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重庆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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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介绍
重庆市大病保险是指发生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初次报销后的超过一定额度的自付费用,再由大病医保报销,那重庆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重庆通过了《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办法》明确,我市大病保险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的方式承办,所需资金每年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全市居民医保基金筹资规模、报销水平和近年大病费用发生情况来测算确定,所需资金从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或历年结余中划转,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分三段(起付标准-10万元以内、10万-20万元、20万元以上)累进补偿,分别报销40%、50%、60%。全年累计补偿大病保险待遇最高限额为20万元/人。 重庆医保中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分三段,起付标准-10万元以内报销40%,10万-20万元报销50%,20万元以上报销60%,全年最高限额为20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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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介绍
参加大病医保后,可有效避免因病致贫这种情况出现,那重庆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一般是符合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和有关限额规定的医疗费之和。 一是普通住院和特殊疾病的重大疾病门诊病人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即医保三大目录)和有关限额规定的医疗费之和。例子:一档参保居民王某2013年4月,在市内某三级医院住院,发生医疗费用37000元,其中甲类14000元,乙类药品3000、甲类诊疗项目10000元、乙类诊疗项目2000元、医用材料5000元、医用材料限额以外2000元、医保外费用3000元。上述37000元费用中,乙类药品3000×10%=300元、乙类诊疗项目2000×20%=400元、医用材料限额以外2000元和医保报销范围外费用3000元共计5700元不属于医保基金报销范围。因此,属于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为:甲类药品+乙类药品×(1-10%)+甲类项目+乙类项目×(1-20%)+医用材料限额内费用=14000+3000×90%+10000+2000×80%+3000=31300元。 二是实行单病种或定额包干结算病种发生的按单病种定额标准或定额包干病种的定额包干额结算的费用。例子:参保居民张某于2013年6月,在市内某二级医院住院,手术治疗急性单纯性阑尾炎,共发生医疗费用2500元,由于该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了单病种服务协议,其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手术定额费用为2100元,因此,属于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为2100元。 重庆医保中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一般是符合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和有关限额规定的医疗费之和;如果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了单病种服务协议,则该病种是全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