监狱里,这个岁数的老人多少能完全满足自主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这5项的? 的确,“生活不能自理”的标准有很大主观性,也属于狱政机构的自由裁量范围。但是,合法性标准和合理性标准是判断司法行为正当性的两大维度,不可偏废。 不能将行政行为的正当性标准,拉低到仅仅是不与国家的法规硬性冲突上,哪怕司法机关本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应尊从立法本意,避免国家法律规定的人道原则因为门槛过高而变得严苛。 这一方面监狱承认,老太多年来多次骨折,甚至医生都强调“卧床静养”;一方面,却反复强调她不属于不能自主翻身、大小便以及自主行动等“法定五项标准”中的任何一项。 的确这样的自由裁量没有直接与法律抵触,但如此苛待一个85岁的服刑人员,在公众看来,还是有些不合常理,也似乎与宽严相济的法律精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