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宜宾市工伤保险待遇是为保障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宜宾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按照伤残等级划分,主要分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待遇和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待遇。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宜宾工伤保险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相关推荐
-
兜牢民生底线 为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点赞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人群范围,是对原有制度的细化和完善,为做好保民生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主动辞职人员失业,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农民工参保不足1年失业,可申领临时生活补助……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印发通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此,社会各界给出积极评价:面对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失业保险真正起到了兜牢民生底线的作用。 不过,也有人对这次政策扩围提出质疑: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会不会影响其他参保人的权益? 对此,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是对原有制度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这项政策的受益者主要为两类人群,即主动辞职的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长期以来,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动辞职不符合领金条件,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具有领金资格。这项规定的初衷是防止骗保行为的发生。可现实情况是,很多主动辞职人员其实也是被动辞职的,而他们在职期间,个人与单位都按时缴费。将这部分人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难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困难群体生活的基本功能。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仅200多万人,不足全部失业人员的25%。 对农民工群体而言,参保缴费期满1年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这条规定,在实践中也常常接不上“地气”。众所周知,农民工群体本身就业流动性较高,特别是一些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可能只有几个月,领金“门槛”对部分参保农民工来说过于苛刻,部分用工企业甚至可以以此为借口拒绝为农民工缴费,无形中将最需要保障的群体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 其次,算算大账,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较强,可以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近2.1亿人,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625亿元,“家底”还很充裕。再加上,目前国内不少省份已经建立了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当有些市、州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可申请调剂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还将予以补贴。因此,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不影响其他参保人的权益。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经济发展新旧矛盾交织叠加,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凸显。以人工智能为主的新技术革命已经影响劳动力市场,对部分制造业岗位产生“替代”效应,就业压力显著加大。在此背景下,失业保险及时扩大保障范围,不仅体现了我国的制度优势,更为做好保民生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我们不仅要为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点赞,更应以此为契机,推进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加快相关条例修订。 ——拧紧“安全阀”,适时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面。目前我国的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相对较窄,失业风险相对较高的灵活就业者、农民工等并未被完全纳入保障范畴,未来要进一步发挥其“兜底保障”作用,在利用大数据等手段遏制骗保行为、提高基金安全性的同时,科学设定适应非标准就业人员特点的参保门槛、支付标准。 ——当好“减震器”,发挥失业保险在稳定就业、预防失业方面的作用。无论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时实行“一缓一减三补贴”政策,还是在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中采取应急保障措施支持再就业,失业保险都为稳定就业局势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些实践表明,失业保险正从被动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向主动促进就业、预防失业转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将失业保险费率调整、稳岗返还等纳为就业政策调控工具,充分说明失业保险在稳定就业、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方面大有可为。(李心萍)
-
乌海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乌海市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乌海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缴费比例为0.5%。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费比例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9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等等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工伤保险缴费基准比例按一类风险行业执行,缴费比例为0.5%,缴费基数为事业单位职工本人工资总额,本人工资低于乌海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本人工资高于乌海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 乌海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按一类风险行业执行,缴费费率为0.5%,缴费基数为事业单位职工本人工资总额,本人工资低于乌海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
-
昌吉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昌吉职工因公受伤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那么,昌吉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赔偿主要包括基本赔偿费用、工伤致残的赔偿和工伤死亡待遇赔偿,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主要依据昌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一、基本赔偿费用(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六) 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七)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二、工伤致残的赔偿标准(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1、标准:(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二)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1、标准:(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2、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三、工伤死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 供养亲属范围:(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以上是对昌吉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介绍,职工因公期间受到伤害,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关赔偿,其标准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执行,以保障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
宜宾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因病就诊或住院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依据相关规定可进行报销。那么宜宾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呢?报销范围包括药品报销范围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 一、药品报销范围:按《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含西药、中成药、民族药共2373种,其中:乙类药1817种)标准报销,分甲类和乙类,定期进行调整。甲类全部纳入报销范围,乙类先自付一定比例后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自付10%,乙类药品最小包装单价在100元以上按特殊用药自付15%)。 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按《宜宾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准予部分支付费用和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标准报销。 综上可知,宜宾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报销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全部纳入报销范围,乙类先自付一定比例后纳入报销范围,诊疗项目报销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准予部分支付费用和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标准报销。
-
社保晚交了一个月有什么影响吗?
社保一旦断缴,首先影响的是当下的社保待遇。比如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医保断缴期间,如果碰上生病,买药和住院等医疗费用不能报销,损失还是挺大的。其他三类保险断缴,也不能享受到相关待遇。 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养老金的领取是按累计年限来计算的,断缴几个月养老保险,意味着将来领取的养老金也会少一些。如果只断缴几个月还好,断缴时间过长,15年的累计缴纳年限达不到,可能还拿不到养老金。 对于医保来说,如果医保断缴超过3个月,那么医保连续缴纳年限就会清零,补缴后重新开始计算。医保断缴时间过长,重新缴纳医保后要过一段缓冲期还能享受医保待遇,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至于生育保险,很多地区都要求连续缴满一年才能享受相关待遇,如果中途断缴,就可能领不到补贴了。 很多一线城市比如北京、上海,对于户口、教育资源都设置了诸多门槛,达到门槛最重要的指标就包括社保。如果社保断缴,就会影响到社保连续缴纳年限,进而影响大城市的买房资格、子女上学资格、落户资格等,这个还是需要注意一下的。 想赚钱,首先问自己能够为社会带来什么价值 能够給社会带来什么贡献¥你自然而然的就赚钱了不要问别人能够做什么首先问自己能够为别人带来什么价值 不要说支付不起,你想的是我应该怎么样赚钱,当你想我支付不起你的大脑就关闭了 穷人之所以穷因为他们不敢冒险,他们只想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拿工资根深蒂固的所以人不能缺少的是教育 和教育想致富眼光放长远你想的不是一年两年!十几年甚至一辈子你的思想格局决定了你的结局。。 影响一:医保待遇停止 医保停止缴费以后,从第二个月开始,你去医院看病,就不能享受相关的补助和报销了。不过,如果医保卡还有钱的话,你去买药或者到医院看病,依然可以刷医保卡的钱(用来支付不给报销的诊疗费用)。所以,如果医保只是断缴一两个月,影响不大,只要你在这期间身体棒棒的,没生病不去医院看病就可以了。以后只要重新续缴,就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影响二:生育保险受影响 生育保险是给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分娩后,提供的统筹支付和医疗补助,必须连续交满1年社保,才可能享受。如果你怀孕时没有缴满1年社保,就不能享受这个待遇。 如果你短期(一年内)还不打算怀孕,那断交几个月的社保,影响也是不大的。 影响三:买房买车要再等几年 在广州,不是本地户籍的朋友,要在广州买房的话,需要缴纳5年内的连续3年(36个月)社保;买车上牌参与摇号,需要连续两年(24个月)以上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记录。 中间断掉一个月都不行!断了就要再等几年,缴满年限才可以买房买车。如果两三年内,你都不打算在广州买房买车,那社保也可以断得很任性…… 影响四:影响小孩上学 外地户籍家庭的小孩,在广州上小学时,根据新出的“积分入学”规定,父母至少一方连续缴纳1年社保,如果断交1个月,会直接影响孩子上学。如果你现在还没有孩子,或者你自己就是个孩子,那这个貌似也与你没有啥关系…… 影响五: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必须缴满15年,退休之后才能每月领取养老金,老年生活才能有保障。不过,这15年是指累计缴纳的年限,中间可以有中断,不需要连续。即只要你交社保交够180个月(即15年),退休后就能领养老金。 社保缺交一个月怎么办?办理补缴,有单位的职工补缴申请条件:1.你向用人单位提出,然后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2.你与用人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关系。 没有单位的职工。如果实在不想社保中断,在待业期间,可以提前找社保第三方代办机构过渡一下,让其代缴社保。网上有不少帮着交社保的中介公司,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即可,需要给一定的代理费用。 这个没影响,社保也可以补交的,也可以赋能交费,以后养老险比别人赋能,也是看现金价值来算的 没有影响 现在是在疫情期间就更不用担心了。 社保补缴方式: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copy司给补缴。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补缴金额=补缴时度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影响一:医保待遇停止医保停止缴费以后,从第二个月开始,本人去医院看病,就不能享受相关的补助和报销了。不过,如果医保卡还有钱的话,去买药或者到医院看病,依然可以刷医保卡的钱(用来支付不给报销的诊疗费用)。所以,如果医保只是断缴一两个月,影响不大。以后只要重新续缴,就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影响二:生育保险受影响生育保险是给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分娩后,提供的统筹支付和医疗补助,必须连续交满1年社保,才可能享受。如果怀孕时没有缴满1年社保,就不能享受这个待遇。影响三:买房买车要再等几年在广州,不是本地户籍的朋友,要在广州买房的话,需要缴纳5年内的连续3年(36个月)社保;买车上牌参与摇号,需要连续两年(24个月)以上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记录。中间断掉一个月都不行,断了就要再等几年,缴满年限才可以买房买车。影响四:影响小孩上学外地户籍家庭的小孩,在广州上小学时,根据新出的“积分入学”规定,父母至少一方连续缴纳1年社保,如果断交1个月,会直接影响孩子上学。影响五: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必须缴满15年,退休之后才能每月领取养老金,老年生活才能有保障。不过,这15年是指累计缴纳的年限,中间可以有中断,不需要连续。 社保断缴有何影响? 一影响看病,二影响买房。 1、先说看病,也就是医保。 从你断缴的第二个月开始,看病就不能报销了。 不过医保卡里的钱还能继续用,不会清零。 而且,医保在退休前,男要累积缴满25年,女累积缴满20年。否则退休后无法享受终身的医保报销。 如果你中间经常断,很可能到退休的时候,累积缴费时间不够。 大部分城市不管你中间断多久,从重新交的第二个月开始,看病就能正常报销。 但有的城市,如果断交超过3个月,真的会影响你的报销限额和时间。 比如深圳,医保的连续缴费年限越长,报销上限越高。 一旦断缴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年限就清零。 假设你在深圳交了6年社保,那他每年本来有上百万医保报销的额度。断一个月,全凉了。缴费年限清零,年报销上限11万。 就怕这时候万一生个大病,肠子都要悔青,青到发紫。 还有一些城市,比如太原、重庆、南京,如果断交超过3个月,即使重新交了医保,也可能要等6个月之后才能报销。 中间这么长时间生病了,就得全部自己掏钱。 2、再说买房,也就是公积金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社保最低要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如果想在一些热门城市买房,要求的时间就更长了。 比如在北京、上海、深圳,没有当地户口的话,买房最低要有连续5年的纳税或者社保证明。一旦断交,重头再来,欲哭无泪。 五险一金的其他几项,受断缴的影响不大。 【养老保险】退休前累积缴满15年就可以领; 【生育保险】生孩子前连续缴纳9个月,或累积缴满了1年就能用; 【失业保险】离职之后根据当地社保局的规定,申领失业补贴。 【工伤保险】离职期间用不到。 题主不用担心,社保晚交一个月没有影像,可以补缴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一、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二、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以郑州为例: 1、《郑州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 (1)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郑州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5)《郑州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郑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郑州市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郑州市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其它信息: 在办理网上补缴业务时,需遵循以下五个规则: 1、用人单位为员工增员之月起,需在三个月内为其申报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补缴时,按照“顺序补缴”原则进行补缴。例如前例中,用人单位为A申报补缴6、7、8月的社会保险时,可以只补缴8月的社会保险,也可以只补缴7、8月的社会保险,但不能只补缴6月而不补缴7、8月的社会保险。 3、补缴时,以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增员时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按照上下限标准核定后,作为补缴的缴费基数。 4、用人单位须为职工同时补缴五项社会保险。 5、不符合补缴规则、在网上申报办理时间之外补缴的用人单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现有业务流程进行申报。 因疫情晚交,各种保险,房贷晚交,国家有规定,不会受影响。 晚交一个月可以补缴,不受影响,但是断缴一个月是不同的。医保断缴在断缴期内无法享受医保待遇,重新续交会重新计算年限,养老可以累计年限。
-
公务员可买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是什么
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那么公务员可以购买工伤保险吗?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又是什么呢? 公务员工伤定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伤,其适用范围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主要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人事部门以及军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依照国务院、人事部、国务院各部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负责审核、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伤,有人又称“公伤”,大致是“因公而伤亡”的缩称。这里大概可以概括为国家的人因国家公务或工作中所受伤残或死亡。“公”是个抽象概念,在其概念中包含最多的成份大体是国家性,如“公家”在百姓的心目中就是“国家”。又如“公诉”以国家公诉人的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因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劳动者因工作或者在工作中所受之伤残、死亡或突发疾病而死亡的应统称为工伤,而不宜称之为“公伤”。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1)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即雇佣二至七名学徒或者帮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自然人。(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4)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工伤保险实行雇主责任制,由用人单位单方缴费,个人不缴费,因此未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综上所述可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伤,其适用范围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般来说,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等都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
2016泰州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泰州市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泰州市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下面主要介绍泰州工伤保险中工伤认定及如何进行工伤报销。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八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报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九条 职工在原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到现用人单位后被诊断患职业病的,现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及工伤保险责任。 第二十条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泰州市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工资发放表、考勤记录、两个以上同事证明材料等);(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三)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和相关医疗救治原始材料,患职业病的应当提交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医学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应由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后有效;(四)事故情况说明(附证人证言);(五)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等资料;(六)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供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鉴章的因工外出证明和有关部门宣告下落不明的结论;(七)属于因其它工作原因引起的工伤,需提供事故现场勘查材料和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证明。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下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和诉权。(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规定时效的;(三)提供材料不完整又未按规定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四)超出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五)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情形的。 第二十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不是工伤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在规定的限期内不能提供不是工伤证据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第二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工伤认定:(一)需要以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二)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难以进行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中止工伤认定,应当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中止情形消失的,应当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 第二十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复核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终止工伤认定,应当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终止工伤认定决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及其直接利害关系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第二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诊断证明书,确定工伤职工的伤害部位或者职业病名称。由工伤直接导致的疾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一并列入伤害部位。 第三十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泰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明;(二)工伤认定决定;(三)病历摘要、出院记录、职业病诊断书等材料。申请复查鉴定的,申请人需提交上次鉴定结论。 第三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停工留薪期确认、旧伤复发鉴定和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等。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第三十三条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需要,安排鉴定申请人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辅助医学检查,并指定医学专家对鉴定申请人的伤位、伤情和功能情况进行查体。 第三十四条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并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2年。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五名相关专业的人员组成专家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相关的确认结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文书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情况复杂的,鉴定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泰州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停工留薪期确认、旧伤复发鉴定和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等。
-
江苏工伤保险的待遇情况
江苏省的在职员工需要注意江苏工伤保险待遇有所提升其中1-4级伤残津贴月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与以前年度相比有所增加。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方法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补发月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1-4级伤残津贴月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工伤5-6级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5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6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发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发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种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江苏工伤保险的待遇怎么样呢?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
工伤保险费用个人要承担吗?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费用个人要承担吗 工伤保险费用不需要个人承担,因为其中工伤保险对于员工来说本身是具有福利性的。工伤保险的这部分费用是属于专款专用,国家不向工伤保险费用征收任何的税费,而且由国家财政对于工伤保险费的支出承担主要的经济压力。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 2、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3、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费: 1、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2、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致残: 1、一级伤残赔偿金额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赔偿金额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赔偿金额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次类推至十级伤残赔偿金额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这里的亲属是依靠死亡职工生活、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抚恤金的数目没有规定,但是其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总结:以上就是本文关于工伤保险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
-
嘉峪关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嘉峪关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据了解,其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是由职工的工伤情况来决定的。其中,造成职工伤残的保险赔偿待遇为补助该职工一定额度的生活护理费、医疗费、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下落不明情况的赔偿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从上可知,嘉峪关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共分为造成一般伤害但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造成伤残的赔偿、造成死亡的赔偿和职工下落不明情况的赔偿四个档次。注意,职工下落不明情况的赔偿是需要根据情况来确定的,情况不同则相应的赔偿项目也不一样。
-
长沙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理
长沙因工受伤的市民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但在赔偿前需办理工伤保险待遇。那么,长沙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理?主要有申请、鉴定和申报三个步骤,在办理时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和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等材料需携带齐全。 办理材料1、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2、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3、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4、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关系证明;5、下落不明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6、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第一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三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长沙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理?首先职工携带相关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次向社保局进行劳动能力签订申请;最后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2016年宜宾公积金缴纳基数介绍
根据宜宾市各区县201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从2016年7月1日起,宜宾公积金中心调整该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其中翠屏区缴存基数上限为15175元、南溪区缴存基数上限为10906元。 翠屏区缴存基数上限为15175元、南溪区缴存基数上限为10906元、宜宾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2796元、江安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1633元、长宁县缴存基数上限为9969元、高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4640元、筠连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2876元、珙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2386元、兴文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2340元、屏山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3768元。 临港开发区、在区县的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可按翠屏区标准执行。 2016年宜宾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是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最高不得高于缴存地所规定的缴存基数上限。其中翠屏区缴存基数上限为15175元、长宁县缴存基数上限为9969元、高县缴存基数上限为14640元。
-
唐山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什么
唐山单位每个月都会为职工缴纳社保,也就是五险。然而很多人并不知道每个险种的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比如唐山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就根据行业类别,划分为0.5%、1.0%、2.0%三个比例。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2、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3、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4、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 唐山工伤保险部门,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一二三类产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即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
参加葬礼遇车祸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众所周知,工伤保险是我国政府推行的一项基本保障政策,在社会上备受很多职工的青睐。那么,参加葬礼遇车祸能否被认定为工伤?下文将结合具体案例为大家解答疑惑。 公司组织职工参加单位一会计父亲的葬礼,却不料在返程中意外遭遇车祸,公司副总张女士不幸致双下肢运动功能障碍等,且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张女士的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昨日,笔者从江夏法院获悉,法院维持江夏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张女士为工伤。 据悉,这是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以来,武汉法院适用该《规定》审结的首例工商行政确认案件。 去年6月23日,担任武汉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建安”)副总经理的张女士,根据公司老总的安排,组织职工参加公司会计毛某父亲的葬礼。可在返程时,张女士乘坐公司项目经理刘某的私家车,行至纸贺公路丰收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张女士受伤被送往医院。 之后,江夏警方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刘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张女士不负责任。而张女士不幸被诊断为脊髓损伤,双下肢运动功能障碍,大小便功能障碍。经鉴定,张女士为一级伤残。 祸从天降,40多岁就不能正常行走,这让张女士完全无法接受。 因与公司协商不成,今年4月,张女士向江夏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两个月后,江夏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张女士所受伤害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所致,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认定为工伤。 对此,武汉建安对该《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于今年8月29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江夏区人社局撤销该工伤认定。 昨日,法院审理认为,张女士与武汉建安自2008年就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组织并参加员工亲属葬礼,是思想政治工作方式之一,是合理履行工作职责,返程时沿纸贺公路返回,亦属合理路线,均具有“合理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故作出上述判决。 综上可知,从武汉首例工伤保险案例的情况来看,参加葬礼遇车祸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此外,大家要想了解更多工伤认定申请详情,可到当地社会中心进行详细咨询。
-
临夏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临夏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为减轻企业负担,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今年临夏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实施下调政策。具体调整为将临夏州内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且缴费比例分别为0.5%、1%、1.5%。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三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1.5%左右。 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统筹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以上是对临夏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介绍,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确定,风险较大的行业缴纳的比例较高,风险较小行业缴纳的比例较大,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比例,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
-
浙商保险待遇怎么样?
随着浙商保险的快速繁荣,很多人都开始关注该公司,其中,有不少人青睐去浙商保险就职。与此同时,浙商保险待遇情况开始为人们所知晓,那么,浙商保险待遇怎么样? 浙商保险待遇福利分析(根据用户分享的数据)公积金:50%的人反馈说有住房公积金,33%的说不清楚有没有,16%的说没有;工作天数:60%的人每周工作5天,40%的人每周工作7天;社保:100%的人反馈说有社保;团队活动:40%的人反馈说偶尔有团队活动,40%说经常有,20%说没有;衣着要求:60%的人反馈说随意穿着上班,20%说着正装上班,20%说需要着制服上班。 浙商保险待遇之具体工资情况1、销售内勤平均工资为2070元;2、单证理算平均工资为3335元;3、技术部技术员平均工资为6600元;4、财务会计平均工资为3960元3、客户经理平均工资为5940元。(注:工资水平受地域、工作年限等多种因素影响,故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浙商保险待遇之公司简历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发改[2008]1253号”文件批复,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作为第一家总部设在浙江的全国性财产险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由浙江省商业集团、浙江省能源集团等实力雄厚的省属国有企业与雅戈尔集团、正泰集团等知名民营企业联合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秉承与汲取优秀的浙商精神,奉行“创业创新,诚信成功”的核心理念,充分运用机制体制方面的创新,努力铸造“浙商保险,托付永远”的金字招牌。因公司开业和发展需要,诚向社会招纳各类专业人才、行业精英。 通过以上对浙商保险待遇福利分析和具体工资情况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会知晓浙商保险待遇怎么样。此外,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待遇情况,最好登录浙商保险官网进行详细咨询。
-
盘锦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据悉,盘锦工伤保险条例包含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内容,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盘锦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在盘锦工伤保险条例细则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了,根据受伤人员工伤鉴定确定其应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盘锦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据悉,盘锦工伤保险条例包含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内容,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盘锦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在盘锦工伤保险条例细则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了,根据受伤人员工伤鉴定确定其应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芜湖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众所周知,保险缴费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参保人缴费的多少。据悉,芜湖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按照行业不同划分为八个档次的,即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芜湖市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确定全市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企业缴费负担总体上有所降低。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 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芜湖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从上面不难知道,芜湖市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按照行业类别、危险程度等因素划分为八个档次,其缴费的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
江苏工伤保险的待遇情况
江苏省的在职员工需要注意江苏工伤保险待遇有所提升其中1-4级伤残津贴月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与以前年度相比有所增加。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方法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补发月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1-4级伤残津贴月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工伤5-6级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5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6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发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发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种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江苏工伤保险的待遇怎么样呢?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
宜宾公积金余额查询有哪些方法
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就是职工和单位每月缴存的总额,在满足提取条件后就可以提取出来,那宜宾公积金余额查询的方法有哪些?有网上查询、电话查询和窗口查询三种方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下。 宜宾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ybgjj.com/gjjcx.html查询说明:1、初次查询,请用户先注册查询帐号。2、请输入您的身份证号码(所登记的可能是新号码也可能是旧号码)或公积金账号,然后提交。3、如果您的身份证号码没有登记,请通知单位经办人员尽快到所在县区分中心或管理部补录。 宜宾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宜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831-96319),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 宜宾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宜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街45号 宜宾公积金余额查询的方法有很多,最受欢迎的是网上查询,查询网站是宜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最方便的方法是电话查询,号码是12329;查询最详细的方法是窗口查询,地址在宜宾市翠屏区南街45号。