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工伤保险是公司员工人身安全的保障,员工在遭受工伤时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商丘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市政府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由于商丘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商丘市工伤保险条例具体实施也存在差异。
一、调整工伤认定范围
对工伤认定范围作了两处调整:一是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将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都纳入了工伤认定范围,同时对事故作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定;二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调整了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删除了职工因过失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增加了职工因吸毒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二、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
一是增加了工伤认定简易程序,规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二是明确了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按照初次鉴定的时限执行;三是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规定发生工伤争议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提高了工伤待遇
决定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2009年数据计算,约为34万元。
在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同时,也适当提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增加3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增加2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增加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为了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商丘工伤保险条例主要作了以下几处修改:一是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二是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三是提高了部分工伤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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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社保工伤报销需要满足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2020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市社保工伤报销需要满足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社保工伤报销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 2、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3、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再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4、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二、办理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 《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相关法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市社保工伤报销需要满足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讨论,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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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贵港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据悉,贵港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为在该市境内注册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下面是具体的介绍。 适用的范围注册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其他工伤相关的事项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5、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贵港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从上可知,贵港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为在该市境内注册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此外,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间隔时间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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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厦门市为利于乘工伤保险基金之势,借商业保险公司之力,为13万多家参保单位减负解压,降低用工风险和运营成本。同时,此举更惠及厦门市工伤职工,切实有效地提高其工伤保险待遇,化解因伤致贫风险。建立一系列条例。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厦门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内容: 工伤认定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以上就是厦门工伤保险条例解读。其在条例中可以认为是工伤的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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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
据2016年成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以及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等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并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小编提示:成都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有限的,如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等就不属于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因此,建议有能力的职工可以适当为自己添份意外险,以完善自身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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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失业保险条例简介
为全面贯彻落实湘西失业保险的政策,近日,湘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社会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那么,湘西失业保险条例主要有哪些内容?该条例规定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按照本条例参加失业保险。 参保范围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按照本条例参加失业保险。 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一)失业保险金和生活补助费;(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上述就是对湘西失业保险条例的简单介绍。从上可知,该条例主要是从参保范围、享受待遇的条件以及失业保险待遇这三个方面进行规定的。其中,失业保险享受的待遇包括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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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社保工伤报案手续包括什么2020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社保工伤报案手续包括什么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都市社保工伤报案流程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伤认定管辖 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⑵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3、认定申请时限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社保工伤报案手续包括什么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社保工伤报案手续包括什么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讨论,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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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河池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据了解,河池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为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适用的范围根据条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的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其他情况等。 河池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从上可知,河池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为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此外,这些范围内对象所聘用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患职业病等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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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工伤保险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喀什工伤保险条例对缴费、待遇和工伤认定这三个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保健以及其基本生活。 1、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承担喀什市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试点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喀什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工伤保险待遇包括4部分喀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享受待遇资格的确认工作,按规定支付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以及相关补助待遇,工伤康复待遇,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停工留薪待遇,职工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残待遇,根据工伤发生后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障碍程度等级不同,工伤职工可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对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对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由上可知,喀什工伤保险条例起到了一定的工伤预防效果,对参保人予以工伤补偿的同时也提高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