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学平险条款解析
平安学平险是防御意外风险的主要手段,可以为孩子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但在购买前也想仔细了解保险条款,注意保障对象、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等内容,下面我们详细看看平安学平险条款解析。
保障对象
凡各类大、中、小学及技工、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日常学习者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学校向本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累计给付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基础保障责任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疾病身故,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意外和疾病住院医疗,校园意外伤害医疗/残疾/身故。
除外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自杀、犯罪、殴斗、酒醉;
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战争或军事行为;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范围内的事情。
平安学平险条款内容包括保障对象、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等,其中保障对象是各类大、中、小学及技工、中等专业等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保障责任重意外伤害事故可以累积赔付,但给付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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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星盈瑞责任条款介绍
受持续通货膨胀以及负利率综合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国居民理财热情急剧升温。但当前市场不利因素众多,金融环境错综复杂,在此背景下分红保险因兼具理财与保障的特性,备受理财者的青睐。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针对这一情况开发了平安人寿吉星盈瑞保险,受到了很多人的亲睐。社保亏空、储蓄不足、子女压力大,30年后拿什么来养老? 责任条款生存保险金:投保时为18-40岁:保单生效日起,每年返还1200元现金(保额的15%)。投保时为41-50岁:保单生效日起,每年返还960元现金(保额的12%)。累积生存金:每年给付的“生存保险金”若不领取,按年息3.5%复利滚存。保单红利金:根据平安分红类保险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督机关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关于“保单红利”的解说。累积红利金:每年“保单红利金”若不领取,按年息3.5%复利滚存。(红利也可抵交保费或交清增额)满期生存金:满88周岁,返还所交保费给付满期生存金,合同终止。保单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随时申请保单贷款,保单现金价值的80%,解决应急之需或博取更高投资机会。一般身故保险金:给付10倍年交保费。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15倍年交保费。豁免保险费:本产品可以附加豁免保费,A、投保人(身故或一、二、三级残疾)B、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免交剩余年限保费,保险利益不变。平安人寿吉星盈瑞作为保险产品,分红险在保证客户资金安全的同时又能为客户带来保障,增强其抗风险的能力。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不要忽视和存在侥幸心理,做好安全保障才是重点,小编向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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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解析
条款可以说是一款保险产品的说明书,所以消费者在投保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投保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这样的长期型人寿保险更是如此。那么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内容包括哪些呢?下文将分别为您带来主险和附加险的条款内容介绍。 首先来说说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主险条款内容,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是其最为基础性的保障内容,条款规定,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上文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主险合同及附加金享重疾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上文所述“有效保险金额”包括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若发生减保或您与太平洋寿险公司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有效保险金额变更的,保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将相应调整。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元。 再来看看金享人生附加险——重疾保障的条款内容介绍。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附加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终了红利,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关爱金。若被保险人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和终了红利,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给付。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主险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太平洋寿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 以上分别对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主险和附加险的条款内容进行介绍,广大消费者在投保之前一定要认真查看详细的保险合同规定,对于投保能获得哪些保障以及投保需要遵守的规则要了如指掌,以免在后期发生保险理赔事故时,和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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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当心“免赔”条款
“不计免赔”是很让车主们头疼的一个词,它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对理赔又有什么影响呢?本文将给广大车主一个答案。今年年初,李先生驾驶轿车行驶至通途路北仑段时,与前方徐先生的车辆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于是他通知了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并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对损坏车辆进行证据固定,李先生被通知可以离开。一个月后,徐先生来电告知李先生,汽车已经修好,修理费共计4万多元,李先生遂打电话联系保险公司,咨询赔付流程及4万多元的修理费用是如何确定的,却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复。又过了20多天,李先生再次接到徐先生电话,被告知修理费需要6万多元。这时李先生认为保险公司不负责任,并投诉定损员,不久保险公司联系李先生,告诉他最终定损金额为58500元,李先生因没有购买不计免赔险,需要支付20%即1.1万余元。记者查询了中国人保、太保、平安等一些大型保险公司的保单,发现当保险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保险人虽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但没有投保“不计免赔”的话,那么发生全责的意外事故,保险人需自行承担20%的损失。消费者有定损知情权尽管保险合同确实约定了20%的不计免赔率,但李先生不认可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他认为,自己作为事故责任方,虽购买了保险,但保险公司只负责赔付80%,他尚需赔付剩下的20%,他对车辆的维修情况有知情权。其次,他和保险公司一样对车辆定损情况有选择权。现在,徐先生的车在4S店定损时,出现了三次不同的修理报价,这更让李先生对保险定损心生疑窦,且整个定损过程保险公司没有通知他参与,侵害了其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不愿意支付1万多元的费用。保险公司认为,作为赔付损失的主要承担者,保险公司不可能随意抬高定损价格。现在发生争议情况,的确公司在操作上存在过失和纰漏,没有及时和李先生进行沟通,就修理问题达成事先共识。但是,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约定,20%的损失理应由李先生承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李先生投诉并核实情况后认为,李先生未购买车损险的“不计免赔”,根据保险合同理应承担20%的修理费,但是保险公司在“全权受理”时未及时向李先生告知定损依据和结果,侵害了李先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不少车损险要加保“不计免赔”面对复杂专业的保险条款,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不会细细研究;遇到车险理赔,大多数消费者更乐意把后续工作交给保险公司,可一旦定损完成,消费者被通知需要交纳一部分费用后,有人会表示“不知情”、“很冤”。汽车保险中除了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各大类保险,根据事故责任有5%至20%免赔率以外,保险公司还有不少责任免除事项。消费者必须购买附加险不计免赔,才能得到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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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升转债113510单日大涨56% 4天涨175% 爆款效应刚显现就宣告终结
单日上涨56%,4天大涨175%! 实现这一成绩的,是一只债券。 作为转债市场新晋的“爆款”,再升转债最近将可转债的价格弹性、交易优势展现得淋漓尽致。 在其示范效应下,9日防疫类转债纷纷大涨,6只相关个券平均上涨30%。 不过9日晚间,再升转债发行人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可转债的议案。公司将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再升转债”全部赎回。 当下债市第一高价券,即将落幕! 债券中的“战斗机” 都说股票弹性好,但有一种债券,发起飙来连股票都甘拜下风。再升转债便是其中典型。 9日,再升转债继续大涨,收盘前3分钟跳涨近70元,冲破400元大关,牢牢坐稳两市第一高价转债的“交椅”。截至收盘,再升转债报401.26元,全天上涨55.90%,最高涨至415元或61.23%。 值得注意的是,盘中两度被交易所“喊停”也止不住价格飙升。 这已是再升转债连续第4日大涨。涨势始于3月4日,从15.6%到16.94%再到30.31%、55.9%,从146.11元到168.91元、257.39元再到401.26元,再升转债在过去4日“步步高升”。截至3月9日,累计上涨174.63%,将可转债的价格弹性、交易优势展现得淋漓尽致。 在再升转债等明星券示范效应下,一些相关可转债纷纷跟涨,扮演市场上“逆行者”。 9日,除再升转债之外,尚荣转债涨幅也超过50%。此外,振德转债和星源转债双双涨超20%,英科转债和东风转债上涨超过10%。据统计,以上6只转债平均上涨30.41%。 正股连续大涨激发转债进攻性 30%!如此巨大的平均涨幅,竟是一群债券的“杰作”,这可能很难让人相信。 可转债是债,又不仅仅是债。 可转债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公司债券。它可被看作“债券+股票期权”的组合,由于内嵌转股权利,自带股性“加持”;正股涨,转债转股价值就涨,市价跟着涨。这使得转债价格弹性和交易流动性远胜过一般债券。 与此同时,在交易制度上,可转债从债,不设涨跌停板,实施T+0交易。对于机构而言,还可质押融资加杠杆。这种种特性,让可转债在一些情形下甚至有碾压股票的表现。 以再升转债为例,其正股再升科技2月底以来几乎是连续大涨,近4日持续涨停。股价的强劲表现,提升再升转债转股价值,带动后者价格上涨。而再升科技连续无量涨停让追涨者很难买入,这时转债不设涨停板且实施回转交易的制度特性充分展现,一些投资者出于投机或“替代正股”等考虑买入转债,推动转债快速上涨。 据统计,2月28日至3月9日,再升科技股价累计涨67.43%。而再升转债在近4个交易日里,上涨174.63%。 再升转债能更大幅度上涨,也与转债与正股的比价关系有关。 业内通常用转股溢价率衡量转债与正股的比价。年初以来,再升科技已有过几轮上涨,而每次上涨都领先转债,转债估值溢价率一直处在低位,表现出一定的“滞涨”。直到近期正股连续大涨,激发转债进攻性,估值主动扩张。 上述结论同样适用于9日大涨的其他几只转债。这6只转债都有一个共同标签——“防疫板块”,均与医药或防疫物资生产制造等有关,其正股9日悉数涨停。同时,相对近期正股表现,这些转债或多或少有些“后知后觉”,存在估值修正预期。 需防估值透支还得防强制赎回 统计发现,转债生命周期中绝大多数时候的表现与其正股相关。特别是在上涨趋势中,由转股价与股价决定的转股价值构成转债价格波动的准绳。 换言之,正股既可能带动转债上涨,同时又可能限制转债涨幅——因为,两者比价不能过于离谱。 2月份再升转债转股溢价率一直很低,一度为负,存在“滞涨”。但经历连日大涨后,3月9日,其转股溢价率已高达88.35%,远高于23.13%的市场均值。尚荣转债转股溢价率也飞快上升,从-0.53%到51.24%,仅用了3个交易日。 应看到,这种估值扩张与正股带动一道,为转债上涨提供双轮驱动,但也意味着,转债已经出现超前的上涨,可能透支股价上涨空间,持续性严重依赖正股上涨空间。 数据显示,截至9日,尚荣医疗、再升科技、星源材质动态市盈率分别为80倍、75倍、66倍,均远高于行业平均值。 题材虽好,但有部分个券估值已高,波动可能加大。而且,不设涨跌停板、实施T+0交易有利有弊,涨得快跌得也快,投资者应注意风险。 还需注意的是,转债不光是债券和转股权的混合体,通常还设置了不少条款,比如,回售条款、转股价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其中,提前赎回条款是发行人的权利,为“加速转股”而生。 目前典型的转债赎回条款是: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由于提前赎回价格通常只有100元出头,而此时转债价格通常在130元以上,理性的做法便是卖出或者转股。 来源:再升科技公告 从这个角度来看,赎回条款限制了转债的上涨空间和生存时间。在触发赎回条款后,转债的时间价值和其他期权价值将逐渐下降,导致转债“向上有顶”。对于强势品种来说,转债有赎回条款的限制,买入正股可能更合适。 3月9日,再升转债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可转债的议案。公司将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再升转债”全部赎回。 这一纸公告,宣告再升转债正步入生命周期的尾声,由于时间价值的下降,其转债价格走势也将增添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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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游保险平安条款有哪些
为了给驾乘私家车出游的人士提供相应保障,平安公司推出了自驾游保险。据了解,自驾游保险平安保障范围较为全面,不仅涵盖一般的意外身故、意外残疾责任,还包括自驾游意外伤害身故保障,但投保人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或者残疾保障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驾出游期间驾驶或乘坐自驾车遭受道路交通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条款给付保险金。具体承担的责任和对应的保险金以保险单载明的为准,且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意外医疗责任保障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将依照条款,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自驾游意外伤害身故保障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驾出游期间驾驶或乘坐自驾车遭受道路交通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我们将按照条款给付保险金。 责任免除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恐怖袭击;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因保险合同条款列明除外责任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医疗费用赔偿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自驾游保险平安主要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一般可以为投保者提供意外身故、残疾、意外医疗、自驾游意外伤害身故等保障,而且有些产品还提供境内紧急救援保障。不过,因被保险人妊娠、自杀等行为造成的身故、残疾,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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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马上赢条款内容介绍
不少消费者在投保华夏马上赢年金保险产品之前,都会被告知要认真查看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华夏马上赢是由主险和附加险组成,因此,在查看华夏马上赢条款内容时,要兼顾主条款和附加条款内容,以帮助投保人全面了解这款年金保险。 一、华夏马上赢主险条款内容1.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年金1)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当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一次年金。2)自第一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一次年金。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一)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全残,我们按以下二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一)被保险人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二)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2 责任免除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更多关于华夏马上赢年金保险主条款内容,欢迎您点击查看》》 二、华夏马上赢附加险条款内容1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全残,我们将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账户价值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生存年金若被保险人在首个保单周年日后的每年1月1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当时本合同账户价值的1%给付一次生存年金,给付后本合同的账户价值等额减少。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3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更多关于华夏马上赢附加险条款内容,欢迎您点击查看》》 以上就是华夏马上赢年金保险主险和附加险条款内容的介绍,广大消费者在投保之前不仅要认真查看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对于投保这款年金保险可以获得哪些保障以及哪些情况为责任免除要做到心中有数。更重要的是,主动丰富自己的投保常识,以提升投保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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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金生恒赢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解读
太平金生恒赢年金保险分红型是目前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能够为用户提供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等保障责任,同时让投保人参与太平人寿的年度分红收益,再加上这资产保值、保单贷款等功能,足以让投保人轻松应对养老生活。 保险责任一、生存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每个保单周年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二、身故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宽限期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诉讼时效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保险金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太平金生恒赢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中对保险责任、保费宽限期、诉讼时效、保险金给付、责任免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议消费者在投保前或签订合同后的10天内仔细进行阅读,这样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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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福家安康终身健康理财保障计划条款
据悉,新华福家安康终身健康理财保障计划是由主险和附加险组合而成的保险理财产品,提前投保可以获得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重疾保险金等多重人身保障,同时让投保人参与新华保险公司的年度分红收益,再加上这资产保值、保单贷款等功能,足以让投保人轻松应对各种资金难题。不过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等行为所致的保险事故,被新华保险公司列为除外责任,发生事故不予保险金赔偿。 一、保险责任1.主险保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详见释义),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基本保险金额的 10%;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附加险保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详见释义)的专科医生(详见释义)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详见释义),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保险金额的 10%;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详见释义)。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保单分红本合同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分红和终了分红。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如确定有红利分配,则按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分红水平并进行红利分配。本公司将在前一保单生效对应日(详见释义)保险金额的基础上,增加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并作为下一次年度分红的基础。本公司每年将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载明当次分红的相关信息,您也可以向本公司查询。 三、保单贷款本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且生效二年后,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凭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保单贷款。经本公司同意,贷款金额以贷款时“现金价值净额”的 70%为限,每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贷款利息在贷款到期时应与本金一并归还,逾期不还者,贷款本息与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全数时,本合同终止。贷款利息根据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五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按年复利计算。逾期还款者,逾期期间的利率按上述办法再上浮一个百分点执行。上述所称“现金价值净额”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其他欠款后的余额。 四、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提前投保新华福家安康终身健康理财保障计划不仅可以获得重疾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障,同时让投保人直接参与新华保险公司的年度分红,后期投保人出现资金周转难题,还可以申请保单贷款服务。但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伤害等行为所致的保险事故,新华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请大家在投保前主动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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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i无忧条款介绍
面对频频发生的各种风险,您若想要给自己提供保障,不妨买份富德生命i无忧医疗保险。不过,您在投保时,需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清楚知晓产品缴费宽限期、如实告知等内容,因为这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不可马虎。 缴费宽限期 合同续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日期交纳,您应该在所选择的交费期间内每年交纳保险费,交纳保险费的具体日期为当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到期未交纳,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费日期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将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富德生命i无忧条款对产品的缴费宽限期和如实告知义务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缴费宽限期是60天,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但需要扣除欠交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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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解析
条款可以说是一款保险产品的说明书,所以消费者在投保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投保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这样的长期型人寿保险更是如此。那么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内容包括哪些呢?下文将分别为您带来主险和附加险的条款内容介绍。 首先来说说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主险条款内容,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是其最为基础性的保障内容,条款规定,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上文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主险合同及附加金享重疾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上文所述“有效保险金额”包括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若发生减保或您与太平洋寿险公司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有效保险金额变更的,保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将相应调整。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元。 再来看看金享人生附加险——重疾保障的条款内容介绍。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附加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终了红利,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关爱金。若被保险人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和终了红利,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给付。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主险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太平洋寿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 以上分别对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主险和附加险的条款内容进行介绍,广大消费者在投保之前一定要认真查看详细的保险合同规定,对于投保能获得哪些保障以及投保需要遵守的规则要了如指掌,以免在后期发生保险理赔事故时,和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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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解析
条款可以说是一款保险产品的说明书,所以消费者在投保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投保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这样的长期型人寿保险更是如此。那么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内容包括哪些呢?下文将分别为您带来主险和附加险的条款内容介绍。 首先来说说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主险条款内容,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是其最为基础性的保障内容,条款规定,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上文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主险合同及附加金享重疾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上文所述“有效保险金额”包括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若发生减保或您与太平洋寿险公司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有效保险金额变更的,保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将相应调整。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元。 再来看看金享人生附加险——重疾保障的条款内容介绍。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附加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终了红利,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关爱金。若被保险人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和终了红利,太平洋寿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给付。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主险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太平洋寿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 以上分别对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主险和附加险的条款内容进行介绍,广大消费者在投保之前一定要认真查看详细的保险合同规定,对于投保能获得哪些保障以及投保需要遵守的规则要了如指掌,以免在后期发生保险理赔事故时,和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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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基本险条款解读
车子有保险,开车人有保障没?网络最好的驾驶员保险!【导读】在机动车辆保险中包含基本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其中附加险是保险客户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加保的保险,较之基本险较简洁明了。而基本险作为机动车辆保险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保障的范围广,力度强,下面就以基本险的条款为主要知识点来进行解读。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1)车辆损失保险在机动车辆保险中,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构成了其主干险种,并在若干附加险的配合下,共同为保险客户提供多方面的危险保障服务。车辆损失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种机动车辆的车身及其零部件、设备等。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碰撞责任与非碰撞责任,其中碰撞是指被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接触,如车辆与车辆、车辆与建筑物、车辆与电线杆或树木、车辆与行人、车辆与动物等碰撞,均属于碰撞责任范围之列;非碰撞责任,则可以分为以下几类:A、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如洪水、暴风、雷击、泥石流等。B、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等。C、其他意外事故,如倾覆、冰陷、载运被保险车辆的渡船发生意外等。在除外责任方面,保险人对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等导致的损失,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违章行为导致的损失,被保险人车辆自身缺陷导致的损失,以及未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增加挂车而未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等)的情形下出现的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需要指出的是,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由保险合同规定,但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如中国大陆以往均将失窃列为基本责任,后来却将其列为附加责任,即被保险人若不加保便不可能得到该项危险的保障。2)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由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公众的安全与利益,因此,在实践中通常作为法定保险并强制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即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使第三者人身或财产受到直接损毁时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在此保险的责任核定,应当注意两点:A、直接损毁,实际上是指现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各种间接损失不在保险人负责的范围。B、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补偿。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即被保险人的补偿金额并不一定等于保险人的赔偿金额,因为保险人的赔偿必须扣除除外不保的责任或除外不保的损失。例如,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本车的驾驶人员及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不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负责赔偿之列;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驾驶员酒后或无有效驾驶证开车等行为导致的第三者责任损失,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了解机动车险保险的相关保险知识,是选择交通安全保障的必备条件。在交通安全面前,保障是不能少的。您的交通安全有保障吗?小编为您推荐: 产品名称:阳光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商旅版) 推荐指数: 提供交通工具(飞机、汽车、轮船、火车、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障。 1、飞机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40万; 2、火车、轮船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15万; 3、营运汽车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12万。 4、驾驶乘坐私家车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10万 1份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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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保险)详细条款
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保险)详细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 2.2 • 您有退保的权利 …………………………………………………………………………………………………………… 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 2.3 •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 5.1 •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 …………………………………………………………………………………………………… 4.1 • 本附加险合同的有效期仅为一年,若保险期满时续保成功,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 ……………………… 1.3 •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 6.1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订立 1.2 合同生效 1.3 保险期间和续保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的给付 3.5 保险金申请时效 4. 如何交纳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宽限期 5.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5.1 合同解除 6.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 效力终止 6.2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7. 释义 7.1 意外伤害 7.2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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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富定投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解读
太平财富定投通过生存保险金的定期返还为消费者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并且还提供身故保障,但太平财富定投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规定了七种责任免除情况,因此种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生存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的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以下公式给付生存保险金:每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限×1%。身故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所在交费年度数5给付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在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还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所在交费年度数的2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7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已经过交费年度数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犹豫期您在收到本合同后可享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在我们收齐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次日零时,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太平财富定投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对保险责任、犹豫期、责任免除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犹豫期是10天,在此期间退保将只会损失10元的工本费;保险责任有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以及满期生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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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财富智赢条款详解
在品质老年生活需求不断提高的当下,消费者可以通过提前购买平安递增养老年金保险来获得兼顾身故和养老的双重保险金保障。为了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这款产品,小编准备了阳光人寿财富智赢条款,以下是具体内容。 保单贷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您可以在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当时现金价值的80%扣除合同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本金及利息后的余额,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本公司。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阳光人寿财富智赢条款对责任免除、保险事故通知、保单贷款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原因导致死亡,保险公司是不付保险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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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雇主责任险条款解析
市民投保人保雇主责任险前要认真阅读条款并认真、正确填写投保单,如不清楚条款详细,后期理赔有可能会发生争议。下面我们详细看看人保雇主责任险条款解析。 保险对象范围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国内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以及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都可为其所聘用员工(包括正式在册职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依照本条款的规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本保险单所称“所聘用员工”是指在一定或不定期限内,接受被保险人给付薪金工资而服劳务,年满十六岁的人员及其它按国家规定和法定途径审批的特殊人员。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理续保手续。 责任免除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伤残、死亡或疾病;(二)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三)由于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自加伤害、自杀、违法行为所致的伤残或死亡;(四)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因非职业原因而受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发生的伤残或死亡;(五)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六)除有特别规定外,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所聘用员工的责任;(七)除有特别规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所发生的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的伤残或死亡;(八)直接或间接因计算机2000年问题造成的损失;(九)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人保雇主责任险条款主要内容有保险对象范围、保险期限以及责任免除,其中保险期限为一年,期满时,另办理续保手续;保险对象范围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国内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以及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都可为其所聘用员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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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泰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详解
金泰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及保障和理财于一身,因此深受消费者喜爱,但购买前需详细了解保险条款。据了解,金泰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年龄、保险期间、犹豫期以及保单抵押贷款,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终身。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人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单抵押贷款 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自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的当日24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金泰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投保年龄、保险期间、犹豫期以及保单抵押贷款,其中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另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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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多倍保条款内容
在投保新华保险多倍保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之前,不少消费者都会被告知要认真查看新华保险多倍保条款内容,尤其要明白这款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和责任免除范围条款说明,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投保后各种不必要的纠纷问题发生的概率。 一、投保范围1.被保险人范围:凡年满18周岁(详见释义),男性不满51周岁、女性不满56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2.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二、保障范围本合同疾病保险金包括轻症疾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保险金保障的疾病范围包括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详见释义)和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详见释义),所有疾病分为5组(详见本合同附录《疾病分组与给付限额表》)。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承担给付疾病保险金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疾病分组与给付限额表》中单一组别内所有疾病(包括该组别中的轻症疾病和重大疾病,下同)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包括轻症疾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和,下同)以该组别对应的单一组别给付限额为限;本公司对单一组别内所有疾病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达到该组别对应的单一组别给付限额时,本公司对该组别内的各项疾病不再承担给付疾病保险金责任。单一组别给付限额是指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疾病保险金给付规定,对某一组别内所有疾病(包括该组别中的轻症疾病和重大疾病)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包括轻症疾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和)的上限,各组别对应的单一组别给付限额具体见《疾病分组与给付限额表》。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疾病分组与给付限额表》中所有疾病的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限额,按下列规定确定:1.被保险人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详见释义)之前,本公司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以各组别对应的单一组别给付限额之和为限,本公司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达到各组别对应的单一组别给付限额之和时,本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及以后,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包括被保险人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和之后给付金额之和)以基本保险金额为限,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如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已达到或超过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自被保险人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终止。3.轻症保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内因疾病原因,由本公司认可医院(详见释义)的专科医生(详见释义)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原因,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且应符合本合同疾病保险金单一组别给付限额和累计给付限额的规定。 三、责任免除范围被保险人因下列1-8项情形之一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本合同所指的特定严重疾病的,或在第9项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上述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但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详见释义);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7.遗传性疾病(详见释义),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详见释义);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详见释义);9.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详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详见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详见释义)的机动车(详见释义)期间。 上文为您呈现的就是部分新华保险多倍保条款内容,更为详细的保险合同内容,建议消费者在投保前认真查阅。另外,新华保险多倍保是一款需要长期缴费的重疾险,消费者们在投保后还可以充分利用十天的犹豫期考察这款产品与被保险人的保障十分匹配,如果不合适还可以利用这十天宝贵时间退保,而一旦过了犹豫期就尽量不要中途退保了,否则会给投保人带来较高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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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为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国寿鸿丰两全保险投保可以获得的保障和应尽的义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制定国寿鸿丰两全保险条款时力求周详,分别从投保范围、缴费方式、保险责任以及责任免除范围等角度出发,帮助消费者明确投保这款两全保险需要注意的事项。 投保范围:鸿丰两全投保年龄在30日以上-60周岁以下;鸿盈两全投保年龄在30日以上-70周岁以下。 缴费方式:鸿丰可选择5年趸交、5年/10年期交;鸿盈可选择趸交或3年/5年/10年期交。 保险责任:鸿丰——意外身故保险金=3倍保险金额(趸交)/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3(期交);疾病身故保险金=所交保费(1年内,不计息)/基本保险金额(趸交)(1年后);鸿盈——普通意外身故保险金=2倍保险金额;火车、轮船、飞机航班特定意外身故保险金=3倍保险金额;疾病身故生命保障金=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数。 免责条款: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保险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以上就是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的全部内容介绍,消费者在投保前要认真查看保险合同条款规定,对于投保可以获得哪些保障以及哪些不在保障范围内要了如指掌,进而有效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纠纷问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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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健康百分百条款解读
泰康人寿在20华诞之际,为广大客户推出了一款全新的产品——健康百分百,保障疾病达到100种,分为a、b两款,采取不同的费率和缴费方法,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关于健康百分百的信息,那就一起来了解下泰康健康百分百条款吧。 1、谁能保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70周岁。哪些职业:1-6类职业可保,拒保职业不受理。 2、怎么保如何交费:趸交、3、5、10、15、20年交。保多少:最低保额20万元,以万元整数倍递增,交的多,保的多。 3、保多久健康百分百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4、保什么(1)30种轻症(轻症保障、独立保额、三次赔付、每次赔付基本保额的30%)A、等待期:180天以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轻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合同继续有效;因意外伤害或者180天以后经医院确诊罹患轻症——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继续有效。B、轻症病种:健康百分百轻症赔付累计多达30种。涵盖人体神经系统、生殖系统、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运动系统等11个系统及组织可能发生的轻症风险。C、轻症赔付后,其他还赔么?当然赔,还赔重大疾病、身故、高残。(2)70种重疾:180日内罹患重疾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或180日后罹患重疾,确诊即赔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3)身故/高残:1、被保险人未满18岁,身故/高残保险金赔付已交保费。2、被保险人已满18岁,身故保险金赔付100%基本保额。(4)轻症豁免:因意外或180天后,医院确诊患合同所定义的轻症,免交余期保费,合同保障不变。(特别注意事项:重疾、身故、高残赔完合同就终止,保费豁免开始,交费方式不能再变更。) 泰康健康百分百条款中规定了投保人的年龄范围为30天–70周岁,1-6类职业可以买,保险责任包括30种轻症、70种重疾、身故/高残、轻症豁免,并且可以选择一次性缴清,保障期限是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