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3人以夫妻名义同居酿命案 吵架后女子投毒杀人
三人行注定会是悲剧,网曝河北发生一起3人以夫妻名义同居酿命案的新闻震惊网友,这个女子也太狠毒了,就因为吵架了然后就投毒杀人,害死了男子的母亲。
32岁的李女士是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人,与被害人李某甲、任某某三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2020年3月24日因感情问题李女士与李某甲发生争吵,当日中午做饭时李女士在家中将农药“百草枯”放到准备做包子的韭菜里,致使李某甲家多人因食用该包子而中毒,其中李某甲的母亲白某某于2020年3月30日死亡。经鉴定,白某某死因符合百草枯中毒死亡。2020年3月31日李女士被抓获归案。
检察院认为,李女士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对一个人投入全部的感情,根本不可能接受三人行。另外,三人行也是不正确的,说白了左拥右抱就是花心!
相关推荐
-
一男子偷电动车,被抓后称是为了给孩子做代步工具,如何评价?
2020年4月17时许,石家庄市民警接到群众报警:自己停放在放在平山县汽车站门口的电动车被偷走。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被盗车辆是停放在一群电动车里面,报警人也不记得当时的停车位置和停车时间,于是办案民警调查了附近所有路面的监控,延长了调查时间段,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葛某某。 民警随即对葛某某进行监控追查,但是葛某某却在进入某个村附近时消失了踪迹,无法确定他的所在位置。经过仔细分析之后,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对周边沿途的监控进行查找,另一路在平山县车站附近蹲点守候。4月8号下午,成功在平山县汽车站附近将葛某某抓获,葛某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民警调查发现,葛某某平时以替人运送货物为主,有正当的职业,收入也还不错。当民警问及为何偷这辆并不太新的电动车时,葛某某回答:自己想给家中十几岁的孩子一个代步工具,而当时葛某某看到,有一辆电动车停放在路边,而且还没有拔钥匙,所以才萌生了盗窃的念头。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看到这个案件,笔者想说: 葛某某是自己盗窃心起,拿孩子当借口。 葛某某当时是看见电动车停放在路边没有拔钥匙,所以才萌生了盗窃的念头。而且在第一次得手之后,第二天又去汽车站,这是想再偷一部电动车的行为表现。而他所谓的“想给孩子一个代步工具”,看上去情有可原,实则荒诞无稽。他的孩子还只有十几岁,完全也不用那么早的配备电动车;就是需要电动车,他们家收入也还可以,完全可以自己买一部,电动车能花几个钱,何必冒着犯罪的风险去偷窃。葛某某将为自己的做的事受到法律的惩罚! 以上是笔者的观点,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评论。 男子偷电瓶车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孩子代步,把一切责任都推在孩子身上,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不管男子说的这句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甩锅还是真的如真他所说偷车的目的是为了孩子,但这位男子有没有想过,他的孩子能不能承担得住这份关爱呢?他的孩子又会不会像他学习呢?他的孩子如果问一句:“电瓶车哪来的?”他又是否有能够心安理得回答呢? 事件发生在石家庄平安县,发生时间是2020年4月7日,有公民向当地警方报警电动车被小偷偷了,然后警方找到了偷电瓶车的小偷,小偷向警方解释道,偷电瓶车的目的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孩子代步。 既然起了偷电瓶车的心,说明他的经济条件可能比较一般化,但不管他的经济条件如何,偷电瓶车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大的错误,别人的东西始终都是别人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是他的东西被别人偷了呢?他的心里不会难受吗?每个人的生活都不易,他自己不容易,别人买电瓶车用的钱同样也不是大风吹来的。 最关键的,偷电瓶车被别人抓到之后,这位男子不仅仅不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反而还将责任推给了自己的孩子(无论他的主要目的是否是为了给孩子一个代步工具,小名认为这都算是在推卸责任),孩子知道事情后不会难受吗?甚至孩子产生模仿心里都是完全有可能的。父母永远是孩子最重要的老师,父母的所作所为很有可能为影响孩子的所作所为,古时候的“曾子杀猪”就很高的告诉了所有的父母对孩子应该要以身作则。 奇葩,打着为了孩子的旗号,去偷电动车,这样能为孩子做好榜样吗? 近日,石家庄市民警接到群众报警:自己停放在放在平山县汽车站门口的电动车被偷走。 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被盗车辆是停放在一群电动车里面,报警人也不记得当时的停车位置和停车时间,于是办案民警调查了附近所有路面的监控,延长了调查时间段,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葛某。 经过民警的审讯,男子交代,是为了偷来给孩子做代步工具。 父母是孩子的老师,怎么能为了一己之私,去做偷盗的时候 孩子的模仿能力是非常强的,家长如此行为,怎么能教育得好孩子? 偷来的代步车,怎么给孩子说?难道要孩子接受如此不正的三观吗?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旦把这样不正确的理念传递给孩子,孩子学得又非常快,以后还能期望他变成什么样的人? 葛某收入还可以,但是占便宜却是一个不好的习惯 葛某偷电动车不是因为买不起,而是因为一个占便宜的念头突然萌生。 他看到路边那些半新半旧的电动车随意停在路边,也不拔钥匙,就临时起意,起了贪便宜的念头。据民警调查,其实葛某的收入还是不错的。 偷电动车原因,竟是为了给孩子代步?这份“沉甸甸”的爱,只怕承受不起! 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下面,我们来回顾下事件的概要: 【时间】近日 【地点】石家庄市平山县 【人物】一偷车男子 【起因】据偷车男子称,盗车是为了给孩子代步用的 【经过】男子从街上偷得一辆电动车,后经过警方摸索被找到 【结果】目前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个人观点】 【1】爱孩子本没有错,但如果把爱孩子当做犯罪的“挡箭牌”,这样的父爱就完全变味儿了。 也就是说,不得不怀疑,这也许是该名男子为了逃脱惩罚给自己找的一个借口罢了。但是,“爱”孩子绝对是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的; 【2】这世上本就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 作为父母,更加该给予孩子正确的言传身教,而不是以“爱”孩子为借口,进而把孩子带坏了 。 父母就是孩子的一面“镜子”,该涉事男子的错误言行,很可能就会导致孩子长大之后,变得跟其一样,最终自食其果。 【3】据悉,偷电动车的父亲并非没有工作,也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他完全是可以通过自己赚到的钱给孩子买车了,可他却没有这样做。 所以,他偷电动车,更大的可能性是因为自己的贪心和错误人生观、价值观。 对于这个事件,大家的看法是怎样的呢?欢迎下方留言评论互动哦! 犯法就是犯法,这没有什么可说的。就像善意的谎言依旧是谎言一样。 这名男子所谓的偷电动车为孩子做代步工具的说法,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临时瞎编的,只是为了逃脱自己的罪责。这样的情况其实很多人都会有,包括我自己。 当自己做错一件事情的时候,我们下意识的行为不是认错道歉,而是找借口。这个锅我不背,是很多人的想法。 这能理解,毕竟大家都不是圣人。可问题就在于,这个人的行为不是小事,而是违法行为。 第二种可能,这个男子真的是为了孩子。可是,这又怎么样呢? 也许该男子的孩子想要电动车,这没错,可我想该男子的孩子肯定不想要一辆偷来的电动车。 该男子所谓的为孩子偷电动车,只是一种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被人痛苦上的行为。换句话讲,他在逃避属于自己的责任。 给孩子买电动车, 这本来是该男子的责任,结果他直接去偷来了电动车。电动车的主人是损失者,也在间接地替该男子负担他的责任。 这两种情况,无论是哪一种,都是无法饶恕的。 现代社会比古代社会更先进的地方就在于,我们是尊重人权利的法治社会。该男子的行为就是违法,没什么好同情和辩驳的。 在上世纪美国大萧条时期,在纽约市一个法庭上,一位60多岁的老妇人因为偷了面包被告上法庭。法官问她:“你偷面包的动机是什么,是因为饥饿吗?” “是的。”老太太说道:“我是饥饿,但我更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他们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 法官转向老太太问到,“被告,我必须秉公办事,执行法律。你有两种选择:处以10美元的罚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 老太太一脸痛苦地说:“法官大人,我犯了法,愿意接受处罚。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会去偷面包。 这时候,从旁听席上站起一位男人,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说道:“请你接受10美元的判决。”说着,他转身面向旁听席上的其他人,掏出10美元,摘下帽子放进去,说:“各位,我是现任纽约市市长拉瓜地亚,现在,请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 片刻,所有的旁听者都默默地起立,每个人都静静地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长的帽子里,连法官也不例外。老妇人看到这个场面,双手捂面哭了出来。 如果当一个人饿着肚子去偷窃给孩子吃时,我们真的很难去指责。但是如果是盗窃电动车给孩子骑,这就说不过去了。 因为盗窃电瓶车不同于盗窃食品,食品是基本的生存需求,当解决了基本生存需求后,就会出现出行等需求,买不起,可以走路,可以坐公交。但是不能成为盗窃的理由,况且这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 虽然一辆电瓶车价格没有那么高,但也完全有可能构成盗窃罪,即便构不成,也是要治安拘留的,这种行为就是顺手牵羊,看着没人,看着钥匙在车子上,就产生歹意了,最后的狡辩完全是苍白无力的。 为了自己的儿子去偷别人的车子,别人的儿子步不用代么?可耻,可憎,可恨。 这个真的是没有办法去评论,有一句话说的好,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偷车给孩子代步,好的一面就是家里条件不好,想给孩子创造点条件,父爱的体现,而不好的一面就是做了违法的事,带给孩子的不是爱,而是伤害,偷车,也许迫于无奈,但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爱的方式很多,但不能违法,所以,这个问题真的是无法回答,因为,压垮一个人只在一瞬间,成年人的世界有很多无奈 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0年4月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一名女士报警称,放在驾校门口的电动车被人偷走了。警方通过调查后,很快将偷车男子葛某抓获,当办案民警审问他,为什么偷电动车时,这名男子说,是偷给儿子代步用。因为十几岁的儿子上学很辛苦,所以就想偷辆车给儿子,这个奇葩的理由让民警哭笑不得。 我觉得这个小偷的理由实在太搞笑了,自己偷的车,还有这么搞笑的理由。自己可以买辆电动车,他经济还可以的,对于他来说买辆电动车应该是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干嘛要去偷别人的电动车? 有一句话说的好,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虽然他心疼儿子绝对是肯定的,心疼自己的儿子,但你也不能做出这样子的事情,这样对孩子的身心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父亲做的是一件违法的事情,不能给孩子带来的是爱,只能是伤害,偷车可能是迫于自己的无奈,但是也不能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对一个孩子的爱是有很多种,但不能做出违法的事情来。也许成年人之中有一些无奈吧。 也许他真的不是为了儿子,只是想编个理由罢了。看警察有同情之心,可以就放了他。但是你偷车是事实,你再有多的理由也无法逃脱法律惩罚的,不管怎么样,偷车就是犯法的。 只有受到法律的惩罚之后,他才会改正过来。对孩子的爱不是这样子的,这只会给孩子带来更大的伤害。 好了,我回答到这里,你们有什么意见或者意见可以留言,喜欢的就给我点个赞。 更恶劣!陷孩子于偷盗之名! 孩子不是一天之内出现的,这就是个借口!孩子知道了,会有负罪感! 穷人很可怜,但穷人不应走入我穷我有理的怪圈。
-
许某某平时对妻子好吗?有没有家暴过?
他们是恩爱的!所有的亲戚朋友,包括来女士的大女儿都这么说! 哪怕就是来女士遇害的前一刻,我们所有的人通过监控视频看得到,来女士和小女儿拿着蛋糕和书籍在电梯间内有说有笑地回家。如果和许某某不恩爱,来女士不会那么开心地奔向那个有许某某的家! 在媒体采访的镜头前,许某某神色黯然 ,哀婉叹息:“没了妻子,我的生活怎么办。”。这样离不开老婆,依赖老婆的好老公哪里找? 这样恩爱的夫妻,这样的“模范”老公怎么可能会家暴。 如果事件最后不是真相大白,谁会怀疑他们的恩爱和睦呢! 原来他们并不恩爱!原来他对来女士的好都是装的! 许某某并不爱她的人,他连自己的女儿都不爱,他怎么可能爱她!他对她好,原来只是图她的钱财和房子。不仅如何,他还在公共场合,鄙视他,他说按她的智商,老实说我跟她夫妻这么多年了,对她的了解,她是出不去的。” “演技100分”的许某某终于是在警察面前,在所有的人面前原形毕露了! 这就是一个冷血,自私,虚伪的人!感谢专业细致的杭州警方揭开他好人,好丈夫的面具!静候法律对许某某的严惩! 来女士从失踪到警方破案,在万千网友的关注中,来女士老公许某某终于坦白从宽交代了杀害来女士的过程。 来女士失踪后,记者采访许某某,他说,她们夫妻一直都很恩爱,孩子们也相处的很好,一家人生活的非常幸福快乐! “许某某说,我和老婆是4号晚10点多看完电视睡的,5号凌晨0时30分左右,我上厕所时老婆还睡在床上,但5号早上5点多我起床时,她就不见了。”来女士丈夫许某某告诉警方。 “发现老婆不见了,你担心么?”民警询问。 “我不担心。”许某某回答。 老婆失踪作为丈夫的许某某居然回答不担心,这难道就是夫妻恩爱吗? 据知情人爆料,夫妻俩经常吵架打架,许某某经常闹离婚,来女士经常被许某某家暴,许某某边打来女士边说,你如果不离婚,迟早会把你弄死! 但是!这些家暴妻子的行为,许某某从未向警方提起过,或许是在掩藏他的犯罪目的和事实吧? 关于许某某有没有家暴过这个问题呢,目前没有他本人的任何的相关陈述。他本人也没有对他是否有家暴做出声明,因此我们只能从他个人的性格来进行分析,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然后分析他到底有没有家暴。 首先,许某某肯定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他希望家里面所有的财产都在他的掌控之下,就跟他重男轻女是一样的,他想要把来女士的财产直接拿给他的儿子使用,拿给他的儿子做婚房。由此可见,此人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因此他极有可能有家暴倾向。他在外面如果受了气,可能在家里面就拿老婆出气,所以这种男的就可能经常家暴,但是由于夫妻之间的事情都是自己在家里面解决,所以周围的邻居可能也不知道。 第二点,从他分尸这个案件来看,你就可以发现他是一个非常残暴的人,那么这么残暴的人,他肯定会有一些暴力的倾向。他在家里面肯定是唯我独尊,任何让他不爽,他肯定就是一顿爆锤。所以说,根据我的推测,他肯定有家暴的倾向,而且是一种非常变态的家暴。 第三点,你可以看他处理事件的态度,他在处理和来女士的这么一个财产纠纷的时候,他选择采取了暴力。可见他是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他不喜欢跟别人沟通和交流,对他来说,动手可能就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因此我觉得他可能具有非常强的暴力倾向。 我认为开始的许某某对来女士肯定好,因为最开始二人是恋人关系,并不是情人,只是后来二人的父母反对二人在一起。 之后,二人都各自组建家庭,过了几年二人各种离婚又从新在一起结婚了。 多年后,许某某肯定对妻子不好,因为当时的来女士一度想要和许某某离婚,根据当时的朋友透露二人不合的原因就是许某某经常炒股赔钱找来女士要钱,所以来女士想和许某某离婚。但是都被当时的一位朋友劝和了,至于有没有对来女士家暴过,目前谁也没有透露。 但是唯一肯定的是,许某某家暴过前妻,掐住前妻的脖子家暴。非常可恶。 家暴前妻的原因就是许某某想和来女士结婚,前妻不同意,许某某就开始家暴掐脖子,最后在前期妈妈的劝说下才离婚的。 不管许某某有没有家暴过来女士,重要的就是许某某必须付出严重的代价行。 许某某曾对媒体说他们夫妻关系很好,在外人面前也很恩爱,这一切都是假的,是他伪装的。就像媒体说的,他是一个双面人!表面给人印象很好,实则完全相反! 据许某某朋友刘先生讲述,三四年前来女士夫妻曾多次闹离婚,原因是许某某炒股赔钱的事。估计是炒股赔的相当大,当时刘先生还劝他们不要离! 对来女士有没有家暴?大概率应该是有的!据许某某前妻闺蜜讲述:许某某对他的前妻曾经就有家暴,经常打骂,有次曾掐着她的脖子,让她不能呼吸快死掉,还威胁她,若不同意离婚,迟早会让她死! 许某某是非常自私极端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会不择手段,杀人还能分尸碎尸,说明他也是相当残暴的一个人, 根据以上信息推断,许某某平时对妻子根本不可能好,家暴大概率也是有的! 个人认为,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肯定有过家暴!无风不起浪,警方通报称,杭州杀妻案,是一起蓄意谋杀案,这说明什么?说明了许某某要置来女士于死地,其实是蓄谋已久的。那么就可以想象得到,他们夫妻恶化关系不是一朝一夕的了。 从警方通报的案情也可以看到,由于家庭生活矛盾,来女士被无情杀害,许某某也走上了不归路,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现已荡然无存。有因必有果,可惜是悲剧收场。 许某某就是能装,而且装得有模有样。他杀妻后的淡定神情,至今想起来也能让人震惊不安,天下间竟然真有如此狠毒之人? 在接受媒体采访中,他很多时候会哀叹:没了妻子,我的生活怎么办?据媒体报道,他还曾经向其他亲戚表示“身正不怕影子斜”。不过这全都是他的掩饰,其实他的内心,充满了恶意,他以债务人的身份,与债权人来女士重组了二婚家庭,他希望债权掌控家庭财产,更是要求分房给自己与前妻所生的儿子。 一味地对钱财的索取,这不得不说许某某越来越大男人主义,越来越贪得无厌。因此,可以想象得到平时他与来女士之间肯定是不和甚至有家暴经历。另外案发后,在一段媒体采访视频中,当被问及是否有家庭纠纷的问题时,许某某表现出扭头不正视镜头和采访者,咽口水,提高声音和语速等不自然的动作和神态,并表示:纠纷是有的,但并不是你死我活的那种。 这恰恰反映了他极力掩饰的态度,大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矛盾冲突,并不是一天可以形成的。长期的家庭不和,许某某对来女士的鄙视、怨恨越来越深,最终发生悲剧。 每一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恶魔和一个天使。双面人性,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我认为不也不必过分放大事件,而是正应该需要正能量,如何维系夫妻之间美好关系、家庭美满的相处之道,才是我们最值得讨论的! 一个能把已婚女人勾引走的男人,一定是一个会拿捏女人的男人。许某某在来女士已婚有家的时候就能从她那里借到钱,自己做生意,炒股,而钱有借无还之后呢,还能拆散来女士的家庭,可见他是一个会哄女人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很多女人都躲不开。 许某某是个会哄女人的男人 许某某在人家是个不爱说话的男人,然而在私下里对女人绝对是有一手的。能哄能骗,不高兴时,打骂一顿,过后几句甜言蜜语,道歉不已还能把女人哄过来,这样的男人不是没本事,而是本事只限于控制了一个女人。 来女士对他,一切都是心甘情愿,愿意贴钱给他,让他住自己的房,给他生孩子,拿钱贴他的儿子。只是这一切都有受够的时候,而来女士财产里最大的一部分无非就是那套大房子,一百多平的回迁房,这时许某某要送给自己和前妻的儿子当婚房,来女士才不甘心,不愿意。许某某这一次哄也不好使,骗也不好使,只好出了绝招! 看犯罪后,警方破案之久可知,许某某是深谋远虑,精心策划犯罪的,所以罪证销毁,了无声息,所以警方只好守着化粪池掏了一天多,才找到自己想要的证据。可见许某某不是一时怒气上头犯罪,而是策划好,有预谋,有方案的犯罪。 家丑不可外扬,咬碎了牙也要咽下去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中国的文化观念如此。别说夫妻吵架,就是家暴,都不愿意让外人知道,甚至都不肯告诉亲人。夫妻间的矛盾都是隐秘的埋在了心底,甚至当有了懂事的孩子,也要瞒着孩子,两个人虽然吵,虽然闹,但是却要共同守护一个秘密,因为彼此都觉得夫妻吵架是家丑。 为何不能外扬?还不是觉得这日子远没有到了过不下去的程度,还要继续过下去,而外人知道了又能如何,还不是要接着过日子,还不是要继续维持着这个家。 尤其是离过一次婚的女人,面对再婚后的生活会更加谨慎,已经没有了勇气再次选择离婚,再次去找一个男人。所以隐忍成了常态,而隐忍的结果其实是让自己陷入了更被动,更危险的境地。 家暴又如何,都是你情我愿 许某某的前妻,在接受了采访时说,前夫曾经家暴自己。但是这只是事后说法,他们的离婚,绝不是因为家暴,也不是他的前妻有觉悟了,而是许某某攀上了高枝,嫌弃了前妻,才抛弃妻子找了来女士。 家暴从来都不是离婚的关键因素,多少家庭里都有家暴,然而没有人因为这个离婚,因为种种原因,家暴都被理解了,然而来女士有没有被家暴过呢? 这已经不重要了,杀妻这才是家暴的最高形式吧。 婚姻里,只要双方觉得满意,双方都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即使是吵闹,即使是家暴都能过下去,外人也不好品头论足,而他们的问题是,这个许某某心狠自私至此让人无法接受。然而我们身边的人呢,是否也有这样的自私的男人?却有深藏不漏的,有,一定有! 这做派,实际上就是西门庆、薛潘的做派。末骗上手时,及其曲意逢迎,什么都肯的。一丹骗上手,达到目的后,就露出真面目,对前妻如此,对来女士也如此。前妻知道勿离婚必遭杀身之祸。来女士勿晓得则死于非命。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杀人犯也不是一天练成的。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所有的家庭悲剧造成都是情感耗尽、由爱生恨,一步步走向深渊的,所有的结果都是有迹可循的,而不是突然发生。比如去年四月发生在安徽合肥的‘鸡腿杀人案’妻子因丈夫没有买鸡腿,残忍的将其杀死。18年发生在甘肃因彩礼纠纷的杀妻命案等等。综合来看,都是因为家庭矛盾引起的,由小变大,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所以说,家暴与否,我们并不知情,毕竟死无对证,这个事情也是突发的,之前我们对他们并不了解,这其中也不乏媒体过度炒作。但通过结果我们可以推测,他们的婚姻是不幸福的。起码已经没有感情可言。逝者已逝,悲剧已造成,我们在感叹人性的同时,也要反思自己的婚姻,是否也存在类似得问题,毕竟未雨绸要比亡羊补牢更靠谱些,同时我们希望类似事件和大郎喝药的悲剧不在重演! 你应该去看守所问问那个恶魔!!!别人咋知道?
-
洪某在策划杀害女友李某某后,每天还在更新朋友圈,怎么看?
洪某自认为聪明,想瞒天过海。精心策划,可以说是一丝不苟的,处心积虑的杀了女友,可怜的李倩月之后,才假装平安无事,与他没有关系,天天发朋友圈,就是掩耳盗铃呀! 越掩饰,越说明有问题。女友失踪了,不但不着急寻找,而且,要各种晒。很不正常呀!虽然,他很善于伪装,和李倩月的父亲也去了公安局报警,但是,二十多天的时间,他没有给悲伤逆流成河的李倩月父亲打一个电话,这个就露出了马脚了!正常情况下,他也得想办法去云南查找,而不是不闻不问,不打听,不关心,比陌生人还不如。 恋爱观有必要得端正一下。找个好人品,比什么都强。再神秘的007也有亲情,这个人太狡猾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千万不要搭理那些伪高冷的人,与善良为伍,才是最佳选择!连工作单位,真实姓名,父母的大致情况。都不敢说的人,千万不要理。做人必须光明磊落,坦诚坦荡,人间正道是沧桑! 李倩月遇害之后,洪某每天发朋友圈,我觉得这是在掩饰自己,和杭州的许某一样都是伪装出来的表现,说明内心比较强大。 这两起故意杀人案都是提前预谋的,都抱有侥幸的心态,都是不留蛛丝马迹,案发后还都去报案,两个都是高人!这一切说明自己计划的天衣无缝,天真的以为她的死和自己无关。 洪某案发后不停的发朋友圈是为了掩饰,也是给自己壮胆,让自己保持和平常一样,如果保持沉默反而对自己不好,让人会怀疑。还有就是自己做案比较完美,没有亲手动手,是雇凶杀人,怎么也不会怀疑他身上,而且杀人计划比较顺利,基本没有任何破晓,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心里的恐慌也就消失了。所以才有恃无恐,故作镇定。可怜的李倩月和他善良的父亲都被他的人面兽心给欺骗了!让人痛心!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今等他的是法律严惩。现在他是否后悔自己的当初的行为呢? 以上是我的观点,欢迎指正。 这种做法和杭州许某某的做法如出一辙,都在极力隐瞒自己的犯罪行为,而且天真的幻想自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洪某某也是一个心理素质极强的人。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他曾经还和失踪女生的父亲一起去报案,在他身上真的看到了许某某的影子。 面对死者的父亲镇定自若,谁能想到陪死者父亲一起去报案的男友会是杀害失联女生幕后的杀人凶手。 每天都在更新朋友圈,说明他并不在意这件事情,对他来说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他还在继续着自己的生活,认为这件事情可能并不会影响到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死者的父亲说,男友的家庭很有背景,这可能就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男友的生活没有被李某某的失联所打乱。 这也是洪某某隐藏自己的犯罪事实的一个行为。 和许某某一样,在20多天里,洪某某也没有丝毫的悔悟,甚至在窃喜自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或许他认为杀人的不是自己,如果警方查出了真相,和自己也没有太大的关系,而且自己也有背景,这会让自己成功脱罪,所以他并不把这件事当回事。 幸好这件事情得到了社会的关注,不然洪某某可能真的会被减轻处罚甚至逍遥法外。 谢琳提供给记者的疑似洪某朋友圈截图显示,李某月遇害后,洪某的朋友圈几乎每天都在更新。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他曾经还和失踪女生的父亲一起去报案,在他身上真的看到了许某某的影子。 洪某之所以在实施犯罪行为后,还在每天更新朋友圈,无非就是在扮演一个正常人的角色,或者其生活状态,根本没有被打乱。洪某每天更新朋友圈有以下几点猜测: 一、洪某更新朋友圈只是为了掩盖罪名,让人觉得自己和平时一样,以免被别人怀疑自己! 二、这感觉是模仿唐嫣老公罗晋演的那个电影。那部电影也是这样,找人代杀人,自己就有不在场证据。以为警察不会怀疑自己。 三、以前有过案件,男的假借恋爱旅游的名义,把女孩骗到云南,在女孩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女孩身上藏毒,等女孩运毒结束或者被女孩发现后杀人灭口,不知道本案真相如何,期待警方公布真相 一个人的交友观、婚姻观,父母要在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影响TA。可能的话,与TA一起讨论,如果是你,将来会选择什么样的人共度一生? 但是现实的状况却是令人很忧心!年轻人择偶时注重看颜值、看经济实力和看家世背景,常常被这些外在的东西蒙住了眼睛,而忽略了对方是否与你三观一致、是否善良、脾气性格是否合适、是否真的愛你等这些婚姻中最重要的点。为这个女孩惋惜!更愿我们为人父母的,予以警醒,教导孩子走当行的路,一生也不偏离。 致命的邂逅!有些女孩还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交往同居,不晓得保护自己,结果悲剧发生了,令人痛惜!《男朋友》这首歌希望女孩们多听听,有帮助! 8月5日下午,李某月父亲接受采访时不太确定地说,洪某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关于洪某其他身份不愿多谈。什么工作这么神秘???安全局麽????? 这个洪某是李倩月在地铁上认识的,后来发展为情侣关系。洪某欺骗李倩月说他是安全部门的人员,后来把其骗到云南杀害了。 在李倩月消失的20多天了,洪某不仅和平时一样发朋友圈,而且在李倩月失踪后还陪着其父亲到派出所报案。网友开始怀疑这个男友有作案嫌疑的时候,李父还为他辩护过。 我觉得洪某作案后还在发朋友圈,有以下几个理由: 1.洪某平时就喜欢发朋友圈,作案后如果突然保持沉默会引起怀疑,于是还若无其事的发朋友圈。其实也就是发朋友圈壮胆。李某的父亲为其辩护就看出了,其实他这个状态伪装的很好。 2.洪某作案后,又赶回了南京。多日之后,李某父亲联系不上女儿才报案,洪某觉得时过多日,而且自己手法娴熟没有留下破绽。所以才气定神闲,不仅陪同李父报案,而且日常朋友圈正常更新。如果真是这种情况,那真是邪恶的很了! 当然这这两种都是推测。一切疑问都要等待警方侦查。 丧心病狂挑衅法律,试图迷惑警方的拙劣伎俩终将被严惩!大家好,我是萨瑞娜绿城播报,很高兴受到邀请回答这个问题,首先不得不说这个问题提得很及时。南京失联大学生李某月被男友伙同他人谋害一事最近一直是广大网友热议的焦点。大家都很同情善良懂事的女孩李某月,但也对她交友不慎导致杀身之祸表示扼腕痛惜! 8月2日深夜李某月的父亲在朋友圈发了一则让人揪心的寻女启事,到警方破案,也就短短两三天。警方的破案速度还是让人赞叹的,虽然这是在被大小媒体关注之后。李某月的男友洪某伙同两名男性将女友残忍杀死并埋尸,社会影响实在恶劣。而他事后不仅不投案自首,还制造“女友拿自己几万块钱出去”,制造女友李某月拜金的假象。 洪某还公然在朋友圈晒生活日常,显得女友的失踪与自己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以此来迷惑警方破案。可惜,他的表演太拙劣了。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抽丝剥茧,终于锁定他和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将他们仨人一网打尽。不管洪某多么狡猾,依然逃不过法律的公正制裁,任何试图挑衅法律的丑恶行径注定都会失败。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提问者和广大网友感到满意,谢谢请关注萨瑞娜绿城播报。 洪某在策划杀害女友后还每天都在更新朋友圈,这件事可以说明洪某内心心理素质极其强大。 即使做出了如此伤天害理的事,还能像没事人一样正常生活,不得不佩服他的反侦查能力,但往往过犹不及,你过度的反应有时更会暴露了你自己。 所谓此地无银三百两,和洪某的表现有如出一辙的相似。 另外,据说洪某父亲是官员,也许从小自带的优越感造就了洪某天不怕地不怕的猖狂,即使是人命,或许在他眼里也是无所谓的事。 洪某每天更新朋友圈,从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明他是在掩饰什么,因为慌乱,更需掩饰。也是有可能的。 就像杭州许某某杀妻案类似,自己就是凶手,但还是装作没事人一样。接受媒体采访,正常生活等,还和记者聊的那么有思路,完全看不出悲伤的情绪,这就是疑点,就是不正常的表现啊! 凡事过了度,马脚终究会露出来的! 这说明洪某内心素质极为强大,亲手杀了女友之后还能平静正常的生活,跟杭州许某某杀妻碎尸之后依旧正常上下班买菜一样。 他们这么做不外乎两个原因:1.内心极其黑暗变态,杀害女友对他来说只是正常的一件事,他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而感到丝毫的愧疚和悲痛。在他眼里这就是生活中普通的一件事,杀了人,生活照样过,朋友圈照样发。 2.躲避嫌疑,他每天都在发朋友圈还有一个可能。迷惑警方,制造与李某某的死毫无关系的假象。让大家误以为他与本案无关,毕竟一般的凶手在犯了案之后,会选择消无声息的隐蔽,以逃离警方的追踪。但洪某反其道而行,想证明自己心里没鬼。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做过的事情又怎么可能彻底消去痕迹呢?所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警方还是追查到了洪某以及他的同犯,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的审判! 洪某一如既往地发圈,一方面实在告诉大家,他的生活很正常,没干违法的事,另一方面也表现他的心里强大,目无法纪。 亲自动手的事雇人去做,自己坐收渔翁之利,这也是一副典型的富二代作风。从他圈的惊鸿一瞥中,便知他不是一个普通人,绝非善类,是个不走寻常路的主儿,这也许是女孩迷恋他的原因之一吧。 他虽然已经害女孩,可他是有侥幸心理的,自己越正常,越能显示与己无关,别人行凶,干自己何事,自己还是受害者的家属呢。一边做不轨之事,一边立着牌坊,打的算盘很是如意。 在他的心里,还有最后的底气,便是他身为处级司法干部的父亲,看他的做派,在家里在社会都是要云得云,要雨得雨的。不用负家庭责任,更不用管社会责任,一切随性而为,不怕闯祸,有兜底的。 @暖暖的教育 自古富不过三代,改朝换代也是历史上常有的。对待孩子的教育,有一个底线,就是不要让他无法无天。宋朝的高衙内尚且有人收他,何况现在的法治社会。奸臣蔡京尚且能教出忠义两全的儿子,我们的精英们倒不能吗?大家说呢? 洪某策划杀害女友李某某后,每天还在更新朋友圈,可以看出几点问题: 一是极度冷血,杀害自己的女朋友后,没有丝毫的愧疚和悔意,还能照常如故的更新朋友圈,心不慌,沉着冷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到的。 二是极力掩饰,装作一切如常,没有异常的变化,不引起公安的注意。其实这家伙太愚蠢了,明显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嘛。女朋友都失踪了,不担心,不着急,本身就是告诉大家,女朋友生死无足轻重。不顾女朋友生死的人,十有八九就是犯罪嫌疑人。 三是极端残忍,没有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杀掉女朋友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已经没有了丝毫的人性,已经不配做人了。 对待这种人,必须要剥夺其生命,开除球籍,送下地狱。不管其父母背景后台有多大,社会关系有多硬,坚决反对死缓之类的忽悠百姓,最终逃过其应该接受的严厉惩罚!
-
取快递中100万 天上掉馅饼后接下来的剧情令人害怕
(原标题:有这好事?济南一市民收到快递中了100万?!) 取快递中100万,天上掉馅饼后接下来的剧情令人害怕。每个人都想过通过买彩票一夜暴富,这也是很多人执着几十年坚持买彩票的原因。然而真的这么容易中奖吗?近日济南市民李女士发现自己中了100万,还是因为取了一个快递,幸福来的太突然,李女士自己都不敢相信。此前总是听到别人说中奖,终于轮到自己了?没这么简单! 取快递中100万 事情是这样的,李女士收到了一个快递,拆开后发现里面有一张关于保健品的宣传彩页,和一张“刮刮乐”宣传单页。李女士刮开后,发现自己中了二等奖,奖金为100万元!李女士仔细研究了一下,在宣传单页上发现还预留有客服电话以及一个公证处的监督电话,于是怀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拨打电话,想确认一下! 接着,李女士先打客服电话询问,确认了自己中奖的事,“客服告知李女士,可拨打宣传单页上的公证处电话,按照提示领奖。”又拨打了公证处的电话,对方告知她,要想领奖,首先需要交纳一部分手续费、税费以及律师费等多种费用。 客服也说自己中奖了,公证处都确认了?难道还有假?于是李女士相信了! 按照对方的提示,李女士先后三次到附近的银行内,向对方提供的账号汇款,共计三万五千元。 取快递中100万 4月2日,李女士第三次给对方汇完款后,在银行等待对方给自己发放100万奖金时,她接到了一个亲戚打来的电话。亲戚听说了李女士的事情后,意识到她上当受骗了,于是带着李女士到了舜玉路派出所报警。 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展开侦查工作,最终将9名嫌疑人全部抓捕到案。而这9名嫌疑人中,4个人竟然是一家人!原来这是一个作案团伙!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策划,有人负责制作单页,有人负责冒充客服,还有人负责取款以及联系快递点。目前有6名嫌疑人被移送至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取快递中100万 民警还表示,此次济南市中警方共连带破获案件近百起,涉案金额约100万元,受骗的都是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中最多的被骗十几万。呼吁大家多多提醒身边的老人,谨防上当!
2019-01-24 05:22:54 -
浙江大学给“强奸犯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您怎么看?
2020年7月20日晚,在网络上一份《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成了热点。在这份处分决定中,该校2016级学生努某某于今年4月17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为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6个月。浙江大学依据校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该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 很多网友对这份处分决定有很多的异议,普遍认为努某某既然犯强奸罪,根据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对“强奸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什么只判处努某某一年六个月,缓刑一个六个月呢?还有网友认为,这样的判决有点轻了,而浙大只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显然也很难服众。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浙大给努某某处分决定有根据。 努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宣告缓刑,浙大给予该生留校察看,显然是从轻处理,因为在《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中,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除了给予留校察看还有开除学籍处分。为什么浙大对努某某从轻处分呢?难道是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想给努某某改过的机会?反复分析也只有这个原则。 努某某犯罪事实分析,再结合网友提供的信息,显然这个留校察看恰是网友们产生异议的根本原因。 浙大对努某某的处分决定公示后,很快就有网友披露努某某远非只有一次犯罪事实,而是平时就劣迹斑斑。如果真要是如此,只要有被努力某某侵害的女同学向公安机关举报,一经查证属实,努某某的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判决将很快被撤销,到那时恐怕就不止被判处一年六个月的刑罚了,还有可能在新的犯罪事实和证据面前,努某某会被判处更长刑期。到那时恐怕浙大就只能收回对努某某的处分决定,重新宣布将其开除的决定了。 努某某犯罪行为非常恶劣,已经不具备一名高校大学生应有的品质道德,给这样的大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显然不足以起到严肃浙大校纪的作用。 努某某作为浙大在校大学生,他趁被害人醉酒之际将其带到出租房内,并做出性侵的一系列动作,结果被害人反抗并称要报警,努某某因害怕才不得不停手。尽管努某某有自首情节,但是这足以是轻罚的原因,因为从认知角度来看,努某某在浙大受高等教育他应懂得最起码的法律学识,对于明知而故犯,并且还考虑到如何减轻刑事处罚的后果。对于努某某这种行为,如果浙大不给予考虑,而是就轻处分,显然不足以起到严肃浙大校纪的作用。 强奸犯被留校察看,不是处理的问题,而是依据的规则出了问题 近日,浙江大学因为一纸处分决定(见下图),被置于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 事情原本很简单。该校2016级的学生努某某,2019年2月22日,趁被害人酒醉,欲图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反抗,并以报警猥亵,强奸中止。后努某某获悉被害人已经报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公安机关认定努某某强奸中止,并有自首情节,法院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见下图) 7月17日,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公布了一则《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浙江大学的强奸犯被留校察看,哈工大的学生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这一比较,引发了舆论的一片哗然。那么,这个处分,问题究竟在哪里呢? 笔者比较了哈工大和浙江大学的“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发现根本问题,其实在于这个处分办法本身。《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的第八条明确规定:学生有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而《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第十七条第三款则规定: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比较两个学生处理办法,很明显,哈工大比浙江大学要严格得多,而浙江大学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则有很大的回旋空间。而浙江大学最后做出的处理意见,恰恰就是依据这一条:《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不是浙江大学处理有问题,而是浙江大学这个“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本身,就存在问题。鉴于此,个人认为,各大学有必要对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一次梳理,以避免出现类似的漏洞。至于浙江大学是否会因应舆情,修改处分决定,笔者乐观其成。毕竟,7月20日,浙江大学紧急召开了会议,正在研究处理此事。不过,对于最终的处理意见,笔者很是两难:从规则的角度,规则有问题,那就应该先修订规则,但不能用新修订的规则去处理已经过去的事情,这叫做“新法不究既往”;而从性质的角度,强奸犯就是强奸犯,竟然只被留校察看,心里这个坎却怎么也过不去。亲爱的网友,你们对此持什么意见呢?欢迎留言讨论。 显然学校并不愿意严惩这位学生,因为他是少数民族的学生, 但是现在学校面临很大的难处,因为很多社会舆论对浙江大学表示不满。 首先该学生还是浙江大学在校生,是一位来自新疆的少数民族学生,出于人道主义,加上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考上浙大并不容易,学校想给他多一个机会,因此浙江大学只给他留校查看。 而该学生在缓刑期间还去旅游并同时和多位女生交往,而且人家一个女生刚出来上大学,你就对人家做出如此非礼的行为,造成了别人的心里阴影一辈子都难以抹去,行为如此恶劣,出去社会能为社会做贡献吗? 近日哈尔滨工业大学因为有学生考试作弊而被学校开除,因此很多人认为浙大学生的事情远比哈工大学学生的事情严重,而浙江大学的只是留校察看,并没有开除该学生,很多网友呼吁浙大对该学生开除处理,给社会一个公平公正的回应。 #浙江大学给与强奸犯留校察看处分#,不妥当! 近期,浙江大学的一名大四学生努尔特·巴特尔,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浙江大学只给其留校察看的处分,这个决定引起了广泛争议。 这里有四个问题。 1、法院的判决有没有问题? 2、浙江大学给的处分是否过轻? 3、为什么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4、最后浙江大学是否会追加处罚? 第一个问题,法院的判决有没有问题? 从量刑上看是没有问题的。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上看。 2019年2月22日凌晨,被告人努尔特·巴特尔趁着被害人醉酒之际,将其带至出租房内。强吻被害人并强摸被害人yin部。意图发生关心,被害人反抗并称要报警,后因被告人害怕被害人报警而中止。案发后,被害人联系被告人称自己已经报案,被告人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本案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系犯罪中止,且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可是适当缓刑。 从这个刑事判决书上看,努尔特·巴特尔系犯罪中止,所以量刑较轻。这个没问题。很多网友都是看到强奸犯,这三个字,然后和罪大恶极联系起来,不可饶恕。不过这个和本案有差别。 而中止和未遂还是有区别的。中止是本来可以完成,但却选择了放弃,未遂是一心想完成,但由于意外因素而无法完成。所以惩罚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是未遂,就没有缓刑之说了。 第二个问题,浙江大学给的处分是否过轻? 浙江大学对努尔特·巴特尔留校察看的处罚,是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浙大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留校察看,一个是开除。浙大从爱护学生角度,选择了前者。这也是浙大被推上舆论漩涡的核心原因。如果是其他的违法活动,被量刑了,你给被惩罚者留校察看,估计都没人关心。这个是强奸罪,即便是犯罪中止,也是强奸罪。你按最轻的来,法院那边缓刑,浙大这边留校察看,这等于对强奸犯没有实质惩罚,连罚酒三杯都没有!这不是找骂吗?全国前五的大学,拥有75年历史的法学院,居然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是不是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就是因为惩罚结果太轻,没有给努尔特·巴特尔造成实质的惩罚。这个努尔特·巴特尔回去之后,在朋友圈高调示人,发的都是吃喝玩乐,其中“我的快乐回来了”,没有看出半点悔改之意,引发网民愤怒。努尔特·巴特尔你这么炫耀,那位被你伤害的人是什么心情?你如果不这么得瑟,会被全国网友追讨?所以说,自作孽,不可活。 第四个问题,最后浙江大学是否会追加处罚? 随着舆论的发酵,想必浙江大学也会知错能改。把这个本不该这么低的惩罚,调至正确的位置。也希望浙大的相关责任人也得到处罚。全国最好的大学,在是非对错面前,站不到自己作为高等殿堂的位置。这就是对教育、对学生的侮辱。关于道德和法律问题,人人平等,和地区和民族都无关。不要把很简单的事,扯到民族问题上来,就算是外星人学生,也必须严惩。 最后,希望好人一生平安,坏人罪有应得。路见不平一声吼,伸张正义靠网友! 随手点赞,月入百万。 关注我,一起经历风雨。 考试作弊的开除,强奸罪的留校察看,这是什么操作? 2019年2月,浙江大学的努某某约年轻女子去酒吧,趁对方醉酒意图在住所强迫发生关系,对方说报警才中止了犯罪。警方认定为强奸罪,判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半。 学校的处分通知里说,他是初犯,考虑到他是民族贫困地区的毕业生,并且已强烈悔改,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这才给了他一个留校察看。 但是很多网友和同学很不满意这一处理结果,虽然浙江大学是按照章程处理的。按照章程既可以开除也可以留校察看。 考虑到努某某是这里的槽点就在于考虑到他是民族贫困地区的毕业生就减轻处罚,我觉得这一点确实让人没法接受。你要说他真的是认真悔过了,我觉得可以考虑减轻,大家估计也没啥意见。为啥到了穷人、毕业生就可以有特殊待遇了?明显违背了人人公平的原则?你让那些有钱、不是毕业生的咋想?这不又是新的不公平吗? 况且有同学爆出他犯罪后的朋友圈情况,根本没有发现他有多大悔罪的态度,只是在秀恩爱……并且有同学指出他还约酒、约拍,完全就是个人渣的表现。 所以请浙江大学照顾一下大多数人的情绪,尽量别强调贫穷、毕业生就减轻处罚力度,而是拿出切切实实的证据表明学生已经认错、悔过了。目前来看悔罪并不明显,朋友圈依然在秀恩爱等……就是没有悔罪认错的表现。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感谢邀请 如何看待浙江大学学生强奸案,当事人仅予以留校察看处分?是否合理? 题主问题的核心是如何看待浙江大学学生强奸案,当事人仅仅留校察看处分?是否合理?不得不说现在的事情,都要通过舆论的压力来解决,如果不是网友铺天盖地的舆论,估计浙江大学对于这件事情就这么轻松的过去了,关键是你们有想过的被害人的感受吗?这样真的公平吗? 浙江大学的这件事情发生的过程: 这是来自于7月20日的一个消息,浙江大学公布了自己学校一名被判处强奸罪学生的处理决定。上面明显写着留校察看,而且到期后可以自行申请解除,简单一点来说就是这名学生犯了强奸罪,而且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因此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这件事情发出来之后就被网友热议: 根据律师的解释。我们知道一个重点,那就是浙江大学这名学生努某刑罚期限为一年六个月,采取缓刑方式执行1年半。“也就是说,被告人的刑期都在监狱之外执行,通俗讲,他不用下监狱。”我只想说天理何在,以为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犯确实要判处至少3年以上以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 说说自己的看法和想法: 1.为什么强奸犯只有判处一年半的时间,对于被害人公平吗? 根据专家的解释我们知道。确实有情形可以从轻处罚,也就是三年以下,也就是说: 第一,必须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包括自首立功。犯罪行为人是未成年人。以及犯罪未遂、中止等。 第二,别减轻或者酌情减轻情况,不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不过这这件事情没有公开审理,所以目前没有人知道案情,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强奸案的一审判决和庭审,因涉及被害人隐私,不公开审理。 首先这件事情背后有没有内部的存在呢!首先法院的判定到底是不是正确的,再者就是浙江大学的规定,确实让我们有些恼火,强奸犯竟然还可以保留学籍,不影响学校,现在的学校这么开放吗?最近学校的事情确实不断,比如季子越中国科学院大学,在网络上发表不良言论,直接开除。而哈工大学生替考的问题两个人被开除,要说情形恶劣的话,强奸罪应该比以上两个情节恶劣几十倍有余,但是最后竟然这么轻松的过去了,可以正常毕业。 2.如果没有大学的舆论,这样的人是否应该合适留在学校,或者是学校就这样处理了吗?有没有想过后果? 确实浙江大学自己的学校有规定,如果判刑被缓刑的学生,是留学校观察的处理。但是这样的人真的适合留在学校吗?这样的事情是不是还会再去发生,对于其他学生的安全是否有考虑到,我觉得不管是什么事情,确实条条框框在规定,但是而我们也要根据事情的性质来有效的转变一下思维方式,而且这是强奸罪,可以说让他留在学校,对于学校的女生来说可以说是机器不安全的。 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想象一下,如果你们班出现一个强奸犯,最后不仅仅没有被制裁,而且学校还会保留了学籍,没有做开除处理,这样同班同学怎么去安心的学习,可以说这绝对是一个定时炸弹。 这名学生也就是判刑者朋友圈被曝光,确实很潇洒,显然一点事情没有。 总结: 如果没有大家的舆论压力,浙江大学这件事情就这样来处理了吗?难道天底下没有王法和道义了,受害人怎么办呢?还有就是这件事情的具体经过因为是不公开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是否有漏洞呢!大学生现在基本上都超过了18岁以上,所以确实不存在要说考虑到未成年人等等,虽然现在浙江大学有做出来决定,再次研究处理结果,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这件事情不是被大家关注,就这样解决了吗?我们关注的不仅仅是事情本身,更是对于某些学校或者是单位,对于事情的处理态度和方式,这样才能避免更多的 人受到伤害不是吗? 回答完毕 欢迎留言发表不同的看法和想法: 犯强奸罪的学生居然只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的大学同学夜不归宿被宿管抓到,学校给的也是留校察看的处分。 近日,浙江大学的一则处分算是把自己推上了风口浪尖,我们先来看看吧。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这名努姓学生,在2019年2月22日,居然趁被害人酒醉的情况下,欲图强行发生性关系。幸好被害人有一定反抗能力,并表示要报警,强奸行为才得以中止。事发后,努某某在得知被害人已经报警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最终公安机关机及法院认定努某某强奸中止,其次考虑有自首情节,法院最终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强奸罪和留校察看,我们很难去说服自己把这样的犯罪行为与这样的处罚结果放在一起。作为严重的侵犯公民安全的犯罪,学校最终只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我个人认为还是太轻了一些,这样的惩治手段根本无法做到足够警示,这样的惩罚让被害人又如何接受?让浙大其他女生如何安心? 留校察看处分原来有“依据” 那浙大为何会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从轻处罚?原来是有他们自己的标准的。从《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第十七条第三款则规定: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努某某似乎无悔改之意 此事引起热议后,有网友也是曝光了努某某的朋友圈。但从努某某朋友圈里,我们似乎并没有看到此事对他有多大影响,甚至还在晒和女朋友的恩爱照片。更看不到或者听闻他对此事有任何公开忏悔的行为表示。所以网友也纷纷说道:处罚还是太轻了,坏人根本不害怕。 这个问题到处都是敏感点,一不小心就会碰到。还是勉为其难地回答吧。 首先祝贺浙大首开先河,这可能是第一家给强奸犯如此优厚待遇的高校,会不会是全球第一不敢说,国内肯定是拔得头筹。所谓活久见,今年经历了太多奇葩事件,看到名校浙大如此操作,也就释然了。 其次,浙大冒着舆论风险如此作死?到底有什么苦衷?民族团结?顾全大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得而知。开除涉及刑事犯罪的学生,似乎更是理性行为,也是常识行为。 三,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明晃晃的校规放在那里,带头不遵守,当是狗屁吗? 最后强调三点,就是公平,公平,还是特么的公平。最近有些大学生作弊被开除,说错话被开除,还有各种被开除,而强奸犯却不开除,谁能放心让自己的女儿去这种学校上学。 这还是什么名牌高校,百年浙大,丢人,我呸!!! 我认为浙江大学给“强奸犯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一些大学中对打架斗殴、考试代考抄袭等等行为都做开除处理,为何强奸罪就能够留校察看,那么强奸罪和打架斗殴、考试代考哪个社会影响恶劣,很明显强奸罪是人神共愤的事情,但是浙江大学竟然对强奸犯留校察看一年,一年后可以解除处分,真的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浙江大学对于采取这样的处置方式的理由是:强烈的悔恨意识、来自民族贫困地区、今年是毕业生,从挽救民族学生的角度出发,酌情减轻违纪处分。…
-
四川安岳一男子将熟睡妻子杀害,和杭州事件有无共同之处?
有几个相似之处,像是模仿犯罪。 四川岳阳一男子将熟睡的妻子杀害 张梅得知女儿方某某失联,而女婿屈某某称妻子18号就不见了,可是张梅很奇怪,自己18号晚上还和女儿视频通话来着,屈某某称已经报警。22日等不及张梅赶去女婿家,女婿出门迎接。 她在女婿的陪同下找了很多地方,依旧没有找到女儿,疑惑的是,女儿当晚背的包在家,鞋也放在鞋柜上,第二天她醒来时发现那双鞋被换成了拖鞋。她怀疑屈某某,并在25日独自前往报警。 民警和她一起调看小区监控,发现18日女儿有乘电梯回家,但是再也没出来,19日上午,看到屈某某拉着一个黑色行李箱出门。25日屈某某被警方带走调查,如实供诉在妻子熟睡时将她杀害,把尸体运回老家掩埋。 相似之处 1.监控都是拍到了他们妻子乘电梯回家,却没有拍到她们出来 2.都是育有一儿一女 3.妻子都是在熟睡时被丈夫所杀 这两个男人一样自私心狠,把陪在自己身边十多年的妻子杀害,他们完全没有考虑过自己做的事情对孩子的影响,就算是成功,孩子们也没有了母亲,从小缺乏安全感,缺乏母爱,失败了,孩子们就没有了父母,而且还会留下很大的心理创伤。 与杭州案不同的是,屈某某动机不是钱财,据张梅所说,女儿和女婿之前就因两地分居闹过离婚,可见夫妻关系不怎么好。 这起案件发生在杭州女子失踪案之后,与其说相似,不如说像是在模仿犯罪。 杭州女子失踪案那两天轰动全国,成为人们关心的大案,想必屈某某也是知道的,网上舆论指向来女士的现任丈夫,可是现任丈夫当时却迟迟没有被捉,这可能给了屈某某一个错觉,他也可以这样做不被发现,事实证明,他很蠢。 正是因为怕对社会造成这样负面的影响,所以警方才不具体和细致的描述犯罪手段,也不暴露自己的侦察手段。 人最可怕的就是心生歹念,要知道,一旦照着做了,就会承担相应的后果,没有人是逃得掉的。 继杭州案之后,四川安岳一男子几乎是用同样的手段杀害了自己的妻子。但是因为杭州案的热度太高,四川安岳的这个案子并没有引起太大关注。 现将两案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分析如下: 相同点 1.都是女性。熟睡中被枕边人残忍杀害。 2.都是自作聪明,谎报失踪。 3.都是通过监控。杭州案,警方调取了小区6000小时的监控,没有发现来女士的踪迹。一个大活人不可能平白无故消失,所以遇害的可能性增加。许某的嫌疑也就突增。 而四川安岳案,警方通过监控发现屈某拖着一个大行李箱进电梯。妻子都不见了,屈某却慌慌张张地拖一个大行李箱出门,里面到底装的什么?这将使他的嫌疑也增加。 而且两个案子,从监控里都有案发前被害人的影像。报失踪后,被害人都没有出现在监控里。 4.作案动机都是家庭矛盾导致的。杭州案是因为房产。四川安岳案是因为两地分居,导致矛盾加剧。 不同点 1.屈某没有许某会演戏,许某是有预谋的杀人,而屈某是激情杀人。 2.许某更残忍,杀人分尸。屈某杀人后将尸体运回老家掩埋。 3.许某做案手法更老到,现场不留痕迹,刚开始骗过了所有人。屈某拖的那个行李箱,一出现在监控里,警方基本就锁定他了。 4.作案过程不详细分析,以免被人模仿。 很多人说四川的这个案子就是模仿杭州案。因为杭州案10多天没有进展,导致屈某侥幸心理占了上风。 但我不这么认为。两个案子虽然手法很相似,但以前肯定不乏这样的案件。只是现在曝光渠道增加了,更让人容易将两个相似的事件联系在一起。 当然说到这就要说媒体的责任。不是说媒体报道的越少越好,而是要此类案件发生的越少越好。所以媒体应该更多的报道犯罪者应得到的惩罚,警示后面的人。而不是深挖犯罪过程,让别有用心的人去模仿。 感谢邀请,我是情感领域创作者幸福也许在下一秒! 四川安岳与杭州之案有以下共同点: 模仿性强,家庭生活原因,积累成多,直到爆发。 两起案件,都是犯罪嫌疑人趁妻子熟睡之后,进行拭杀,手段非常凶残。一个是用行礼箱装着,回家掩埋;另一个是杀人碎尸,抛弃化粪池。 犯罪嫌疑人杀人之后,为了掩盖罪行,自作聪明,给公安局报警。其实只是:此地无银三百两。逃不够警方的火眼真睛,把自己送向罪恶的深渊! 不同点之处: 四川安岳男子是由于生活不顺,婚姻受挫,典型的激情犯罪。杭州一案,是由于许某某无尽贪婪与欲望,从一开始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 总之,激情犯罪也好,预谋犯罪也罢,关键是选择自己婚姻的时候,一定要将人品放在首位!切不要因外表,花言巧语受蒙蔽,否则带来的是一辈子不幸! 这两个案件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最近一段时间,接连发生了杭州来女士失踪案和四川安岳女子失踪案。这两起杀人案,最后都是丈夫趁妻子熟睡的过程中将其杀死,它们有非常多的相似点。 首先,他们都是丈夫趁妻子熟睡的过程中将其杀死。其中杭州来女士失踪案中,其丈夫许某某趁着来女士熟睡的过程中,将其分尸杀死,手段非常的狠辣。并且将来女士的尸体分解以后,冲入化粪池以求达到瞒天过海。而在四川安岳踪案中,屈某某将方女士杀死以后装进行李箱并拖回老家进行埋葬。 第二点,两起案件都是由于家庭矛盾的累积,最后升级所酿成的杀人案。杭州许某某和其妻子来女士在财产的归属问题上闹得不可开交,两人多次发生矛盾,许某某要求来女士将财产将房产给他的儿子做婚房,遭到了来女士的拒绝,于是痛下杀手,而屈某某则是和方女士在生活中发生过多的摩擦,最终导致了凶杀案。 第三点,两起案件都希望能够瞒天过海骗过所有的人,并且都谎称是失踪案。其中,杭州许某某甚至和他的妻子的大女儿一起去警察局报案,并且悬赏10万块寻找来女士,以求达到瞒天过海,将此案件做成失踪案。而四川安岳屈某某么也是如此,在丈母娘来找她的女儿的时候,谎称妻子失踪,然后去警局报案,最后被警方识破,将其逮捕。 由此可见,这两起案件相似度非常的高,不管是从作案动机、作案手法以及最后他们所想达到目的都有非常高的相似度,所以说这两起案件更像是有模仿的关系在里面,相似度非常的高。 类似案件每年都会有发生,只是案犯不会像杭州许国利这么”聪明”罢了。 大家可以在搜索引擎中输入”谎报失踪”的关键词就会发现,这种事情真是太多了。国内有,国外也有,涉及小孩的有,涉及夫妻的有,涉及老人的还有。 另外,这在影视剧中也是一个常见的套路,所以事发后,”柯南”们纷纷操起键盘,说人绝对是她丈夫杀的,就藏在冰箱里! 人是她丈夫杀的,他熟悉小区监控,知道盲区,一定是抛尸了! 还对着警察一顿的嘲讽,你们这么连这个都想不到?倒是把人抓起来呀等等。 这事儿开始确实很玄乎,在网上掀起舆论后,便开始全民参与,案件破获后,大家都会有一种欣慰感和成就感。 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的时候就会传播的很快,会往杭州事件上靠拢,积极寻找两者的共同性。 事实上这确实是可以理解为对杭州许国利事件的拙劣模仿,只因本事不到家,直接在监控下漏出了马脚。 这货直接大摇大摆的拉着藏有尸体的行李箱乘坐电梯离开,然后还去报警说失踪了,这不就等于去自首了么? 所以,我才说就算是模仿也只是拙劣的模仿,一点精髓没学到。还有一点就是四川岳阳事件案发时许国利事件还没有结果,他也不知道具体的过程和方式,想学也没招呀! 仅仅靠猜是没用的,大家有没有发现,网友们在”办案”的时候是先有结果,然后再去推导过程。但警方却恰恰相反,仅仅怀疑是没有用的,得拿出证据才行。所以办案要先分析手法和过程,最后才公布凶手。 这一过程是是持续性的,所以许国利案才会拖这么久。 另外,许国利确实是有些脑子的,方法在同类安静中算得上是十分的高明了,至今都还有很多疑点没有解释清楚。 当然,具体细节媒体也是不会公布的,就是怕再有类似的模仿犯罪发生。而且方式还会越发的完善和进步,破绽越来少,使侦破难度越来越大。 许国利事件呢,是经过预谋和打算的,所以才会处理的这么的完美,想好了一切托词和退路。 而四川安岳事件就很粗糙,应该属于激情杀人,一激动一狠心就没控制住自己,所以他没有充足的事前准备,侦破难度自然也是不大。 这些人真的是不能吸取教训吗?为什么都这么逗呢! 连杀人都要去模仿,还在监控下露出马脚,感觉这男子就向是个二百五和许的手段比起来还要拙劣得多。把警方当成什么了?他是觉得警方智商低,还是觉得自己太聪明了。 既然过不下去了,就放彼此自由,何必要走极端呢!这样给孩子们造成的伤害他们有想过吗!都是些知法犯法的成年人,为了钱财,为了情欲就甘愿冒险挑战法律吗!法不容情,只要走错一步,就会泥足深陷,自毁前程,不但毁了自己,还毁了孩子的一生。
-
黄某某遗骸在可可西里被找到,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内心那么脆弱?
黄某某遗骸在可可西里被找到,为什么现在年轻人内心那么脆弱?题主这个问题问得真好,现在网络上好多都在关注,黄某某是不是自杀?是不是他杀?有没有野生动物啃食过?题主透过表面看现象,为什么现在年轻人内心这么脆弱?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娇生惯养,一家只有一个孩子(大多数),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就是因为这样,让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越来越小,反正有父母呀,我要什么你都给,我想要什么都能得到,久而久之这样,让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越来越小,稍有遇到不顺心的事情,轻则打骂父母,重则产生轻生的想法。甚至有一部分孩子,就以死亡威胁这父母,你如果不这样,我就死,父母肯定害怕呀!所以都会全力满足。 但是当你换了一个环境,学习工作步入社会,就不会有那么多人迁就你(因为人家又不是你的父母),所以之前孩子就懵了,为什么所有人都这样对我?他就适应不了这个环境,适应不了社会,所以最后要么继续回到家里让父母宠着,要么就会崩溃的自杀。 想想以前的80后,90后,父母打老师打很正常的一件事(因为自己顽皮嘛),那个时候也没有产生过轻生的想法,现在不一样活的很好。现在的孩子,就是因为没有被社会拷打过,才会成为这样。 黄某某的遗骸在无人区被发现,的确是个让人痛心惋惜的消息,但有两点需要更正下: 第一,虽然警方排除了他杀,但也没有证实说是自杀。 只是说她去了无人区,并且还带有一些随身物品,笔者认为这个需要更正下。 无人区的危险远超你的想象,中国有四大无人区:可可西里,羌塘无人区,阿尔金无人区,罗布泊无人区。 一个女孩子去那里,荒无人烟的地方,不仅能碰到狼群,野兽,还有环境恶劣,昼夜温差大,饮食补给都是问题的,可以说她准备不足导致死亡。 这里也呼吁年轻人:看起来美丽的地方可能是致命的,玫瑰尚且有刺,何况无人区?不要头脑发热往前走。 第二,为何现在年轻人心理脆弱? 感觉有点一竿子打死所有人,没错近几年真的有学生,年轻人自杀事件发生,但这并不是论证年轻人心理脆弱的证据。 笔者认为,现在虽然人们的生活水平,生活环境比以前要好了,但是生存的压力和竞争比起以前更大了。 跟自己竞争,跟同龄人竞争,跟舆论竞争,跟时代竞争。 现在人温饱上吃得苦不多,已经不像以前,连饭都吃不饱哪有心理去想其他,也有人说正是因为太安逸了,所以很多人的心理没有锻炼脆弱了。 但其实现代人的心理压力是非常大的,经历过的人都懂,为了生活,赚钱,养家,甚至还有人为了攀比,活在别人眼中。 都很难,但并不是说现代人心理就脆弱了,顽强的人还是多数,脆弱的还是少数的。 写在最后:玫瑰尚且有刺,美丽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危险,出行前做好准备。 在南京读书的美女,今夏很有脾气啊,任性要不得! 一个四川姑娘学业不顺选择去青海高原无人区,一个江苏女孩与男友争吵选择去云南西双版纳原始森林! 孩子,多为父母考虑,现实些,别任性,更别生活在梦中!这个时代,社会竞争加剧,人的挫折会越来越多,学业、职场、感情、亲情、理想,哪一方面哪个角落哪一次比较,都可能有伤害,久而久之,全身是伤。。。但是,人要学会发泄,学会宽容,特别是宽容自己! 今天的年轻人,内心太脆弱,一则没有经历过风霜(残酷生活),二则父母太惯适,三则父母隐隐给予的压力,四则太任性,五则太有主张,六则内心也有诗和远方。。。 诗和远方,每人都有,都有梦想,但生活更现实,更残酷!高危地区,美,但危险,一人去不得,一个美女更去不得,严寒不痛美女,野兽不分美女,坏人也喜欢美女! 这个四川美女的残骸已找到,希望那个江苏美女还活着,活着就好。。。 唉,想想去年的夏天,北海的那个岛上,也曾去了一拨又一拨想不开的美女。。。小本急呼,美女些,悠着点儿,要散心,到四川来! 这种人很自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黄某某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对于自己憧憬的地方,之前绝对在网上搜索过相关信息,了解出行的安全性。 黄某某只身前往荒无人烟,野兽频繁出没的可可西里。说是探险,追求刺激,肯定没人相信。最大的可能是她抱着必死的心,为此义无反顾,死而无憾。 她内心脆弱?我看未必,死都不怕的人,还有啥过不去的。像我这样赖活的人,是不敢尝试轻生的做法的。因为我的心里有父母,还有孩子。我是他们的精神寄托,必须坚强地活着。 现在的年轻人犹如温室中的花朵,经受不住风雨的摧残。平时养尊处优,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知道挣钱有多难。花着父母的钱,一点也不心疼,还觉得理所当然。 黄某某是自私的,明明知道父母离不开她。她仍然坚持自己的想法,把父母置于脑后。她哪晓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无奈和痛苦?一走了之、一了百了。她倒是解脱了,可是父母接下来是度日如年,没了奔头。 现在的年轻人都是被父母宠坏了,不明白责任的意义,也不知道回报父母。依从自己的内心,不管他人的感受,说到底就是太自私了。 你们如何就断定黄某某是自杀?对于一个已经离开人世的女孩,还要强加这种不好的推测在她身上,你们到底抱着什么样的心态? 青藏高原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气候寒冷和空气稀薄等原因造成很多地方都不适合人类生存。尤其在可可西里无人区,狼群、棕熊时常出没,给人带来生命危险。最主要的是空气稀薄,突发急性高原脑水肿和肺水肿的几率非常大,来不及救援,人会在短时间的产生幻觉,缺氧而亡。黄某某身亡很大可能就是意外。 黄某某唯一的错误就是独身进藏,由于她的安全意识淡薄,导致这次悲惨的时间发生,无良媒体还借机炒作。黄某某的意外身为,那些快手上的虚假徒步者都要附上责任。就因为网络上一些虚假徒步者的宣传,让一些无知的青年男女盲目的单身进藏,从而失去自己的生命。 年轻人的内心脆弱?我却认为年轻人内心却是在所有的成年人中最强大的,只不过他们涉世未深,还不会压抑自己内心的情感,加上不懂的如何去掩饰,给大众一种内心脆弱的感觉。中年人给人印象沉稳,但是往往崩溃只在一瞬间,但是为了家庭很少人会选择极端的方法去面对。 根据2019年的全国自杀人口年龄统计,自杀的年龄段分别是20—24岁,35—44岁,50—59岁,青壮年自杀率为首位。从这组数据就可以看出,不只是年轻人心里脆弱,每一个年龄段的都会承受相对的压力。 我看到有的作者直接写到今天的年轻人,内心太脆弱,一则没有经历过风霜,二则父母太惯适,三则父母隐隐给予的压力,四则太任性,五则太有主张,六则内心也有诗和远方 将年轻人说的好像温室里的花蕊,经不起一点风雨。有些人把个例当成群体事件,将现在的年轻人批判的一无是处。这就像以前的八零后看不上九零后,九零后看不上零零后。现在不管你是什么后,只要是年轻人就说你抗压能力差,各方面都不行。 也许是我身边的年轻人,各个都比较能吃苦任干,所以我没有发现年轻人心理脆弱。任何一个年龄段,都有一些承受不了压力的人,不要一棒子打倒一群人。军人大多数年龄都在18—30岁,远离家乡还要承受每天训练的压力,他们心理脆弱吗? 黄某某一点不脆弱,她一个人敢去可可西里无人区,你敢去那里吗?一个人连死都不怕,我想不出她还怕什么?又怎么是脆弱一说? 只能说相比之下黄雨蒙的内心确实是比较脆弱,因此才做出了这个举动。我认为大概有几种原因造成的这次悲剧的发生: 1.人生过于顺利,没有经历什么挫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虽然算不上国内最顶尖学府,但怎么也是211学校,而且在专业领域算得上是一等一的好学校,在航空航天领域在国内仅次于北航。再加上该学校专业性强,毕业生的就业质量一直十分稳定。由此可以看出,小姑娘的求学之路算是顺风顺水。如你所说,小姑娘本身家境良好,之前在家里肯定也没有来自生活上的压力。这次挫折突然来临,小姑娘可能一下子顶不住压力了。 2.来自父母的压力。黄雨蒙家境良好,学习能力较强,这也能从侧面反映出父母对她平时要求较高。这次面临毕业危机,来自父母方面肯定不会小。 3.来自同学的压力。黄同学在学校专业是飞行员专业。这个专业虽然就业率高,但是就业面很窄。她毕业设计没有过,也就意味着她在她的年级里排名落后,这对她的学术生涯以及未来的就业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川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女大学生独自到青海格尔木旅游失踪! 而7月30日19时40分许,警方在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清水河南侧无人区发现了青海失联女大学生遗骸。经初步侦查,排除他杀。目前,相关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 黄某某在今年7月7日失踪,直到7月30日在可可西里发现了遗体骨骸,其实听到此事让人感到挺惋惜的,一个大学生,眼看就要毕业,只不过由于许多原因毕业论文答辩没有做,推迟了毕业,却出现了如此让人不敢想象的后果,唉,你让父母如何去接受,父母养育这么多年,结局却令人心寒与心痛。 其实纵观整个事件,也许黄某某是想旅游散散心,从她与司机还讨价上说明她并没有想死呀,而且与微信朋友于7日还说买了好多东西给家人与朋友。这一切都说明她当时是出于对外面世界的好奇才做的举动。 然而当警察于7月30发现了她的遗物时,却发现有安眠药,也许是黄某某由于毕业不了,怕回家面对父母,而选择了去可可西,可是她不知道那里的温度根本不适合人去,特别是晚上气温太低,正常人根本无法适应,而她一个女孩子,又沒有其它人,这本身就是一个不归路,而那里野兽遍布,就是男人去了也可怕,更别说一个女孩子。这也说明黄某某太任性,任性到不知道后果,也许她就是抱着不想活的信念去的。为了逃避现实,抗压能力太弱才导致这结果。 其实正值青春年华,却不知珍惜生命,这让人深思。 由于现在孩子在家里是独生子女,大家家长众星捧月般地捧着他们,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给她们造成了“温室效应”,她们就像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吹雨打,生活中稍有不如意就选择轻生,一次手机被收就跳楼,没毕业就自寻不归路,这些事件说明什么?说明只在大树下乘凉,却不知自己抵抗风雨,他们太脆弱了,脆弱的像玻璃心,容不得一点击打。这也让所有人深思,在家长众星捧月的“糖衣炮弹”下,下一代又是怎么了? 如此青春美丽却是不堪一击,就像花儿刚开放就遭受了冰雹袭击,结果就香消玉殒。 这么美好的年华,是多少人好羡慕的年纪,结果自己一念之差走上了不归路,让人可惊可叹,所以说做父母的和学校的教育,应该培养孩子的抗击能力,宠孩子人人都会,但爱孩子就应该多方面去考虑,人生不会一直一帆风顺,父母也不是永久的保护伞,让孩子从小逐步从父母的庇护中走出来,让他们多经历人生的风雨,让他们学会坚强与勇敢,只有久经摔打过的人,才会坚定走完人生。这个案件也给以后的人们对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提了个警示。 大家好,我是沃土芳华,一个热爱文字的女子,希望大家点赞与评论,记得关注一下呦! 也许是为了写一篇与众不同,爆炸热毕业论文而铤而走险! 她是一名航校学生,胆子不小! 逝者已死,给予她应有的尊重吧。 黄某某的遗骸在可可西里无人区被发现,让大家都觉得很痛心和遗憾。 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又成了白发人送黑发人,做父母的后半生将生活在悲痛之中。 黄某某是想自杀还是想挑战自己?还是有其他的原因,我们无法得知了。 社会上确实有一些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反而容易滋生出心理上的问题。 生活太过于一帆风顺了,没有锻炼到自己的神经,没有让自己强壮强大。一有不顺心,心里上就钻牛角尖去了,就过不了心里那个坎。 我觉得现在的教育,做父母的要有意识的给孩子以挫折体验。每战胜一个挫折、坎坷,就能获得一份喜悦,获得一份成功的感觉。这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孩子,在今后的生活中遇到难题,也一个一个的攻克。 毛主席他老人家说的与天斗其乐融融,与地斗其乐融融,与人斗其乐融融。 生活之事,事常八九不如意,把每一件不如意的事情办成做好,在这些经历中收获喜悦,收获幸福。 愿每一个家庭都平平安安! 每一个人都心想事成,幸福快乐!
-
杭州杀妻案你认为法院怎样判决凶手许某某才能警示后人大快人心呢?
怎么判决也要讲究证据,当然,这些天来警方一直在搜集许某的证据,由于杀人手段过于残忍,很多细节警方并没有公布。 @英雄拒绝黄昏 认为,对于这个案子最好就现场直播公开审理,斩立决。 从现有的已知的情况来看,许某碎尸分尸已铁板钉钉了,其本人也已供认不讳,判处其死刑是毫无疑问。 鉴于一些细节及18年前的少女惨遭遇害案,也极有可能涉及到许某,这要警方进一步调查核实。 法院怎么判,许某也是死路一条。这个案子影响之大,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 因此,对这类案件,法院一定会判成铁案。 @英雄拒绝黄昏 倒是有一个建议,能否邀请网红参与这次庭审直播?这次的事件已经成了全民参与,很有教育意义。 如何判? 一、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马上判死刑,立即执行。 二、最好就判完以后,让他游街示众。 三、办成铁案,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 总之,这个案子就是让许某千刀万剐也不为过,他,太让人憎恶了。 作为杭州杀妻碎尸案犯罪嫌疑人,遭到法院从严判决绝对会成为事实。但是作为杭州残忍杀害妻子,又用惨无人道的碎尸案手段,在全国人们中激起的愤怒案件中的许某某,怎样才能够使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的案件,在法院的审判和判决过程中,能够警示后人起到大快人心呢?消除全国人们的愤怒,并且警示后人,以后起到保护女性不再受伤害呢?这确实也是一次最好的警示后人的一次最好的机会和方法。 因为杭州许某某残忍杀妻后,又用残无人性的方法进行了碎尸,这在我国的杀人案件中也是少有的,又经过犯罪嫌疑人杀害妻子碎尸后,又去报案和警方玩起来了游戏,确实在我国的犯罪杀人案件中确实不多见,所以才引起了全国人们的关注量最大。所以我认为就利用杭州许某某杀害妻子又碎尸的案件中,利用法院公开审判,公开判决,公开执行死刑过程,进行全案直播的形势,让全国所有关心此案件的人,才是一次最好的法律教育,从中受到警示。并且利用召开公判大会以后直接执行死刑的全过程,进行全程直播,才能够警示那些后人们,这才是最好的对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的审判,和判决起到警示人们的最好方法。 我觉得,先把18年前的少女被害案调查清楚。 因为,犯罪嫌疑人和其母亲有不正当的关系,很有可能因此导致了其女儿遇害。 这个案子,也一定要调查清楚,还少女一份迟到的正义。 如果真是他,那么这个人身上就是背负着两条人的人命。 如果不是他,我们也可以接着去追踪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面对镜头,沉着冷静。 侃侃而谈,丝毫没有任何的不安和紧张,愧疚的情绪。 可见,犯罪嫌疑人对他的所作所为,没有丝毫的悔过之情。 他犯罪时的残忍程度,也让我们胆战心惊。 他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躲过摄像头,现场处理的没有任何痕迹。 心理素质过硬,反侦察能力极强,残忍到极点。 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位极其危险的人物。 如果此人,不早一点接受法律的制裁,一定难平我们心中的愤怒。 他伤害的不仅是自己的妻子,来女士,还有自己的女儿,以及自己的亲戚朋友。 他伤害了这么多人,也早该去接受自己应有的惩罚。 此人,不值得我们去可怜。 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达到了穷凶极恶的阶段。 对我们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安定,都是极大的威胁。 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应该立马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死刑。 犯罪嫌疑人,造成的社会恶劣影响,是巨大的。 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残忍杀害枕边10年的伴侣,所作所为,令人发指。 如果,此人,不得到法律的制裁。 是我们社会道德所不能接受的,也难以平复我们心中的愤怒。 所以,必须立即执行死刑。 这个案子轰动全国,凶手许某极其的凶狠残忍,不仅杀害自己的结发妻子,还还进行分尸毁灭证据,其犯罪情节是极其恶劣的,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这种大案很罕见。 无论是站在情感的角度,还是人性的角度,许某对自己结发妻子如此的心狠手辣,简直就是天理难容,给社会影响极其不好的影响,现在很多女性,尤其是二婚的女性,心理估计都产生了很大的阴影。最可恨的是他杀害自己的妻子之后还镇定自若的接受媒体的采访,还假装贴寻人启事,悬赏十万寻找自己的妻子,现在看来,一切都是做戏,许某不仅没有感到丝毫的愧疚,还以狡猾的姿态企图掩饰自己的罪行。 现在一想到他一个人在洗手间处理妻子尸体的那个画面,就感觉到害怕,一个人怎么可以恐怖到这种地步?对于这样一个穷凶极恶的人,我们当然希望从严办,从快办,最好就是赶紧执行死刑一命抵一命,这样才对得起来女士的在天之灵。 当然最终怎么判还是要根据法律来判刑,只能希望法官在判的时候,根据其恶劣的犯罪情节,从严判,这样才能警示后人,让许某杀人偿命才能大快人心。 许某某,因家庭矛盾等,不仅杀妻,而且碎尸,让妻子来女士的人体皮肉等软组织粉碎以后,通过下水道冲进了楼底的化粪池,骨骸等不易捣碎的组织,则被其带出室外抛弃,还真的不一定能找得回来。 由于许某某作案,经过互联网的传播,此信息被无限放大,只要是能上网的手机,可以说全国的手机用户,都能接受并看到此文章,不可能不知道这件发生在杭州江干区三堡北苑的杀妻碎尸案。 许某某杀妻碎尸案,作案手段极为残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非常大,以至于杭州警方暂时未对外公布许某某作案的具体细节,确实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目前,许某某以故意杀人罪,被杭州江干警方刑事拘留,但检察院可能没有那么快起诉,法院也不会很快就将其判决。 在获知许某某杀妻碎尸被杭州江干警方刑拘以后,诸暨警方再次受理了一件18年前的命案,牵涉到了被警方控制的许某某,报案人刘女士(许某某前妻闺蜜)怀疑当年是许某某杀害了自己的女儿楼某洁。 据悉,诸暨警方和杭州警方已联手重启那件18年前未破命案的刑侦工作,楼某洁在家中被害时,门窗完好无损没有撬动的痕迹,符合熟人作案的特征。 此案是否是许某某作为,还有待诸暨警方和杭州江干公安的通力协作,最终,能否顺利侦都是个未知数,毕竟18年时间过去了,当时的现场并未留下作案者的痕迹,给此案侦破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 许某某,杀妻碎尸案,一旦检方指控成立,公安提供有力的岂容反驳的证据,则法院肯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杭州杀妻碎尸案的作案者,也即犯罪分子许某某,依法裁量决定刑罚。 鉴于许某某是故意杀人罪,且作案手段极其凶残,社会影响力极其恶劣,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本人估计法院判处许某某无期徒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判其死刑,立即执行,当是板上钉钉的态势。 建议对罪大恶极的许某某,不再执行注射死刑,而是由法警执行枪决,要从重从严地予以打击,警告社会上作案的犯罪分子,同时也能教育警示世人,做人一定要良善,即便家庭矛盾再深,也不能向家人伸出罪恶之手,一旦作恶必将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案者必被抓。 许某在其妻子来女士熟睡时将其杀死,罪恶滔天。我觉得应该要依照法律法规判处许某某死刑,才能大快人心,为何这么说呢? 首先,许某某放下罪行,罪恶滔天,手段十分毒辣。许某某在杀害其妻子来女士以后,将其尸体分尸,并将尸体排入化粪池。这种残酷的手段古今罕见,在杀死其妻子来女士之后,他竟然残酷地将死者的尸体给分开。并且将其排入化粪池,这是对死者的侮辱,也是对生命的漠视,更是将残暴这个词发挥到了极致。 第二点,许某某此人为了钱财,便将来女士杀了。为了获得来女士的房子,继承来女士的财产,设下毒计,将来女士杀死。由此可见利欲熏心、罪恶滔天。为了钱害人一条命。 第三点,毫无悔意,在杀了来女士之后,他没有表现出一丝的后悔和愧疚,反而一脸的无所谓。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对于许某某这种罪恶滔天,心狠手辣的人无需客气。各级司法机关应该依照法律法规判处许某某死刑,这样便能大快人心,伸张社会正义。 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丧尽天良、目无法纪、手段凶残,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应判其故意杀人罪应立即执行! 这样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快审快判,以震慑犯罪分子,净化社会空气! 我是七三年出生的中年人,我记得小的时候一整就有犯人,站在解放的大卡车上有法警押着游街。谁犯的是什么罪行,叫什么名字都写在大纸壳上。尤其是那些死刑犯,都在名字的上面画个叉。可能现在是法律逐渐的健全,法制社会,国家建设的已经非常的好。所以说,那些游街公审大会等都已经不存在了。但是我觉得类似于这种残忍的把自己的妻子碎尸了,然后消失秘技这样的人就应该有接,然后判以极刑,这才大快人心。 对于杭州杀妻案,许某某的结局应该不会超出世人的预料。 一个人有预谋地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并且分尸抛物,如此恶劣的情节,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这样的案子肯定不会轻判。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对犯罪人员一般坚持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但对于犯罪手段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仍然采取严厉打击,依法予以惩处。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不属于不适用死刑的被告人,法院依法将判处死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而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 对照以上法律的规定,许某某案件属于故意杀人,并且性质特别恶劣,而又没有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这一可能,因为其伤害的是自己的妻子。因此,减刑的可能性较少。 当然以上仅是我们个人猜测,我们依然要相信警方的调查,基于事实的基础上,法院一定会给出一个公正客观和是的判定结果。 无论这件事的结果如何?已经给了世人很深的警示,在婚恋,在处理家庭矛盾上,许多人都有了反思,而这个反思的价值远远比事件本身要大。 相信正义总会战胜邪恶,我们整个社会都是支持正能量的,那些有变态心理的,有报复社会心理的人,应该会越来越被人排斥,被人谴责,而且会受到法律严厉的惩罚! 相信正义,但愿人间有爱! 这个杀妻碎尸的许某,只有对他判处死刑才能警示后人,让那些有罪恶念头的人知道。恶意剥夺别人的生命,就要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偿还。 自古以来,就有杀人偿命的道理。 这个许某某图财害命,而且手段相当残忍。这起杀起碎尸案,社会影响力非常大,如果不能对他判处死刑,会让一些坏人滋生这样的心理,杀人不用偿命的做坏事后,只要坦白交代,就能从宽处理。这样的念头一形成,会助长坏人做坏事的念头。 当然,这个杭州杀妻碎尸案的罪犯许某某,最后被判处怎样的惩罚,还要由法律部门儿,通过相关的调查审理最后决定。 也许现在这个许谋某悔过了,真心后悔了。但是也是在他的罪行暴露以后,他才会有这种心理,如果他的罪行没有败露,那么,他还会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这个案件做的天衣无缝,达到了罪恶的目的。说不定他有了这种侥幸心理,以后还会继续做别的坏事,这也很难说。 在这起杭州碎尸案中,杭州警方做的非常优秀。在许某某把尸体粉碎后冲入下水道的情况下,依然能破解此案。这次杭州碎尸案的成功破解。将给全国的犯罪一个震慑性的打击,让他们不要有侥幸心理,告诉他们,做坏事就一定会被发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个许某某和来女士说起来还是初恋,但是当初来女士的母亲不喜欢许某某,可能发现他心里非常阴暗吧,总之就是不同意女儿嫁给他,没有办法,两人各自成家。如果没有后来的旧情复发,也许来女士这一生就会平安幸福下去,可是她不知道自己这个初恋许某是人间恶魔, 来女士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和许某某又相遇了,两个人旧情难忘。为了达到在一起的目的,居然私奔到上海同居了几年,后来两人各自离婚,离婚后重新组合成家庭。还生了一个小女儿,现在小女儿已经11岁了。 按照常理,两个人重新组合在一起,应该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感情,两个人毕竟是初恋没想到因为两套回迁房产生了矛盾,成了这起杀妻碎尸案的导火索。 许某某的儿子要结婚,他的儿子是和前妻所生,离婚的时候判给了前妻,他想把回迁房让给自己儿子一套,来女士不同意,因此两人闹得很不愉快,也许就是这件事儿,让许某某产生了图财害命之心,最终把屠刀挥向了来女士。 这件事,现在已经众人皆知了,大家的心里也期待着对许某某最后的判决。我觉得应该对他判处死刑,这样众人心里才会有一些安慰,也让来女士在另一个世界里得到一些安慰。当然,我们的想法毕竟是推断,最后还是要由法院来审理决定。
-
40岁男子与妻子亲热后身体无法动弹 被诊断患这病
近日,深圳某医院收治了两名因啪啪啪引起中风的患者。两名患者因送医时间不同,造成的结果也不同,医生提醒,中风急救有24小时的“黄金时间”,越早救治,才有可能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所以早期识别尤为重要。 病例一 被丈夫匆匆送入医院两小时完成手术第二天能动了 凌晨一点,一名男子抱着老婆急匆匆冲进深圳某医院急诊科诊室:“医生!我老婆突然瘫痪了!”经过询问,原来就在一个小时前,男子刚刚跟老婆李女士过完性生活,没多久,李女士就左侧身体无法动弹,也说不了话,他赶紧往医院送。 急诊检查显示,李女士心律失常有房颤,右侧大脑大面积梗死,左侧已经偏瘫,需要马上手术。随后,李女士被转往神经内科。“这种情况下,必须马上取栓,我们的手术团队马上准备,导管从李女士的股动脉穿刺进入,沿着主动脉一路到达右侧颈内动脉,探寻到血栓所在地后,支架上的小丝网一把把血栓兜住,从到达急诊科至手术结束,只用了两小时七分钟。术后一天,李女士左侧手脚已能抬举,目前正在康复中。”神经内科主任刘亚杰介绍。 手术取出来的血栓只有一丁点大,但足以造成脑动脉栓塞,这害人的血栓从哪来?刘亚杰分析,李女士本身有房颤兼房间膈缺损,血栓有可能来自心房,另外,如果喝水少,活动量小,下肢也可形成血栓。 通常情况下,血栓只在小循环游荡,但是因为李女士有间膈缺损,血栓便突破屏障,直接进入大循环,碰巧卡在脑动脉处,造成偏瘫。 为什么这次啪啪啪后果这么严重呢?刘亚杰表示,其实诱因一直存在,但是发生则有偶然性。可能是“运动”过程太过激烈,令血栓脱落,同时有憋气行为,引发胸腔压力升高,以前隐源性的心脏病就会凸显出来,为血栓提供通道,一场中风就此发生。 病例二 错过24小时最佳治疗期可能丧失部分劳动能力 继李女士之后,40多岁的吴先生也中招了。半个月之前,夫妻亲热后,吴先生不适。起初夫妻俩以为是劳累过度,休息一下就好,便没有太在意。两个小时后,吴先生左侧身体完全无法动弹,这才意识到了严重性,赶紧送到当地医院,被诊断为脑中风,当地医院给予药物溶栓,但效果不佳,隔天被紧急转送深圳某医院神经内科。 入院检查显示,吴先生的大脑中动脉完全堵塞,右侧大脑大面积脑梗,但是因为错失24小时的最佳治疗时机,这时再行取栓,可能反而引发大出血。 为什么吴先生会在啪啪啪时突然中风呢?医生分析,吴先生的脑动脉有一处明显狭窄,激烈运动时大量出汗,令血液变得粘稠,容易在狭窄部位形成血栓,在血流的冲击下,血栓往脑血管远端流动,堵塞在远端血管,致右侧大脑大面积梗死。目前吴先生正在康复中,左侧下肢仅能抬举,预计以后可能会丧失部分劳动能力。 中风要学会及时识别及时送医 李女士和吴先生的遭遇虽然相似,但是因为送院时间不同,结局就截然不同。值得留意的是,“中风”虽然是老年病,但在深圳,脑中风的发病率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且患者年轻化,集中在40岁到50岁之间。同时,卒中的“后备军”庞大,高血压、血脂异常、糖尿病、吸烟等都是危险因素,但目前并未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加剧了防控形势。严重脑卒中可致永久性神经损伤,急性期如果不及时诊断和治疗可造成严重并发症,甚至死亡。 临床上,中风急救有24小时的“黄金时间”,越早救治,才有可能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所以早期识别尤为重要,需在5分钟内准确辨别,记住“中风120”口诀,关键时刻能救命: “1”是指看1张脸,如是否突然出现口角歪斜、流口水、面瘫不对称症状; “2”是指查2只胳膊,如是否存在肢体麻木,平行举起存在单侧无力情况; “0”是指聆听语言,是否说话困难、含糊或不能语言。 如有上述突发症状,市民要警觉中风可能,及时拨打120急救。 原标题:40岁男子与妻子亲热后身体无法动弹 被诊断患这病 值班主任:翟羽
-
许某某罪大恶极,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背后他老婆有问题吗?
许某某的罪大恶极,与背后他老婆的是否有问题,是两个问题,不存在因果关系的。 也就是说,他老婆即使有问题,也不是许某某杀人碎尸的理由,这在对许将来的量刑上根本不会产生影响。 许某某的老婆或许有问题,但现在不是挖她的问题的时候,而是追究许的刑事责任的时候,尽量消除这个杀人案件对社会影响的时候。 这个案件太恶劣了,影响范围很广,对人们的心理冲击很大。 除了对许、来两家人的影响,听说,那个小区的人有的都搬家走了,试想这个小区范围的房子有谁还会买,肯定会降价的。 所以说,许某某的老婆有没有问题不重要,杀了她就都是问题。 提的问题不好!来女士好不好,都不是许某某杀人的理由!现在是法制社会,有天大的矛盾,也不能杀人,合不来就离开就是了。 杭州杀妻案的背后起因:是因杀人者儿子买不起婚房引发的,高房价引发社会问题,太多了,实体经济掏空,年轻人无法婚,房价是中国人头上的刀,低生育率,强制拆迁,引发政府与民众紧张关系 当然有问题,而且问题还不少。未离婚同居,涉不涉及重婚。把家里钱用在情人身上,最后落这下场也是自作自受。结婚后按理说许当时开鸭厂基本家庭条件也是算可以了,赔钱应该是一方面,要是挣钱了是不是也是家里的。现在房子动迁肯定有人家的份,至少拿一个人的应该不算过分。而且大儿子虽然判给女方,但是结婚出套房子也不为过。家里还有存款据说也不少,要是家里房子没谈妥,最好的办法其实是拿一部分钱出来给交个首付,或是腾出现在老房子结婚。也不至于现在这样。剩下一套大的自己住,将来三个孩子,大女儿和小女儿一分一百平房子完事。这是许没有别的问题的情况下,要是前期闺蜜孩子是许杀的,那就令当别论了,如果来拿杀人的事威胁离婚,那用膝盖想许必杀人灭口。但是感觉许不那么简单的人,应该还有别的事情。 不管许某某的女人来某某有没有问题,我的观点是:人是不可杀的! 许某某与来某共同生活十几年啦。并育有一女,无论来某个人表现如何。但许某不可兽性大发,将人肢解成块,听了简直是不可理喻。丧心病狂!在今天如此高度文明的社会里,竟然出现这种惨无人道事情。值得深思! 事情的起因是因许某前任妻子生的儿子,要结婚。许某向二婚妻子来某要房子给他儿子结婚用。来某拒绝许某。结果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惨案,给社会造成了极坏负面影响。 婚房的事情看起来解决也不难,只要坐下来共同协商解决,许某可以向来某某临时借住给儿子用。如果来不同意可以慢慢做工作吗?也可以找当地居委或某它亲属来做来某某思想工作。这样或可能出现另外一种局面。也不甚于出现这样血腥场面。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大家看法各不相同,指责房价过高或其它原因。但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们是法治社会、人人都要遵纪守法。杀人是要偿命,等待许某某将是法律的严惩。可给许某某的儿子造成多大的精神上、心理上压力,许某儿子婚事也可能受到很大影响。人们呀!一但你的思想产生魔幻,那可能造成后果是不堪没想。当许某面目狰狞的举起屠刀时,心里想得是十分甜美,他的眼前是儿子、儿媳和贺喜的众宾朋举杯欢庆的场景。可想到自已卿卿性命随着杀人刀子落下也落到自已的脖上。 他老婆有问题,他许某就可以杀人吗? 不管他老婆来女士有什么问题,只要没有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殴打许某,许某就不涉及正当防卫,就没有权利杀死妻子。 究其整个案件,完全是许某经过了周密的策划,包括如何应付警方的询问,以及声东击西,就是为了掩盖掉其本人杀死来女士的证据,让一切都看起来毫无问题。 也许,来女士生活中比较强势,也许多年来一直压着许某,让许某感到生活压力巨大,当压力聚集到一起,就可能会发生危险,因为要找一个发泄点。 但这是发泄点吗?显然不是的,这是预谋老婆失踪案件,杀死后、分解尸体后抛尸,再对家里进行清扫,让一切看起来就像来女士自己走丢了一样,一起报警接受采访,这是常人干得出来的吗? 为了让来女士彻底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许某不惜采取极端的分尸冲入下水道的方式,即便来女士有问题,这个问题也不能以失去生命为代价。 不论许某某的老婆多么不好,他都不能杀人。过不成离婚就好,干嘛要夺人性命。 有,怎么样?没有,又怎么样?一码归一码 人啊,不被逼急了。也不会失去理智,更不会走上绝路。俗话说的好啊。一个巴掌拍不响。 虽然这个可怜的女人结局很惨了,但并不证明在这段婚姻里她没有责任,但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可以这样残忍的对待她,我们也在讨论,也许他家的经济大权都在来女士掌控,也许所有的支配权也都由她握着,当男人需要的时候怎么样商量也不行,男人愤怒了:,也许,也许唉唉唉?
-
杭州来女士案告破,请问警方是如何突破其丈夫许某某心理防线的?
近日,杭州来女士案告破,其丈夫就是罪魁祸首,从7月4日到现在,徐某某配合警方阉了几乎近10天的戏,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从好老公到杀妻嫌疑犯,具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的徐某某,警方是如何突破他的心理防线,让他认罪的?下面主要有三个方面,请听我慢慢道来。 许某某淡定受访,称与妻子和睦 当时许某某作为最大的“演员”时,他一直保持冷静,并且在记者采访时,简单聊了两句就非常若无其事的回到家中做饭,当时许某某也是表示与妻子的感情非常和睦,即使有过节争吵也是在半年前的事情,许某某确实在这十多天内表现的一场冷静,没有一丝一毫杀妻犯的模样。 三方面来剖析: 首先,自身岁淡定但还是手脚错乱。毕竟自己是杀人犯,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是非常有可能暴露出自己的经过的。在许某某说话的过程中,注重心理问罪的警方可以很轻松的观察出许某某的言行举止有何变化,当时也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可能当时警方就已经发现许某某内心潜在的慌乱。 再者,小区所有监控没有发现来某某的踪迹。没有发现来某某的踪迹,这就可以初步断定来某某可能是在家中身亡,因为毕竟小区的监控几乎是无死角,来某某可能就是在家中遇害,警方的判断也是十分准确,从言语中可以有所察觉。并且在言行举止中可能就让许某某代入杀妻犯角色中。 警方定用了心理咨询师。心理侦查对于案件的帮助非常有效,也是一度对许某某的心理进行侦查,毕竟许某某是这次事件最重大的嫌疑犯,在没有出结果之前,许某某就被许多人断定,只是证据还未确凿。强大的心理侦查能力让许某某快速束手就擒,最后许某某也可能实在接受不住巨大的压力,也是承认事实。 小蔬菜点评: 犯罪必将有报应,许某某近些天充当了“演员”这一角色,但是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也是告诉我们涉及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坚决不能触碰,要当做一位良好的公民,为国家做贡献,为社会出力量。 在铁证面前,无谓的抵抗毫无意义 首先,法律是重证据轻口供的,如果有完整的证据链,即使许某一句话不说,也能够被定罪。在许某被控制后,审讯中肯定会向他传达这个政策。那么,问题就落在拿出能够击溃许某心理防线的证据上。 警方是如何找到证据的呢? 一名刑侦人员发现许某家里的马桶打上了新的玻璃胶,并且是一整圈。随后痕迹专家对许某家的卫生间进行了勘查,发现了细小的颗粒。通过这点警方判断,许某将人体组织通过马桶冲入了下水道。警方将重点放在了小区化粪池里,经过25小时的连续工作,警方找到了人体组织,通过过DNA比对之后,确认了来女士已经遇害。 来女士所在小区共有内部监控96个、外围监控近千个。警方调取了近6000个小时视频进行分析调查,确定小区监控能够形成“闭环”。而来女士最后一次出现在小区监控里的时间是7月4日17点04分,之后再没有出现。这就证明,来女士回到家之后再也没有出过家门,来女士的遇害地点就在其家里。 因此,来女士在家遇害,人体组织从家里卫生间冲入小区化粪池,这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从法律上来说,这时的许某需要提供他不在场证据,他如何提供? 许某自作聪明,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无懈可击。谁知道在现代刑侦技术面前,他的所作所为就是一个笑话。许某装神弄鬼,制造“凭空消失”的假象,最终却是自欺欺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高三学生杀害陪读母亲?官方证实确有此事令人痛惜
很多家长为了孩子能够成才往往会给他们施加巨大压力,口口声声都是说为了孩子好,可孩子其实并不开心甚至变得压抑,从而走向犯罪的极端,近日江苏南京一高三学生,竟然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实在令人震惊,到底是什么让他有如此怨念? 2020年11月12日晚10点半,南京某高中高三学生李某某难忍母亲的说教辱骂,持菜刀将母亲杀害,然后到一名同学家借宿一夜,第二天到学校向班主任交代情况,并打电话向警方自首。又是一例学子儿子弑母,又一出令人扼腕的亲子悲剧! 据李某某同班同学讲,李某某平时表现看不出异常,成绩比较优秀。案发前两个月的一次模拟考试中,还因年级进步了300名,受到特别表彰。邻居透露,李某母亲是一名教师,在学校附近小区租房陪读。由于家教严格,母子经常发生争执吵闹,最终引发悲剧。李某某的父亲在江北上班,不经常见面。 看到这则消息,除了怒骂凶手丧尽天良,在人生经验“防火防盗”后面,再加上“防不孝子”词条,甚至自嘲“感谢不杀之恩”外,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父母子女一场,绝对是三生三世的缘分,请珍惜这种缘分,让爱作舟,尊重做桨,包容体谅信任做鼓荡的风,引领孩子朝着人生汪洋大海乘风破浪,一路前行。
-
你猜许某某是否杀妻之前,已“警告”过来女士:我要杀了你?
这个应该警告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据许某某交代,他们夫妻之间感情并不好,矛盾不断。 虽然来某某是许某某的初恋,但因家人的反对他们各自都成了家,再见的时候已不是“当初的我了”。 其实是许某某有意接触来某某的。来某某心里也还有许某某,但此时的许某某更多的是看上了她的房子,因为他的儿子结婚要婚房。 许某多次要求来某某把房子借给他做儿子的婚房,但来某某一次也不答应,他们为此没少吵过。 眼看儿子的婚期越来越近了,来某某仍然不松口,加上许某某赌博欠了不少钱,于是把怒气全洒在来某某身上,并警告如不给婚房就莫怪他做出出格的事来。 他们谁也不让谁,甚至来某某会说有本事你就杀了我之类的话来。许某某反唇相讥,你以为我不敢? 没想到许某某真敢做出惨无人道的事来,来某某便惨死在他的刀下。 许某某有没有在杀害妻子来女士之前,警告过来女士:“我要杀了你!” 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没有,他不可能会这样子说出来,但是他有表达自己的杀心。 我的意思是说,我觉得他或多或少的有一些类似来自于“潜意识”的一些举动或者微表情来表达自己的杀意。 即便是有这句“我要杀了你”这句话的说出,我觉得大体上的场景应该是两个人在闲谈之中,许某某以玩笑话的形式说出自己心中的真心话。 对于他有没有说过这句话,我们无法得知,但是有三点可以确定的是。 第一,他不可能一本正经,特别严肃以及认真的对来女士说出这句话,否则来女士在遇害前不可能没有留下什么线索。(或者留下了,但是被许某某破坏了,但我觉得没留下的可能性更大) 第二,即便他有说出这句话,也是以玩笑话的形式来表达。毕竟像他这么心思缜密的人,能够少一分风险就少一分风险。而且以开玩笑的形式说出,很少会有人在意。 第三,这一点是我认为可能性最大的,就是他没有说出过这句话。因为无论是开玩笑的说出也好,一本正经的警告也罢,雁过留痕。不能保证来女士会不会跟家人朋友提到这一回事,因此有风险。像他这么慎重的人,说出这句话的可能性很小。 以上,仅个人猜测。 杀字不用,可以说你不想活了,想死承全你。死字重复敲打恐吓来女士!来女士做梦都未想到,法制社会,丈夫许某真的行凶杀人,万万不可能的事,许某预谋真的杀人分尸让来女士丧命!震惊中国的大案,由一个看上去很和善,夫妻感情平时很好,没有多少破绽,蒙骗多少人,很难置信的枕边人做出如此大案! 许某某的为人平时表现!来女士根本就没看透人性,在一起这么多年,量定许某不能拿她怎样,一个大意!一个变态。造成的家庭惨案。许某和来女士生活在一起,想要的,能做的都是望而莫及,想拥有得到只有杀人方可有点希望。来女士很可能也激将许某除非你杀了我才能在我这里得到想要的。 彼此产生双方的积怨,一个实在拿她没办法,一个你要的不可能办不到,量你不敢杀我!日久积累,谋杀方案产生。一个只有杀,一个不怕你能要到,杀了我你也不可能拿到!我不怕你。最终出现的结局,双方争来夺去没有赢家。 一个男人能有心杀了妻子,不可能平时言行上没有流露!警告发狠在所难免,只是来女士没有完全看清和有所防范而己。如来女士预判到今天的结果,那凶杀案也未必能如愿实现! 许某某杀妻只前是否被警告过:我要杀了你?这个问题大多数人感觉的不可能警告的,但现实生活当中应该露出了这种蛛丝马迹。因为根据许某某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最近一个月来某某总是失眠,要用安眠药才能睡着。这说明了来女士也有这种危险的预感,显得精神非常的焦躁不安。毕竟根据邻居反映夫妇二人经常为房子的事而吵闹,言语当中会带着一些狠话。 但在7月4号晚上,应该许某某没有告诉来女士要杀她的意思,一切是非常的那么和谐平静。因为据邻居反映,当夜根本没有听到他们夫妻俩吵架的声音。如果告诉了来女士有生命危险,一定会发出求救信号。所以来女士的死亡应该是在睡梦当中。 还有一个信息反映出来,当晚上没有吵架的信息,那就是7小女儿已经11岁了,也没有发现父母吵架或者异常的现象。许某某在第2天处理来女士尸体时把小女儿只开,这就说明了当天晚上没有发生争吵的事情,来女士在睡梦当中被杀害。 根据公安部门的调查结果来看,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也就是说许某某在杀害妻子之前已经做了充分的工作,而且自己也感觉的计划非常的周密隐蔽,以至于公安部门利用了18天的时间才寻找到一些作案的证据。同时也体现出了许某某非常有心计,而且也是非常凶残的一个杀人凶手,人间恶魔。 总之,对于许某某是一个人面兽心,披着羊皮的狼,在平时交往过程中显得非常的平易近人,但骨子缝里面就是充满着仇恨的凶残之人。一个靠着吃软饭为生的大渣男,在自己的愿望没有得到实现以后,就用杀人的非常手段来获取,或者是掩盖自己的虚荣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所以许某某最终得到法律的严惩。 杀之前没有警告,来女士一无所知,睡梦中惊醒,知道的时候晚了,求许某某不杀我行不行,什么都答应你,许某某不为所动,杀心已决 不用去猜测什么,事情现在发展到这样,其实结局早已经注定,他们两是初恋,家里人反对没有走到一起,各自结婚后忘不了对方,双方最终在没有离婚的时候又走到一起,随后各自回家离婚,后两人结合在一起,并生了一个女儿,在两个人的第一段婚姻每个都有自己的孩子,在两人结婚后不久,两人因为财务的原因经常发生矛盾。 许某喜欢炒股,把100多万的养殖场赔偿款全部拿去炒股后亏本,双方的矛盾在这个时候更是升级,由于这个原因导致受害人对嫌疑人的不满情绪增加,双方多次因为这个问题发生争吵,由这个事情的矛盾引发的其他新矛盾的出现,两个人五年前因为矛盾升级打算离婚,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没有离成。 双方的矛盾其实由来已久,由于嫌疑人炒股亏本以后,他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越来越低,受害人的经济地位具有主导权,在一些矛盾争吵中,嫌疑人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被周围的人看成了吃软饭,这对嫌疑人的内心刺激是非常大的,每一次吵架都处于弱势,加上自己儿子要结婚了,自己没办法给儿子解决婚房的事情。 在跟受害者谈论拿新买的房子给自己儿子做婚房的时候,被受害人严厉的拒绝,甚至说了一些讽刺的话,这让嫌疑人瞬间觉得自己根本没有被对方当回事,根本没有把自己当一家人,感觉自己和儿子被当做外人,想起过去发生的种种,直接让嫌疑人下了某种决心,打算除掉受害人,不但发泄自己的不满 ,还可以获得报复的快感以及得到房子和其他。 虽然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是嫌疑人计划动手杀人也是一步一步来的,既然有想除去受害人的想法,那他就会为他的计划做一切准备,最主要的是不能泄漏自己的意图给对方知道,所以一直麻痹了受害人,嫌疑人在实施自己计划的过程中,表现出来没有任何异常,这也为后来面对周围的人和媒体面不改色的基础。 杀死受害人是长时间的计划的,当然这种属于谋杀性质的,既然是谋杀,那肯定不可能让被杀对象知道自己的意图,一般透露自己想法的其实都是霸道或者恼羞成怒的人才会做,像许某这种心理素质高的人是根本不会表现出来霸道和恼羞成怒,而是把所有的想法和情绪都埋在心里不表现出来,所以别人根本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也根本不可能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会透露自己想法目的的,那些不是无脑就是冲动霸道和懦弱,许某分明不是这种人。 不会警告。这是有预谋的谋杀,怎么可能提前泄露机密呢?万一来女士有所准备,岂不是前功尽弃,或者她跟她自己的亲人聊起这个,等到事发以后他岂不是第一嫌疑人,以这人思维之缜密 不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邻居反应,两人曾因房子问题吵架,为此,来女士还去大女儿家里住了一阵,说明当时闹得很凶,许某某可能当时还没想到也可能没敢说,或者做出威胁来女士,家暴之类的事情,来女士家里那么多亲人住在边上,他会 有所忌惮。 假如他家暴过来女士,来女士的亲人应该知道,来女士事先可能也会有所防范。最可怕这种阴险的阴谋论者,一出手就要了人命。其心太狠毒,人也太阴险。 你猜许某某是否杀妻之前,已“警告”过来女士:我要杀了你? 谢谢邀请 据媒体公开的视频显示,在2020年7月4日17时10分,来女士带着她的小女儿乘电梯,肩上挂着书包手上拿着蛋糕,走入电梯间时还是有说有笑的。 可见在小女儿生日这天,来女士的心情应该是很不错的,估计那天夫妻俩应该没发生争吵,后面邻居也证实。 任凭她和许某某在7月4日前矛盾再怎么紧张,估计7月4日晚,来女士还是完全没感觉到自己即将要大难临头。 传闻许某某杀妻之前,是为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争取婚房的事,要来女士把在装修的拆迁房过户给他儿子,以交换她老来继子能为她养老送终,来女士非常反感许某某这种荒谬的想法和图谋,来女士条件反射般,用轻蔑的语气反呛许某某: 你要有本事就自己给你儿子弄房子去,回家糊弄老娘算什么男人?没本事的孬种!起初,许某某死皮赖脸的一度还想偷换概念说服来女士答复,没想到来女士非但没吃他那一套,还越想越来气骂骂咧咧个没完……许某某也恼羞成怒,便相互大骂起来。 由此,我们可以大胆的猜想一下,许某某在情绪激动时,冲着来女士又一次忍不住破口大骂:我要杀了你! 不难想象他们在7月4日前发的这场争吵,来女士应该还是认为许某某只是和以往争吵时一样,只会嘴上说说根本不敢动手的,所以便毫不留情的回敬他:来呀!有种你试试看? 两人对骂一来二往的矛盾不断被激化升级,但这一次许某某是彻底怒火攻心,如同恶魔上身一般毫不留情,悄无声息选择在7月4日晚把“诺言”真的给来女士她“兑现”了。 所以,我认为许某某在7月4日以前对来女士是不止一次说过“我要杀了你”等类似的话,估计是说的次数多了来女士也麻痹大意了,才导致她在7月4日为女儿过生日当晚即暴风雨来临之际,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察觉! 以上只是猜想,有不意者还请见谅 许某某在伤害他的妻子来女士之前,是不可能会警告她的。因为他如果提前警告了他的妻子来女士,让他的妻子来女士有了准备,极有可能他就不能获得来女士的财产,他的作案动机也就落了空。 许某某何来女士两个人以前本来是初恋,后来因为某种原因分开。后来许某某做生意失败,欠了一屁股的债,于是这时候便想起了来女士。于是,便软磨硬泡让来女士离开了她的丈夫和许某某结了婚。许某某跟来女士结婚之后生有一个女儿。后来许某某想要来女士给一套房给他,因为他想给他的儿子准备好一套婚房,让他的儿子能够讨到老婆。于是他便向来女士询问,希望来女士能够答应这件事情,可是最后遭到了来女士的拒绝。于是许某某便恼羞成怒,设下一条毒计,就是要杀掉来女士,然后瞒天过海独吞来女士的财产。 通过对作案动机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许某某的目的就是为了来女士的财产。如果来女士提前有了准备,那么许某某的作目的便会落空,最后他就不能获得来女士的财产,那么他也就不能为他的儿子准备婚房。 从这些作案动机来分析,许某某在作案之前,是不可能会警告来女士的。 杭州来女士在被害之前,许某有没有警告过她,“我要杀了你”? 从许某的过往看,很有可能警告过!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许某之前为了与来女士结合,在逼迫前妻离婚时,就如此警告过前妻!根据许某前妻的朋友张女士透露,许某掐着前妻的脖子,差点就出不上来气!许某威胁说,“再不离婚,命都没了”!前妻确实感到了害怕,被吓坏了,才离婚的。 来女士虽然和许某是初恋,却不懂得男人在得到之后就会变了样! 据许某前妻的朋友讲,反而是离婚之后许某对前妻的态度越发的好!甚至借款给前妻造房子。一方面可能是许某感觉到了愧疚,一方面考虑前妻跟他生了儿子,而大多男人都会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年龄越大这种心思越重。甚至有人说,如果这一次案件不被侦破,来女士死后很有可能许某会与前妻复婚的。 许某在生活中越来越不满意来女士,要钱不给,要房子不给!而且还从心底里看不起来女士,这个从他接受采访时的一句话能看出来,“凭她〈来女士〉的智商,一个人出不去〈小区〉的”! 来女士只是一厢情愿的认为,她不惜离婚追随深爱的许某,与他在感情上根本就不对等。特别是二婚后许某对来女士的激情已经远不如之前的“偷情”来的刺激。失去了经济上的希望,来女士的价值在许某这里已经荡然无存了! 因此,许某很有可能在之前就警告过来女士,“不遂我愿,我要杀了你”!只是,那女士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 以己度人,来女士以生命为代价!为爱粉身碎骨,全为一只负心又狠毒的狼只!
-
陕西一高中教师殴打2名未成年人,被官方责令停职反省,你如何评价此事?
【事件回放】 5月12日上午,陕西潼关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的孩子在小区内遭到一中年男子的推搡、殴打,被监控拍下。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打人的男子居然是潼关县一名高中的教师。 李女士说,她家孩子今年11岁,5月9日19点20分左右,孩子在小区内骑自行车玩耍,与魏某的妻子发生碰撞,两人均摔倒在地。“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他没有问清原委,直接冲上去踢了孩子一脚,随后对孩子进行了连续的殴打。” “发生碰撞后,孩子一直半蹲在地上,试图扶起摔倒的自行车。但他接连踢了孩子三、四脚,随后又将孩子拽起来继续殴打,并用拳头击打孩子的胸口和头部。”李女士说。 之后,一个年龄稍大的孩子跑过来阻拦,也遭到魏某追打,整个过程持续了一分多钟,两名孩子脖子胳膊多处受伤。 记者从潼关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目前潼关县教育科技局已对此事进行处理:事件发生后,已对魏某的错误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停职反省,并作出深刻检查。目前,该事件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教师的为人师表何在?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孩子骑自己车玩耍,属于不小心撞向魏某的妻子,如果说是魏某爱妻心切,那也不能对孩子动手,一个大人对一个孩子动手,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 退一万步来说,如果魏某的妻子受伤了,需要送医院,那也是由孩子的家长来解决问题,也不能动手打人。别说是成人和成人之间不能用武力解决问题,更何况是成人和小孩之间用武力,本身孩子从身高和体力上都是处于弱势,这名教师打人也打得太不光彩了。 这名高中教师动手,很显然犯了三个错误: 1、孩子骑车把妻子撞倒,虽然孩子有错的一方,如果孩子赔礼道歉了,那么,男子再动手,就是以大欺小了,撞人的如果是个大人,不知道这位老师还是不是这么凶呢? 2、打人男子的身份不应该这样,如果说打人的是位高中教师,我还真有些不太相信,抬人就打,一点爱心都没有,难以想像,这位老师平时是如何对待自己班级的学生的?是不是也如此这样?说他是位好教师可是有些难以相信。 3、做为教师,师德修养不是仅仅站在三尺讲台上,工作、生活中,教师得有教师的样子,难道是学生面前是慈师,生人面前是恶人?还是本来品行就是如此呢? 孩子被打,父母当然心疼,这名教师已经被停职反省,并作深刻检查,这位教师应该好好理解“为人师表”的含义:在人品、学问方面作别人学习的榜样。这位教师的学问先且不谈,仅他的人品,是不是太不合格了?(文中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先看下事情的发生经过: 5月9日19点20分左右,一个11岁的孩子在小区内骑自行车玩耍,与当事人的妻子发生碰撞,两人均摔倒在地。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他没有问清原委,直接冲上去踢了孩子一脚,随后对孩子进行了连续的殴打。当事人接连踢了孩子三、四脚,随后又将孩子拽起来继续殴打,并用拳头击打孩子的胸口和头部。之后,一个年龄稍大的孩子跑过来阻拦,也遭到当事人追打,整个过程持续了一分多钟。 居知情人说打人者是潼关县一高中教师,两名孩子脖子胳膊多处受伤。 今天下午最新消息:潼关县教育科技局已对此事进行处理:事件发生后,已对打人者的错误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停职反省,并作出深刻检查。目前,该事件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看视频,应该是这个小孩子不小心撞了打人者的爱人,看到爱人摔倒在地,自然是心疼得很,打小孩子几下也是正常的,按说这事也不大,怎么还立案侦查了? 首先说大人打小孩子是不对的,不能以爆制爆。 打人者魏某,是一位高中老师,先抛开这个身份不说,从这件事看,魏某看到妻子被无辜撞倒,自然是很生气,踢几脚打几下,也不会伤着小孩子什么,视频中他好像是越打越生气的样子,因为视频听不到现场的声音,不知道小孩子说了些什么,可以猜测一下,如果小孩子不认错应该会更生气,但是有点反常的地方,就是魏某看到妻子摔倒,没有把妻子扶起来,也没有问下摔疼了没有啊,伤着哪了没有,这些全不问,回头就是直接踢打小孩子,这也侧面反映一个问题,就是这个老师脾气挺火爆的。 他现在已经停职反省了,得到应有的处罚了。 再说小孩子的事 这个也是个老小区了,小区的道路那么窄,小孩子却还在这样的道路上学骑自行车!家长也不管管。虽然自己也摔倒了,但是撞倒人首先要说对不起吧,至于说没说,也不知道,能起来自由行动,说明摔倒这件事,没有多大事。孩子的家长义愤填膺地说他家孩子受伤了,老师一直打孩子,那么为什么一直打孩子,却没有人说什么。 作为局外人也只能说这些了,不知道看到的朋友,如果有新的消息,可以在留言区里留下你的意见。 这位高中教师太没素质啦!为啦自己的妻子却不顾孩子们稚嫩的身躯,用脚踢孩子一次又一次,简直令人发指!教师曾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无论孩子多么理屈,毕竟是个孩子!即使成年人,也不应该动手动脚,有失老师的形象,老师是为人师表的,不是用来欺负孩子们的!教委的处分应再重点才是!形势拘留他两周,使其好好反省!以此给所有老师敲响警钟!我也是老师,一次在公园,一小学生骑滑板车从后边直冲到我脚后跟上,因为是夏天穿着凉鞋,后跟直接破皮流血!骨头都露出来啦!我当时也很生气,但看到孩子也很不好意思,就说慢点骑,看要是你被摔成这样咋办呢?家长连声说报抱歉对不起,孩子太不听话啦!还要带我去诊所包扎被我拒绝啦……回去后自己用碘酒擦擦贴上创可贴没几天就好啦!唉!作为家长也要好好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吧!
-
浙大对努某某处罚更改为“开除”,是否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针对努某某的处罚结果,浙大修改为取消其学籍,不是晚不晚的问题,而是迫于舆论压力所做出的修改,如果没有网络舆论持续施压,恐怕最初留校察看的结局不会有任何改动。 努某某所犯罪行,已经可以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了,还搞个留校察看,等同于不痛不痒的,或者说恰恰助长了这类犯罪行径,广大网友搞不懂浙大的这波操作,所谓的依据居然是努某某系贫困生、系初犯(据该校学生反馈,努某某可不是初犯)、悔罪态度良好等等,也就是说只要犯罪分子有值得同情的地方,校方就应该网开一面。 强奸罪就是强奸罪,没有所谓这样那样的理由,可以给自己开脱,给自己洗白,给自己减轻罪责,试问事件中被侵害的女性又该如何面对。从这个角度来说,处罚来的太晚了,网友的坚持扭转了结果或者说帮浙大做出了正确的处理决定。 我相信此类案件绝非个例,浙大此次处罚结果有很大指导意义,严厉处理涉事人员,对于在校学生可以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同时震慑那些企图侵害他人的人。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处罚更改为开除,是否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浙江大学最近几天是继杭州碎Shi案之后又一个非常有热度的事件,连续多日登上热搜,全是因为一个处罚“留校察看”。 努某某作为浙江大学在校的大学生,不在校踏踏实实学习,而是经常出入夜店酒吧KTV等娱乐性场所,更是在几个月之前,试图对一个女生行为不轨,最后该女生报警,努某某迫于压力前往警局自首,最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半。 最后回到学校之后,学校给出的处分是“留校察看”,这个消息刚爆出来之后。惊呆了广大的网友,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这样的人渣还能留校察看,不开除他,还留着过年呀!结果浙江大学还真的就是留着过年,这个事情爆出之后。过去的几天,浙江大学迫于舆论压力,最后将处罚改为开除。但是我觉得补牢不能代表以后就不亡羊了。以后必须树立校风,正式校规,每个人都应该遵守,而不能区别对待,我觉得这样才叫为时不晚。 为浙江大学迷途知返、深夜开除努某某点赞!!!这一次我们赢了! 浙江大学作为国内外知名大学,国内综合大学排名第五。世界排名第53名的著名大学府,一所拥有全国排名前十法学院的顶尖大学,却在专业领域上栽了跟头,阴沟里翻了船。理应为其他高等学府做好榜样!结果因为努某某事件被炒上“微博热搜”!追悔莫及!在网友的舆论导向下,浙大面壁思过半个月,终于想明白了,将留校察看的强奸犯努某某开除学籍!这算是给广大关注此事件的网友们一个满意的交待了! 如果第一个处罚决定是真真的按照规定办事,那就坚持到底。舆论是有监督作用,但既然有章可循,就得照章办事。无论有压力就改,那还要“章程”做什么? 如果说,第二个处罚是照章办事,是符合规定的,那为什么会做出第一个处罚?有章可依为什么不做? 如此前后矛盾,自己打自己的脸,浙大也是够丢人的。 如果没有舆论的强大压力,浙大会开除努某的学籍吗?成年人了就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而不是因为年轻怕影响前途而减轻处罚,这会为很多年轻人犯罪后脱罪找到口实,进而有更多不怀好意的人加以利用。 亡羊补牢,犹未晚也,浙江大学 这个补门值得肯定。但是如果没有舆论的发酵呢,也许就这么轻飘飘过去了。回头看看法院的判决,有热心的网友说不能责怪法院,也对。不过还有更多的受害人也未可知,没有报案而已,难道猫只偷一次腥吗? 结束语: 本应是教育育人的高等学府,居然会出现如此伤风败俗的人,影响恶劣!同时也给其他学府敲响警钟,防止此类事件发生是管理者必须要做的!望以此为戒! 努某某被开除学籍,有人说是学校迫于压力,也有人说学校是知错就改,我更倾向于后者,毕竟即使努某某在学校里有人脉,如果真正威胁到了学校的声望问题,我想浙大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支持正义,维护学校的颜面。 之前浙大发生了一件丑闻,浙大一个学生犯了强奸罪,才只是得到一个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这个声明一出,全网哗然,到处都是声讨浙大官方不作为的网友和文章。不过之后的一段时间,浙大官方都没有再做任何表示,直到昨天,浙江大学官方才又发布了一则声明,表示开除该学生学籍。 浙大为什么要更改处分?个人感觉还是网络舆论起了重要作用。平心而论,如果这件事没有被曝光,没有在网络走红,就算是浙大官方压下来,也没多少人知道。不过它被曝光了,被各大媒体报道,引得无数网友关注和热议。浙大扛不住网络的舆论压力和高考结束,招生的到来,这才更改了处分。 你说浙大这举措算不算晚呢?在这网络信息时代,浙大的名声因为这件事已经有了污点。不过它补救的也不算晚,毕竟浙大的底蕴在这里,这件事我想不久后网民就会淡忘了吧。 浙江大学对努某某处罚由留校察看更改为开除学籍,至少是回应了社会和网友的关切,直面了真实事实情况,维护了学校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未免不是一种亡羊补牢。 一、纠正之前的百般辩解。面对舆论网质疑,浙江大学开始的时候,辩解对努某某从轻处理是因为考虑到努某某是初犯,又是来自民族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而不是从努某某严重事实的角度和校规校纪的严肃性角度去处理问题。这让网友根本无法接受。 二、如果浙江大学如果为了估计面子,在这次调查合适以后,仍然不去纠正之前的错误做法,而维持留校察看的处理,这肯定会把自己的官僚做派一览无遗摆在全国网友面前,只会引起舆论更多的反弹,引起大家更多的批判。这无疑对浙江大学的形象伤害是巨大的。 三、浙江大学勇于面对自己错误,纠正错误,做出把对努某某的留校察看更改为开除学籍处分后,网友的评价是正面的。
-
起床困难户!乌鲁木齐一女孩每天狂奔踩点上班,被老板拍下
乌鲁木齐的李女士每天狂奔踩点上班,让她成了公司的红人。老板和同事就把她每天跑步上班的画面拍了下来,让她成了公司的“网红”。甚至为了拍她上班奔跑的视频,同事和老板还专门提前上班在窗台上等待。她说,因为家离公司近,早上起床又比较困难,所以每次上班都踩点到,路上基本上都是一路狂奔。 李女士的这段视频被上传至网络后,很快被大量转发分享,成为网红视频。在这段视频中中,女子“马力全开”在道路上奔跑,她一路从对面街道冲到公司楼下。有网友表示:她是不是就是一口气就跑那么远?感觉依她这节奏连喘气的工夫都没有。 李女士表示:“我们家跟公司隔得还挺近的,走快点的话就10分钟。我早上起床困难户,就真的起不来,然后就是每天都是踩点上班,很多时候都是跑着去。视频是我老板拍的,同事没啥反应吧,因为大家平常都跑。现在大家为了拍我早上跑步上班,可能会更提前去公司。(他们)都还挺想拍到我跑步上班的。” 李女士的说法也许有点道理,但也不得不面对许多慌乱。比疲于奔命地踩点到办公室后,她放下包、去上了个厕所、倒了杯水再吃个早餐,其它同事早已进入状态了。她要是到会议室开会的话,一群人可能在偌大的会议室中看着她焦急地寻找空位。 虽然她的上司或者老板嘴上没说,但在心里难免没有bb一下。 要改变这种糟糕的情况,也不用多长时间,只要稍微提前个五分钟。当你利用上班的第一个提前的五分钟时,你会发现你的一天不是被时间追赶,而是你在主导支配着时间。 另外,从视频上不难看出,李女士从家到公司的距离虽说很近,但也必须要穿过一个十字路口。若赶上红灯的话,可能需要等待一点时间,而这点时间就意味着她可能要迟到。 小编无意推测她就是常常闯红灯。但在跑步频率如此高的情况下,要是她没有一次闯过红灯或者黄灯好像有点说不过去。这个时间段本来就是高峰时间,事故的发生率还是很高的。 躲避电车行人跨过障碍物急拐弯……李女士这一系列的动作很娴熟,如行云流水。但小编感觉,这种美丽的“行云流水”后面也隐藏着“祸水”。因为这一段道路毕竟属于公共场合,这就涉及到公共安全。在公众场合,小编希望每个人都能最大程度上注意自己的周围环境,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而李女士“急于上班否则就晚了”的心态无疑会影响她的心神。而心神分散很容易让人没能及时发现身边的危险。 以一个人平均78.6岁来计算; 睡觉:25年;工作:10.3年;看电视:9.1年;交通:4.3年(往返月球三次);吃饭:3.66年;做饭:2.5年;看广告:2年;搞卫生:1.1年;洗澡:1.5年;上厕所:92天;亲吻:14天;女生决定穿什么:1年;男生瞟美女:1年。 不难看出,工作的时间才占了1/7左右,还想要靠工作赚钱的你,已经没有理由允许你对工作懈怠了! 上班前的五分钟可以这么分配: 开机,同时清理办公区域:50秒;倒水:1分钟;规划今天待办事项:2分钟 查看邮件,微信QQ留言(不用回复):1分钟。 坚持下去,让自己养成习惯,你会因改变而变得更优秀。 当然,李女士的跑步踩点上班疑似得到了老板的许可,这当然无可厚非,但为了自身的安全考虑,这中行为最好能改变一下。固然意外都是偶然发生的,但若提供给偶然的机会很多的话,偶然变成必然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 原标题:起床困难户!乌鲁木齐一女孩每天狂奔踩点上班,被老板拍下 值班主任:高原
-
杭州许某某的作案过程谁来推敲一次?
刚刚杭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解答了网上的一些热议问题。许某某不是小区的物业人员,不是侦察兵,不熟悉小区的监控,不是在隔壁空置房将来女士分尸而是在家中趁其熟睡时杀害了。 发布会后有网友又有了一些新的疑惑。比如他们11岁的女儿在家,难道就没有察觉她的妈妈已经遇害了吗?还有题主说的没有弄出点响动让邻居起疑吗? 对这些问题,猫老师谈下自己的看法,供条友们判断。 许某某杀害妻子来女士当晚,他们的女儿不知情是完全可能的。 因为他作案的时间是凌晨的5点钟,杀害妻子的方法又是趁其熟睡中捂住口鼻窒息而死,几乎不会发出什么声音。 而小孩子瞌睡又大,那个时候正在酣睡之中,何况他们并没有同房同床,小女儿不知道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但第二天或以后的几天,小女儿不知道妈妈已遇害就不可能了。为了不让小女儿泄露他杀害妻子的罪行,许某一定对小女儿威胁恐吓,就像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那样,“我女儿以后怎么办?” 毕竟是11岁的孩子,没有了妈妈,如果又失去了爸爸,肯定是天都要塌下来的大事。孩子害怕了,所以守口如瓶了。 不知道警方在接触受害人家属时有没有发现过小女孩的异常。也不知道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中小女孩怎样才能走出心中的阴霾? 许某某碎尸,处理来女士的遗体不可能不发出声音的。有邻居在接受采访时说过,这栋楼的隔音效果并不好,又是在寂静的凌晨,这个时候如果许某某“工作”的话,肯定会惊动邻居的。 许某某说来女士智商有问题,他的智商肯定没有问题。他不可能像傻子一样马上就做那些善后工作,而是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来女士失踪48小时之后他才去报案。这绝不仅是警方有立案时间的规定。就算警方不能马上立案,焦急的家属连报警电话都不能打吗? 许某某一定是选择在白天将妻子尸体分离丢弃的。白天没有那么安静,邻居们也都可能去上班了。何况哪家白天不可能做点修修补补的事呢?弄出点声响也不会刺激到别人。 一直到许某某将妻子的尸体处理完毕之后,他反复检查自认为天衣无缝之后才报的警,这也给警方侦破此案带来了相当难度。 只是猫老师觉得这个许某某也太可怕了。杀害妻子之后还参与寻找妻子,接受媒体参访,表现得沉着镇定。这不光需要高超的演技,还得有很强的心理素质才行。 许某某平时给人的感觉是很和气,对人总是客客气气的。如果我们的身边有了这样的人,不是太让人恐惧了吗? 细思极恐呀。但愿我们的生活中永远不会遇到这样的人。 太残忍了,因为借债和房子的纠纷杀害自己同床共枕多年的妻子,碎尸后抛弃到化粪池。根据媒体公布资料和警方透露的信息,许某某的作案过程大概是这样的, 7月5号凌晨左右在来女士熟睡之际,许某某用枕头或者被子将女子闷死。由于隔壁有小女儿,他早已提前给小女儿吃了安眠药,小女儿晚上没听见。在家中将女子碎尸。由于当天晚上下大雨,大雨的声音掩盖了碎尸的声音。 家里消耗了大量的水,一些容易冲走的肢体部位,从下水道冲进化粪池,而一些不容易冲走的,比如头骨,或关节骨怎么办呢? 猜测是第2天上学通过小女儿的书包运出去的,扔到别的地方,因为这个时候所有人的关注点都在许先生身上,如果他自己去扔什么东西一定会被关注。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小女儿该承受多大的心理压力和心理创伤,妈妈被爸爸杀死了,父亲是个恶魔,也即将进入监狱。 一日夫妻百日恩。来女士有房子有孩子,本来自己一个人过也可以安逸过一生,但是没想到引狼入室,因为许某某想把女方的房子给自己的儿子去结婚,来女士不同意就发生争吵。最终导致悲剧。 我是仁者厚德载物,我来回答杭州许某某的作案过程谁来推敲一次?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虽然真相大白,警方已经宣布来女士已经遇害,来女士丈夫许国利作为重大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但许国利作案过程仍然有很多让人感到疑惑的地方,但大致情况应该是这样的。 虽然是夫妻,但妻子来女士的经济条件远远好于丈夫许国利,家中七位数的存款与两套拆迁房都被来女士控制,而且来女士是杭州本地人,许国利是外地人,许国利本来就在妻子面前感到自卑,加上炒股失败向妻子要钱被拒绝恼羞成怒,日积月累对妻子动了杀机,可以说是蓄谋已久,据说在一年前已经买了绞肉机。 而许国利提出把拆迁房给一套给自己与前妻儿子结婚用被来女士拒绝,更激化了矛盾,夫妻之间多次因此吵架,导致许国利下定了杀害妻子的决心。 7月4日下午五点多,来女士与11岁小女儿高高兴兴地一起回家,在电梯中留下了她在人世间最后的影像。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地吃完晚饭,十点钟左右就上床睡觉。因为睡眠不好,来女士还吃了安眠药,很快进入梦乡。此时的来女士做梦也没想到,睡在旁边相依为命十几年的丈夫许国利包藏祸心,即将对自己痛下杀手。 7月5日凌晨零点左右,许国利对睡梦中的妻子来女士伸出了罪恶的手,用枕头被子把来女士活活捂死,来女士还来不及发出任何声音就含恨离开了人世,也没有留下任何血迹。 丧心病狂的许国利趁着雨夜在家中把来女士进行分尸,然后把来女士尸体碎片由抽水马桶冲进化粪池。 7月5日凌晨三点多,许国利又把来女士一些无法分解的大骨头扔进小区的垃圾桶,虽然他极力躲避监控,仍然在地下车库里留下了腿脚的影像。由于7月5日凌晨下大雨,雨声掩盖了许国利分尸的声音。 而警方第一次搜查挨家挨户检查了电冰箱保险柜卫生间等地方,因为许国利在家中分尸,没有留下任何血迹,因此警方没有发现,一直到警方发现来女士家用水量7月5日当天居然用了两吨才东窗事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许国利机关算尽,躲避了小区内四十多个监控探头,也没有留下血迹等明显的线索,但天不藏奸,许国利杀人分尸不可能不留下一点蛛丝马迹,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瘾历史观点】那事情得他们相识开始说起,开始结合时就为现在的后果埋下伏笔了。 相识到二婚 来惠利和许国利各自原本都有一段婚姻,并且两人各自都有孩子。 大概十几年前,当年许国利经营鸭子屠宰,承租了来惠利父母的民房,后来两人婚内住在一起。 后来许国利先离婚,在他要求下,来惠利后也离婚,开始组建二婚家庭 二婚后顺利拿到两套回迁房 事发的小区三堡北苑,建成于2010年1月,而来惠利和许国利的小女儿11岁左右。 回迁房建成之前拆迁区域早已划定,看看时间点,或许国利冲着来女士拆迁户的身份与之结婚,或许一开始就是冲着能分回迁房来的。 来惠利在他眼里可能不过就是一个好哄的摇钱树。 因为来惠利跟着前夫迁入村里的户口,而村分回迁房时不按男方还是女方,只是按户口分的。而来惠利许国利二婚后,能顺利迁入到老婆的户口。 再后来小女儿的出生,三人能分180平方,分得2套房。 头婚时各自有儿女,利益面前,果断站队儿子那方 随着两人双处久了,而且这种二婚家庭本来也没有多少爱情的,尤其那种和前任有子女的,一旦涉及到利益,立马归队为争取各自孩子利益时,二婚老公就果断站队儿子那方 矛盾升级 老公想老婆将另外一套120平方的大房,给自己和前妻生的儿子作为婚房。 来女士又不傻,有钱肯定给自己亲女儿。 又不是自己亲儿子,干嘛要给他儿子。况且自己本来三人蜗居在50多平的小房子。 自由两人矛盾在小区就开始流传。 7月5日凌晨矛盾爆发 不过来二婚后,日子过得并不好。由于老公游手好闲了,并没有什么收入,而且并买股输了。 大女儿外嫁,家里的女儿才11岁,老婆为了扛起这个家,靠着2千多的退休金,和做保洁的几千过活。 120多平方的大房子8月份装修好的,由于装修问题两人矛盾再次升级并爆发。 7月5号凌晨趁着他老婆熟睡,用枕头闷。 7月6号晚报警,此前拖延报警时间 由于事发当日(7月5号)是星期天,直到星期一(7月6号)早上时,他老婆单位来电话反映没人上班,那老公应付下,直到下午七八点时怕被动揭发,假意给大女儿和娘家亲戚打电话称来惠利失踪。 大女儿接到电话后,果断去报警。 7月14号女儿悬赏10万元 接下来几天,她老公面对警察盘问,也没露马脚。由于大女儿面对人间蒸发的母亲,心急如焚。 到7月14号,大女儿决定上电视悬赏10万元寻母,这事情放到网上,由于监控完全没有来女士的身影。让人感觉是在家里离奇消失,引起广大网民讨论。 直到7月22号前演帝表演 她老公面对好几轮上门采访的记者,开始时特别淡定,还故意误导观众,让人以为他老婆是跟人跑了。还说出7号凌晨00:30分最后一次见,凌晨5:30分不见人了,还说全屋都没东西不见,就吊带睡衣不见了。 网友才不上他套路,90%都怀疑是他做的。谁记得这么准确时间,家里不见哪一件衣服还知道。 7月6号到7月22号,警方暗中调查 警方将所有监控视频调取,一边在监控视频有没有发现。一边出动3只警犬,全小区每家每户入门登记,并查看邻居的冰箱、抽屉。天台、水箱、无下室等地方搜查。 看了6000个小时的监控,走访了1000多户人后。 发现监控里来女士最后一次出现时间是7月4号17点时,警方开始确定她老公作案嫌疑最大。并暗中调查。 7月22号找到突破口,出现重大转机 22号杭州天气转好,在40度高温下,不顾炎热,警方出动10台吸污车,抽了38车粪水,通过冲洗后,发现衣物并且发现人体组织证据,之后成功控制许国利。 7月23号下午4点化验DNA后,结果确认是他老婆,在证据面前,许国利也没法抵赖,自此确定来惠利遇害。 综述 破案后,重新回顾案情,其实她老公作案手段不是多高明,只是太残忍,谁也想不到在家里做出这事。所以导致监控没有来女士踪影,而他具体很高反侦察能力,证据一时难以发现。 在警察方的努力下,最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能将他绳之于法。等待他必将是重刑和遭到世人的唾骂。 关注我@瘾历史,分享更多有趣的评论。谢谢大家关注 感谢邀请 杭州许某某的作案过程谁来推敲一次? 题主问题的核心是杭州许某某的作案过程谁来推敲一次?当然首先今天杭州警方已经公布了其中的一些细节,最后说到的是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供述,前期网传“许某某侦察兵退役”、“许某某在小区物业工作”、“许某某熟悉小区和楼道的监控,刻意躲避监控”和“许某某利用隔壁空置房进行分尸”等等说法,均与所查证事实不符。 当然事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至少我们的猜测说他躲避监控啥都是不对的,我们还是具体来说说许某某的作案过程情况 首先根据许某某交代,就是因为家庭琐事的问题,事情的经过如下: 在7月5日,不是许某报警的,而是说来女士的公司来电话对方没有上班,所以打电话给其女儿,最后女儿报警,然后在6日开始立案调查,从这一点实际就可以说明来女士丈夫在自己的妻子不见的时候并没有着急的寻找,以及慌乱啥的,而是没有一点感觉。 调查,根据公安部门交代是在7月份的视频都看了,而且做了分析,看了6000多个小时,而且走访了超过1000户,排查等等,杭州的天气不好,所以他们在最近才开始对化粪池开始排查,一共有38车的粪便,然后每一车都是冲洗调查,最后发现了人体组织,然后经过DNA比对发现是来女士,以及包括来女士的衣物,当然确实民警调查了7月5日来女士家里面的用水量是2吨。 关于怎么避开监控和分尸的问题,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虽然许某没有承认,避开监控的问题。但是我们要知道,他面对采访的时候说过监控有死角的问题,所以也就是说他知道监控的位置,媒体也有说过,地下车库边上有通道,可以直接到从地下停车场到地面,这样就不会被发现,而且走的是步梯,而不是电梯。 再者就是关于分尸的问题。动静很大,确实会把邻居吵醒,所以我个人认为是简单的解剖分块,也许只用锯树木的锯子就可以,当然这是个人的猜测,毕竟大你要说剁和砍,以及粉碎确实都有声音,而且警察发现尸体组织,所以肯定不是粉碎之类的,所以这个就可以说得通,为啥没有声音,之后用水冲洗干净现场,所以即便是警犬到了也没有查找出来问题。 观点和看法: 确实他的丈夫心思缜密,这是确实是真的。因为我们可以看到确实他很能忍,警察不断 的找,记者不停的采访,但是他始终没有露馅,而且隐瞒的很好,以及包括女儿都不知道,确实想想看都有一些后怕。 回答完毕…
-
云南麻栗坡洪涝灾害致5人死亡 村民自发提供门面供灾民休息
原标题:云南麻栗坡洪涝灾害致5人死亡 村民自发提供门面供灾民休息 据云南文山州麻栗坡县委宣传部消息,9月2日凌晨,麻栗坡县猛硐瑶族乡遭强降雨袭击,全乡范围内出现多处山体垮塌,道路交通、网络通讯、电力全部中断,受灾极为严重。截至9月2日21时,灾情造成5人死亡,15人失联,7人受伤。受灾最严重的猛硐瑶族乡集镇,菜市场被洪水和泥沙冲毁,街道、公租房被洪水侵袭,多间房屋及商铺被不同程度损毁,全乡各村不同程度受灾,初步统计灾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亿元以上。目前进入灾区道路已全面抢通,部分通讯已恢复正常,详细灾情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另据云南消防消息,今天上午7时,到达猛硐乡的消防救援力量12车76人6犬分为3个救援组,分别携带救援装备和搜救犬,到猛硐乡坝子桥(距乡政府7公里)、农贸市场、茶厂等3个灾害点开展人员搜救工作。增援的昆明、红河、玉溪支队救援力量全部安全抵达文山支队机关集结。截至目前,全省共投入消防救援力量35车206人10犬。 今天,北青报记者联系到猛硐乡当地居民李女士,李女士称当地9月1日凌晨就开始下雨,当天早上就形成了洪涝,9月2日下午2点左右又开始一轮强降雨,目前大雨已经停了,还出了太阳,但是街上还有淤泥,“菜市场已经没了,山上的淤泥随着雨水一直往猛硐河中堆积”。她称昨天下午猛硐乡通讯一度中断,后来有人来抢修线路才恢复信号。李女士的家人在猛硐乡的街道上开了一家门面,强降雨发生后,门面中的柜台和车子被冲走,地下室里面仍有一些泥水,今天,李女士家人将沿街门面打开,提供给其他受灾村民供他们休息,“昨天下大雨,大家都是一晚上没合眼,现在轮流休息,政府部门也提供了水和泡面,至少有一个容身之处。”李女士对北青报记者称,现场已有很多救援队伍,包括消防和民间救援队,带来了很多物资,搜救工作还在进行。 (北青报记者 郭琳琳)
-
李女士与男友决定到马尔代夫旅游 旅行社员工代买旅行产品
2018年5月中旬,上海市的李女士与男友决定到马尔代夫旅游。她通过微信联系了两年前通过朋友认识的某旅行社兼职业务员周琦,请对方帮忙代买旅行产品并预定行程。确定好线路和价格后,李女士向周琦打款人民币2.97万元。 5月28日,李女士因一些个人问题预计可能无法出行,就向周琦提出退掉产品,但周琦告诉她不能退,只能帮忙转卖。然而直到6月7日,周琦都没有转卖成功,李女士只好决定按原计划出行。 出行日期临近,却一直没有收到旅行社的出行通知,李女士隐隐有些不安。出行前一天晚上10点,李女士微信问周琦,对方这才告诉她,因为之前让他帮忙办理退款或转卖的手续,旅行社需要再收7000元流程费,这笔钱第二天会退还,不然就走不了了。李女士相信了周琦,通过网银转账7000元到周琦的账户。 第二天李女士联系周琦退款,对方说旅行社还没有退钱。之后每次联系,周琦都百般推托。6月23日,周琦通过微信转了600元至李女士账户,其余的钱便不再提了。 李女士出行归来找到了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她,旅行社从来没有收过7000元流程费。于是,李女士向上海市普陀区公安机关报了案。到案后,周琦供述,李女士第一次打款2.97万元后,自己将其中的7000元钱取出来挥霍一空了,在李女士出行前,便又虚构了7000元流程费的事情,填补了这个亏空。 2018年8月22日,周琦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不少人开始筹备假期旅行。检察官提醒,订购旅行服务应选择正规旅行公司,并与旅行公司确认业务员身份。签订旅行合同时,应反复确认,核对落款签章,对于业务员提出的合同之外的不合理费用,消费者有权利拒绝。作为旅行公司,应加强业务员培训,规范业务流程,对于打着公司旗号行骗的假业务员应及时告知公众,必要时作报警处理。 原标题:旅行社员工代买旅行产品 向顾客虚构费用收钱被捕 值班主任:颜甲
-
南京又一女学生失联,她会不会重复来女士和黄某某的悲剧?
最近失踪案件好像特别多,先是来女士事件,然后是女大学生失联后在可可西里无人区发现其遗骸,现在又是南京一女大学生李倩月失联超过23天,她到底去哪了?现在还安全吗? 失联女子名叫李倩月,出生于1998年,今年还未满23岁,就读于江苏经贸技术学院空乘专业,但是今年6月份已经毕业,人长的非常漂亮,有一同居男友洪某,俩人居住在南京市栖霞区某小区,出事前有过争吵,然后李倩月独自一人离开住处,搭乘第二天的飞机从南京到达云南昆明,然后又从昆明飞去了西双版纳,之后便失去联系,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从来女士和黄某某失踪后的结果来看,李倩月情况不容乐观,首先失踪的时间超过23天之久,这是一种非常不好的消息,手机等通讯工具也无法联络,一个大活人莫名其妙的失去了踪迹这很不寻常,要知道在现在这个互联网高度发达的社会,只要你出来吃个饭,逛个街,或者买票看电影坐车就能轻易地发现踪迹,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她露过面,况且就算是出去散心也不会和家人失去联系吧?一个成年人不会这么没有分寸,让家人为自己担心 ,所以一定是出现了什么意外。 云南当地警方已经成立了专案组,正在全力寻找线索,虽然情况不容乐观,但是我们还是希望她能平安归来,不要重复来女士和黄某某的悲剧! 我是周周,我来回答。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昨天在头条上看到的文章,因为以为是西西可里版本中的黄某,就理所当然的以为只是说法和版本不同而已,然后就没有细心的看。现在看到这个提问,认真看了一下,原来又是一个新的情况。刚刚又去头条看了一下李倩月父亲的发文,下面截图配上 具体情况是这样: 1998年出生的李倩月,于6月毕业江苏经贸职业学院,毕业后与男友洪某同居,而且两人经常吵架,闹矛盾,在失联前也曾与洪某因琐事吵架。 在7月初他的妻子还和女儿通过电话,当时也没有发现女儿有异常。直到7月10号接到女儿失联的消息。通过监控和警方的帮助下,得知女儿在7月9号从南京乘飞机到云南昆明,当天晚上从昆明坐飞机飞到西双版纳,下了飞机后,当晚21时16分到了勐海县兴海检查站,之后便没有再无线索。 从这个事件发生到现在,一直都是毫无音信。那么李倩月的凭空消失事件会不会重复来女士和黄某某的悲剧呢? 周周认为可能性非常大,关键点在李倩月的男朋友的身上,为什么这样说呢? 从李倩月的父亲所表达的思路来分析,他一直都有强调女儿和男朋友洪某有同居的事实,而且两人之间还经常吵架,闹矛盾。这个是分析事件的关键点,从中说明男朋友洪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少是会有关联。 如果是两人真的如李倩月的父亲所说的那样,女儿在毕业之后一直都是和男朋友同居,那么洪某就是最直接的密切相关接触者。如果这个时候李倩月失联,那么洪某就脱不了干系。 为什么这样说呢? 01两个人有事实的同居关系,那就是证明两个人在一起日常生活起居,如果说两个中存在一人久久联系不上,甚至是已经失联。那么这个时候,作为同居者的另一方为什么不选择通知其家人或者报警?这个不管你怎样狡辩或者说有一千个理由,都是说不清楚的,也是难以服众的。 02如果说是在没有出发之前,李倩月就已经失联了,有没有这个可能性发生?如果有的话,那么后面所发生的一切就会令人匪人所思了。不过这个可能性也不大,因为一个大活人,按照现在的科技水平,你不可能拿一个假的信息来蒙过关吧?所以说,这个不现实。 03那么就是剩下另一个情况了:就是警方提供的线索那样,真的是在当天晚上从昆明坐飞机飞到西双版纳,下了飞机后,在当晚21时16分到了勐海县兴海检查站失联的。 这里还有一个疑点就是李倩月是不是一个人去?还是和男朋友洪某一起去?然后两个人闹矛盾产生争执,最后一方过失造成悲剧?后来男朋友洪某又在哪里?如果是一个人去,之前是不是因为和男朋友的感情产生了变故,然后有一种轻生的念头?或者是心情不好,只是想选择一个人去旅游放松一下,然后在旅游的途中出现了意外? 总结分析了一下,只剩下三个可能性: 01由于两个人闹矛盾产生争执,最后一方过失造成悲剧。 02由于两人感情不和,产生矛盾,然后李倩月选择轻生。 03由于两人感情不和,产生矛盾,然后李倩月选择去旅游释放压力,最后在途中发生意外。 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如果不是出现突发情况或者发生意外,不可能说20天不联系亲人朋友的,这个不现实,也不可思议。除非是真的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结果,更确切地说,可能已经遇难了。 当然,希望这只是一个猜测。但愿她只是因为心情不好,想一个人偷偷的去释放压力而已,等自己想通了,然后自己又回到父母的身边。我想,现在父母这个时候也是心里不好受,也是心急如麻。 从中也说明了,生活要多多留心,要与人为善,要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还有就是,平时多与亲朋友好友交谈,也许别人可以为你解忧排难。还有就是可以了解你的日常状况,以防万一。 但愿李倩月不会重复黄某某的悲剧吧,但愿一切安好! 算上今天,李倩月已经失踪25天了。7月9日上午10时42分,李倩月出走。此后,电话、微信、QQ均无回应。7月10日,李先生夫妻俩从老家赶到南京,并且报警。并且了解到,云南边防刑警已经介入调查! 其实看到这个消息,有很多疑问亟待揭开: 【1】为什么要去如此偏远的云南勐海县?要知道那里相当偏远,已经靠近缅甸,一个女生孤身一人,为什么把目的地放在那里? 【2】失踪20来天,家人找她的信息铺天盖地,网上全是她失踪的消息,她难道不上网吗? 【3】从监控上看,她的确是一人出走。一人从南京乘飞机到昆明,再到西双版纳。那么她到云南勐海县,是否有其他同行的人?是否有人接应? 20来天仍然是没有任何音信,我们不愿去想象那些不好的可能,我们也希望这个女孩平安!但是女孩到底去了哪里? 我认为有几种可能 【1】误入传销组织。我身边有这样的例子:我一位朋友突然接到了高中同学的信息,邀请他一块旅游。我同学也是抱着见见老同学的心态答应了。可没想到去了以后,他这位老同学一直在给他介绍发财项目,并且有其他人一直跟随着他们。进入住处以后,手机背包全部被人控制。在传销窝点一连几个月,直到有一天他们去火车站接人的时候,他才逃脱。 【2】被人拐卖。在这里没有黑任何地域的意思,但是在偏远的地方,经常会拐卖年轻的女孩卖给人当老婆。 【3】被人杀害。这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警方仍在全力调查,相信结果很快会公之于众! 结语 不管怎样,我们还是期待女孩平安!在这里我也给大家提个醒:这两天女孩失踪遇害的案件很多,如果大家一定要出远门旅游,一定要和可靠信任的朋友一同前往!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意气用事! 我是@周粥学长 ,感谢大家的关注,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说实话,南京失联女学生,她的情况和之前的杭州的来女士、青海的黄某某有着极大的相似之处。都是失联了一个月的时间、期间没有半点音讯、最初都是被单纯的认定为失踪…… 在如此类似的情况下,来女士和黄某某的结局大家也都知道了,都是确认无生还可能。当然,我们不希望再听到这样的悲剧。可拖的时间越长,南京这位女学生的生命安全,就越是堪忧。 目前南京失联女孩事件,警方似乎依旧没有多大头绪,其中更是疑点重重: 1、女孩失联前最后抵达之处疑似是云南勐海县。可据女孩父亲坦言,她此前并未去过那里。可为何她却像有目的性的,直接到了那里呢?难不成是有人接应,与人有约? 2、现在失踪女孩的家人称怀疑她被绑架了,可这却不大符合常理!要真是绑架,为何绑匪没有联系女孩家人索要保释金?除非是得罪了人,人家要的不是钱。可要真这样,估计也就悲剧了。 3、网传女孩疑似是与男朋友吵架后,赌气离开就住所。可自女孩失踪这些天,她男朋友却没有出现过,这是不是有点可疑呢? 当然,这一切现在都是我们的猜测。这位失联的女学生,到底是遭遇了什么,我们现在真的无从得知。希望警方能够早日找到她的踪迹,愿不要再听到任何不好的消息了。 对此,大家的看法如何?觉得南京女学生有可能重蹈前两者的悲剧吗?欢迎下方留言评论互动哦! 为什么最近失踪案层出不穷!先是杭州的来女士失踪,经过调查之后发现是被其丈夫杀害并碎尸冲入下水道,手段极其残忍!随后一四川籍女大学生在青海的可可西里失联,被找到时已经只剩下一副骸骨,而且目前警方已经排除他杀,很有可能是自杀导致,尸体又被野兽啃食,所以才会出现被发现的一幕!而黄某某的骸骨刚被发现,又曝出南京一毕业女大学生失联21天,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关于她的信息,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勐海县兴海检查站,她会不会重蹈黄某某的悲剧呢?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独自一人前往远方? 她与黄某某一样,都是独自一人前往远方,黄某某选择了可可西里,而她选择了前往云南。但是为什么要独自一人出行呢?黄某某独自出行的很大原因是因为自己的论文没有通过导致不能顺利毕业,而已经到手的工作也泡汤了,心灰意冷之下,有了想去远方散散心的念头,于是选择了可可西里,但是却发生了意外,导致悲剧发生。而南京女大学生据说是因为失恋,为了能够走出失恋的世界,于是只身一人前往云南,都知道云南是一个旅游目的地,那里的美景美不胜收,大理,丽江,香格里拉,西双版纳等等都是旅游胜地,但是南京女大学生似乎没有前往这些地方,而是选择去了边境地带,那里可是充满了危险! 该女子是不是已经发生了意外? 一个人出行确实让人不放心,更何况还是那么偏远的地方,云南虽然是个旅游胜地,但是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危险,特别是一些偏远地方,一个是少数民族多,难免会发生摩擦,其次在边境地带经常会发生犯罪行动,像很多人都会选择在缅甸,越南,泰国等交界处进行非法生意,因此危险系数极高。还有一个就是云南的野兽也非常多,时常能够看到野象袭击村子和村民。 那么该女大学生是不是发生了意外?在没有找到之前,一切都不好下定论,因为有可能是被绑架又或者是被人操控,所以失去一切联系,但是最终的结果如何,只有找到才能知晓。 人生不只有诗和远方,还有各种风险! 我们时常会遇到不顺心的事,很多人便会选择出去旅游,人生要么读书要么旅游,这样才能有诗和远方,虽然想法不错,但是也得考虑实际情况,就像黄某某一样独自一人前往可可西里,虽然警方给出的答案是排除他杀,但是也许她当时真的是想去散心,但是没想到遇到了危险,本来高原缺氧,又有毒蛇猛兽,所以发生了意外! 而南京女大学生也同样选择去了远方,远方虽然有风景,但是也有危险,所以给广大网友敲响警钟: 1,出去游玩时,千万不要一人出行,一定要找个可以信得过的小伙伴,而且必须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状态。 2,出去游玩时,一定不要去有警示的地方,毕竟里面危险重重,难免会有意外发生。 关于南京的女大学生李某某是今年六月份刚从学校毕业的,按照她的男友所说,在两人发生过普通的争吵,有关洗漱方面的问题之后。第二天该女大学生李某某就乘飞机从南京前往到昆明,然后又从昆明前往了西双版纳。李某某离开小区的时候,可以从小区的摄像头里观察到。 对于这个女学生的失联,应该不会是她的个人的心理因素所导致的。在其失踪报警之后,曾经询问过她的父亲。按照女学生的父亲所说,李某某比较外向,性格也比较开朗,应该不会因为某件小事而产生心理上的重大影响。再者,结合她电脑里面所存留着有关云南勐海县的旅游攻略,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会认为她前去云南是为了旅游。在到达勐海县兴海检查站,李某某就没有了任何消息。 相对于青海失联女大学生而言,李某某的情况与她并不相同,只是两者都在到达目的地之后突然失踪,她们的通讯工具也没有办法接通,加上目前前往云南的女大学生失踪也已经有些时日,所以让人感觉这两个事件有类似的地方。不管怎样,现在警方正在为寻找李某某一直做出努力,勐海县人员也在积极调查李某某失踪后的具体所在地,希望能够尽快找到相应线索。 近期发生的悲剧,让人很是痛心。不管是来女士还是黄某某,最终的结果都是没有了生命。在李某某失踪没有消息的时候,希望不要再有噩耗传来。同时,两位女大学生的事件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如果需要出门前往远方,能够找人陪同是尽量要找人陪同的,在到达每一个落脚地时,一定要和周围的亲人们时刻保持相关联系。 又是一起失踪案件,还是女大学生,最近怎么了? 南京某大学生女生命丧可可西里的事情刚刚过去几天,杭州来女士被碎尸扔进下水道刚刚告破,又一名女孩失联了。 这次失联的女孩是江苏经贸学院空乘专业的李某某,今年就要毕业了。从图片来看,李某某长相天美,面容姣好。她为何会失联哪? 根据有关消息,李某某现在与男友同居在南京某小区,两个人关系应该不错,不过最近不知道什么原因,闹出了一些矛盾,还有争吵,然后李某某就走了。 李某某是做飞机先飞往昆明,然后转机去了西双版纳,看来也是排解心中苦闷,不过转机后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 目前李某某已经失联超过20多天,这是非常可怕的,要知道南京另外一名女大学生失联二十来天去了可可西里,然后警方经过地毯式搜索在无人区找到了她的遗骸。杭州碎尸案因为来女士失踪,警方调查了很久是发现她被害了。 那么这个女大学生现在怎么样哪?女士最近失踪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但是结果是接二连三不好的消息。这次李某某也失踪了,警方已经开始调查,她会怎么样哪?希望这位女孩没事,青春年华,大好时光,如果真有什么不测,又是一段悲剧。 在此也是希望所有的事,不要动不动就闹别扭,耍脾气,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要跟生命开玩笑,你不珍惜他,他也不会珍惜你。 真的要疯了!最近怎么总是频频发生失踪案件呢?而且这些失踪案都特别离奇,先是来女士被杀害碎尸,然后是黄雨蒙前往青海无人区离奇死亡,最后又出现了李倩月失联事件。女孩子真的要保护好自己啊,没事不要到处乱跑呀! 四川女大学生(黄雨蒙)青海失踪案令人痛心,让很多人都感到惋惜遗憾,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没了!近期,又称南京一刚毕业的女生(李倩月)失联! 据说,李倩月失联之前曾经因为一些琐事跟自己的男友洪某吵架,家人苦寻了多天最终没有结果。目前,家人已经向警方报警,但是暂时目前还没有新的线索。 根据李先生报警电话称,李倩月于9日从南京乘飞机到达云南昆明,后来又乘飞机从昆明抵达西双版纳,最后又到了达勐海县兴海检查站。之后,就是杳无音讯,失去了联系,父母感到甚是着急! 这一系列的离奇失踪事件无不在警告我们:女孩子不要一个人外出!否则,后悔都会来不及! 01:爱情上的压力 我觉得要好好调查一下洪某,他们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吵架,她的男朋友是不是说了不该说的话,气走了李倩月等等。在这个过程中,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去挖掘。 李倩月和洪某同居也就算了,吵架虽然也是情侣之间很正常的问题,但是动不动就离开,一个人出去,这多不安全啊! 这位女孩也是真够任性的,大学生,花一样的年龄,为什么要选择独自出走?也不跟家人朋友说一声?这种说走就走的旅行,虽然听起来勇气可嘉,但是这不值得提倡,不值得我们学习效仿。都已经即将毕业了,马上就是要踏入社会,参加工作的人了,心智还那么不成熟,还那么人性,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行为真的值得当今大学生反省反省。 面对矛盾,就真的这么沉不住气吗?就真的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吗?就真的要忽略父母的感受吗?参加工作了,到底该怎么办呢? 02:情侣之间的矛盾,到底该如何解决? 第一:学会换位思考 情侣之间一旦发生矛盾之后,我们一定要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所谓将心比心,就是要设身处地地去理解对方的心情和处境,不要一味地觉得自己就是正确的,更不要无理取闹,谁都不是谁的出气筒。 第二:矛盾后及时沟通 发生矛盾,一定要态度诚恳,理性地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大吵大闹,或者是搞冷战,这些都会无济于事,甚至是会让矛盾扩大升级,后果不堪设想! 第三:转移注意力,想想彼此的好,忘记对方的坏 在发生矛盾后,情侣们可以想一想之前一起度过的温暖时光,之间一起逛街,一起喝奶茶,一起看电影,一起旅行,一起拍照等等之类的美好场景。他之前做过什么暖心的事儿,他之前是如何让你感动的………
-
顿挫、抖动、失控 进口车型变速箱顽疾难除 车主讨要说法 沃尔沃只给XC60“口头延保”
▲沃尔沃XC60变速箱故障车主在浙江组织维权行动 法制晚报讯 由于变速箱质量缺陷长期难以解决,一些进口沃尔沃XC60的车主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随着该问题影响面积的扩大,厂家终于在去年底“秘密”出台了一个延保政策,但令人费解的是,这一政策非但没有通知到消费者个人,4S店也只看人下菜碟,仅对积极维权的车主提供延保,且强制其签署保密协议。对于沃尔沃这个豪华品牌来说,之前积累的正面形象,也因此而逐渐消退。 讲述 行驶不过6万公里 车辆突然失控 家住安徽合肥的李女士2013年10月以39.8万元的裸车价购买了一辆2014款沃尔沃XC60 T5版车型。和很多购买沃尔沃品牌汽车的消费者诉求一样,李女士也是基于该品牌安全、正面的品牌形象最终才选择的这款车。然而车辆行驶至6万公里左右的时候,李女士却被这辆车突然的失控着实惊吓到了。 2016年11月,李女士以大约60公里的时速行驶在合肥市区,突然车辆毫无征兆地失控,车内除了安全带提示灯外,其他性能提示灯全部亮起红灯。李女士当时的第一反应是靠边停车,然而方向盘当时已经锁死,她根本掰不动,大约过了5秒钟,车辆骤然刹停。此时,李女士再次试图将车挪到路边,以免造成道路事故的发生,可是却启动不了,与此同时,车辆其它功能也依旧均无反应,甚至熄不了火。 然而在李女士看来已经对她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重大故障”,经4S店将车拖走检测,得到的结论却是查不出问题所在。更让李女士觉得可笑的是,虽然不知道失控症结所在,但4S店却建议她更换一个零部件(由于时间过长,李女士已经记不清具体是什么零部件)试试,但不保证问题可以解决,只能换完了以观后效,而李女士需要为此花费1万余元。 对此李女士只觉得荒唐,拒绝接受。而后,4S店又提供了第二个自称相对靠谱的方案——更换电脑主板。几经协商,李女士同意该方案,并花费了6000余元,可换来的结果却是车辆持续显示“变速箱性能低”。这一次,4S店和厂家均束手无策。而自此之后,李女士出行基本靠出租车,几乎没有再开过自己这辆车。 一方面,她注意到自己的经历并非个案,很多XC60车主都遇到过相似故障,其问题集中于变速箱缺陷,而且这些车主中,有的甚至更换过几次变速箱,却没有一例是彻底修好的;另一方面,她不知道下次车辆突然失控会发生在哪一刻。“上一次是我命大,路上车少,万一下一次出现故障时我正在高速上,一切可能就都晚了。”李女士说。 高速公路行驶失速 车主险丧命 事实上,李女士设想出来的情景并非没有发生过,同为沃尔沃XC60车主的田先生就因为在高速公路上车辆突然脱挡失速险些丧命。 田先生购买的是2013款沃尔沃XC60 T5版车型,裸车价格42.6万元。2016年初,该车开始出现脱挡失速的情况,4S店承认是变速箱出现了问题,但经过几次维修并不见效果。田先生只好提出更换新的变速箱,4S店和厂家却以其车辆过了质保期为由,让田先生自费7万余元。 无奈之下,田先生只好在网上积极发帖,而后不久,4S店主动联系到他,称鉴于田先生在该店良好的保养记录,愿意免费为他更换变速箱离合器,但作为交换条件,田先生必须撤贴。 然而在这次“大修”之后,田先生车辆的顽疾犹在。可经过检测,4S店却坚称,其车辆已经没有任何问题,可放心驾驶。 正是由于听信了4S店的判定,才导致后面发生的惊险一幕。2016年9月,田先生在上海24号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车辆突然旧疾重犯,从时速80公里砰的一声骤然时速脱挡。田先生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感觉就像车撞到墙上,如果不是事发时车辆恰巧处于下坡路段,车子向前自由滑行了一段,差一点就被后车撞上。” 为了让沃尔沃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及避免再度和4S店扯皮,田先生冒险将这一情况录制了下来。果然,铁证面前,4S店不再推脱,第二次为田先生免费更换了离合器。只是,维修结果仍然不尽如人意,车辆依旧显示变速箱性能低下。 发酵 变速箱顽疾难除 车主修车费用超过购车价 讲起这些遭遇,李女士和田先生仍心有余悸,但至今困扰他们的不仅仅是车辆失控时的惊慌失措,更令他们心寒的是沃尔沃在处理此事时表现出的漠然。 上述案例,在遇到此类问题的XC60车主当中里还够不上典型。更有车主为此反复维修,金额已高达42万元,和其车辆购置价相当。 2013年,由于得不到厂家的明确回应,同样遭遇沃尔沃XC60双离合故障的车主开始相互交流信息,希望得到解决的办法。据车主张昌洪介绍,他的车是2012年购买的,新车刚开一年就出现了严重的顿挫感,后来演变为行驶时突然失速。另一位车主老茶,车辆当时不过也才开了5万公里,出现问题后和合肥的李女士一样不敢再开了。 张昌洪说,“在维权的车主中,车辆显示变速箱性能低是普遍现象,共振、漏油、倒车无力、前蹿等症状更是常见,而车辆发生过失速脱挡,或有严重顿挫感的也有不少。” 张昌洪表示,还有的车主在经历屡次维权未果之后,也不再抱有信心,直接将现有的车辆出售了事。 同时,张昌洪对记者表示,这些出现问题的车辆,车辆出厂时间集中在2010年—2015年间。 进展 看人下菜碟 延保政策仅对积极维权车主开放 虽然从5年前开始,车辆出现问题的车主已经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向沃尔沃反映情况,并希望得到明确的解决办法,但收效甚微。直至2017年12月,沃尔沃在成都为其全新换代的XC60举办上市发布会时,这件事才因维权车主的拉横幅“闹场”走入公众视野。这从某种层面也加速了维权车主数量的增长。随后,沃尔沃XC60车主就像影子一样,跟着沃尔沃在全国各地的每一次发布会,拉横幅、讨说法。 迫于压力,2017年底,沃尔沃终于针对老款XC60出台了一个客户关怀政策——延保至7年16万公里。然而令人费解的是,这一政策并没有公开,4S店也仅对态度强硬的“闹事”车主实施该政策,而且,车主要想受此惠利必须事先签署一份保密协议。协议规定,车主对其处理结果认同和赞赏,且认同其做出的免费维修并不是基于该车存在质量问题,此外还要同意今后将与其保持一如既往的良好关系,承诺对于协议内容不对任何人进行透露,不做出任何有损沃尔沃汽车品牌形象的言论和行为。 据了解,在这项关怀政策秘密出台后,很多不知情的车主到店维修仍需自费。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在得知自己被“蒙哄”不公平对待后,这些车主对沃尔沃解决问题的态度也更加失望。 对此,沃尔沃方面回应称,对于保密协议一事他们并不知情,还需做进一步核实调查。至于上述关怀政策为何只照顾积极维权的车主,沃尔沃方面表示,他们已经将政策传达给全国经销商,之所以出现车主反映的问题,可能是由于和4S店信息交流不对称导致的结果。从其官方角度来说,对XC60的车主是十分关切的,但由于出现问题的仅为极少数的车辆,所以他们才没有将此项政策报备给国家质检总局予以公示,而且就其目前统计的结果,反映问题车辆的处理完结率已经达到了99.2%。 据张昌洪介绍,今年6月份,他曾将一份维权车主名单交给了沃尔沃,但此后再无下文。对于沃尔沃采取的“拖延战术”,这五年来他早已习惯了。 那么沃尔沃口中的“极少数”问题车辆具体是多少?对此,其并没有给出确切数据。但可以肯定的是,除了张昌洪书面提供的名单外,当前维权的车主中,还有很多人通过沃尔沃400渠道或4S店反映了该问题。而99.2%的处理完结率指的又是什么意思?沃尔沃回复称,可以理解为正在解决以及解决完的概率。至于,被区别对待自行承担车辆维修费用的车主是否有权追偿?沃尔沃表示,目前还没办法回答。 原标题:顿挫、抖动、失控 进口车型变速箱顽疾难除 车主讨要说法 沃尔沃只给XC60“口头延保” 值班主任:颜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