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骗子太多而且还防不胜防,近日,一八旬老人5天被骗238万,骗子远程操控手机,让老人张嘴、点头刷脸的步骤,就轻松骗了238万。幸好最后警察成功破案,老人的钱回来了。
在今年8月29日,张阿姨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是北京市公检法,谎称老太太涉嫌洗黑钱,即将面临刑事审判。张阿姨一听就慌了神,而对方给出解决办法,称把银行账户的钱,交给他们暂时保管,在查清之后会予以返还,这样就可以免除自己的钱被查封和被冻结的风险。
而对方说张阿姨涉嫌洗钱的金额是238万元,所以张阿姨需要对应拿出238万做保护。对方还称,在张阿姨家附近,已经有个别参与其中的人被逮捕起诉,这加大了张阿姨对骗子的信任。这样老套路的诈骗,可惜老太太并没有识别的能力。她按照对方的指使,在手机QQ上进行操作。按照对方的指引,老人家仅仅是用点点头和张张嘴等提示,自己卡的的钱就一点点被转走了。
而这些钱,全部被转移到了国外某诈骗团伙手里。根据线索,警方在贵州省将四名嫌疑人抓获,而其中竟然有一名在校的女大学生。相关调查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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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长期在女儿家生活,是一定会给女儿生活费的。 现实生活中,各个家庭的状况不一样,处理这个问题的方式也会不一样。我是这样想的: (1)老人有养老金的就给些 现在的老人,对外孙都不会吝啬,平时在孩子身上不会少花钱。在女儿家生活,日常花销也会有。 可即便是这样,如果你有养老金的话,还是应该给女儿女婿固定的生活费为好。因为现在的年轻人,都有房贷,车贷和生意贷款,生存压力大。老人有能力的条件下,替儿女分担一些也是应该的。 (2)没有养老金的就不用给了 在女儿住,没有养老金的老人,就不用给生活费了。因为赡养老人也是孩子的义务。做为老人,如果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可以帮助女儿带带孩子,干点力所能及的家务。 总之,在女儿家住,拿不拿生活费,也要视老人的经济情况而定。有钱的就拿,没有钱的,女儿女婿也要善待。 那你父母长期和你们住交生活费给你们吗?答案是他们不可能出生过费,你会说说他们是你的爸妈生你养你到大不容易如今老了你养他们是应该是吧?可是你父母并没有养大你老婆,需要住你家是不是也应该尊重你老婆的意见?要不要他们交生活费是不是你老婆也有发言权?你岳父岳母虽然没有生养你但她们生养了你老婆把她养大成人她有赡养她父母的义务,就像你有义务赡养你父母一样,说白了你岳父岳母在你家住你要生活费那将来你父母来你家住她也一定会让你父母交生活费的,因为你怎么对待你的岳父岳母她就会怎么对待你的父母的,其实无论是自己父母还是岳父岳母都有赡养义务,你对你父母有赡养义务她对她父母有赡养义务,如果你想她和你一起赡养你的父母就应该和她一起赡养她的父母,夫妻之间应该相互理解帮助的,如果只考虑自己不考虑伴侣的感受这样的婚姻早晚都会出现危机的。 在当地岳父母和女婿女儿一起住,长期生活在一起,是否会给生活费? 感谢邀请,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看到题主提这个我不禁想问一下,如果是公公婆婆和儿子儿媳在一起住,长时间他们要提供生活费吗?答案肯定是不需要的,既然公公婆婆和儿媳儿媳妇在一起住,不需要提供生活费,那么岳父岳母和女婿女儿生活在一起,为什么要提供生活费呢? 在我们当地,有儿子的家庭一般情况下老人都是会跟儿子在一起生活,没有儿子的有两个女儿的家庭,一般父母就会跟女儿女婿在一起生活,这都是一样的情况,都是子女没有跟老人收生活费。和父母要生活费也是不道德的行为,本来作为子女就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儿子和女儿同样都有尽孝道的义务,赡养的义务。 并且你自己反过来想一想,在我们小的时候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老人都没有跟我们要过生活费,等他们老了要我们来赡养的时候,我们能开口跟他们要生活费吗? 如果是退休的老人,有一定的退休金,还可以理解,我们不是需要老人也会适当的给我们一些补贴家用,但是如果是农村的老人,他们老了之后是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的,这个时候不要说跟他们要生活费,每个月还要给他们一些钱呢。 作为子女来说,对于父母的养育之恩这辈子都报答不了,所以当自己有能力的时候,尽量给父母很好的生活,并且中国的父母也并不是那种一味享受的那种,绝大部分父母还都是尽自己的一份力,帮父母带孩子也好,做其他的也好,所以这个时候跟父母提钱就显得太生硬了。没有一点的人情味儿。 我们这里岳父母一般是不和女儿女婿一起住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岳父母无生活能力再或者因为房子紧张暂时借住。如果岳父母有能力也会帮小两口的,不会分那么清,不会把关系搞的那么僵,会竭尽全力维护好这个家的。 年轻人有他们的生活方式,父母不应该过多参入。隔辈有代沟,一定要给年轻人足够的生活空间。如果年轻人需要帮助父母会无条件答应的。总之都是为了家庭的幸福! 如果是你的父母是否也要生活费?一视同仁,如果给你的父母要生活费,你也可以给岳父母要生活费。但是,你的父母和你的岳父母,你和你的妻子都有赡养他们的义务。是要给赡养费的。这是义务。 在天津女儿女婿还带孩子住岳父母家一分钱都不要的,而是孩子姥姥家全包了。同样,要是住奶奶家也是免费吃喝,没办法,都是独生子女,老人都上赶着,不给他们给谁嘛? 我只有儿子,这辈子做不了岳母了。老人跟着孩子住,为什么要拿生活费呢?他们把自己孩子养大并帮助孩子成了家,收费了吗?如果他们有经济能力,交不交生活费,百年后财产也都是孩子的;如果他们没有经济能力,难道老了就活该饿死街头?父母能养孩子小,孩子为什么不能养父母老呢?有儿子指望儿子,没儿子就指望闺女,小夫妻应对双方父母尽赡养义务。不要提彩礼,男人有本事,女方倒贴也要嫁,男人没本事,不出彩礼谁嫁你? 平时的生活中,岳父岳母会花钱买菜买零食,花钱给你的孩子买零食买玩具,难道还需要交生活费吗?。 比如我吧,这次因为疫情导致的不能按计划返程,就一起住了两个月了,二个月当中我会花钱在网上买一些生活用品和一些零食,女儿给我钱我没要,女儿女婿和我之间互不计较。 这没有什么当地不当地的区别,实际情况实际对待。比如我我岳父岳母帮忙带孩子,我们虽然没有一起住,但每天晚上都回去看孩子,一起吃饭。平常的菜肉粮油都是岳父岳母自己采购,孩子其它的学费、姨夫等支出我们负担。周末一起出去下馆子、游园等费用都是我们承担。如果岳父母经济条件好,人家就主动花钱了,如果不好,儿女多花点都无所谓。 在我们当地,岳父母跟我们长期同住,岳父母不用给生活费。当然,个别人可能会给生活费的除外。 如果我是岳父母,在女儿家常住,觉得给生活费会显得生分,倒不如每天出去买买菜,买水果,买生活日用品,也会给外孙子(外孙女)买吃的、穿的、用的。过年时多给点孩子的压岁钱,表达一下做姥姥姥爷的心意;遇到孩子上什么补习班了,学什么技能啊,需要钱的时候,也会帮衬一下的,这样比每月给生活费要好一些吧。 反过来如果我是个女婿,从我的角度来说,绝对不能找他们要生活费的,他们给也不能要。你想啊,他们的女儿嫁给我了,那我们就是一家人,她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我的父母也是她的父母,我们都有双重父母,难道跟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还要生活费?显然是不能的!虽然说她的父母跟咱没有血缘关系,但你这辈子娶了人家的女儿,人家对你就是最大的贡献了,你感恩戴德还来不及呢,怎么还能要生活费呢是吧? 当然,现实中也会有的女婿,考虑问题与我不能完全一样,那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只会按照我的想法去做,善待、孝顺自己的父母同时,善待、孝顺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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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顺德牵狗女孩称不在乎别人评价 具体是什么情况?
8月19日23时40分许,小月(化名)和小一岁的弟弟终于回家了。她的父亲罗杨(化名)说,这两个孩子有时凌晨两三点才回,也不知道是去哪里玩了。 在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的这个偏远社区,小月是大家眼中的“问题少女”。现在,作为“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事件里并不光彩的女主角,她又一次在镇上“走红”了。 不到13周岁的小月即将升入初中。事发监控里,她快速跑离昏迷老人身边的一幕,引发网上铺天盖地的负面评价,但她说, “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爱怎么评价就怎么评价”。 19日的深夜,小月称,事发当日,“经狗主人母亲的同意”,她牵大白狗出来玩;老人被绊倒后,她就想着把狗还回去,于是牵狗离开了现场,“跟民警也是这样说的”。这是小月首度对外发声回应,距离事发时间已是54个小时后。因狗主人一家婉拒采访,小月的说法无法验证。 官方通报显示,“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 8月18日下午,不幸离世的老人出殡了,当晚相关后事处理完毕。多位当地居民说,考虑到小月家、狗主人家都经济困难,老人的家属没有追究他们的责任。罗杨也称,他家没有赔钱。 8月19日下午,杏坛镇宣传文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镇政府的职能部门都在积极协调各方开展善后工作,会加强有关养犬安全的宣传教育。 狗主一家生活在一栋旧砖房里,屋前有一小院。当地居民称,经常看到大白狗被拴在院子里。 遛狗中的一次“意外” 罗水社区距离杏坛镇政府约2公里,这里是城乡结合部,在全社区约4000人的常住人口中,户籍人口超六成。 社区内多是自建房,房屋较为老旧,一条长约200米的“中心街”两侧分布居委会、市场、幼儿园、药店、超市等。白天,“中心街”有人摆地摊卖菜、卖水果,晚上有夜宵摊。包括很多老人在内,附近的居民都喜欢来此休闲。 意外就发生在这条街一处路口,时间是8月17日16时许。 事后曝光的监控视频显示,穿白上衣、黑短裙的女孩牵一只大白狗走在“中心街”上,大白狗突然挣脱女孩的手,跑了,女孩快步去追。大白狗再次出现在镜头里时,是在追逐一条体型稍小的狗。一名白发老太站在路口。小狗从老太身旁快速跑过,大白狗随后追来,但狗绳尾端绊倒了她。老人被绊得腾空后俯面摔下,躺在路上没有了动静。随后,追狗的白衣女孩路过老人身边,看了一眼,大白狗没有继续追逐。女孩此时朝反方向快速奔跑离去,大白狗追着她,双双离开现场。 综合多位目击者的说法,老人倒地后,很多人过去看,发现老人一动不动,其脸部朝地受伤,流了一滩血。当时,围观的人很多,因都没急救专业知识,没人敢上前去查看。很多人打了110、120,也有相熟的街坊去喊老人,她没有反应。十多分钟后,在附近卫生站工作的医生赶了过来,给老人的胸部做按压,按压持续了五六分钟。随后,救护车赶到,老人被送往医院抢救。 一名在附近一家药店上班的目击者说,“当时,看到有给老人输液,老人也有微弱的呼吸,我还以为把老人救了回来。”参与急救的卫生站医生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他给老人把脉时,发现老人的呼吸很微弱。遗憾的是,老人没能救回来。 第二天,这段监控视频在网络热传,引爆舆论场。当晚,杏坛镇政府通报称,“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 监控视频里牵狗的女孩就是小月。官方通报称,小月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在家门口的大白狗牵出来玩,随后发生意外。 “能活到一百岁”的老人 不幸离世的老太叫麦某,今年88岁。在当地人印象中,麦某身体硬朗,走路不吃力,几乎每天出来散步。 从麦某家到“中心街”,上了年纪的人通常要走15分钟左右。街上的人经常看到麦某一个人出来吃早餐、买菜,有时单纯是来街上坐坐。当地居民说,“中心街”比较热闹,老人喜欢来这里玩,可以聚在一起聊聊天。 一位跟麦某相识的老人说,麦某只有一点高血压,若不是这次意外,“能活一百岁”。她的邻居和当地人都说,她很和善,喜欢逗小孩玩。 麦某的亲属谢绝了媒体采访。据当地居民介绍,麦某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家庭条件都不错,不少后辈都有体面的工作。事发后,麦某很快被火化,于8月18日下午出殡,当晚后事处理完毕。 19日下午,罗水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政府找过小月家、狗主罗某家、死者麦某家属等三方沟通,善后工作基本完成了。杏坛镇宣传文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18日,镇政府对麦某的家属进行了慰问,相关职能部门都在积极协调各方开展善后工作;麦某家属也请代为转达,他们对老人过世感到悲痛,希望大家不要再传播老人摔倒的视频。 监控视频中,大白狗曾追赶另一只未系狗绳的狗。有当地居民称,这是一只流浪狗,事后不知所踪。这只狗是否有主人?有没有被抓到?杏坛镇宣传文体办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还在了解中”。 在“中心街”摆摊的摊主说,出事后,很多人都怕,这几天上街的老人少了,遛狗的也少了,连摆地摊的都比平时少了。 杏坛镇宣传文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镇政府会进一步加强有关养犬安全的宣传教育,印发宣传单张、到村、社区派发给市民,提高市民的意识,并严格按照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养犬管理工作。 澎湃新闻记者19日走访看到,在外活动的狗不多,均系有狗绳,并有主人牵引。 “有名的困难家庭” 大白狗主人罗某的家在河边,是一栋老旧的一层砖房,带一个小院,距离事发地点约300米。事发后一直家门紧闭。 多位当地居民说,罗某和母亲一起居住,罗某今年50多岁,喜欢养狗,经常看见大白狗被拴在院子里,也看见过小月遛大白狗。有居民说,大白狗体型大,估计有八九十斤。另有居民称,大白狗是别人送给罗某的,也有人从罗某手中买过狗养。 该事件在网络发酵后,责任如何划分,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因这是一起不能事先预见的意外事件,且小月的年龄不满14岁,可以确定的是,小月无需承担刑责,因此本案是一宗民事侵权案件。 在民事责任划分上,不同律师也有不同见解。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有律师认为,本案中牵狗女孩需承担全部侵权责任。狗的约束绳若是被擅自解开,狗主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有律师认为,作为动物饲养人,狗主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即无论是否有过失,所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者(即狗主人)均需承担责任。 多位当地居民透露,狗主罗某和小月的父亲都没什么正式工作,收入微薄,两家都是罗水有名的困难家庭;考虑到这一情况,麦某的家属没有追究,更没有要求他们赔偿。 麦某的一位邻居称,狗主罗某一方曾给麦某家属一个“红包”,有一万多元。另一位居民提供的视频显示,一位和狗主一家相识的当地人在微信群透露,她曾跟罗某母亲说,事情已经发生,要向死者家属表达一点心意,罗某母亲表示打算给5000元,她说5000元太少了,至少得一万以上,但罗某母亲称,家里太穷了,拿不出来这么多。 小月的父亲罗杨承认,他没有给过麦某家属钱。他坚持认为,狗不是他家的,他们没有责任,“如果是我们养的狗,一切赔偿都愿意承担”。他称,他跟民警也是这样说的,事发后,他没见过狗主罗某,也没见过麦某的家属,都是和警方沟通的。罗杨还否认了网传“其和罗某关系好”的说法,称双方没什么交集。 小月和澎湃新闻称,她跟罗某“不是很熟”,偶尔去找大白狗玩。事发当日,狗主罗某不在家,他母亲在家,获得后者同意后,她牵大白狗出来玩。狗绳绊倒老人后,她有看到老人流血,当时“心里有点乱,就想着第一时间把大白狗还回去,于是牵狗离开了现场”。 “问题少女” 伴随着视频在网络上传播的,还有关于小月家的传言。 当地人告诉澎湃新闻,在姐弟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唯一相依为伴的父亲罗杨是当地人眼中“烂仔”:不务正业,酗酒,脾气大,喝醉容易和人打架,多次被公安带走– 19日上午,澎湃新闻记者来到罗杨家中。这是一栋较为老旧的两层楼房,还是罗杨母亲在世时盖的。罗杨正在喝白酒,身上有酒气,眼珠发红。罗杨称,“一天要喝三瓶”,他喝的是佛山本地酒,地上的空瓶子摆了一排。 罗杨解释,不喝酒手会抖,怕冷,但长期酗酒,也导致肌肉萎缩,精神恍惚。他自称喝酒后不打架,就是睡觉,多次进派出所,常是因琐事引起,如有一次去买菜,跟人吵了起来,被拘15天。 罗杨今年46岁,身材瘦小。他告诉澎湃新闻,他曾在韶关服刑十多年,2005年出狱回家,后结婚生子。2013年7月,因感情破裂,他和妻子协议离婚,当时儿子归他,女儿归前妻抚养。2013年底,他把女儿要了回来。这些年,他在做贩鱼生意,这一行很辛苦,有时凌晨三四点就得出门。他还说,有时挺有钱的,就喜欢和朋友去酒吧等消费场所玩,钱很快花完,穷的时候也穷,“有时一分钱都没有”。 在罗水社区,关于小月的负面传闻有很多。罗杨直言,两个孩子“爱偷”,也被抓到过很多次,义工、老师都为此上门过很多次。罗杨说,小月也偷过他的钱。 “你以为我支持他们去偷啊?”罗杨反问记者。 小月(化名)的父亲爱喝酒,自称一天要喝三瓶,家门堆了一排空瓶子。 缺失的家庭教育 小月出生于2007年10月,此前就读距离家约2公里的小学。过完这个暑假,她将入读初中。弟弟小荣(化名)比小月小一岁,马上就读六年级。 姐弟俩的成绩一般,上学期间,一个月要迟到四五次。两人都爱刷dy、玩游戏,玩到过凌晨三四点。今年疫情期间,要上网课,罗杨给孩子买个了智能机,看到孩子过于沉迷,他一生气把手机砸了。 罗杨称,孩子基本不做家务,“一个人带两个小孩,既当爹又当妈,很不容易。” 但小月的说法和罗杨不尽相同,她称,需要做家务,经常要自己做饭,她和弟弟都是各自洗自己的衣服。小月还说,这些年,她和妈妈没有联系,从小就和妈妈不亲,爸爸的脾气也不好,“忍耐一下不会死”。 小月、小荣特别爱出去玩,经常晚归。罗杨说,孩子有钥匙,一般情况下,两个孩子晚上十点左右回家,如果没回,通常就要玩到凌晨才回,“晚的时候,凌晨两三点才回”。 姐弟俩还有离家出走、夜不归宿的经历,罗杨曾发现他们和其他人一起到外面开房住,“十多天不回家的时候都有”。罗杨称,孩子外出未归,他其实也担心,但没有办法管住。 这一天,小月姐弟俩又晚归了,直到23时40分左右才回家。见有记者在家,小月有点抵触,退到门口外,不愿进来。 “今晚去哪里,不告诉你们。”小月回到自己的房间,“私人空间不准进入。” “不在乎别人怎么看” 8月19日上午,小月、小荣、罗杨再一次被警方带去做笔录。罗杨提供一段现场视频显示,警方问小月话时,她低头不语。 罗杨不太会上网,但清楚这一件事 :“全国都知道了”,他很担心,这会给小月带来压力,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开导女儿。 “肯定有人说我拿狗去撞(老人)。” 小月对澎湃新闻说,她喜欢学校,但觉得上课没意思,也不喜欢同学,平时不怎么和同学玩,所以网上的负面舆论,她不在乎,没什么压力,“爱怎么评价就怎么评价”。 杏坛镇宣传文体办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相关职能部门一直都有关注和帮助这个家庭,也安排了社工人员对小孩进行心理辅导。但小月称,还没有人对她进行心理疏导。 对于今后的打算,小月没什么概念,“读到哪算哪”。 “作为父亲,我不是没有责任的–我天天去找,找不到只能报警,但报警多了,民警也烦。”罗杨说,他都怕小月的脾气,她敢跟他对着干,甚至直接拿起家中的砍刀要砍他,或称要跳楼、跳河。 13岁的小月已经让罗杨看不透,“(女儿)说的话,有时是真的,有时是假的”。 狗主人和女孩父母 都应承担民事责任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尹飞教授表示,女孩虽然并非实际饲养人,但却是当时狗的实际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因为这个时候我们讲的管理人或者饲养人承担,实际上还是讲的是危险控制,因为狗本身它就是一个危险因素,所以说你带着它出去,你要控制,要承担责任。这个时候直接追责当时的实际占有人或者是管理人。” 尹飞说。 京都律师事务所赵岐龙律师也分析指出,在此事件中,小女孩从法律上属于狗的管理者,“因为狗是在她的掌控之下。”他表示,由于小女孩是14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除了女孩一方外,狗主人也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第十章规定: 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或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韩骁律师分析说,在这个案例中,犬只实际饲养人进行相应赔偿后可以对女孩一方进行追偿。 赵岐龙律师则表示,无论是狗主人让女孩帮忙遛狗还是女孩主动遛狗,都不影响狗主人责任的判定,“不能将这种大型犬只交给未成年人遛的。” 据了解,国内不少城市对未成年人独立遛狗有相关规定。今年年初颁布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携带犬只。 原标题:不知悔改!顺德牵狗女孩竟称不在乎别人评价:爱怎么评价就怎么评价 值班主任: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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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下葬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300名葬礼参与者惨了内幕实在让人吓尿了
老人下葬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300名葬礼参与者惨了原因竟是这样太可怕 3月3日,一名75岁老人下葬后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当时参与葬礼的300多人全都惨了。 老人下葬后被确诊近日,意大利南部普利亚大区一名75岁老人在下葬后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其此前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 据了解,约300人参加了老人的葬礼,并与老人的亲属握手、拥抱等。据当地媒体最新报道,目前已有4名亲属确认感染,其他人正在检测。 看300多人最后结局是啥 据意大利当地媒体报道,2月初,这名老人曾到过意大利北部的伦巴第大区的克雷莫纳市(Cremona)出行,而这是意大利目前疫情最严重的地区之一。2月16日,老人返回普利亚大区(Puglia),并告知医院其曾去过疫情感染区等事项。不久后老人生病,出现“疲劳、食欲不振、发烧”等症状。2月27日,该老人在家中去世。 当地时间3月3日,这位老人的葬礼在普利亚大区一教堂举行。 因为老人很有名,约有300人参加了葬礼,并在葬礼上和老人亲属进行拥抱、握手等接触。在葬礼快结束时,去世老人的病毒检测结果得出,并显示为阳性。 老人下葬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300名葬礼参与者惨了 3月4日上午,普利亚大区政府官员对此事表示,已采取关闭相关区域所有学校等防控措施。另据报道,当地政府部门正在联系参加葬礼者并确认他们的健康状况。 有4名老人亲属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其他检测还在进行中。 截至当地时间3月8日18时,意大利累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375例,累计死亡366例。8日凌晨,意大利总理孔特宣布一项“封城”法令,对意大利伦巴第大区及其他14个省份采取“封锁”措施等。 据欧联网援引欧联通讯社报道,意大利紧急民防部、新冠肺炎疫情新闻中心表示,截至10日零时,意大利单日新增新冠肺炎病例1796例,累计确诊病例增至9220例;新增死亡病例97例,累计死亡463人。 © 本文版权归趣闻趣事网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源网站编辑或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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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朋晒照为母亲庆生 一家人温馨合影
2月15日,陈志朋在微博晒出了一张父母的合影,并配文:“俺娘,今天过生日。”照片中陈志朋的父母头发花白,精神矍铄,一家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网友纷纷留言祝福:“生日快乐!祝陈妈妈健康长寿!”“生日快乐,身体健康,越来越好。”“阿姨,生日快乐,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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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官方通报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最新消息,涉事女孩不承担刑责
8月18日晚,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就狗只挣脱约束绳绊倒八旬老人一事进行情况通报。记者了解到,这一事件初步被判断为意外事件。 以下为通报原文 8月17日17时21分,110接到报警: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一老人受伤倒地。接报后,民警及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调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目前,该事件的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下阶段,杏坛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并强化宣传教育。 如何评价涉事女子的责任,是否要为此负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记者今天(8月18日)傍晚采访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 目前公开的信息显示,涉事女孩约12岁,本村人,被害老人也是本村人。狗主人约50多岁。有受访者表示,视频中女子跟老人并非亲属关系,平时也会过来跟狗玩,“这次小女孩怎么把狗牵出去的我不知道。” 据媒体报道,参加施救的当地卫生站医生说,倒地老人今年88岁,“有时候会来卫生站取药,我们比较熟悉。”他表示,“那只白狗重约七八十斤,女孩只有十二三岁,当时白狗遇到另一只小狗,两只小狗可能想玩,就本能冲上去,挣脱了绳子,刚好老人在旁边,狗绳绊倒了老人,导致老人前额着地。” 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需要! 是否有人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彭新林表示,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该案还不构成犯罪。女孩牵狗而狗挣脱了束缚,然后狗绳导致老人摔倒、死亡。首先,跟这个事件靠得最近的罪名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是16周岁,但从报道看,涉事女孩也就十二三岁,未达到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不符合过失犯罪的主体要件。 其次,退一步讲,即使女孩满了16周岁,在她牵着狗绳的情况下,狗因为看到另外一只狗而挣脱了束缚。“这种情况下,我倾向认为是个意外事件,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犯罪。这里区分的关键就是判断女孩主观上有没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主观上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并且具有预见义务,则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但从该事件的整个情况看,女孩当时遛狗时牵着狗绳,狗因为见到了另外的狗,挣脱了牵绊,没拉住,虽然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但不是由于故意或者过失引起的,而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的,所以我更倾向于这是一个意外事件,女孩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当然! “至于民事责任的话,这是毫无疑问的。”彭新林说,今年新通过的民法典以及现行的侵权责任法对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伤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且这个案件中的被害老人没有任何过错——老人既没有故意招致狗也不存在过失,应当说,涉事的狗的管理人或者饲养者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及现行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彭新林说,虽然女孩当时牵着狗,但狗挣脱了牵绊,确实存在管理不严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和现行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女孩在事故发生后马上跑了,毫无疑问应当受到道德谴责。当然,从法律角度讲,她主要是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哪怕她是个未成年人,但她有监护人,她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这个民事责任。”彭新林说。 原标题:涉事女孩不需承担刑责,官方通报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 值班主任: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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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写:“你保护他们,我来保护你”——警嫂的《留言条》
武汉青山区有位名叫刘利军的警嫂,丈夫民警袁俊连续在一线执勤,参与新冠肺炎病人转运。她在家照顾孩子老人起居,料理家中大小事。因为长时间未能和丈夫见面,她写下这样一张“留言条”,放在在家“主动隔离”的丈夫的床头– 记者在青山区采访时,见到了这张留言条。留言条写道: 俊: 从疫情封城到现在已15天,我无时无刻不在担心你,担心你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担心你出警归来能否及时消毒,担心你能否按时吃饭,担心你睡得好不好– 我深知,我是一名警嫂,肩上有责任。在这个非常时期,我不能拖你的后腿。可是,我也很害怕–你千万要注意防护,出警回来仔细消毒,好好吃饭,多休息。 我订购了一批口罩,寄到你单位了。收到了吗?你自己要记得好好佩戴– 哲哲的学习我一直在督促,家里老人的身体都还好。刚给他们订了一台空调,师傅会上门安装,你放心吧。 我报名参加了这次抗疫志愿者,随时待命。我也是党员,关键时候也要为大家做些事情。是哲哲在网上帮我报的名。她说,等长大了也要当一名光荣的志愿者。 每次回家,你都主动隔离,总是静悄悄回,天没亮就去单位。放在床头,你一定能看到。 你保护社会,我来保护你! 请你平安回家,我们等你! 原标题:特写:“你保护他们,我来保护你”——警嫂的《留言条》 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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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满满!为101岁老人庆生 5代人接力喊妈妈全家人乐开花了
为101岁老人庆生 五世同堂接力喊妈妈画面太暖心,这样的视频实在太感动了,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1月17日,辽宁盖州,一位101岁老人过生日,全家50多口人欢聚一堂为老人庆生,还模仿“五世同堂”接力喊妈视频,十分欢乐。老人玄孙称,每年都是一大家子为老人庆生,有从上海请假来的,还有从韩国专门赶来的。 2019年12月20日,济南商河县。106岁老人车尹氏六世同堂。71岁的孙子车爱岭说自己既是孙子又是老爷爷。车爱岭说之所以家里能六世同堂,一个是因为家里的老人体质好,再一个就是自己的良好家风的传承:百善孝为先。 2019年3月14日,是南通如皋马治元老人的百岁生日,五代同堂热闹极了。对老人来说,最幸福的是,100岁的他还有一个亲姐姐,带着红包来给他过生日。百岁寿辰这天,马治元老人特意穿上了一身红色的衣服,喜气洋洋,精神抖擞。前来祝贺的姐姐马士凤,比弟弟大两岁。 原标题:为101岁老人庆生 五世同堂接力喊妈妈画面太暖心 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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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惊醒!牵狗女孩表示因害怕逃跑 事发后她心理怎么想的?
广东佛山一老人被狗绳绊倒后去世,引发关注。牵狗女孩称,当天看到老人摔倒在地,因害怕逃跑,回家后很不安,想到这事半夜都会惊醒,也想过去道歉,但心里还是害怕。8月20日,老师上门探望,她说出事后怕孩子接受不了,做出极端的事情。 原标题:牵狗女孩表示因害怕逃跑 她具体怎么说的? 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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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劝老人反被打 这是为何?事情究竟经过
男童劝老人反被打 近日,湖北荆门一4岁男童被68岁陌生男子打倒在地。据了解,该男子上公交后未刷卡投币,并与司机乘客争吵。男孩与男子同站下车,下车后因劝男子不能逃票,反被他用手提袋打倒在地,脸部受轻伤。周围群众追到男子时,他却并不认账。目前,该老人已被移交派出所调查处理。民警称赞孩子做得对。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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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防癌保险产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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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老人在你面前摔倒你会不会去扶?为什么?
不敢扶,真不敢扶,为什么呢?都懂的,别怪我无情,只因为我无钱!唉!唉!唉! 义不容辞,毫不犹豫地去扶,为什么?因为我是人,两脚踏地,头顶青天,是人就要有人心,做好人,人在做,天在看,不管后果如何,仁至义尽,心安理得!问心无愧! 老人摔倒了,还是扶一下吧,人人都有老的时候。中华美德不能丢了,已经丢的太多了。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路遇老人摔倒,我会选择去抚。也许你的一个善举,可以救人一命。人人都会老,人人有今天。尽管社会的公信力有所下降,但是,只要坚持内心的正义,邪恶终究会在正义面前低头! 简明扼要的回答吧,三个字,不会扶! 因为,如今的社会,不是好人变老了,而是老人变坏了,助人为乐的人怕了。 不知道别人扶不扶,反正我是会豪不犹豫的去扶。 老人倒地。不扶,至少我过不去自己的良心,我也真不是那样的人。 老人倒地,首先我肯定会上前去,弄清楚情况。要知道,有的病情像高血压,脑缺血或者骨折之类,是不能乱搬乱动的。乱扶只会加重老人的病情。 如果老人意识清楚,也没有大的病情,只是普通不小心的摔倒,举手之劳,扶一下又有何妨。 如果老人情况比较严重,意识模糊不清,那最好不要乱扶。最好的情况是先打120,随后看能不能找到老人家亲属的电话,联系老人的家人。我也至少会等到120的到来,或者等到老人的家属来到,自己才放心走开。 看到这,也许有人要骂我了。骂我也没办法,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要是老人倒地,我不闻不问,我真的是于心不忍。 我始终相信,人在做,天在看。我堂堂正正的问心无愧,扶老人是做善事,我又怕什么呢。我也不相信,诚心的付出,得来的会是恶报。 人心向善。事实上,我也曾多次扶过倒地的老人,也还没有碰到讹诈我的。 我相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只要你我伸出温暖的双手,扶住的不止是人的良心,扶住的将是整个世界。 扶!我也是老人,人都会这样,坏人很少,众所恨之,中华美德,人伦常理不能被几个小人所坏,岂有不扶之理!坚信在我们国家,这种基本道德还是有的。 老人在你面前摔倒会不会扶,我的见解是,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去扶。因为遇到紧急情况,不允许你多想什么,只想救人,多数人都会这样做,而且没有任何目的,丝毫不是什么唱高调。 现在做善事,也要先懂法,再看情况,最后力所能及,不敢冲动。以免烦事缠身,难得安静。 如果老人在我面前摔倒,我肯定去扶。 首先尊老爱幼是美德是传承,我们不能因为一二个坏人就搅坏一锅汤,绝大多数的人是好的善的,世上还是好人多,我始终坚信。人心的冷漠会令这个社会更冷漠更无情。 每天都有尊老爱幼的事在上演,又有几个无理取闹的人。我曾亲手背过一个摔下山崖的老人上医院,老人的摩托车也摔下了悬崖,四周一个人都没有,我不照样送去医院了,人家家属还特感激我。当时老人没有昏迷,如果老人已经昏迷我可能会等120救护车,因为我不懂医怕有万一,并不是怕赖上我。 还有一次一名装修工人脚手架板子没有挂住从二楼掉下来,我也背着上了医院。别把人都想得那么坏,相反他会记你一辈子好。 当然坏人会有,但不能因为这一二个坏人把整个中华民族的善良美德抹杀了,始终要相信世上还是好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