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的9岁孤女成”老赖”新闻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近日法院道歉称已经解除女孩的限制消费令,给女孩发限制消费令是错误的行为。
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对一名九岁儿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12月16日,从河南郑州金水区法院官方微博获悉,该院回应此事称,已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
“现在,我们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我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我院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
金水区法院表示,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今后工作中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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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子能不能执行?
一套房不能执行是对法律规定的误解,法院执行时是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居住权利,但并不需要保障被执行人名下有房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房产作为被执行人的大宗财产是可以执行的。对于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产的情形,如果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的变卖款钟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给被执行人的,该房屋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被执行人主张其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是其生活必须用品不能被执行的这种情况,那么申请执行人,如果能够达到上述要求,就可以要求执行房产。 简单的说就是,如果申请执行人能够为被执行人提供暂时住房的,或者同意扣除一定年份的租金的,也就是说,能够为被执行人解决生活困难的,那么就可以要求执行该房产。 但是法律虽然是这样规定的,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执行起来还是有一定困难的,所以对于执行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还要结合具体的情况。 2015年最高法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可以被执行。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往往不会被执行。这样做间接保护了债务人,也可也说是老赖,让他们逍遥法外,自古就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法律规定可以执行,实践中很少做,毕竟如果真的执行了,当事人没有房子,社会安全和谐问题就会引发,以大局着想,好多法院并不会执行,但是这样又对债权人不公平,对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是一个人很大的打击,所以希望法院能够找到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既能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也能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提高司法公信力,让民众感受到司法公正。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子如果没有其它可执行的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财产执行问题的司法解释: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子是用来养家居住的唯一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 ,冻结但不可以拍卖,所以 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一套房子无法执行人 首先,能够明确的是,可以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非常明确的规定了,被执行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仍然可以执行,但需要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 其次,现实中,遇到这种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执行起来会有些困难。被执行人不会因为法律有规定,就乖乖地的搬家离开。被执行往往以各种方式和理由阻碍法院的执行,如果法院强制清空其房屋,有可能激化矛盾,出现一些不可控的情况。总之,执行不是一蹴而就的,现实情况复杂多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被执行人名下只有—套房子能否强制执行,不可一概而论,要看以下具体情况: 1.房子的具体情况很重要。名下只有一套房子,要看该房子是住房、商业用房还是其他用途房产。是否有合法权属登记。是否属于在农村集体土地或者宅基地上建筑的住宅。是否属于不能上市交易的”小产权房”。是否已经设定抵押担保。如果是住房,还要看具体面积。也就是说,要看其是单身公寓、小套公寓还是别墅、大平层。另外,还要看作为执行依据的债权标的额究竟有多少,是否明显低于或者明显高于该房产的价值,是否已经被查封。 2.传统观点是唯一小套住房不能执行。如果是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传统规定是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并且,不得明显超过标的额查封。 3.超过生活必需的房屋可以执行。但招过生活必需的房屋,一般认为是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由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4.最新规定是符合条件的可以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又有了新的变化,如根据《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最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也就是说,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父母、子女等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或者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对唯一住房并不是不可以执行的。 5.需要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根据《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对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应当给予不少于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被执行人名下唯一的商业用房,一般可以执行。如果执行农村宅基地上住宅,条件比较严格,买受人有条件限制。如果是“小产权房”,执行的要求也相对复杂。 7.如果该住房已经被查封,法院只能轮候查封。如果先查封的债权没有满足,申请执行人或许将分文难得。如果已经被抵押,拍卖所得款项需要优先偿还已经设定抵押的债权。 8.如果该住房已经被合法出租,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租赁期限内,申请执行人将难以搬到房子里面去居住。 申请强制执行原则上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因此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的唯一住宅是不能划入执行财产的。当然,有原则就有例外,在以下四种例外情形下,被执行人的唯一住宅也能被强制执行。第一种情形是,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的成年子女已经另外成家立业的,他完全可以住在子女家里,于是可以把他的唯一住宅强制执行了。 第二种情形是,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本来有不止一套房,但他却在判决生效以后,为了逃避履行债务而把其他房产转移到别人名下。这样也能执行他的唯一住宅,即使他无家可归也是他咎由自取。 第三种情形是,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比如,被执行人的唯一住宅是所“豪宅”,那么申请执行人另外给他提供一套“贫民窟”,只要能满足他们一家的基本生存,就能申请强制执行他们家的豪宅。 第四种情形是,申请执行人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如今法律对老赖的打击力度日益加大,就连他们的唯一住宅也能执行,不得不说是给老赖们的致命一击。 你好,我是法律解忧君,您身边的法律人,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解忧君多年来一直在法院工作,从事审判与执行,致力于用老百姓的语言让大家学法懂法用法。 对于您的问题,我感觉我很有发言权,因为就在刚刚我还办理了一起唯一住房强制执行的案子。所以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唯一住房在前几年执行精神不明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为了社会的稳定,保护基本的人员,唯一住房一律不执行,但是现在随着最高院2015年颁布的关于唯一住房强制执行的下发,唯一住房能不能执行有了清晰的法律依据,答案就是可以执行了。不过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房屋的基本情况,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的住房权以及被执行人的实际能力,总之吧唯一住房现在是可以被执行的,那种唯一住房能够被执行,执行唯一住房需要注意什么,都是需要了解的,且听我一一道来。 首先,在2005年时,最高法下过文件第六条说过,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虽然可以查封,但是不得拍卖变卖抵债。基于此,很多债务人想方设法的将自己的多处房产变卖过户,使自己仅有一处房产,而在当时法院为了社会的稳定,保障公民最基本的住房,一般都是一刀切,不能执行唯一住房。 其次,随着社会和法制的进步,国家逐渐区分了唯一住房与唯一生存住房的概念,简单来说,法院方式出台的那个条文目的是好的,不过慢慢发现,有的被执行人的唯一过于豪华或者并不是生存住房了,已经成为了享受住房了。比如有的被执行人欠着高额的欠款,但是可以在市中心有套房,竟然可以住一二百平米的豪华小区,这显然是走国家法律漏洞,与订立该条文的国家政策相悖。 再次,为了针对这一乱象,国家在2015年出台了办理执行唯一住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于2015年的那部分条文的滥用及粗糙理解进行了纠正,文件大致精神是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的维持居住的房屋的或者有能力买到当地廉租房的或者在唯一住房拍卖后给你预留五年到八年的房租的,或者你经查证唯一住房前,你已经将之前的房产变卖的,符合这些情况的,自己现有的唯一住房都是可被执行的。换句话说,你住着这么大面积的房子,住着地段位置这么好的房子,你不配,现在给你找个能住的房子就行,能满足你最基本的住房要求就行,你要做的就是酱现有的房子拍卖点,以此来偿还你的债务问题。 最后呢,唯一住房能不能执行掉,参照的是什么标准呢,一般法院都会结合唯一住房的基本情况,像面积啦,地段了,装修了,面积太大能执行,地段太好能执行,装修太奢华也能执行。还要看被执行人房屋被执行了,又没没有其他的地方住,像给你预留五到八年的租金,能不能租到房子呀。子女有没有多余的房子呀等等,还要看被执行人的个人情况,像年龄啊,岁数太大,你放心没有人敢让他搬走。总之吧,唯一住房执行需要将法理与人们关怀相结合,保障各方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我是法律解忧君,喜欢解忧君的可以关注解忧君,成为粉丝后,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提问,解忧君看到后会及时回答,粉丝优先呦。欢迎大家评论点赞转发,解忧君,您身边的法律人。 唯一住房能否被执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并不一定不能执行,下面举个案例来说一说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能否被执行? 案例: 奇某因做灯具生意,2015年5月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楚某借款50万,出具了借条,约定年利息10%,借款期限半年。奇某用自己名下唯一一套住房做了抵押,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该房子价值150万。 2015年12月,还款期限已到,奇某未按时还款。楚某多次催要,奇某仍不还款,楚某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2016年4月,法院审理后判决奇某偿还楚某本金及利息55万元。 2016年6月,由于奇某未按判决书履行偿还义务,楚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奇某的抵押房屋。奇某以该房屋系其唯一住房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经查奇某儿子拥有二套住房,一套110平方米,另一套80平方米,完全可以维持奇某的正常生活。法院是否应该执行奇某的抵押的房产? 唯一住房可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由此可见,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保障的是被执行人的居住权,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权。本案中奇某的儿子有两套住房,且对奇某有赡养义务,符合《规定》所明确的执行条件。因此,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奇某的执行异议。在给予奇某一定的宽限期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对于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如果该处房产是其以及家人维持生活所必需的房子,那么就只能查封,不能拍卖或者变卖、抵押。但是如果该处房产价格较高,执行该处房产后,被执行人仍有能力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条件那么就可以执行。也就是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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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银行的职员被开除,他的社保法院能执行吗?
没有什么是法院不能执行的,除非是国有的保护成分(如:社保基金,但不是个人社保帐户呵)!经常摆乌龙也属正常。 社保基金是不能被执行的 社保又不是个人资产,法院怎么执行 社保资金不会被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正文明确指出: 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因此,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 各地人民法院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纠正。 如果一方欠钱不还,经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发现除了社保账户上的钱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也不能对社保账户上的钱“动手”。因为社会保险基金是人们的“保命钱”,其提取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所以不能轻易使用。 扩展资料: 虽然社保资金不能被执行,但养老金则可以被执行。 最高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 一、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三、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应当注意向社会保障机构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法律规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绝协助的,可以依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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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实用年金现值计算器推荐
如果觉得年金现值计算公式过于复杂,那么也没有关系,这里推荐两个非常实用的年金现值计算器,通过相关数据查询或输入数值即可得到准确的答案,操作起来十分方便。 第一个值得推荐的年金现值计算器就是在我们常用的excel表格上操作,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一、录入数据。PV的计算需要三个变量,分别是每期现金流(即年金数额)、期数(可为日、月、季、年)、利率(可为日、月、季、年)。如图所示,年金数额为200,期数为5,利率为10%。二、调用公式。在excel的菜单栏可以调用“公式”,选择“财务”公式,在下拉列表中选中PV项,即可弹出录入数据的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三、录入公式之利率。点击Rate栏右侧的小图标,即可录入数据10%。当然也可直接在栏目中输入“E2”。四、录入公式之期限。点击Nper栏右侧的小图标,即可录入数据5。当然也可直接在栏目中输入“D2”。五、录入公式之年金数额。点击Pmt栏右侧的小图标,即可录入数据200。当然也可直接在栏目中输入“C2”。全部录入完毕后,点击确定即可。 第二个非常实用的年金现值计算器就是利用我们常见的普通计算器来进行计算,操作方法是:拿出你的计算器,随便输入一个数字,比如2,然后按一下乘号键,再按一下等号键,是否变成了4?再按一下等号键则变成了8,再按一下等号键……同样输入2,然后按一下除号键,再按一下等号键,是否变成了0.5?再按一下等号键则变成了0.25,再按一下等号键……若能通过上面的测试,则说明你的计算器具有这样的功能,并且可以因此得出一个规律:一、任何数的n次方,等于“按一下乘号,再按n-1次等号;二、任何数的-n次方,等于“按一次除号,再按n次等号”。下面则是水到渠成的事了:比如1、计算复利终值系数,假设年利率为16.68%,期间为10年,等于“输入1.1668,按一下乘号,再按9次等号”即可得;2、计算复利现值系数,假设年利率为8%,期间为5,等于“输入1.08,按一下除号,再按5次等号”即可得。上面的计算方法为年金系数的计算打下了基础:1、计算年金终值系数。年金的终值系数等于:比如年利率为5%,5年期的年金终值系数等于“输入1.05,按一下乘号,按4次等号,减1,除以0.05”即可得。在此基础上“再按一下除号,再按一下等号”可以得到偿债基金系数,因为偿债基金系数是年金终值系数的倒数。 以上为您推荐的是两种非常实用的年金现值计算器,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方便与否来选择运用。当然,主动掌握必备的年金保险计算常识是不错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法,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提醒自己,选对投保平台,来小编购买年金保险不仅操作方便,专业度高,而且在后期发生理赔事故时,我们还提供全程协助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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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2000-3000如何生活?
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讲,每月到手工资两三千元都是正常的。单纯来说,每一个家庭只要节俭一点,足够应对基本消费支出了。国家将我们的居民消费支出划分为八大类。 1、食品烟酒消费支出是最重要的一项,差不多占全部消费总额的30%,对于绝大多数家庭,这是最主要的支出。一个家庭每月500~600元就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支出了。当然这类消费上不封顶,有的富豪家庭在这类消费支出一个月能花几十万呢。 2、衣着消费支出,对于很多人影响不大。大多数人并不是经常买衣服,每人每月100元的支出绰绰有余,一个家庭差不多300年左右。 3、居住消费支出,对于很多家庭可能最重要的是物业、水电煤气了,节省的家庭一月花不了100元,但多数家庭每月还得200元左右。不过,对于北方家庭冬季取暖费是必不可少的,可能平均到每月里还需要200~300元。 4、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主要是指家具、生活日常护理用品、家政服务类,多数家庭实际上每月花费不到100元。 5、交通通讯费用消费支出,对于很多人来讲,就是日常的交通费和电话费,对于老年家庭这部分支出甚至可以是0,对于年轻人家庭每月可以达到五六百元。可以按照300元每月作为平均计算。 6、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同样不同类型的家庭消费支出并不相同,有的家庭是0,有的家庭可以达到几百元,差不多平均每月200元。如果有孩子各种学习辅导费用花钱就多了。 7、医疗保健及消费支出,年轻人家庭支出比较少,老年人家庭支出略微多一些。但是遇到一些重大疾病,可能就临时性的花费很多。记得过去孩子得个感冒去医院看病,一下子花费七八百元都非常正常。平均每个家庭每月200元左右。 8、其他用品及服务,主要包括一些美容美发、奢侈品消费、保险金融服务等等,可能每个家庭每月也就100元左右吧。 按照上述消费类别计算,平均一月2300元左右就可以了。实际上如果省着点支出的话,每月1000元都可以,但是遇上大项支出就需要动用储蓄了。所以,家庭一般要准备3~6个月日常支出的风险准备金,防止一些突发性的问题。 实际上钱多少都花得了,但是人的身体只有一个,人们最重要的还是家庭。满足当下,不断前进,才是好的。 这个问题瞬间让我想到了当初18岁刚来广州的日子,当时收入就是这个范围内。 记得那是五六年前,18岁的我高中毕业,二本学费太高,单亲家庭压力太大,就自己跑到广州工作。 自己一个人,就带了两千块钱,还是找一个非常好的同学借的,在岗顶城中村租了一个小单间,那时是400,因为没有空调热水器什么的,只押一付一,根据地就这样解决了。 我从小是在韶关周边的农村长大的,吃饭一直都是母亲做饭,在家吃,上高中开始住校后,就是在学校饭堂吃。 出来外面之后才知道,原来在外面吃饭也有便宜的,并不是每餐都要一两百,那些餐馆也有自己吃的起的饭菜,一般叫“快餐”所以当时每天不是10块钱的隆江猪脚饭就是9块钱的汤饭,还觉得很好吃,划算,当时感觉比学校的还划算,之前在韶关从来没在外面的餐馆吃过饭(除了家长带着去宴席)。 当时还是比较有想法的,高中毕业出来,觉得自己应该要有个一技之长,在网上了解到一家培训机构,学C++的。可以先学习,成功推荐就业后再还学费。 当时年轻啊,哪里知道外面的套路这么多。培训机构给安排了个小额贷款。第一年每个月只还500利息,第二年开始,每个月还2300本金,想着只学一年。第二年开始工作,也不怕每个月还2300。就接受了。。18岁的我就这样接触了人生中的第一笔贷款,真的坑,推荐就业什么的,都是说的好听。 当时一直没找家里拿过钱,每天早上到培训机构学习,下午到晚上就到肯德基兼职,硬生生靠兼职每个月差不多把工时上爆,时每个月规定不能超过200小时。 不管是后厨刷盘子,还是厨房裹鸡炸鸡翅,餐厅收盘子搞卫生,哪里缺人就干哪里,真的是非常怕连房租都交不起。 每个月靠兼职,收入也就2500-3000的样子,记得一小时应该是12元,500还贷款。水电加房租也差不多500.每天的吃喝控制在了25元以内,偶尔还去看一场电影。就没其它娱乐活动了。。 也够自己用,硬生生撑过了接触社会以来收入最低的一段 时间。现在想来,当时好像也没觉得怎么辛苦。存钱换了同学之后,甚至还存了2400块钱买了台二手笔记本电脑。。。 也就是在段时间,我知道了,学历真的很重要,有些时候并不是努力就可以的了。当时从普通服务员当了培训员,再想往上升职储备经理,却是要大专以上学历,硬性要求。 所以第二年,每月还2300的时候。学校推荐的就业岗,每个月2500试用期,转正3000,我算了下,在每月还2300的情况下,要凉。。 最后选择了在电脑城做销售,底薪2200+提成。面子薄的我,在环境的熏陶下,渐渐的也敢离着电脑城大门四五十米就喊起来“联想电脑,联想电脑”。。。当时必须要提前喊,要不然给同事先喊了,客户进店做成的单,就算第一个发现客户的同事,真的是全天都紧绷着神经,到处张望,以便能及时发现出现在自己视线范围内的客户。(只能在自己门店内,喊客,跑出去拉客户的话,其它门店会投诉。) 在电脑城也是做了一年,平均收入应该是五千多六千的样子,才撑过了还贷的一年。 一讲自己的事就停不下来了。。希望我的经历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哪怕只有一丢丢的参考价值也好。 当然了,如果是在三四线城市,自己做饭的话,一个人其实也是可以过好的,问题就是不能有太多的,需要花费金钱的娱乐活动了。 如果不是一个人,结婚了的话,就真的难,我还没结婚都不敢想。。 月薪2000-3000如何生活? 现如今的消费水平,我想不管生活在几线城市都是一个紧巴巴的数字,那么换一种花钱方式未必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1、可以办一张信用卡,当然我不是推销卡,也不是让你透支,而是用信用卡消费在很多商场里是你在参加完商场的全部优惠活动后,银行给的额外优惠,每次至少可以又减去50—100元。去吃饭很多信用卡是可以打折的,普遍会是8.5折,有的甚至是5折,这样又省了不少呦。最后信用卡是有积分的,可以兑换东西,我就用信用卡的积分兑换了腾讯视频的会员,可以美美的追剧啦! 2、在经常购物的商场办一张会员卡,商场的会员卡也是有积分的,年底一次性兑换积分是可以当现金花的,去年我在一个商场就兑换了480元。商场的会员卡也是可以免费停车的,虽然每次只有2小时,但一次也省掉12元呦! 3、办一张公交车卡,坐公交是可以打5折的,骑公交自行车在一小时内是免费的,虽然现在有很多共享单车,但那些都要付钱,所以公交的自行车还是可以更省一些。 4、在网上购物可以在类似于双11,618这类活动力度大时多买点生活必须品,比如卫生纸、洗发水、毛巾等。也可以和同事拼单,现在商家在购物时经常会出2件8折,3件7折,5件5折的活动,自己买不了那么多,和同事拼单大家都有优惠。 5、办一个手机卡,手机卡可以绑个副卡,再和家里的网络绑定,只需要交一份话费,却使用了两个人,家里还有了wify。 6、去很多地方喝东西都是可以续杯的,你可以去必胜客点一份自己爱喝的柠檬红茶喝上一下午,只要你不走他是会一直续杯的。 7、现在有很多刷手机就能赚钱的软件,反正是会看手机的,多下载几个这样的软件也可以补充一下你的钱包呦! 用一些省钱的小敲门收入少也可以不错的生活呦! 苟且的生活。一个人2000-3000工资普遍存在于东北三线国企,刚参加工作的小青年,1800工资。身份标识是东北地区最落后的表现,公务员、参公、事业编、比照事业、央企、国企、省市属国企,政企合一,全中国最把身份当回事的区域,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普遍存在,很多地方,同一间办公室的两三个人,可能是三种工资待遇,身份的差别导致月收入相差几百甚至1000多元。 月薪2000-3000元,趁早辞职吧。如果想过得好点,早点离开低薪的地方。或者你能吃苦,再兼职一个工作。 假设在济南月薪2000-3000要如何生活呢? 以我的个人经验来看,如果平均月薪可以达到2500,其实在济南生活下去还是没有问题的。人么要知足常乐。虽然有点拮据,但是身体健康,父母身体没有大问题,节约一点还是足够的!你需要接受现实然后努力拼搏! 我来给大家计算下应该如何安排支出: 1、大约500在稍微远一点的地方和别人合租个房子,自己住其中一间就好了; 2、在济南早饭大概5元,午饭和晚饭比如在超意兴之类的地方吃大概两顿饭25元一个月合计大约900元; 3、交通费、通讯费、周末偶尔和同学朋友聚个餐,加上乱七八糟的杂费,节约一些大概700元 4、每个月大概结余300元,来个基金定投,钱多钱少都需要理理财,你不理财,财不理你; 5、如果想要生活的好一点,你也很简单呀,努力工作,提高自己的收入,找个对象,两个人一起奋斗吧 有份稳定的收入,那就更加努力的工作吧,人不可能一直都是2500左右的工资的,大家怎么认为呢 谢谢邀请。 首先说说如果是我选择了月薪2000-3000的工作的原因:1、工作很闲,不想奋斗了;2、离家近,可以顾家。我不是个会赚钱的人,上着普通的班,但就我个人而言,养活自己的情况下,一个月2000-3000的工资是不能给我带来安全感的。 那2000-3000的月薪,该如何生活。这里要分很多种情况讨论(这里,只讨论自己养自己的情况,不讨论家里接济和照顾家庭的问题): 1、要不要租房? 2、要不要定期存款,给自己一个安全感? 那下面一起讨论这四种情况,月薪2000-3000该如何生活: ①既不需要租房也不需要存款 恭喜你,有个温暖的港湾。那么工资可以全部用来吃喝玩乐,衣食住行。 ②需要存款不需要租房 这里则需要给自己定个小目标,比如一个月存1000或多少金额。那吃喝玩乐的水准就降低了,但是足够生活了,可以说依然很美滋滋。 ③需要租房不需要存款 除去租房的费用(房租因地而异),假如房租500,剩下的工资用来是吃喝玩乐,1500-2500,但还是要节约一点,因为不节制的话,还是远远超支。 ④需要租房也需要存款 除去租房的费用,500,再给自己定个小目标存钱500-1000,那剩下1000-1500的开支,需要在吃穿上节约,比如不买衣服不出去下馆子,自己做饭。 以上是我就月薪2000-3000如何生活的一点看法。 但还是祝你能跳出这个框框,找个更好的工作,加油! 这个问题很现实。 本人刚好就是月薪2000多一点的人,坐标一个三四线的农业城市。 实话实说,虽然真相其实有点残酷。 猪肉价格十块以下的时候,我家一日三餐还能至少有一顿吃上肉,一个月吃上一两次排骨汤。然而,自去年猪肉价格疯涨以后,我家十几天可能吃不上一顿肉。 有一个三岁的儿子,自出生后很少买新衣服,都是别人给的旧衣服,娃打小也不吃奶粉,又省了一大笔钱。 即便是这样,一年的工资也只勉强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这就是月薪2000到3000的人的真实生活。 大家好,我是青蛙,我来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要问月薪2000-3000元如何生活?可能一百个人有一百种答案,因为不同地区、不同物价、不同的消费习惯、不同的生活背景决定了同样的钱能过出不一样的生活。因此回答您这个问题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 一、你所在的地方。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工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有较大差异,参考《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9》给出的数据,2019年全国在岗职工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750元,44个主要城市中,排名第一的北京市为10910元,排名最后的哈尔滨为6266元。2000-3000元的月薪达不到平均水平。 从今年一季度31个省份人均消费数据看,排名第一的上海人均花费10410元,排名最后的西藏人均花费3022元,由此可看,各省之间的消费差距还是很大的。 同样的工资收入水平,在不同地区能享受到的生活有天壤之别,在北京3000元收入基本就是噩梦,可能住在地下室,吃着路边摊,糊口都难。而在北方某小县城,3000元收入你可能过的还算比较滋润,没事了还能小资一把。 二、消费习惯。这是决定你这3000块钱工资是否够花的关键,有的人花钱大手大脚,一个月拿10000万块照样是月光族,有的人勤俭持家每个月3000块钱照样能够把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这里面就存在一个合理支配开支的问题。 青蛙生活在西北二线城市兰州,说是二线其实是基本是二线的物价三线的收入,为了回答问题,我今天专门咨询了单位一个聘用小姑娘,看看她每月是如何支配收入的。 小姑娘是国内211大学毕业,招聘入职一年左右,去除五险一金后,工资福利到手差不多3000块钱左右。开支情况如下: 租房800元。因为单位没有宿舍,小姑娘选择了与人合租,考虑安全和交通方便,他租住在地铁沿线的一个小区,两室一厅,环境尚可。建议刚入职的年轻人,租房支出不要超过月收入的三分之一,这样是比较合理的,高了影响其他支出,低了可能也不够安全,基本的生活保障也难保证,特别是小姑娘,安全第一。 日常消费600元。兰州日常情况下如果在外就餐,基本上早餐3元、午餐15元、晚餐12元,如果都在外就餐600元肯定是不够的,不过小姑娘比较会生活,基本都是自己做,中餐会在头一天的晚上做好,到单位后加热,这样每月600元还能时不时的改善一下生活,不但增加了生活的情趣,还节约了开支。 固定开支550元。包含电话费网费100元,合租水电费均摊150元,化妆品卫生用品等300元。 着装开支500元。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特别是未婚的小姑娘,因为收入不高,小姑娘基本不买名牌,一般是按季节网购,这样能省不少。 人际交往500元。有人的地方就有人情世故,每月小姑娘也会和同学、朋友吃吃饭、看看电影,当然一般他们年轻人都是AA制,还有就是婚丧嫁娶等人情也少不了。 这么算下来,小姑娘基本上每月3000元的工资所剩无几,这还是在没有意外开支的情况下,毕竟年轻人每年还想着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外出旅游每个几千块现在连机票火车票都不够。 三、总结。3000元的工资对于独自在城市打拼的人来说生活起来还是比较艰难的,因为这个工资最多维持生存。 所以建议刚入职时间不长,工资水平正处于起步阶段的年轻人,奢侈的生活想一想就行了,生活还是要脚踏实地,毕竟大多数人都是这么一步步走过来的,保持好自己的心态,丢掉不切合实际的想法和超过自己收入水平的消费习惯,不过分攀比,合理开支,适当的做一些投资或者兼职正增加一些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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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的人犯了必死无疑的罪,还要经过审判而不是直接执行死刑?
为什么有的人犯了必死无疑的罪,还要经过审判而不是直接执行死刑? 这个问题本身是有问题的。犯了必死无疑的罪,谁认定的?他有无权利认定?有证据吗?证据靠谱吗? 先举两个例子。 1、李久明案。 2002年7月,某监狱转业干部郭某和妻子唐某被入室蒙面歹徒刺成重伤,凶手逃走。时任该监狱民警李久明(二级警督)因与唐某的妹妹曾有暧昧关系,被办案部门列为疑凶。在李的住处,办案人员还搜出一把钢珠枪。不久,李久明被刑拘。在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下,李久明被迫编造了杀人经过。8月李被逮捕。次年6月,检方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李提起公诉。11月,唐山市中院一审判处李死缓,附带民事赔偿10万元,李提出上诉。第三年8月,河北省高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随后不久,本案真凶在温州落网供述了整个作案过程。同11月28日,李久明被无罪释放。 2、呼格吉勒图案。 1996年4月,呼市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公安机关认定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是凶手 ;5月23日,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5年10月23日,死刑犯赵志红承认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其死刑被临时叫停,内蒙古司法机构复核此案。2014年11月20日,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并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对被告人赵志红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7月30日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 以上两个案例说明:不坚持疑罪从无、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冤案如影随形,随时会危及到每一个人。 回到本替主题:为什么有的人犯了必死无疑的罪,还要经过审判而不是直接执行死刑? 所谓犯了必死无疑的罪,只是个别人的主观认识,到底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全部排除合理的怀疑,都需要经过庭审程序对涉案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严格的甄别,既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尤其是对于一些重罪,一旦形成错案,当事人的生命就会终止,无可挽回,所以应当更为慎重一些。 法律程序必须要走吗,明知是死刑拉出去枪毙不合法律程序的,要人证物证时间地点动机审理的一清二楚,让罪犯心服口服,上报最高法院批复才执行枪毙。 这个问题可以反问一下,没有经过审判,你怎么知道这个人犯的是必死无疑的罪? 对一个被告人处以刑罚,首先要审查的是他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这需要通过各种证据来证明。比如杀人罪:其中必备证据之一:死亡鉴定报告。死亡鉴定报告证明被害者已经死亡,其死亡原因是什么,由此可以考察其死亡原因与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之间有何种联系。 法庭审理就是审查死亡鉴定报告是不是真实的,犯罪行为是不是被告人实施的,以及两者之间的关联性。不予审查,怎么知道其中的联系呢? 法庭庭审还要解决适用法律的问题,比如:应该适用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还是应该适用故意伤害罪的规定,等等。 法庭审理还要解决非法证据的问题。关键证据是非法得到的,就不能被采纳,否则就会出现冤假错案。 所以,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审判任何人都不能被确定为有罪,并将其作为原则贯彻执行。 非常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基本理念,只有法院作为司法裁判机关,拥有对于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的权利,其他任何机关非经法定审判程序的,都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 其次,刑事案件是有一套法律规定的程序的,公安、检察、法院在其中各司其职。公安机关负责在侦查阶段进行证据收集,获得犯罪嫌疑人口供以及证人证言;检察机关负责对于相关卷宗进行整理,界定罪与非罪及审查起诉和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公诉。法院则在开庭审理过程当中,经控辩双方充分质证、辩论后,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做出罪与非罪的最终定罪量刑。 最后,我国作为成文法国家,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确立了我国公检法独立且协同办案的基本流程和基本理念,无论是怎样的舆论还是其他因素,都不能影响正常的公平、公正的审判制度。 你这是朴素的提问,思维还没有进到现代法治社会的法话思维,停留在过去我国刑民合一,县太爷就可决人生死的时代,所以,你问了这样的问题。 封建时代或者清朝以前,我国的法律诸刑合一,不分什么刑法、民法、行政法。官老爷既是地方上的父母官,又是最高审判官,一切诉争、犯罪行为都归官老爷审断。因此,我们看到电影、电视剧中官老爷一拍惊堂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把杀人犯Xxx拉出去砍了”,但这毕竟是演戏,就是在封建社会,杀人也还要会审,不是戏中演的那样。 现代法治社会更是提出,末经法院审判,对任何人不能做有罪处罚即所谓的“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即使是对穷凶极恶、丧心病狂、死有余辜的罪恶极大的犯罪分子,未经法院审判,我们也不能对其课以刑罚或者处以极刑。这体现了现代社会尊重人权,尊重法治的现代精神。 因此,有的人在你看来,犯了必死的罪,也不能不经审判拉出去毙了,这是现代社会法治精神的要求。 任何人未经法院审判不得定罪量刑,定罪量刑是法院的职能,在我国任何其他公权部门不具有这个职能。在犯罪行为人未上法庭之前,只能称之为犯罪嫌疑人;上了法庭,称为被告人;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如果该人被法院认定有罪,那么此人就是罪犯。回到该问题,在普通民众看来,有的人的行为属于罪大恶极,必死无疑,但普通民众的观点和法律上对此的评价可能不尽一致。这就需要公诉部门搜集行为人有罪的证据,事实到法庭一一呈现,而行为人的辩护人需要对此提出罪轻甚至无罪的情节、证据和意见,质疑公共部门搜集案件证据事实的合法性,法官根据控辩双方的意见和建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居中裁判。 该问中提到的必死无疑罪应属于重大犯罪,这种案件判死刑立即执行,一般要经过中院一审、高院二审、最高院复核这三道程序,而且是慎之又慎的。不经审判直接执行死刑是对生命权的不尊重,而且和现代司法文明相冲突。 这个问题挺有意思的,第一什么是必死无疑?第二审判和执行? 我们先来看看第一个问题,你,你所说的必死无疑我理解的是。1杀人犯切性质恶劣对社会危害极大。2贩毒。(结合具体犯罪情节量刑,最高死刑)。3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数额特别巨大切必须执行死刑的。只要犯了以上罪行基本可以使用死刑。现在世界上还多国家都取消了死刑,保留死刑的国家已经很少了,这主要是根据每个国家的国情来决定是否保留死刑,我们国家是少有保留死刑的国家。 第二个问题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对任何的犯罪都要经过法律的审判程序,不论你罪轻罪重,都是必须要走的法律程序,当一个人犯了刑事案,是要经过公安侦查,证据收集,当证据确凿,公安机关会把案件交由检察机关,有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诉至法院,有法院进行公开和不公开审理,依法判处相应的无罪、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所以说人即使犯了死罪,我们也不能不经过法院审判而把他打死,如果把他打死了那么打死他的人就犯了故意杀人罪了,即使是在看到罪犯在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时我们进行制止时也会存在正当防卫和防卫问题的。不过我们国家对死刑使用上还是慎之又慎,一般要经过一审宣判,二审复核最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可立即执行。 谢谢邀请! 首先,既然要执行,谁执行?群众去执行?不可能。 既然是法警,那法警需要事先听命令的,听谁的命令?难道听群众的命令?不可能。 那就是听最高法的命令。那最高法凭什么要发布这样一个命令,要别人死?难道最高法听群众的意见,群众要他死就起?群众有那么大的面子?不可能。 那就是听犯人所在的省高院的意见,而省高院每天事情多了去了,他怎么可能是个案子就关注?那不是会忙死!所以它就需要下面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来挑选能够够档次的案子,让我高院关注的。 既然中级人民法院需要挑选够档次的案子到高院,那凭什么你群众认为这个人罪大恶极我就说他够档次?不可能。 所以中院需要多审查审查,看看他到底够不够档次,如果不够档次的丢上去了,人家高院的说这个人不够档次,那谁负责?你群众来负责?开玩笑,这黑锅肯定不背呀。 所以,刑事审判的严谨是至关重要的必要的,因为这样才能避免冤假错案,不管对方舆论上有多穷凶极恶,没有经过调查,没有经过审判,它都可能是冤枉的,那胡乱就枪毙,不是要6月飞雪? 所以,严格挑选够档次的,精益求精,十分重要。 OK!喜欢可以点赞关注,一定要关注哟!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事案件需要经过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才能最终由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死刑还需要最高院核准,才能执行死刑。 我们朴素的观念认为,一个人只要被公安抓了,那一定是有罪的,特别是一些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暴力犯罪,如果被公安抓了,那恨不得马上被枪毙的好。但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在他的观念里绝对不会、也不能有这样的观念。 任何犯罪,只有在有一定的证据证明是某人所为的前提下,才有抓捕此人的可能。任何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只能是嫌疑人,在经过法院审理并被定罪之前,都只能假设他是无辜的。任何经手此案的办案人员,从侦查到起诉到最后的定罪,都要在证据的指引下来对嫌疑人进行定位。 司法的正义不仅是实体的正义,还要有程序的正义。程序的正义就是要保证嫌疑人的所有合法权利得到充分的行使。首要的就是从侦查到起诉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要在刑事诉讼法的规范内进行,都必须保证嫌疑人有充足的自我辩护权利,他只有自证清白的权利,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即使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某一案件是某一人所为,但如果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来予以证明就难以对某人定罪。这不是在纵容犯罪,而是在保障我们每一个人不被无辜陷害的权利,使我们每一个人获得安全感的有效程序保障。这是法治进步的变现。 回到实践中来,我们可以清楚地看清这种思想对我们个人安全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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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昆明最近摇号领消费券这件事,你怎么看?
昆明最近为刺激市民消费,开展了领消费券的活动,但领消费券的前提是要参与摇号。 有人就认为这种便民利民的事为什么不弄得简单一点,连消费券都需要摇号,有什么意义?而且也有人认为领取注册流程太麻烦了,谁会愿意为一个还没尝鲜过的、未知的券这么折腾。 不过,最近朋友圈里大多数人都领到了消费券,可能是参与人数少,也或者官方释放的数量较多,中奖几率大。 至于消费券怎么花?花到哪?可以点进去领券页面,出示消费券页面给商家即可。目前入驻的商家也渐渐多了起来,比如餐饮类中大家熟悉的嘉华、外婆味道、福照楼等,旅游类有融创乐园雪世界、石林冰雪海洋世界、石林风景区以及各类酒店,体育类有恒大养生谷(马术、足球)、各大体育中心以及健身中心。 消费券截至5月30号,时间长达一个月,既然领到了,那就做到物有所值,在有效时间内消耗,既为自己省了一笔钱,又能提振昆明消费信心,也算是为昆明GDP做贡献吧~ 不过对于摇号一事并不以为奇了,因为毕竟前段时间口罩都需要摇号,殊不知以后还有什么新鲜的东西也需要摇号呢? 这是市政府送给广大市民的礼物,个人觉得非常地好,为政府点赞?!4月底,收到短信通知,下载办事通App,就照办了,然后是实名认证,然后是参与报名,第二天就收到短信,提示抽中消费券,一张旅游消费卷劵,面值100元,一张歺饮消费劵,面值50元,然后查了一下怎么用,歺饮消费劵比较实惠,嘉华糕点,这么得人心的店铺也在其中,然后,五一就去用了,非常好,嘉华当天的糕点被一抢而空,人气非常火爆。还抽中了一张面值100元的旅游劵,查询了一下,融创文旅可以用,过来后,在街里上仔细看,文创水世界、雪世界都可以用,5.2号这一天,这两个地方都是人气爆棚的,许多带孩子的家庭都在排队,又在街上仔细找了找,居然有一家眼镜店可以用旅游券,果断进去把它用了。谢谢政府!谢谢商家!这个活动非常好?! 漂亮的文旅城 人气旺盛,风景如画的文旅城 可使用消费券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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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属于几线城市,为什么有人说消费这么高?
贵阳是二线城市,不管左喷子怎么喷,它也不是一线城市,不管右喷子怎么喷,它也不是三线城市。 消费也不高,就是二线消费。我们都知道薄利多销,非必须消费的产品走的都是这个路子,在北京一个最大瓶子的可乐,3块多一瓶。在贵阳5块多,到县城9块12块一瓶。 为什么呢因为人多阿,同为二线城市,贵阳消费更高的是为什么呢,贵阳人少阿,460多万人,要分摊同级别消费,平均就要高一点。 必要消费的,就非常低了,贵阳8-10元就可以吃碗牛肉粉了。在北京18起,香港50。 房价也是一样的,北京两千来万人,贵阳460万,贵阳房价1-2万元一平,北京5-10万一平。都是人决定的。 人比贵阳少的二线,消费就高于贵阳,人比贵阳多的二线,消费就少一些,比例都是对等的。 还有就是外来人员,说贵阳消费高就是这个原因了。同一个流动人员,当他去北京买个可乐,3块多,可到了贵阳就是5块多了,对比后就得出,贵阳消费比北京的高。一个二线城市消费比一线还高,虽然在他们村是12块一瓶,但不是必须消费的。所以,他还是觉得贵阳消费比他老家高。 其实,并不高,都在人口比例的精准控制中。就消费总量来说,还是偏低的。所以,收入也是偏低的。 贵阳这座城市,消费为一线,相关机构划分为二线,贵阳人自我感觉为三线,网络喷子口中为世界一线。 去年、前年在相关机构划出的中国城市划分中,将贵阳划分为二线城市。 我在贵阳生活这么些年,再加上最近对贵阳有那么些微微研究,我觉得贵阳还算不上二线,可以算一个比较强的三线城市,这样的定位更合适一些。 贵阳作为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省份的省会城市,其发展也是比较落后的,也就是最近几年有了比较快速的发展,在这种快速的发展下,很多媒体会报道有关贵阳的一些事件,比如经常说贵阳的大数据产业、旅游产业,说贵阳经济增速在省会城市排名第一之类的,所以贵阳在网络上有了一点点知名度和曝光率,再加上部分人对这些报告的过度解读,使得有些人对贵阳非常没有好感,看到贵阳就开喷。 讲起来贵阳也挺不容易的。贵州本来就是一个欠发达省份,即使贵阳是作为省会,也是难以发展,没有资金、没有资源,也没有基础产业支持,就算想吸点周边城市的血来发展,也只能选择安顺、黔南这些经济更弱的穷小弟,寥寥无几。 好不容易找到旅游产业、大数据产业这种适合贵阳发展的道路,然后又是各种质疑,网络上各种招黑甚至开喷。 贵阳的消费算是比较高的,给我的感触确实可以和一线城市的部分消费相提并论。不过在电子商务和物流运输业这么发达的今天,物价这一块也会慢慢趋于平衡,各个城市的消费将趋于统一。 研精致思,求个关注( ̄▽ ̄~) 贵阳本地居民,说几句实在话,大概是从2010年开始,贵阳的城镇化进程,就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记得大概是在2009年的时候,看到一个数字,2009年贵阳全市年末总人口(常住半年及以上)为396.79万人,到现在2019年,刚好十年,而2018年,贵阳全市年末常住人口488.19万人,差不多在十年之间,增加了90多万人,如果算下来,每年平均下来,差不多是10万人口的增量。 △不少人在贵阳安家置业 10万人是什么概念?假设每个人,在贵阳生存下来的成本,每月就按照最低的3000块来算(800住,1500吃,700用于其他开销),一年开销按照3.6万块算,那么10万人,一年的开销起码是3600000000元,数得清多少个0吗? 虽然贵阳没有太大太出名的那种污染很重的重工业,但是仅仅凭这么多人口增量的一个社会消费,光是这么多人口的衣食住行方面,能够撑起的市场,就是不小的,更何况,还有房地产和基建等投资拉动。 尤其是近几年,如果在贵阳买房是在2017年以前买房的,那么可以说,还是分享了一部分这个城市的发展红利了的,从2016年到2018年,贵阳的房价“洼地”,吸引了不少外来的人口和资本,也让这座城市的经济实力和增速在全国名列前茅。 △观山湖如火如荼的建设 很多人说,贵阳的消费高,其实,如果真正对比高消费的城市,比如北京、深圳等,光是居住这一项成本,就能秒杀贵阳很多倍了,现在贵阳市中心花果园这种核心和人气热闹的地段,相当于在北京三里屯、成都太古里、深圳福田、上海外滩这些网红地段,一个单间,在贵阳可能只需要1000~13000左右,然而,如果是在其他真正的高消费城市,可能4000+每个月的居住成本都不一定住得下来。 可以说,贵阳之所以让人感觉消费高,可能是因为居住成本低廉,一对比,把吃喝等消费的价格就显得高了,如果说,居住成本提高到北上广深这种水平,那么吃喝玩乐这点消费,其实真不算什么。 △贵阳旺盛的夜经济 不少人都有这样的心理:如果你的居住成本也就是房租每个月才800块,或者1000块,那么一顿饭200~300块钱,你可能觉得吃吃喝喝真的很贵,消费很高,但是,如果你是在北上广深,每月五六千的房租,甚至有上万的居住成本的,那么一对比,200~300块一顿饭,已经算是很便宜了,所以,有一句话叫做: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总体来说,贵阳这座城市,消费水平,如果算上居住成本,算是比较合理的,并不高,连贵阳这种二线城市的消费都认为高的,可能真的是没有体验过在北上广深这种大城市睡地下室、无窗的蜗居生活吧,可以说,贵阳的收入和生活幸福指数,已经算是二线城市中,比较有性价比的了。 贵阳属于二线城市。 根据第一财经发布的2018年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显示,贵阳属于二线城市! 对于这个榜单,我个人觉得还是比较客观,说实话,贵阳经济的确不咋地。虽然说最近今年因为电子产业发展经济势头不错,但跟东、中部城市相对比,位于西南地区的贵阳经济底子还是相对薄弱了些。 数据显示,2018年贵阳GDP仅仅只有3798.45亿元,跟很多三四线城市差不多。而且截至2018年贵阳市常主人口也只有488.19万人,经济和人口限制了当地的商业活力。 更关键的,虽然贵阳当地经济发展并不是很好,但贵阳物价并不低。而这主要是因为贵阳旅游资源丰富,属于旅游城市造成的。实际上国内大部分旅游城市的物价都不低,毕竟旅游业的推动需要大量游客消费,物价高游客的单体消费量也就更大。更何况因为地属山区,贵阳还是一个交通相对不便的城市,运输成本高。 我就去过贵阳旅游,在一个小馆子里,一份最便宜的洋葱炒肉的盖码饭都要14元,大多数盖码饭都在16元左右。而在长沙这样的城市一般一份盖码饭也就12元-13元左右,所以贵阳物价的确比较高。 更可怕的是,跟高物价相对比,贵阳的居民收入还不高。根据相关数据显示,贵阳平均月薪为4463元,也就是说,也就是270碗盖码饭。更不要说还要租房,这样一来在贵阳生活的压力的确是比较大。 近两年我在贵阳生活过一段时间,这里空气质量好,森林覆盖高,夏天凉爽。但这个城市的管理落后,用脏乱差概括不为过。有一次在北站下高铁,居然有人在大厅出闸口抽烟,我真想过去制止,无奈出站口人多过不去,走在大厅看到地面散落数烟头,在光亮的地面很刺眼。贵阳的老城区,小商小贩占道经营,路边倒处是私塔乱建,非机动车横冲直撞。这里的物价高,普通的理发店理发要30元,我在上海的弄堂理发才20元,水果、蔬菜比北上广还高。 贵阳属于三线城市已经很有面子了,至于消费很高最直接的原因是由天时地利造成的。贵阳乃至整个贵州省的粮食及其农副产品都不能满足自身需求,贵阳人民常年吃的蔬菜、水果大部分是从省外运来,大米是东北米,猪肉是周边省份的。贵州地貌由于是“八山一水一分田”(俗话说的“地无三尺平”)的原因造成基本的粮食及其农副产品等生活物质不能自给,再加上贵州没有什么工业,所以啊大部分生活物质都不能自给,消费能不高吗?只有看看有一天能不能通过高科技的手段使这片“地无三尺平”的地方物产丰盛起来。 贵阳人一枚,说到消费高,真的是无力吐槽啦,贵阳的这个收入和消费完全是正反比啊,去过很多大城市旅游,感觉有些地方的消费还没这里高啦,再说到城市建设规划确实是有很大要进步的空间啦,主要打造的就是旅游城市路线,但是设施和管理真的是不太到位,把贵州这些大好的风景都拖下了一个档次啦,再者就是贵阳真的是超级堵啊,交通是个超级大的问题啦,最后就是贵阳是个后开发的城市啦,很多地方还不敬如人意啦,但我相信一切都在慢慢的变化啦,希望可以变得更好啦,自己的家乡不管别人怎么说,还是爱它,也希望大家有机会可以来贵阳玩一下啦,贵阳和贵州省真的有很多漂亮的地方啦,欢迎大家来做客,也接受大家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正在贵阳旅游,我是重庆的,每年夏天会来贵州玩几天,简单说一下吧,我感觉贵阳应该算二线城市中靠后的,但比三线好一些,这边物价其实不是说贵,感觉就是你看到你周围的环境再看着手中食物,或者花钱买到的什么认为它贵了,这边除了像花果园这种购物商业中心以外,其他地方很多还是比较陈旧的,而且交通感觉有点混乱,路不宽,就很奇怪,明明城市不大,还有限行,但我感觉行走起来就比重庆还堵,然后停车也难,这边很多酒店居然都没有自己的停车场,很多是公用的,酒店还让自己交费,以上只是我简单了解的看法,个人还是比较喜欢贵州的,这边凉快,风景漂亮,说话口音虽然有些区别,但是正常交流也完全ok,用不上我的椒盐普通话,哈哈 你TM素质才低,不亲身去了解就乱写,承认2005年前贵阳是很脏乱,经过这10几年高速发展,治安排全国第三,贵州88个县市全通高速,你家乡能达到吗,劝你闭嘴,给贵阳人道歉! 贵阳已经是二线城市,消费是老问题了,从很久以前到现在消费一直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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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过后,“尾款人”都变了户籍
11月1日 你付了多少尾款? 不少人调侃, 说好的理性消费 没想到陷入了 “李姓消费” 我晒的不是订单, 而是为自己的冲动买的单… 双十一付完尾款过后的我 “依萍如洗” “一夜之间变了户籍”冲上微博热搜 尾款人不仅钱包空空 连户籍都变了 大家好,原本我是 南京人 我是 桂林人 可是…… 山东人变 “东人 ” 已经山穷水尽了… 我只能做一个“ 欠州人” 我 一元都没了 全国各省市的 “尾款人”都出来了 你是哪里的“尾款人” 你的户籍“改”了吗? 原标题:一夜过后,“尾款人”都变了户籍 值班主任: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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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不足真的是因为高房价吗?
层次不一样,你想过一个年薪千万需要二十年买100平方和一个年薪五万需要二十年买100平方的生活状况吗?现在是你一个年入百万就能买一套房在问年入十万买房的,你感觉容易的不是都容易!高房价带来的不只是消费问题,它连价值观都能改变!!!为了钱绞尽脑汁,无所不能,胡作非为,坑蒙拐骗! 如果不买房我有很多东西需要买,买了房就啥也不敢买或者买不起了。 不敢花钱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收入不高,而且对未来没有安全感。怕失业、怕还不起房贷、怕生病、怕你的东西突然就不是你的了。 当然是。高房价稀释中产及低下老百姓的财富花去百分之九十,高物价让中产及低下老百姓的的辛苦钱,变没了。而少部分有钱人,去喜欢国外消费。 不是,主要是挣的太少,要是每个人一个月能有5万块钱工资,两三万房价还真不贵,世上只有一种病,就是穷病。 根本原因是它 消费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高房价的确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一方面,收入水平低是根本原因,只有提高老百姓的收入水平才能扩大消费,另一方面,老百姓收入有了相对提高也不敢消费,确实因为房价太高,住的问题没解决,大家有后顾之忧。老百姓有了钱不是去消费而是储蓄,然后攒钱买房。这样钱都被关进了楼市。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收入分配的不公,贫富差距太大,导致大部分人收入低,消费水平上不去,少部分富人收入高,却很多的去投机,炒作房地产,炒作某些特定商品,囤货居奇,或者去国外高消费,更加加剧了我国总体消费不足。 所谓“三座大山”都是表象,其实质是社会财富分配的严重不合理导致的贫富差距悬殊,造成中低收入群体难以消费各种增值后的商品。 说白了,收入增长赶不上物价上涨。 房地产商卷走多少钱啊! 房地产开始的时候是需要,后来就拼命了,早过头了。炒房客来搅,把房价抬上去,钱袋空了。 都说美国人是今天花明天的钱,房子?是今天花今后几十年的钱,房子抓住了你的钱包,其他消费支出当然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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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友反映在鼓浪屿遭遇导游威胁。有视频显示,一中年女子不断威胁一男子称“到了鼓浪屿还这么嚣张
日前,有网友反映在鼓浪屿遭遇导游威胁。有视频显示,一中年女子不断威胁一男子称“到了鼓浪屿还这么嚣张?在岛上信不信让你走不出去!”爆料者称该女子系导游,因游客未购物所以开口威胁。 到了鼓浪屿还这么嚣张。” “在岛上你信不信你走不出去” …… 近日,一段厦门鼓浪屿女导游威胁游客的视频在网络上曝光,引发关注。 视频一开始,一名戴着藏青色帽子、身穿白色短袖上衣的女子对一名男子大声喊着:“我们其他人是去看景点的,你站这景点门口等吗?” 没等男子回话,女子又接连说道:“到了鼓浪屿还这么嚣张,刚在店里我都没×你咧,你还这么嚣张!”紧接着又威胁说:“在岛上你信不信你走不出去?” 在这过程中,男子不知道反驳着什么,视频中也传来疑似同行游客的劝和声,但女子不依不饶又继续说道:“刚那老板都警告你一次了……你很讨厌,话多得要死……” 昨日上午,针对此事, 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官方微博“@天风海涛鼓浪屿” 发布查处通报 取消其带团上岛资格 对于这件事情 网友纷纷表示: 是该好好管管了 网友热评 @RAMONAAAAAA:很多导游素质很低,他们依靠着城市名片的小岛生活,但是并不真正热爱我们的小岛。早前我晨跑,跑过三丘田码头,那些聚集的男导游跟流氓似的或吹口哨或出言调戏,愤怒下报警也是批评教育,而后跑钢琴码头路线,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只得作罢。 @十字畈加班狗:板子打在导游身上了,可导游背后的旅行社以及体制机制才是更值得思考的。 @黄桥明:上次去了,也很失望,被岛上小饭店拉进去吃饭,看了菜单觉得没啥好吃又很贵就走了,老板娘在后面骂骂咧咧说我们故意啥啥啥的,没钱就不要上岛啊等一堆难听的话。还说上厕所要收钱,关键我们又没去上厕所。之后就在马路上大声说我们故意找借口上厕所。唉,好心情都没了。是该好好管管了。 @乱梦之忧:作为福建人,表示鼓浪屿是挺漂亮的,但是商业化严重也是真的。 @楚鱼:不要让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厦门名片不能蒙羞。 @照相机_XJ:取消鼓浪屿带团,又去其他景点宰客,应该彻底解决。 © 本文版权归趣闻趣事网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源网站编辑或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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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问问你:疫情后你报复性消费了吗?
我可不敢的,你们呢?评论区告诉我…… 疫情期间到结束后,省了一大笔啊 报复性消费倒是没有 ,只是买了些以前没有买的东西。 其实我们国的管理已经含到位了,让百姓都可以像平时一样有吃住还有水电也没有停,已经很不错了。 报复性消费除非是在这段时间你的购买欲望相当的强也没有机会购买。 对于普通人来说吧!报复性消费是不存在的,只会感觉压力大消费更谨慎了,因为之前的几年或者说十几年,商家都在鼓吹提前消费的好处,而很多人也是受到鼓动了,什么消费都是预支了。 这这次疫情中会感觉到很多的资金压力,各种贷款都面临还不上的压力。虽然说消费才能促进经济发展,都是普通人吧,身没余钱心慌啊!我感觉这次疫情后会有更多的人会意识到储蓄的重要,因为存钱消费已经完全透支了我们的风险承受能力。 我希望政府鼓励消费的同时,更加要鼓励理性消费,之前的美国次贷危机就是活生生的例子,经济发展更要保护人民的钱袋子,因为现在人的钱袋子里面钱真的不多,多的是欠条。 [灵光一闪] 这个提法真是[我想静静] 消费就消费, 消费需要“报复”谁? 消费的前提条件是您需要, 而需要的前提条件是您得有实力。 一般意义上, 家庭需要先照顾老人小孩, 而后才是自己… 还不包含有车贷房贷的部分人群。 量力而出, 可能是很多家庭的选择, 而没有固定收入的很大程度上得先考虑生存… 有闲有钱的毕竟占比不高, 大多数还是得先考虑家庭[祈祷] 别抱怨, 努力拼搏进取, 为了家人还是得努力加油?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俗话说得好: 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微笑] 谢谢你的邀请,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疫情过后,目前疫情并没有过后。还在持续中。但是为什么在中国感觉介绍了呢?那是因为大家都开始复产复工了。所以给你的错觉。其实还是要保护好自己的。 第二,作为一名设计师,其实我也不会进行报复消费,因为这真的是属于和自己的钱包过不去的行为。90后的我,房贷,车贷,信用卡,花呗,等等……你哪里还有钱去报复消费呢?我觉得疫情过后,家破人亡的占大多数。开心生活的是少部分。超前消费会停止。现金为王的时代会到来。所以多存钱才是王道。 你好,非常荣幸能受到邀请,关于疫情后报复性消费了吗这个问题,我觉得要从两个角度出发,第一个是自发性消费,第二个是消费创造收益。以下是我的观点: 第一、自发性消费,现在的疫情国内趋势平稳,有不少消费场所已经开放,餐饮,购物城,游乐场,因为疫情的影响深远,不少人加强了卫生消毒工作,这是很好的事情,就我自己而言我只是去以往喜欢的餐饮店去消费,游乐场这类地方,还没有出去,毕竟春天还会有手足口的高发,平时带娃也没有出去,所以没有产生报复性消费。 第二、消费创造收益,可能很多人不能理解,从整体收入来说,有几个月没上班,不少人是已经没有工作,存款不多,但是一下子合适的工作也不好找,可以通过购买一些产品或者一些手工艺类的商品进行二次创作加工,销售原创的东西去挣钱,现在很多行业在消失,也有很多产品新出来,通过消费创造收益,可以帮自己解决一下疫情过后的收入困境。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1.有钱的话,报复性消费当然可以啦,买直播间4000万火箭都行,随便消费。 2.没钱的话,那什么去报复? 总结:如果您是普通收入水平家庭的话,收入应该已经受到影响了,2020年要节流,减少非必要支出。疫情虽然接近尾声,经济仍会较长时间内疲软。尤其有透支习惯的年轻人,综合考虑下你的工作是否能持久,工资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目前我们国家有钱人太多,特别是那些城中村的,每天只要躺着收钱就行,这部分人有的是钱,疫情也对他们的收入和生活影响不大,但影响他们潇洒!全国各地的旅游经济就靠他们了!同时还有一大群体受疫情影响,失去了工作,没了收入,生活都成问题,根本谈不上报复性花钱! 很荣幸能收到这个问题的推送,我的回答是这样的,先说一下我的日常开销吧。每个月房贷养车物业费,生活费,店铺房租杂七杂八的加起来也是好几千块。月收入下来吧,也就够开支,然后就所剩不多。因为疫情在家里面差不多呆了40多天,这40多天是一分收入都没有。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没有收入更不敢大肆的消费,反而比以前还更节约了。买什么东西都得精打细算,该买的仔细考虑要不要买,不该买的那当然不能买,坚决不能买,复工一个多月了,有收入了,但是挣的钱只是做正常的日常开销,其它的衣服鞋子这些与生活无关的都没有消费。说的狼狈一点,我还欠了三个月的物业费,最近有收入了才去把它交了??,看吧,后天九号又要还花呗了,然后等到21号吧,我又得还房贷了,你说现在钱多难挣呀,哪里还敢激情消费。哎,穷人就是这么苦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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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以后,要不回钱,判决书还会有效吗?为什么?
判决书生效后,当然一直有效。 但判决书有效,不代表可以随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的申请执行期限只有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但是只要申请执行立案了,就不用担心了。 执行案件可能会因为被执行人没有钱,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只要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了,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所以执行立案后,可以说是没有执行期限的。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小常识,读点法律小故事。 判决书当然有效。 你已经申请执行了吗?即使暂时执行不到钱,也可以把被告拉入老赖名单。而且以后发现他有钱的时候,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从法律角度看。手段很多。包括强制执行。从发生的事情看。很正常。 名义有效,实际不确定。债权人要的是结果,否则决不去看法官的脸色,会失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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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后手上的存款是继续存银行,还是消费享受生活?
据说,最近出现了“饱腹性消费,报复性储蓄”的现象,比如说今年一季度我国住户存款增加了6.4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高出4000多亿元。连央行都感叹国人好有钱,但也反映出了大家对于消费支出的谨慎性规划。 实际上,这种现象目前确实是普遍存在的,说到底还是大家对未来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的忧虑,因为疫情让很多人收入水平有所降低,万一再发生个什么突发意外事,手上没点钱会很紧张的。 另外,现在的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都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受央行降准释放长期资金越来越多的影响,现在连货币基金的收益率都跌至2.0%附近,股票、债券等又不稳定,还有中行原油宝产品也给所有投资者上了一课。 现如今,大家发现存入银行是最为安全的,收益低点也没关系,总比股票、期货那种高收益高风险产品要让人感到踏实。甚至连一些高净值人群都加大了储蓄存款的力度。总之,要不要报复性消费以释放前期积攒的消费欲望,那就要看个人的实力,也看每个人的心态。 这个问题完全是取决于你个人的消费习惯和你后续收入的一个能力。 我在中国生活的时候,我和我的先生都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虽然我们有比较稳定的收入,但是并没有大宗的额外收入来源。虽然也是有存款的,但是我们必须要考虑后续的还贷,如果有一天有一方不工作了会怎么办,所以即便是有积蓄,也是需要量入而出。 现在我们在国外生活也已经有五六年时间了,但是这种消费习惯并没有改变。相比较于洋人每个月将自己的收入全部花光花净,大部分华人还是有这种积蓄的习惯,那么之前的话,这种习惯可能被看作是太过于保守。但是这次疫情期间却能看出来,有一些积蓄确实能给你带来一些安全感。 由于西方人普遍没有储蓄的习惯,所以疫情刚刚一爆发,有一些企业因为受到疫情的影响而直接裁员,那么被裁这一部分人的生活突然之间就会陷入一个困境!反观华人,因为之前有储蓄的习惯,所以大部分人还能平安地度过这次疫情。 所以你手头有储蓄,到底是想要花钱呢还是存在银行,完全取决于你自己对未来的一个计划。如果你已经有了一个完善的计划,并且在疫情过后能马上实施,那么花钱让自己享受一下也无不可。 总之一句话还是需要量力而行。 昨天晚上北京市将应急级别从一级调整至二级,半小时内去哪儿网的机票预定量涨了好几倍。今天早上小墨上班的时候,看到很多同事拎着行李箱,准备出京好好放松,释放下三个月以来的压抑情绪。 前段时间,大多数人都宅在家里,甚至有的人三个月没有出过小区。相信大部分人都没想过,有一天赚了钱没地方花,除了最基础的柴米油盐,几乎没有其他支出。 疫情过后,手上的存款肯定有一部分用来消费,以填补前段时间被极度压抑的消费欲望。消费并不等于享受生活,消费和存钱也不冲突。 工作本来就是为了生活,该消费得消费,不然工作岂不是没有了意义。 但是经过此次疫情,人们也意识到生活不会一直一帆风顺,当意外来临时手上有钱心里还是踏实些。 不过,银行存款的利率肯定还会进一步下降,傻傻地把钱存银行极大程度跑不过通货膨胀,可以有选择的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银行产品。 那要看你相信什么。 你相信宿命论,就消费享受; 你相信虚无主义,也消费享受; 你相信认知论,也消费享受; 你相信唯物论,就存银行; 你相信唯心论,就你自己说了算; …… 瞧!你多自由! 如果有手上存款我会存银行,这次疫情呆在家休息的时间相比较久,不上班挣钱就没有收入,一家人吃喝拉撒的开销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手上没钱遇到困难了才知道钱的重要性。 今年过年我们一个大家庭十几口人,整整在家呆了两个月,今年牛羊猪肉,水产,素菜都在涨价,每次买个菜都得几百块钱,吃不了几天就没了,每次看着手上钱越来越少,就会觉得没安全感,怕钱了以后吃什么啊?这期间经常跟我弟媳妇讲的一句话就是,能上班了一定要好好挣钱,多挣钱少花钱。 而且我认为享受生活跟花多少钱关系也不大,今年没事了就会带孩子到周边去玩玩,多些时间陪陪家人,都是一种享受。 手上的钱放在银行利息太低,银行也是拿储户的钱去赚钱,然后支付极少的利润作为利息给储户。既然如此,为什么要给银行赚呢?本人建议将存款进行合理分配,一部分用于消费,毕竟每天的吃喝拉撒都不能因疫情而降低档次。一部分用于银行存款,可选择定期之类的高利息产品,重要是保本。最后一部分用于购买房产或是做其他投资。鸡蛋要放在不同的篮子里,这样就可以保证不会有损失。谢谢 首先谢邀来回答这个问题。 今年的这一波疫情的经历,我想让很多朋友认识到了手头备用金重要性的,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稳健的现金流的重要性。如果手头没有3~6个月生活费和房贷、车贷的还款储备,那么疫情的当下,家庭生活还是很容易陷入困顿。所以手头的存款我个人建议您还是做好规划,将生活费、备用金、应急资金等规划好。然后可以适当的慰籍下因为疫情影响而好久没有享受的美食,旅行等。如果,暂时出现节后余生的幻觉,然后觉得应该及时行乐,然后纵情享乐,我觉得这种思想是很危险的。毕竟我们生活中除了自我之外我们还扮演着各种各样的家庭角色,像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那么我们也就肩负着相应的责任,要适当的履行自己所肩负的义务。所以希望我们在偶尔放松之余还是要认真对待生活,理性思考。 以上是个人的一点看法,希望对楼主能有所帮助。 建议一半存银行一半消费。估计疫情结束后就是各国针对中国了,索赔,封锁,撤资等等,无论国家还是个人都要做好准备,以防万一。但咱也不能因为接下来的困难就亏待自己不是,所以一半一半是最好的选择 这个问题太好了!疫情到来,收入降低,有些甚至完全中断。现金流在这次疫情中显得特别重要。与此同时,疫情结束后,期望中的报复性消费并没有期待中的效果,因为大家消费的欲望是有的,怎奈囊肿羞涩。 所以,疫情给大家带来的正是这个问题的思考,即便是原来的月光族,也不想再次面对疫情中的拮据,手中存有足够的现金流是理财中最最基础和正确的,一般需要预留3到6个月必须支出的生活费用。 同时消费习惯也应从原有的 收入—消费=存款,变成收入—存款=消费的正确方式。 当然是继续存银行或投资理财啦,大家回想一下2月份封城封村,大家都没有收入,如果没有存款,怎样度过?看一下美国,提前消费丶享受生活,疫情到来,没有收入,死了多少人,所以希望青年人多存点钱,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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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还可以调解吗?
执行阶段是否还可以调解?严格讲,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执行和解。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虽然民事执行程序是强制性程序,但双方之间毕竟属于民事纠纷。意思自治原则是解决民事纠纷最为重要的原则。所以,只要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具有解决纠纷的意愿,法律也是应当予以尊重并支持,双方可以通过执行和解程序解决。双方若是达成执行和解的,只要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内容就行。 调解与和解的区别主要是,调解是在法官主持下的协商调解,和解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自行协商。但是,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也是完全可以主持或帮助双方协调,让双方达成和解。并不是一定要局限于调解或和解的字面意义,而认为这是调解或是和解,或是其他什么样的方式,能够解决纠纷,能够解决问题,这都是好办法。 调解只能发生在案件审理阶段,到了执行阶段称作和解。执行依据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其它生效的法律文书等。执行员无权更改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内容。 调解是确定权利阶段,执行是实现权利阶段。 调解一旦达成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事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调解内容确定的义务的话,另一方为了实现权利,就会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允许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即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比如申请执行人愿意放弃部分执行内容,或同意延期执行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员将此和解协议记入笔录。如一方当事人事后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要求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依法恢复执行。 二者反悔结果不同。调解达成协议生效后,一方反悔的只能进行申诉;执行和解一方反悔的,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依法恢复执行。 叫法不同而已,执行阶段一般叫和解,只要双方同意,达成一致即可!只不过执行阶段,作为被执行人再去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相对来说更加被动,因为生效法律文书已经赋予申请执行人借助公权力强制实现其合法权益的权力。而此时,被执行人去和申请执行人协商,存在先天不足!当然,申请执行人出于快速实现其利益的目的,只要被执行人开出的条件合适,也是可以达成一致的!不过,如果对结果有一定的预见性,都不建议到执行阶段再去跟对方协商,既然早有比打算。何不提前一点,还能从协商中获得更多对方的让步,至少不像对方执行阶段那么被动! 执行阶段是可以调解的,也叫和解,即调停成和平解决,即叫调解。但与诉讼阶段不同.诉讼阶段是法院主动提出,征求双方意见。执行调解是被执行人主动向执行者提出请求,再由执行者向申请执行转述对方意愿,而征求申请人意见。如果申请人不同意,执行人便按判决内容执行。在很多民事执行案中,用调解方式完成执行程序的占有很大比例。 没有打过官司的人,可能不太好明白这个问题的意思。 其实这个问题是说:民事案件中判决已经生效了,且已经到了执行阶段,是否还有达成和解的可能? 按照法律规定是完全可以的。 民事案件,因为是涉及到的是双方的私人权利,而私人权利是可以放弃或者让渡的,所以基本上在每一个阶段都是可以调解的。 至于刑事案件,因为涉及的是公家权利,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可以随便调节的,只有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之下才可以。 综上可见,民事案件在执行阶段是肯定可以做执行和解的。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就没有任何问题。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因为调解是基于自愿原则,是法律对公民享有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自由处分权的一种尊重和保护,所以调解在任何时候都可以! 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 因为民事诉讼,首先是平等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纠纷,为了尽快解决争议和为了能够让双方当事人冷静的处理,法院通常会在开庭前询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看看双方之间的差距、争议焦点在什么地方,如果争议不大或者法官认为能够调解解决的,会尽力帮着调解。 当然,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一审法院会做出判决,判决后,如果一方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选择上诉,在二审阶段法官也是会调解的,如果调解不成,会维持原判或者改判。 二审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法定的义务,案件就会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阶段,也是可以调解的,不过叫执行和解,就是对方只有这么多钱了,一次性支付完毕,你让让步,双方争议一次性了结。 而到了执行和解这一阶段,也是双方都不愿意再为这件事情操心了,打了一审打二审,打完二审打执行,通常到了这个阶段,大家都是心力憔悴的,想着如果能够赶紧解决掉,就把它解决了。 一般情况,到了执行阶段能执行和解的人还是少数的,在一审二审干什么去了,尤其是在一审判决前,最适合调解,当一审判决完了,取得胜诉的一方很难做出让步,所以到了最后的执行阶段,执行和解还是比较难的。 调解要看对方同不同意,单方同意没用的,一二终审都可以调解,但是一般情况下进入二审都还能接受调解,终审双方更不愿调解,到了执行期,被执行者提出调解,这真是打法官的脸,拿法官和对方当猴耍, 可以的,执行阶段也是可以进行和解的,如果和解成功双方可能会签一个和解协议书,接下来就是按照和解协议书的内容来进行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可以申请继续恢复执行,也可以重新起诉。 也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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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年金现值计算公式举例说明
在向保户演示年金保险后期提供的养老金保障时,会涉及到普通年金现值计算的问题,它的计算公式为:P/A=[1-(1+i)^-n]/i,其中i表示报酬率,n表示期数,P表示现值,A表示年金。具体的计算法则下文将举例进行说明。 例如王某从第一年开始在5年内每年年末都收到100元。这个间隔期限要相等,如都是一年;每期的金额要相同,如都是100元。要想把王某每年末收到的100元都折现到现在的价值,那么可以套用上述普通年金现值计算公式:P=A*(P/A,i ,n)=A*(1-(1+i)^-n)/i,其中P为现值,A为年金,(P/A,i ,n)或(1-(1+i)^-n)/i 就是年金系数。用年金系数直接乘以年金,就能求出普通年金现值来。 再假设某人在银行里面每年年末存入1200元,年利率是10%的话,那么某人这5年所存入资金的年金现值的系数值为:[1- (1+10%)^ -5 ] ÷10%=3.7908;年金现值为:3.7908×1200=4550。 普通年金现值计算公式是:P=A*(P/A,i ,n)=A*(1-(1+i)^-n)/i,如果光看公式觉得比较抽象,可以配合上文列举的两个例子进行理解,这样消费者在选购年金类的保险产品时,也可以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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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万闲置资金,存银行利息太低,股市风险太高,做什么好?
300万闲置资金,存银行利息太低,股市风险太高,做什么好? 从您的问题可以看出,您是属于保守型的投资者,投资理财以保本或微亏为基础,不愿意承受更大的损失,同时又想获得超过存款利息的收益。那么您可以有以下选择: 一,券商的收益凭证,收益凭证是目前唯一一款承诺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的周期从十几天到一两年不等,收益凭证也可以定制,就是你可以和你开户的券商协商资金使用的期限和利息,一般可以协商到5.5%以上的利息。 二,债券型基金,这种基金投资于高等级债券市场,虽然不保本,但是风险相对较低,债券基金的年化收益率一般在6%到10%之间,不过晕,做的好的债券型基金收益也相当高,例如,2019年债券型基金业绩排名前50位的,收益率都在20%以上,如果投对了债券型基金,年化收益率达到10%,也是有可能的。 以上两种是风险较低,收益相对较高的理财品种,如果想获得更高的收益率,那么就要冒着亏本的风险去投资,如果把全部资金都投入进去,风险太大,所以我们可以做一个资金配置,提供一个思路,供您参考: 200万做一个券商的收益凭证,按5.5%的利息算,一年本金加利息是211万。用50万购买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率在百分之6到10%。用50万定投混合基金或股票型基金,选择以往投资成绩较好的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采用定投的办法,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有助于提高获利的可能性,如果投对了基金,年化收益率有可能达到20%以上。 以上的资金配置风险可控,收益可期,如果投资于混合型基金或股票型基金,出现了亏损,可以用收益凭证的利息和债券型基金的收益继续定投,直到获利为止。如果这个组合年化收益率超过了7.5%,那么资金不到十年就会翻一倍,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投资。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觉得好的话,点个赞吧,欢迎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 闲置多久呢? 您自己和家人是否有周全的保障,是否已规划好自己的养老生活? 朋友你好,既然你都说了闲置资金,不想存银行,又担心股票风险过高,那么还是有几个选择的,第一就是做实体经济,这个需要有好的经济头脑,选择行业要准,比如疫情初期做口罩,比如现在的地摊经济,做好了都是不错的,如果感觉自己做实体不行,可以看一下身边有没有那种需要资金周转的比较可靠朋友,可以将钱借贷给他们,怎么的也比存银行强行吧。当然如果怕麻烦,就单纯的想理财,那就买基金吧。 在基金中也分好多种,有纯债基金、二级债基、混合基金、股票基金,这个风险是递增的,当然收益和风险是对等的,风险越大意味着收益可能就会更高。以你的资金量来看,我建议你30%的钱买纯债基金,虽然当前债基收益有所下滑,但是风险较低,拉长时间周期来看,不少纯债基金年化收益都能达到6%以上,再用30%的钱买二级债券基金,这种基金大部分购买的还是债券,但是可以投资少量股票来博取一下较高收益,差不多的话收益可以超过10%,剩下的钱建议你购买混合基金,可以选择一些较为稳定的消费类基金,医药基金,科技类基金。 其实买基金就是将钱交给专业人士打理,这样风险会小很多,以我这两年买基金的情况来看,混合基金的收益还是不错的,去年整体收益率超过30%,今年行情不好,但是涨涨跌跌,上图是我今年来的收益图(截至到6月9日),目前为止收益达到5%,也还是可以的,如果行情稳定后20%以上还是有可能的。买基金贵在坚持,只要长期持有,我认为还是可行的。 投资风险这件事,我们总爱说风险和收益成正比,但是却忽略了风险也和自己的投资能力相关。对于你目前的情况,建议先去学习如何投资,同时用少部分的钱进行理论验证。因为不管别人说什么,只要你不懂,都会觉得风险高,而在你不懂的情况下,确实不管投什么风险都很高。 现在银行理财的收益确实较低,收益,安全和流动性三者也不可兼得,首先收益和安全性不可以没有,那么唯一可以放弃的就是流动性,那么可以挑选好的信托理财,和券商的收益凭证(固定收益类)做配比,信托嘛,选底层资产清晰,担保措施完备的,券商的收益凭证就选大券商的,记得要选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不要选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最后,银行的固定收益还是搭一些,股票嘛,少做一些,如果没时间的话,不做股票也行 朋友们好,三百万闲置资金,存银行利息太低,股市风险太高,做什么好。其实是一个权衡收益和风险, 选择投资途径和理财产品的过程。掐头去尾,走中间道路,选择风险可分散,收益与资金,风险偏好的产品,更好。 首先,来最精要的了解,存银行和股市的优势和不足: 1,存银行:优势是保本固定利息,流动性好,又有存款保险保障。不足也很明显,产品单一,利息难以跑赢通胀。三百万资金量的优势,难以体现。 2,股市:主动投资单股东,收益范围大风险高,市场波动剧烈,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时间精力。风险自担,不确定性很大。三百万,投入股市,整体资产风险过高。 小结:三百万,单独投入股市或者存银行,都有很大的优化余地。 其次,来看做什么好: 1,策略:三百万做组合投资好。通过不同产品,进行组合,扬长避短,而且能更好的满足需求完善保障,分散风险。 2,产品: A,基金定投投资。能多次分散风险,又不需要过高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还间接的进入了资本市场,而且相对灵活节省精力,可以长期循环投资。 B,信托投资。 专业化产品与三百万资金量匹配度高,100万起,通过组合还能进一步分散风险抵押担保完善。收益率,能充分体现300万资金量和时间价值,年化在7%-9%居多。 C,其他。例如完善保险保障投资,贵金属投资,外汇投资等等。 小结:综合化,专业化组合化,投资比较好。 综上所述: 300万元通过组合投资, 分散风险,获取与资金量匹配的收益,同时又能提升保障,三全其美。 目前所有国家都处在降息通道内,钱存银行是最不划算的选择。降息周期里所有资产都会增值,反应到股票上就是核心资产估值抬升,尤其是现金流充沛、经营稳定、业绩预期确定的行业白马,还能享受好行业中度提高带来的超额增长。 所以买股票就买消费或者医药龙头,对小白最友好,例如贵州茅台、五粮液、恒瑞医药、迈瑞医疗等,实在不放心买业绩稳定增长的基金也可以,总之不要存在银行,妥妥的财富缩水。 三百万资金也好,其他额度的资金也罢,在理财的时候我们都需要考虑三点:收益、安全、流动性。只有把这三点考虑清楚,并且找到一个平衡点才是最健康的理财。 01三点考虑 既然要考虑收益、安全、流动性之间的平衡点,那么可以先挨个分析。 ①收益性 现在的银行存款利率确实太低,远远追不上物价上涨的水平,那么如果将钱全部存在银行,那就会是一直在贬值,不划算。那么在理财之前可以先考虑一下各种理财产品的收益大致范围,在期望的范围内考虑一下存在的产品。 ②安全性 股市的风险确实太大,股市向来有“八亏一平一赢”的说法,如果不是有一定的投资能力,进入股市那就是在送钱。完全可以选择风险稍低的,在自身的承受范围能力内投资理财产品。 ③流动性 有些人可能觉得流动性不那么重要,但是实际上生活中总是有各种突如其来的麻烦需要钱来解决,如果没有一定的流动性预期,那么还是比较可能陷入尴尬的境地,流动性同样需要在投资时就考虑到。 02各种理财产品 下图是个人对市面上的各理财产品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观点,可以作个参考: 因为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可以根据上面表格上的理财产品进行搭配配置。 03三百万如何处理 因为我也不清楚题主的具体情况,那么我就以个人的情况及投资理念进行搭配做个案例。 ①保险:资金的20%也就是60万配置保险,虽然很多人都比较讨厌保险,但是不得不说只要买的对,保险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一方面防备生活中突发的意外或者疾病,另一方面也可以起到对社保养老的补充。这个配置的资金不需要他有多高的收益,主要是用来做保障。 ②大额存单/国债:资金的40%也就是120万配置大额存单或国债,因为考虑到国债确实不好买,很可能无法申购或者是无法申购到足够的额度,大额存单可以做一个补充。这部分资金的流行性充足,也能保障一定程度的收益,安全也是十分具有保障的。 ③基金:资金的30%也就是90万配置混合基金/指数基金/股票基金,如果是确定单边上行的情况,可以直接一次性的投入;但是如果是长时间在一个区间震荡,那么会选择定投的方式投资;如果是牛市刚刚走完熊市开始,那么就先全部投资债券基金;如果是熊市走了很长一段时间,也可以选择定投的方式投资。 ④股票:资金的10%也就是30万配置股票。这个主要是考虑到自己对股票的研究还不是太深,不太适合投入资金过多,先小仓位的进行投资学习,等到收益趋向稳定的时候再加大仓位的进行投入。 就我目前投资基金和股票的情况来看,这种配置方式,平均的年收益能够相对稳定的在7%到15%之间。 综上: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一定要了解自己的需求,根据自己的情况,将收益、安全、灵活性平衡在一个点。上述是我作为一个稳健型投资者的配比方式,可以做个参考。 温馨提示:上述仅代表个人观点,不构成投资意见或者建议。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挣钱不易,将本求利。我是@易将学财,更多通俗财经理财知识欢迎关注! 回答本题,我以本人理财经验来分析,仅为个人经验仅供参考。 如果我有三百万闲置资金。会拿出150万大额存单,三年期利息在3.5%-4.125%左右。会拿出100万存到国债三年利息4%左右。拿出50万买基金,找专业资质的银行理财经理,每年25%左右。 存钱无非要保本和跑赢通胀,大额存单和国债利息稳定,保本保息,要比理财产品稳健很多,缺点是利息偏低,使用不够灵活。但基金是很好的补充方式,无论是基金定投还是买一两只,只要祖国继续繁荣昌盛,稳赚不赔,很多人觉得最近行情不好跌了就赶快卖了,基金是长期持有长期投资产物,翻看基金排名,每年25%以上增长率的基金不在少数,一定要拿住不能急躁。投资基金一定要找评分高的老基金,价格虽然贵,但贵在稳健和成熟,已经经过市场检验。新基金如果是不熟悉的行业,尽量咨询专业人士再购买。 现在中国通胀在每年7.5%以上,综合以上在保本保息的情况下正好跑赢通胀。 无风险资产和风险资产投资组合,随个人风险投资偏好,比例配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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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如果一辈子没钱就不用还了吗?就拿他们没办法了吗?
一辈子这么长,以后的事情谁说得准呢?这个问题假设性太高,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今天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明天可能翻身了呢?我觉得这个问题需要考虑几个方面: 1、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在被执行人在判决书生效之后两年呢申请强制执行了,在履行完毕前是永久有效的 只要被执行人活着,他的债务就一直存在,就有执行的可能性 2、法院对被执行人有很多手段,只要被执行人有财产,针对被执行人财产执行这些手段往往都是非常有效的,具体手段可以阅读本人的文章https://www.toutiao.com/i6612843682305409540/ 3、如果针对是被执行人没有钱,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真的没钱让法院也无法执行,只有等到被执行人真正有钱的时候恢复执行 所以,其实没有那么多“老赖”,正常的生意人能还的钱都会陆陆续续在还,除非是骗子,骗子手段高,不会让自己陷入被执行人的境地,其实,欠款也是商业风险,在市场行情不好的情况下,尽量缩小业务范围,减少风险吧 谢谢邀请。 虽然对楼主的遭遇很同情,但是按照法律程序和司法实践案例来看,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也不存在恶意拒绝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节,确实拿他们没有办法。 举个例子。某私企老板投资失败,拖欠债权人将近2000万借款无法偿还,后来债权人通过向法院起诉确认了债权,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法院执行,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拍卖,依然不够偿还所有债务。法院执行局经过债权人同意,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因为被执行人年事已高(67岁),通过打工挣钱偿还债务不现实,也没有资金进行经商赚钱偿还债务,因此导致执行不能。像他这样的情况,除了将其列为失信人员进行联合惩戒,确实没有别的办法。如果是青壮年债务人,还可以向法院执行局提供其工作单位、经济收入来源等线索进行执行,虽然不见得可以短期内完全实现债权,但是至少还有点指望,如年老体衰的债务人,遇到了也只能当是做善事了。 法院执行局在处理执行案件的时候,也对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进行严格调查了解。如果是那种有偿还能力而拒不执行,还通过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法院执行的,构成拒不执行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调查核实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不存在逃避执行的情况,最多也就是列为失信人员,然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告诉申请人等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后再申请恢复执行。这样推断,如果被执行人余生都没有经济收入来源,要靠子女或亲人抚养,拿什么来偿还债务?法院执行局对这样的人确实也没有办法处理。 本人系原法院办案人员,办理过千余件执行案件,下面我来为大家解答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还是要搞清楚,到底是怎么个没钱法。是查不到财产、对方说自己没钱还是我们认为对方没钱、或者事实上真的没钱。 一般,确实没钱而且态度积极的被执行人会变卖房产、车辆,如实申报收入、财产,控制支出,尽最大的限度来偿还债务。 这样的被执行人,就算一辈子没钱,那么他的态度就是积极的,值得赞扬,得饶人处且饶人。 但是如果连申报收入都没有申报,或者处置财产遮遮掩掩,那么各位千万不要因为查不到财产、对方表示自己没钱等原因放弃其他制裁性强制执行手段。 我们想要债务得到清偿,但是我们更加想要的是勤勤恳恳、真真切切偿还债务的态度! 你的前提是假设被执行人一辈子都无法翻身了,一直没有财产(钱)来执行判决的债务,这样的前提下,首先肯定从法律执行上是无法执行到位了的。因为他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可用的办法几乎很少了。 并且法律在执行时,有些维持他基本的生活的物质(财产)是不能被执行的,那就是说他如果不能有大的翻身机会,譬如通过努力致富了,是的确无法偿还的。 我提供现在实务上的3个办法,供大家参考。 法律规定,可以找他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来偿还。如果有遗产话。 如果他死亡时,有部分遗产被继承,是可以找他的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来偿还的。这算个办法吧。不过如果被执行人没有翻身,一般可能也没有多少值钱的遗产了。 有一个比较例外的情况,目前在强制执行时,对唯一套生活住房,一般都不会被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死了,那么这套房的遗产,按市面价值算话应该算值钱的遗产。机会好的话,就可在这个房屋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受偿了。 用信用惩戒或舆论压力,促使他努力改变经济情况,主动还债。 对于的确没有财产来清偿的被执行人,大家都懂的,不能让他心态上成为“老赖心态”——老子就是没钱,你能拿我怎样?有很多人成老赖,是因为他心里不想去还钱了,破罐子破摔,认为自己已经光脚了就不会怕穿鞋的。 于是法律上给与他们信用惩戒,包括限高令等,就是促使他能够反省自己,良心发现。不过,目前看来,好像通过信用惩戒而良心发现的老赖很少很少。看来,还是要加大信用惩戒的力度和深度,也要加大舆论压力,让他们在外在的压力下,主动的去履行自己的义务。 可以尝试使用道德上的压力,让他近亲属代替偿还债务。 我们国家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他一直没钱的话——无法翻身改变经济状况,其实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他个人破产了。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意义就不大了。 但道德层面,还是可以去谴责的。也可以联系他妻子或子女等,让他的近亲属出于道德的压力,来代替他清偿。 注意,这是没有法律上的规定,只是出于我国信用传统道德意识,譬如“父债子还”等。 本人有16年的财法工作经历,做过上市公司高管、法律顾问,如有交流和探讨,请加关注或私信~本人回答均为纯手打,感谢您的点赞和转发~ 谢邀,题主所说的问题是民事赔偿还是债务偿还呢? 中国有句古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确实没有任何财产可以用于抵债的话,那么首先法律上会把执行人拉入征信黑明单,将来执行人的人生会非常麻烦,坐不了高铁、坐不了飞机、贷不了款等等…..而且他名下的私人财产受到严密管制,一旦有多余资产将会强制执行偿还债务或民事赔偿!换句话说,执行人名下银行卡都用不了。 另外,执行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法律上不能强制执行民事赔偿或偿还债务,但可以劝告他们代为偿还债务或民事赔偿,如果不赔偿,那么检查院可以依法起诉执行人,涉及到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执行人因为是故意伤害受害者,执行人或家属积极赔偿受害者,拿到谅解书取得对方谅解,那么法律上可以依法从轻、减轻甚至免于刑事处罚,相反,如果没有取得受害者谅解,那么执行人就要面对刑事处罚,换句话说,把屁股洗洗干净准备坐牢! 我是资深珠宝实体行业从业者,经济、社会、法律问题达人,我不赞同你每个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欢迎评论留言补充! 首先肯定从法律执行上是无法执行到位了的。因为他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可用的办法几乎很少了。 并且法律在执行时,有些维持他基本的生活的物质(财产)是不能被执行的,那就是说他如果不能有大的翻身机会,譬如通过努力致富了,是的确无法偿还的。 中国有句古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确实没有任何财产可以用于抵债的话,那么首先法律上会把执行人拉入征信黑明单,将来执行人的人生会非常麻烦,坐不了高铁、坐不了飞机、贷不了款等等…..而且他名下的私人财产受到严密管制,一旦有多余资产将会强制执行偿还债务或民事赔偿!换句话说,执行人名下银行卡都用不了。 另外,执行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法律上不能强制执行民事赔偿或偿还债务,但可以劝告他们代为偿还债务或民事赔偿,如果不赔偿,那么检查院可以依法起诉执行人,涉及到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执行人因为是故意伤害受害者,执行人或家属积极赔偿受害者,拿到谅解书取得对方谅解,那么法律上可以依法从轻、减轻甚至免于刑事处罚,相反,如果没有取得受害者谅解,那么执行人就要面对刑事处罚。 对于债权人来说,能够要回自己的钱才是比较重要的,下面几种比较务实的办法希望能够帮到你。 法律规定,可以找他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来偿还。如果有遗产话。 如果他死亡时,有部分遗产被继承,是可以找他的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来偿还的。这算个办法吧。不过如果被执行人没有翻身,一般可能也没有多少值钱的遗产了。 有一个比较例外的情况,目前在强制执行时,对唯一套生活住房,一般都不会被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死了,那么这套房的遗产,按市面价值算话应该算值钱的遗产。机会好的话,就可在这个房屋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受偿了。 用信用惩戒或舆论压力,促使他努力改变经济情况,主动还债。 对于的确没有财产来清偿的被执行人,大家都懂的,不能让他心态上成为“老赖心态”——老子就是没钱,你能拿我怎样?有很多人成老赖,是因为他心里不想去还钱了,破罐子破摔,认为自己已经光脚了就不会怕穿鞋的。 于是法律上给与他们信用惩戒,包括限高令等,就是促使他能够反省自己,良心发现。不过,目前看来,好像通过信用惩戒而良心发现的老赖很少很少。看来,还是要加大信用惩戒的力度和深度,也要加大舆论压力,让他们在外在的压力下,主动的去履行自己的义务。 可以尝试使用道德上的压力,让他近亲属代替偿还债务。 我们国家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他一直没钱的话——无法翻身改变经济状况,其实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他个人破产了。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意义就不大了。 但道德层面,还是可以去谴责的。也可以联系他妻子或子女等,让他的近亲属出于道德的压力,来代替他清偿。 注意,这是没有法律上的规定,只是出于我国信用传统道德意识,譬如“父债子还”等。 被执行人如果真的没有偿还能力,又无可执行财产,这事情就难办了。假如他服刑你也无法得到现金,可能还会弄得当事人双方关系紧张,采用其它暴力手段把事情搞大,自已也违法就更弄巧成拙了。我还是建议让时间证明一切,给欠钱人一个机会,待他有钱时问题就解决了。另外,欠钱人涉及财产转移、故意诈骗坑人的必须强制执行,由执法机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本人所见,仅供参考,切记教训,管好自己的钱财免去不必要的纠纷。谢谢大家! 悟空,首先对你标题的严谨表示赞扬,不像有些傻子直接用老赖代替被执行人。 再回到问题,被执行人一辈子没有没钱那肯定也就别指望他还了,除了法院的强制执行和各种限制没有别的办法。 别动不动老赖老赖的,没人有钱愿意一辈子这么躲躲藏藏的,也还是要区别看待,不要一棍子都打死。 对于那些存心来骗钱的,人家早就留了后手,新的身份新的房产新的车辆,你找不到人一点办法没有。 而那些真的是没有偿还能力了(还有一点,请各位吃瓜群众分清楚,法院的被执行人并不是只有涉及个人借贷的人,还有很多种情况会被列入黑名单).还是多多鼓励他吧,甚至帮他起步,赚回来还你才是王道,非要往死里逼也不见得是好办法,记住光脚不怕穿鞋的,狗逼急了也会跳墙。 最后奉劝各位,没那个能力别去往外借钱,也别去借钱,安安稳稳过自己的小日子,谁让咱们都是普通小老百姓呢 执行标的包括钱和物。如果被执行人经查证确实没有执行标的,那法院也就真无法执了。申请执行人也只能干着急了,交了律师费,诉讼费拿不到钱,真是赢了官司输了钱两头吃亏了。 对债务人穷追猛打,不就是想让他们一辈子都还不上钱吗? 这个结论看似荒谬,但是从无数个债务纠纷案件总结来看,不管是对债务人穷追猛打,暴力催收也好,还是对簿公堂也罢,这样解决债务纠纷,只不过是让债务陷入死循环。 因为失败破产,一无所有。而债权人在多方面进行催收,围追堵截,甚至法院重重限制限制;对于他们来说,失去了一切可以东山再起的机会;从事着最底层,收入最微薄的工作,在巨额的债务面前,一辈子,甚至几辈子都还不起的可能性会非常常见。 那么,对于身负巨债的人,我们又当如何对待呢? 其一,区别对待;对于恶意欠钱不还的债务人,我们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一般恶意骗贷者,不存在还的上还不上的问题,而在于想不想还的问题。 但是,解铃还须系铃人,起诉不是最佳途径。 其二,就是诚而不幸的债务人,不能一棒子打死,不分青红皂白的起诉,或者围追堵截。经过沟通,了解他们真实状况;如果有可能,为他们让出一条路,让他们寻找一切创造财富的机会。 其三,就是给予他们机会。比如说给他们提供工作岗位,抵消债务;比如给他们提供适合自己的创业就业机会,协助他们更好的还债。 包容理解,尊重谅解才是讨债最好的方式!暴力催收,穷追猛打,只能是一辈子都还不上的结局! 还是那句话,想还的不用催,不想还的,你催也没用,那就拿起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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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提出:煤炭消费比重今年降至57.5%
国家能源局提出 煤炭消费比重今年降至57.5%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50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7.5%左右。此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亿千瓦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500亿千瓦时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左右。 电能替代是在终端能源消费环节,使用电能替代散烧煤、燃油的能源消费方式,如电采暖、电动汽车、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等。今年1500亿千瓦时左右的新增电能替代电量,约相当于2019年贵州省的全社会用电量。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终端用电占比)是衡量电气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据测算,电力在终端领域创造经济价值的效率为石油的3.2倍、煤炭的17.3倍。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终端用电占比达到25.5%,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工业领域智能制造不断升级和对传统产业的改造,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将成为未来用电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根据《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今年新增清洁取暖面积15亿平方米左右,光伏扶贫等能源扶贫工程持续推进,完成“三区三州”和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与此同时,能源系统效率和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记者丁怡婷) 责任编辑:郑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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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线城市的人生活压力不大,为什么也用信用消费?
这个问题一是低估了三四线城市的发展,二是高估了信用消费的门槛。有用、好用的东西,谁都愿意用,谁都能用。 先说城市,三四线城市在现代化进程中并没有断网 三四线城市跟一二线城市主要的区别在于:以房价为代表的物价水平,以大学为代表的教育资源,和以地铁为代表的交通设施。这些都不影响三四线城市的正常消费需求。 信用消费之所在三四线城市流行开来,一方面是三四线城市居民有使用需求,尤其是打头阵的年轻人,大家都是冲浪多年的老网民了,信用消费对于小城市来说不是稀罕物,其中门道也都一清二楚,比如薅免息期的羊毛,消费的积分可以兑换特权服务等等。另一方面是信用消费也会主动走进三四线城市,毕竟三四线城市的购买力不容小觑。在中国阶梯式的城市化发展浪潮中,三四线城市也会越来越好。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中显示,三线以下城市人口占全国的七成以上,GDP占59%,三线以下城市贡献着全国三分之二的经济增长,三四线城市人均GDP超过4万元。 再说信用消费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信用消费越来越容易获得,从早年的信用卡到现在的花呗,都是以信用为基础免费预支,使消费者在支出上更加灵活。随着花呗等互联网信用消费产品的诞生,信用消费已不是少数精英的专属,早已融入日常,成了一种接地气的生活方式。 消费升级不只是一二线城市的消费升级。 三四线城市的信息并不闭塞,没有把新兴的消费形式拦在城门外;信用消费的面纱也并不神秘,没有把三四线城市挡在视野之外。小城市在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也有鲜活的需求。生活在小城市的年轻人,也有自己的房和娃要养,生活也需要精打细算,也会在网购的时候优先选包邮的、分期免息的产品,也会用信用卡的积分可以规划着在下一个小长假时用来升舱。 三四线的生活没有那么的田园牧歌,生活的底色都是一样的。 最后说个我表亲的例子吧,在四线城市开着理发店,每个月的流水8千到1万之间,供着5千的房子,养着一儿一女,日常开销花呗管着,每个月余下的钱也会学着买买基金,每隔一阵就会带孩子去周边的大城市度个假,收支基本安排得妥妥当当。 小城市的日子从容些,但小城里的年轻人从来没有忘记规划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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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处是陷阱,消费者该如何自处?
处处的消费陷阱,与制假售假一样祸害着百姓。 普通的消费者,在进行各种消费时,不可能有那么全面的知识储备来识别真假和好坏,只有具备了专业知识的人才能做到。这说明只是靠大众消费者破解不了明目繁多花样百出的各类陷阱,怎么办呢? 此时此刻,为民除害的专业打假者,专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职业人员应运而生,受到了百姓的欢迎。 但是,同样的一本法律,在各个地方的判罚截然不同,结果相反!使人茫然无措,一头雾水。最高法一直没有个统一的解释说法,听之任之,社会反响不好。 这些消费陷阱和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都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有意而为之,强烈呼吁有法律的明确支持,有专业人士出来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利益。 现在消费者的确维权难,更重要的是消费选择难。怎么办?不要轻易相信降价促销、打折促销活动。买物品要到正规渠道购买,传销更不要轻易接受,既是亲友也不要轻易相信。 一句话不要贪小便宜。 擦亮眼睛,多多咨询 不贪小便宜,你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要相信一分价钱一分货,面对那些超低价让利诱惑,千万当心,这时心动过会儿就会让你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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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宇晨欲百万年薪聘请罗永浩:创业维艰,永不放弃!
陪我APP董事长孙宇晨微博发文称真诚相请,希望罗老师把第一次的“卖艺”机会留给我!孙宇晨:创业维艰,永不放弃。波场愿意先出一百万人民币一年聘请罗永浩老师担任我们的创业精神代言人,如果效果拔群,后续愿意持续追加一千万投入,助罗老师早日还清债务。 昨日看到罗永浩老师的文章很感动,转发力挺,表明自己的态度。一方面表达对于创业者敬意,一方面让供应商拿到款项,实现双赢。至于百万只是个数字,千万追加也是个态度,具体只要罗老师愿意,我们可以谈出一个满意的合作方案,最终弘扬永不言败的创业精神。 之前报道 据罗永浩官方微博消息,虽然过去的10个月一直在跟时间赛跑,而且跑的其实挺好,但还是上了法院的限制消费令名单,即所谓的“老赖”名单,我的创业过程算是相当完整了。很多朋友发短信问候,我就写个长文一并答复了。 罗永浩被限制消费:不得选飞机、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做高铁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据丹阳市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因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罗永浩被限制消费。 以下为通报全文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据丹阳市人民法院公告显示,北京锤子科技数码有限公司因与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问题,该公司及罗永浩被执行强制限制消费令。 天眼查数据显示,9月24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判决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0日内向原告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05991.6元。 原标题:孙宇晨欲百万年薪聘请罗永浩:创业维艰,永不放弃! 值班主任:田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