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产品类型有哪些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需求的不断变化,风险也不断变化。因此,人身保险产品的种类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人身保险产品类型有哪些。
第一类是以“保障+储蓄”为主要成分的养老金保险。这种保险是将银行储蓄的作用加以改造,增加了保障功能形成的,从形式上讲和银行储蓄差不多,但从内容上讲差异很大。对单个人来讲有了保险保障,这就有了安定性,不受银行利率的影响,万一没有到合同约定期满而发生不幸,被保险人即可得到一笔约定的经济保障,这是银行储蓄产品所没有的。这种保险的特点是保费高,保障相对意外险而言就比较低。这类保险的险种名称上一般有“人寿”、“年金”之类的词。
第二类是以“保障+补偿”为主要成分的医疗保险。这种保险提供的保障不是依据定额给付原则,而是补偿原则,是就实际花费的治疗费数额,但补偿最高不能超过合同约定金额。因此,它的规则是补偿原则,它的特点是保费适中保额不低。这类保险的名称必有“健康”、“医疗”的字眼。
第三类是以“保障”为主要成分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这些险种一般没有储蓄功能,例如乘坐飞机买的保险,几元钱或几十元钱的保险费,而保障几万元或几十万元的经济给付,可见这种险种的特点是保费低,保额高。这种保险无论如何包装变化,险种名称中必有“意外险”三个字。
第四类是以“保障+分红”为主要成分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这种保险是将保障和投资结合在一起的险种,它是在优先提供保障的前提下,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投资,而投资获利多少,决定分红的多少。这类险种的特点是保费高,保障程度相对于其他人身保险险种而言就比较低。例如一般的分红保险,投资的因素远远超过保障因素。
人身保险产品类型有哪些?主要有以保障+储蓄为主要成分的养老金保险;以保障+补偿为主要成分的医疗保险;以保障为主要成分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以保障+分红为主要成分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这四种类型。
相关推荐
-
老年人人身意外保险种类有哪些
父母年纪大了,身体状况就会大不如从前,发生各种意外的可能性也有所增加。因此,要想给父母一份保障,可以为他们选购老年人人身意外保险。不过,该险种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方式划分,其种类会不一样,所以您最好按需选择。 按实施方式划分1、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投保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政府强制规定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的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基于国家保险法令的效力构成的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按险种结构划分1、单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仅限于人身意外伤害。2、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种保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其他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一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如我国目前开办的简易人身保险,以生存到保险期满或保险期限内死亡为基本保险责任,附加人身意外伤害造成的残废,属于生死两全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再如,住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包括旅客由于人身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残废以及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物品的损失,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财产保险。 老年人人身意外保险有哪些种类?一般来说,如果按照实施方式划分,可以分为自愿性的人身意外险和强制性的人身意外险两种,而按照险种结构分类,有单纯型和附加型之分,他们的保障范围不同,子女应该根据老年人的需求进行选购。
-
人身两全保险产品推荐
随着保险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人选择购买保险,其中两全保险也受到很多追捧,两全保险就是不管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是生存,保险公司都会给付保险金,市面上这么多的两全保险产品,哪一款比较好呢?小编为大家推荐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 投保范围 凡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分十年、二十年两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周岁。 保障范围 身故保险金 若在观察期1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在观察期1年内身故后,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180天内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八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两全保险哪款好?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值得选择,这款产品保险期间10年或20年可选,保障由疾病或意外导致的身故,最高身价为8倍基本保额,满期一次性领取基本保额。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介绍
人身意外保险可以保障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以及学习等过程中遇到的意外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能减轻因为意外伤害导致的经济损失。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是什么呢?保障范围包括死亡给付、残废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人身意外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通常,人身意外保险保障范围及意外险责任范围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四种。消费者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保险公司将根据残疾等级给付一定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一般含有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两种医疗报销责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很广,只要生活当中常见的风险都能找到对应的险种。人们在投保时不能只考虑意外险包括哪些范围,还要按照自己对风险防护的重点需求进行选择,这样就能找到最合适的险种。
-
人身财产保险与财产保险有什么不同
很多的消费者在购买人身财产保险时,对于这一险种的各项知识点并不是十分的了解。很多人认为人身财产保险与财产保险是一样的,其实不然,这两个险种之间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其区别主要有四点。 基本职能不同。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人身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金给付。 保险标的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财产及有关利益,其保险标的的价值一般是可以计算的,保险金额的最高限额是保险价值,保险事故发生后,其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额和投保方式确定,具有损失补偿的性质;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的价值是很难用货币度量的,因而,人身保险的保险价值难以确定,其保险金额在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基础上,依照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能力确定。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 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保险价值确定的;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保险价值难以确定,因而其保险金额应在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基础上,依照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能力来确定。 保险合同性质不同。财产保险合同几乎都为补偿性合同,在财产出险并符合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补偿原则进行赔偿。而人身保险,特别是人寿保险,多为定额给付性合同,即事前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给付金额。 人身财产保险与财产保险有什么不同?一是基本职能不同,二是保险标的不同,三是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不同,四是保险合同性质不同。
-
意外综合人身保险种类有哪些
意外综合人身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下面小编带您看一下意外综合人身保险种类。 按实施方式划分 1.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投保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如,我国现开办的中小学生平安险、投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是其中的险种。这些险种均采取家长或旅客自愿投保的形式,由学校或旅店代收保费,再汇总交保险公司。 2.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政府强制规定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的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基于国家保险法令的效力构成的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按承保风险划分 1.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由一般风险而导致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事件。在投保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一般由保险公司事先拟定好条款,投保方只需做出“是”与“否”的附合。在实际业务中,许多具体险种均属此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我国现开办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平安保险等。 2.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由特定原因而发生或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事件。由于“三个特定”,相对于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言,后者发生保险风险的几率更大些,故称之为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例如在游泳池或游乐场所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江河漂流、登山、滑雪等激烈的体育比赛或活动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等。实际开办此类业务时,大多采取由投保方和保险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的方式办理。 意外综合人身保险种类有哪些?按实施方式划分为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承保风险划分为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人身保险分为哪些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那人身保险分为哪些?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下面让我们简单了解下。 人寿保险 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寿险,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等。 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有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第二,必须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造成的。第三,必须是由于非长存的原因所造成的。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人身保险分为哪些?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又可以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健康保险可以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意外保险可以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
人身保险公司排名情况如何?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人身保险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积极投保人身保险。与此同时,社会上涌现出很多人身保险公司,那么,人身保险公司排名情况如何? 人身保险公司排名情况如下:第一名: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 保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第二名:中国平安人寿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重要成员。从规模保费来衡量,平安人寿是目前国内第二大寿险公司。第三名:中国人保寿险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寿险),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人保)为主发起成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151.33亿元,公司总资产规模超过2500亿元。主要经营人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人身再保险和投资业务。第四名:新华保险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是一家大型寿险企业,目前拥有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家园养老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新华卓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第五名:太平洋人寿保险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寿险”)成立于2001年11月,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专业寿险子公司,总部设在上海,2010年9月公司注册资本为76亿元。第六名:中国太平人寿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拥有85年品牌历史,1929年始创于上海,1956年移师海外专营寿险业务,曾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实力最 强、规模最大、市场份额最多的民族保险企业之一,也是现今中国保险市场上经营时间最长和品牌历史最悠久的中资寿险公司之一。第七名:泰康人寿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2日,总部位于北京。经过18年稳健、创新发展,已成长为一家以人寿保险为核心,拥有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养老社区和健康保险等全产业链的全国性大型保险公司,连续10年荣登“中国企业500强”。第八名:安邦保险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产险”)是经营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市。安邦产险于2004年6月9日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并于同年9月30日开业。第九名:中邮人寿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与各省(区、市)邮政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全资寿险公司。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金65亿元人民币。 2009年8月4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2009年8月18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登记,2009年9月9日正式挂牌开业。第十名:生命人寿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专业寿险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4日,总部现位于深圳。股东由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信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等资金雄厚的企业构成。公司现注册资本117.52亿元,总资产已超2000亿元,是国内资本实力最强的寿险公司之一。 通过以上对人身保险公司排名情况的详细介绍,不难看出,排名前三的寿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中国人保。此外,新华人寿保险也是一家非常有名的大型寿险企业。
-
人身意外伤害险你了解多少
随着人们风险意识的增强,对保险也越来越关注。不少人为了自身的安全着想购买了人身意外险,那么人身意外险的定义是什么呢?它的成立有哪些必要条件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可分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队意外伤害险二类:一、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为标的的保险,保险期限一般较短,以一年或一年以下为期。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社会组织为了防止本组织内的成员因遭受意外伤害致残或致死而受到巨大的损失,以本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的全体成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重大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小编提示:以上就是意外伤害成立所必须的条件,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人身意外险保单的生效期和签署期是不一致,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问清保险的具体生效期。
-
人身意外保险基本情况介绍
购买意外险,不仅是对于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家人的关爱。人身意外保险基本险况是什么呢?人身意外保险是意外险的一种,也叫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发生意外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保险特点短期性: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如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次旅程;出差人员的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周期;游泳者平安保险期限更短,其保险期限只有一个场次。灵活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保费低: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保险对象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是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险种。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险。由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所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适合于团体投保。 人身意外保险基本险况就是上文介绍的了。意外保险是保险险种里面购买最为方便的,因为简单易懂,针对性也比较强。一般如果单独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买个意外卡单就可以,可以包含一般的综合意外和意外医疗的。在网上就可以便捷的购买。
-
医护人员怎样给自己上保险
近期医疗纠纷致人死亡的事件频频发生,医患关系真的就那么糟糕么?很多时候悲剧都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又防不胜防。医务人员又有什么好的应对方法呢?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第一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嫌疑人连恩青去年3月曾到该院接受鼻内镜下鼻腔微创手术,术后感觉不适,复查时在医生建议下前往不同医院做了CT,结果均显示正常,但他不相信诊断结果,不断向医院投诉,由此产生了医患纠纷。2013年10月25日,连恩青再次找医生时现场行凶,其中主任医生王云杰因公殉职,另有两人受伤紧急接受治疗。 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安全保护、创造安心的就医环境等措施是对医护人员一种必要的关爱和安抚。目前各类医患矛盾和风险为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作为医护人员,在救死扶伤的同时,也应当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在医患产生矛盾时,保险作为风险的防御工具如何发挥作用?为满足当前医疗单位人员对保险保障的迫切需求,华泰人寿快速反应,于近日推出“仁心无忧”医护人员专享团体保障计划。 据了解,医护人员具有明显的共同点,如风险意识较强、工作压力较大、医保较为完善等,而长期的高压工作状态往往容易导致其身心疲惫,免疫力下降,因此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成为完善医疗保障的重要方式。不过,工作中的意外事故成为最大的杀手,意外伤害保障尤为重要。 以上述“仁心无忧”医护保障计划为例,由3款团体意外类保险产品组成,专供医疗服务机构为医师、药剂师和护理人员等投保。该计划根据保障额度不同又分为3款,分别满足不同地区和医院的医护人员需求。在“仁心无忧”计划构成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可为医护人员提供因意外造成的身故、残疾、门诊或住院医疗保障,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被袭击导致的意外事故,意外伤害的保额最高可达50万元。另外,针对医护人员上下班时间相对不规律,尤其是医生需要经常出行的特点,“仁心无忧”计划中的团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交通工具乘坐期间的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障,保险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且可与前项意外伤害保险同时生效。 目前,各保险公司不断细分市场,挖掘个性化的保险需求,医护人员也可以根据自身的职业特点、年龄特点、风险偏好购买不同的保险产品。 人身保险是给自己的安全上的一份保险。当发生意外时,有一份人身保险可以帮助您减少财富损失,缓解精神压力。小编有多款产品供您预览。
-
购买人身保险 请选择“明码标价”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经统一规范了行业人身保险产品的二维码格式,并配套完成了行业人身保险产品数据库系统的建设与开发方案。当您上网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请选择“明码标价”的人身保险产品。 选择“明码标价”的人身保险产品入行多年的平安保险公司寿险营销员赵红霞也在期待着人身保险条款“身份证”的诞生。她说,虽然自己与大量的寿险客户签订过合同,为客户详细解释过各种条款,也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包括还认真研究过辨别保单真伪的方法,但还是会碰到各种关于条款的难于解决的问题。有的客户对某些人身保险条款担忧疑虑,害怕签完合同后,保险公司在未来单方面“反悔”、修改条款;有的客户对保险公司不甚了解,混淆各家公司同一种险种的条款,常常会用别家的条款纠缠理赔;还有的客户投保前总希望对各家保险公司的险种进行比较挑选,却不能肯定拿到的条款是否全面详细。赵红霞认为,这些问题都有望在人身保险条款实行全国统一编码轻松解决。《通知》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完善人身保险产品数据库,及时更新数据库信息,并增设条款查询平台,方便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编码查询保险条款信息。“8月1日起,各人身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将印刷条款编码,消费者可以对条款信息进行查询验证。届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身保险产品数据库将建设完成,并将提供保险条款信息在线查询功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还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人身保险产品数据库建设完成后,做好产品数据库及条款查询平台的宣传服务工作,引导广大消费者使用平台查询、验证条款信息。据了解,为使行业条款编码工作顺利开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保监会的指导下,成立了技术研发专项工作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紧锣密鼓地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已在制定编码规则、规范操作流程、提供技术保障、确定数据标准、明确查询功能等方面工作中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等到8月1日,市场上所有人身保险条款都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之后,消费者就能够像在超市购物一样,对比各家寿险公司‘明码标价’的产品,选择适合自己的人身保险。”刘国浩说,消费者可以通过编码上网查询购买的人身保险的详细条款,而不是被动接受保险推销员的主观介绍。 小编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各人身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将印刷条款编码,消费者可以对条款信息进行查询验证。
-
小编介绍两款300元人身意外伤害险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身意外无处不在,因此人人都需要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那么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您介绍两款300元人身意外伤害险,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产品推荐一:北大方正人寿无忧宝意外伤害保险B款主险只要年缴费在260元,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计划,年交保费260元,在合同有效期间,拥有10万至30万的意外伤残或身故保险金。适用年龄:60天至65周岁|产品险种:意外保险保障范围:意外保障 意外残疾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一、普通保障(1)意外残疾保险金(2)意外身故保险金二、双倍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搭乘水上或陆地公共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事故而不幸导致身体残疾或身故,我们除给付普通保障下的保险金以外,将另外给付同等金额的保险金。三、三倍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搭乘空中公共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事故而不幸导致身体残疾或身故,我们除给付普通保障下的保险金以外,将另外给付两倍同等金额的保险金。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产品推荐二:安联安顺畅游意外伤害保险主险投保年缴费368元,在合同有效期内,若私家车出险,家属获赔40万元。适用年龄:60天至69周岁|产品险种:意外保险保障范围: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 被保险人残疾的,我们按附录中〖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3)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多项身体残疾的,我们给付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的,我们仅给付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4) 我们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总和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基本保险金额的,本合同终止。 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有哪些?这里为您介绍两款300元人身意外伤害险,即北大方正人寿无忧宝意外伤害保险B款主险和安联安顺畅游意外伤害保险主险,广大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购买相应的保险。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可以分为四项: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小编为您推荐以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九祥福 ”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50万 意外医疗5万元 特色:住院津贴80元/天 ¥900元/年 “年年无忧”综合 意外险(钻石计划) 意外伤害20万 意外医疗5万元 特色:住院津贴100元/天 ¥328元/年
-
人身意外险怎么赔?
现代生活高压力快节奏给人们带来很多安全问题。所以我们要未雨绸缪,选择用保险来规避日常的出行风险。 很多人就在问投人身意外死亡保险能赔多少钱?那么,这就要看买的保险的最高限额是多少了,举例说明: 1、由于此人购买了10万元的终身保险(终身寿险),说明这个保险的保险最高限额为10万元——身故保险金为10万元。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由于车祸身亡,肇事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赔偿了5万元,可能是由于该司机事先投保了一定数额的《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交强险,保额为5万元,或肇事者自愿给付5万元的赔偿。 3、虽然被保险人的家属(配偶)已经从肇事司机处得到了5万元的赔偿金,但是这并不影响被保险人(事故受害者)所购买的终身保险的效力。由此其所购买的保险中最高给付赔偿额仍为10万元。 4、现在被保险人在事故中已经身亡,保险公司按照当时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也是应该的。 在这里,肇事者给付的5万元与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是两个不同的保险给付的两笔不同金额的保险金。两个保险的赔偿金额互相独立,不因为其中一个的给付而影响另一份保险的身故金给付数额。 快节奏的生活让我们喘不过起来,在追求速度的同时,我们不妨放慢我们的脚步,为自己的快节奏找一份安全感。
-
老年人人身意外保险种类有哪些
父母年纪大了,身体状况就会大不如从前,发生各种意外的可能性也有所增加。因此,要想给父母一份保障,可以为他们选购老年人人身意外保险。不过,该险种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方式划分,其种类会不一样,所以您最好按需选择。 按实施方式划分1、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投保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政府强制规定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的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基于国家保险法令的效力构成的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按险种结构划分1、单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仅限于人身意外伤害。2、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种保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其他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一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如我国目前开办的简易人身保险,以生存到保险期满或保险期限内死亡为基本保险责任,附加人身意外伤害造成的残废,属于生死两全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再如,住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包括旅客由于人身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残废以及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物品的损失,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财产保险。 老年人人身意外保险有哪些种类?一般来说,如果按照实施方式划分,可以分为自愿性的人身意外险和强制性的人身意外险两种,而按照险种结构分类,有单纯型和附加型之分,他们的保障范围不同,子女应该根据老年人的需求进行选购。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哪些特点
顾名思义,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是以团体为保障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险,这种保险的费率主要取决于被保人的职业。那么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哪些特点呢? 一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投保人是一个投保前就已存在的单位,如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被保险人是单位的人员,如学校的学生、企业的员工等。 二是保险责任主要是死亡责任,以被保险人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所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三是保险金额一般没有上限规定,仅规定最低保额。 四是保险费率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于是单位投保,降低了保险人管理成本等方面的费用,保险费率因此降低。 五是在通常情况下,保险费交纳是在保险有效期开始之日一次交清,保险费交清后保单方能生效。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与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而言,二者在保险责任、给付方式等方面相同,区别比较明显的是:保单效力有所不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一旦脱离投保的团体,保险单即对该被保险人失效,投保单位可以专门为该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手续,保险单对其他被保险人仍然有效。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非常多,是一款很特殊的保险。这款保险保障的主要是死亡责任,而且保费非常低,广大用人单位值得购买。
-
上半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保费同比增长12.2%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谭谟晓)记者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获悉,上半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保持平稳增长,累计实现规模保费1394.4亿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12.2%。 数据显示,上半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结构持续调整。其中,人寿保险实现规模保费891.6亿元,同比减少2.9%,占比为63.9%,仍为主力险种;年金保险实现规模保费283.2亿元,同比增长58.6%,占比为20.3%,成为第二大险种;健康险实现规模保费185.1亿元,同比增长60.1%,占比为13.3%;意外险实现规模保费34.5亿元,同比增长13.5%,占比为2.5%。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受疫情影响,上半年人身保险行业传统线下渠道营销受限,互联网人身保险发挥其线上渠道的独特优势,较好满足了消费者“非面对面”的保险服务需求。 原标题:上半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保费同比增长12.2% 值班主任:田艳敏
-
老年人人身意外保险种类有哪些
父母年纪大了,身体状况就会大不如从前,发生各种意外的可能性也有所增加。因此,要想给父母一份保障,可以为他们选购老年人人身意外保险。不过,该险种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方式划分,其种类会不一样,所以您最好按需选择。 按实施方式划分1、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投保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政府强制规定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的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基于国家保险法令的效力构成的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按险种结构划分1、单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仅限于人身意外伤害。2、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种保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其他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一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其他保险责任。如我国目前开办的简易人身保险,以生存到保险期满或保险期限内死亡为基本保险责任,附加人身意外伤害造成的残废,属于生死两全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再如,住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包括旅客由于人身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残废以及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物品的损失,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财产保险。 老年人人身意外保险有哪些种类?一般来说,如果按照实施方式划分,可以分为自愿性的人身意外险和强制性的人身意外险两种,而按照险种结构分类,有单纯型和附加型之分,他们的保障范围不同,子女应该根据老年人的需求进行选购。
-
石家庄人身意外保险条款内容介绍
石家庄为预防城乡居民的意外伤害侵袭,制定了意外伤害保险试行办法。在购买相关保险前,我们要详细了解,石家庄人身意外保险条款内容,确保保障内容和所需一致。 第一条为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医疗,根据《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结合意外伤害医疗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城乡居民作为被保险人,由各级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按商业保险原则,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保险人按规定赔付。 第三条意外伤害是指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意外伤害主要包括:车祸、中毒、锐(钝)器伤、灼烫、冻伤、雷击、触电、酸碱等液体伤害、野兽或家禽袭击(注射疫苗除外)、碰撞伤、撞击伤、跌倒、坠落伤、坍塌、淹溺、火灾、辐射、爆炸等情形。 第四条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年度按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计算(上年12月26日至当年12月25日)。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审定,由投保人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提取,统一向保险人缴纳。 第五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含意外伤害的后续治疗)住院,应按规定备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未及时备案造成损失的,由协议医疗机构承担。 第六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或在外地医疗机构住院,经保险人认定,符合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范围的医疗费,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及支付标准赔付。被保险人因违法、故意、从事高风险运动而造成的意外伤害除外。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医疗费依法应由第三方赔付的除外。 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保险人按《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1第15号令)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被保险人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意外伤害保险支付医疗费两项合计的限额,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其中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由投保人支付,属于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范围的,由保险人支付。超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支付限额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限额合并计算。 第八条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发生有关意外伤害保险争议时,由争议方按保险协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石家庄人身意外保险条款规定意外伤害包括车祸、中毒、锐(钝)器伤、灼烫、冻伤、雷击、触电等情形,符合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范围的医疗费,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及支付标准赔付。
-
意外综合人身保险种类有哪些
意外综合人身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下面小编带您看一下意外综合人身保险种类。 按实施方式划分 1.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投保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如,我国现开办的中小学生平安险、投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是其中的险种。这些险种均采取家长或旅客自愿投保的形式,由学校或旅店代收保费,再汇总交保险公司。 2.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政府强制规定有关人员必须参加的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基于国家保险法令的效力构成的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按承保风险划分 1.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由一般风险而导致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事件。在投保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一般由保险公司事先拟定好条款,投保方只需做出“是”与“否”的附合。在实际业务中,许多具体险种均属此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我国现开办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平安保险等。 2.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承保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由特定原因而发生或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事件。由于“三个特定”,相对于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言,后者发生保险风险的几率更大些,故称之为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例如在游泳池或游乐场所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江河漂流、登山、滑雪等激烈的体育比赛或活动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等。实际开办此类业务时,大多采取由投保方和保险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的方式办理。 意外综合人身保险种类有哪些?按实施方式划分为自愿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强制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承保风险划分为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友邦人身保险哪些好
随着保险慢慢的深入到保险公司的生活之中,很多人都会选择购买保险。友邦保险也推出了很多的人身保险。那么友邦人身保险哪些好呢?小编带您看一下。 友邦安益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项目 意外身故保险金:遭受意外事故在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事故在180日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在确认伤残的类别、等级和给付比例后,按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身故和伤残保险金双倍给付:自年满18岁后开始,若遭受特定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 友邦家倍无忧保险计划 保障项目 意外身故保险金:遭受意外事故在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事故,且180日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节假日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双倍给付:节假日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双倍给付 特定意外双倍保险金:若遭受特定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按主合同保险责任给付双倍保险金。 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因遭受意外事故,在180日内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按实际医药费扣除100元免赔额后给付补偿金。 友邦人身保险哪些好呢?友邦安益意外伤害保险是一款短期意外保障产品,针对交通工具等特定意外事故翻倍赔付。友邦家倍无忧保险计对特定意外事故,可获两倍赔付。法定节假日发生特定意外事故,最高可获四倍赔付,没有健康和职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